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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重生欧陆之航海时代-第114部分

小说: 重生欧陆之航海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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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法兰西王国此刻一直在与英格兰王国进行交战,所以蒂姆也没有去考虑。

    现在机会来了,辛西娅小公主本身就美丽纯真,且背后有法兰西王国做后台,现在两人彼此又都有好感。所以这是再适合不过的一件事了,况且蒂姆自己也想脱单了。

    这个想法在脑子里过了以后,蒂姆越想越觉得可行,只是不知道怎么的“彩礼钱”这三个字突然迸入了脑海当中。

    一提起谈婚论嫁,就不得不面对彩礼钱这个大难题,蒂姆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好一些恋人就是因为彩礼钱的问题而不得不分手,最终无奈告别彼此。

    想到这里,蒂姆心里无奈的叹息一声: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我很想和你在一起,但是因为彩礼钱我却不得不和你擦肩而过!

    如果自己真的和辛西娅联姻,那么查理七世要如何向自己讨要彩礼钱呢?估计以查理七世的胃口,恐怕他会向自己索要很多的金钱与一些重要的贸易港口吧?

    心有所想,面有所露,此刻蒂姆是满面的愁容,而他真的表情正好被辛西娅看在眼里。

    “你怎么啦?我看你现在似乎很愁苦?”辛西娅轻轻的走到蒂姆身边,抬起脚尖摸上他的额头:“可是生病了?”

    蒂姆一把抓住她的手低低的说:“我在想,如果你嫁给我了,你的父亲要向我索要多少利益呢?”

    听了蒂姆这话,辛西娅不可思议的看着蒂姆:“陛下,你乱说什么,我父亲怎么可能会向你要利益呢?”

    “额!”辛西娅这话犹如一股惊雷一般震的蒂姆脑袋嗡嗡作响,对啊,这是是中世纪欧洲,得用欧洲的思维,而不能用东亚的思维。

    脑子清醒了以后,蒂姆这才记得在中世纪欧洲,基督徒不存在彩礼钱这一说,即便是王室嫁公主,那也不会狮子大开口,顶多意思一下就行。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蒂姆的印象中欧洲的贵妇啥的都喜欢找情夫,那,辛西娅会不会也。

    想到这里,蒂姆脱口而出:“你可曾见过除了我以外的男人?”

    “乱说什么?”辛西娅小公主顿时不高兴了:“我今年才多大,我今年只有十三岁,再说了,如果以后你对我很好,给我永远的照顾和庇护,我怎么可能会。”

    说到这里,辛西娅说不下去了,只是美眸中堆满了泪水:“我姨妈曾经嫁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位贵族,刚开始的时候她的生活很幸福,可是后来那位贵族不管她了,她无奈的只能找一个情夫去保护她的安全,你以为她愿意这样做吗?我们女人其实很没有安全感。

    “是了。”蒂姆叹息一声也不说话了。

    因为他清楚,由于中世纪的西欧社会中充满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战争与宗教的主旋律不停地回荡在人们的耳中,所以,很难说在这个时期充满着自由的爱情。

    女人们仍然被社会所轻视,她们依然难以扮演独立的角色,即使是那些地位高贵的公主、贵妇人也得需要找一个坚固的靠山,这个靠山不是自己的丈夫就是自己的情夫。

    婚姻不是男女双方自己的事情,而是关系到二人背后所代表的家族之间的利益关系。

    因此,欧洲中世纪的婚姻不是表面上男子娶妻,女子嫁夫这么简单,更是两个或者多个家族之间进行权益关系的再分配,男女二人择偶的对象经常在自己双方家长的意志下进行选择,或者说别无选择的选择。

    对于贵族家庭的男男女女们,他她们结婚从家族中承袭的财产决定着他(她)们婚姻的意志,婚姻是提高社会地位、参与政治事务的一种手段。

    初期,女子获得财产继承的机会很少,大部分被家里的男性继承人分走,直到后来,势力较大,领土较多的领主没有男性继承人时,属下庞大的领地就会被女儿所继承,这也是后来在骑士时代顶峰的时候,骑士都希望能够获得贵妇人的青睐,一方面是她们是女性的角色,另一方面,她们拥有雄厚的财产,骑士们希望借此“上门”,获得功名利禄。而对于下层百姓的来说,择偶的标准要宽泛一些,男子选妻的自由也更大一些,毕竟大家的经济基础基本一致。

第235章 235,初夜权的归属问题() 
基督教会在西欧获得胜利之后,人们的生活逐渐与宗教不可分离,自然而然地,教会自己定制的法律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有时候这种法律对于上层贵族仍然有“网开一面”的时候,而且不是偶尔的现象。

    但是,对大部分民众来说,遵守教会的法律稳定了他们的婚姻,也使二人在艰难的年代能够彼此扶持,教会法律后来逐渐规定要征得新娘的同意才能结婚,这无疑是个进步,至少给了女性说不的权利,尽管有时候说不也是白搭,说了跟没说一样。

    因此在这个时候,由父母促成的婚姻仍然占据着多数。

    而关于结婚的年龄,教会规定能男子结婚不得低于十四岁,女子结婚不得低于十二岁岁,这个规定在今天看来属于早婚。

    但是在那个医疗卫生不发达的年代,本身婴儿的成活率就低,很多母亲难产而死,其次儿童在长成十多岁的时候,又是事故频发的年岁。

    因此,真正成人到十八岁之后是不容易的,有些贵族家的孩子们还没出生就会被订婚,真正结婚的时候却是要长到规定的年龄才可以,能够和什么样的人结婚这也是很有讲究的。

    在日耳曼人的法律中,很早就有禁止近亲结婚的条令,同时禁止与有夫之妇结婚以及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子女的婚姻也是被禁止的。

    法兰克墨洛温王朝的一位国王希尔德贝特曾经颁布敕令,禁止王室的随从与兄弟的妻子、妻子的姐妹以及与父母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婚,与父亲的第二个妻子结婚的人要被处以极刑,当然,我们不会说日耳曼禁止近亲结婚的理由是因为他们发现这样做会让家族中隐性的致病基因在所生产的后代中表达出来。

    之后教会法律后面则严格定义了近亲结婚的范围,按照与祖先的亲疏关系来确定直系和旁系,夫妻和他们的兄弟姐妹是第一层关系,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子女是第二层关系,以此类推。

    教会法起初禁止第七层之内的亲属有姻亲关系,后面则改到第四层,但是,根据这条法令,贵族中的许多人将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或者更确切地说,贵族们不愿意让自己的财富一代代稀释,他们中仍然夹杂着很多的近亲婚姻。

    在后期中,近亲结婚也成为得以让教会批准夫妻二人离婚的正当性理由,法王路易七世与“欧洲之母”埃莉诺离婚就是因为此项缘由,因为根据教会的法律,婚姻是神圣的,一旦二人结合,就不可再离婚。

    当然了,教会的教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俗话说得好刑不上贵族,所以这些教律大多数也是名存实亡的。

    虽然如今生活在欧洲大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他骨子里的亚洲思维还是挥之不去,因此蒂姆看着辛西娅说:“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只要我在。”

    “我也会忠诚于你。”辛西娅听了蒂姆的话先是一惊,接着是心中狂喜:“对了,陛下,如果我们结婚第一晚的时候,我不希望那些主教或者其他神职人员来干涉。”

    “嗯?这是。”蒂姆先是一愣,紧接着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想必辛西娅说的应该是关于初夜权的问题。

    蒂姆清楚,所谓的初夜权,就是指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在领地内居民结婚的时候,可以抢在新郎的前边,先和新娘睡上第一夜,夺取她贞操的权力。

    (看到这里,诸位欲求不满的男性穿越者同胞们,在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是不是感到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立即穿越到中世纪的欧洲当领主,体验一把免费大洋马,每月轮换不重样的美妙快感?)

    这个怎么说呢?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残酷,实际情况恐怕远没有诸位想得那么好。

    事实上,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来说,初夜权与其说是什么美好的特权,倒不如说是一种辛苦的义务,通常都是将要结婚的农民们倾家荡产备了厚礼,求爷爷告奶奶地恳请领主大人来睡自家媳妇的,然后领主愿不愿意去还是两回事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

    因为中世纪欧洲的卫生观念非常落后,在很多地区,成年后的女人由于来月经的臭味,一直被歧视为肮脏的存在,再加上原始部落时代残留下来的一些迷信因素,在中世纪前期的欧洲乡下,处女们竟然普遍被认为是有毒的,肮脏的,甚至有男人上了会生病折寿的说法——跟同时期华夏人人的贞操观念完全相反。

    在那些愚昧乡民们的眼中,只有尊贵的领主和僧侣们,才能克服的“毒性”,在圣光加护下代替新郎,为新娘“辟邪消厄”,然后那些没法力的新郎才敢跟老婆继续上床。

    但在实际操作之中,由于教规戒律的约束,除了少数品行不端的放荡牧师和一些偷偷摸摸的主教会做这些事儿之外,主要还是由不禁酒色的领主大人来帮新郎官“辟邪”。

    只是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什么福利!其实,以中世纪欧洲早期那种可怕的卫生和营养条件,寻常村姑哪有几个好看的?很多新娘一年都不洗几次澡,身上还有虱子跳蚤什么的,人还没到,臭味就先到了。

    当时的诸位领主大人们,多半也是看在农民们孝敬上来的咸鱼香肠鸡蛋奶酪的份上,才会捏着鼻子强忍着恶心,去跟那些满脸麻子、浑身脏臭、面黄肌瘦的庸脂俗粉们滚床单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明也在进步,到了中世纪的后期,欧洲已经基本没有多少愚昧之人,还会去做出花大钱请领主老爷来干自家媳妇这种蠢事了。

    最后,初夜权也就慢慢演变成了结婚税——领主们宣布出售初夜权,新郎则上缴一些钱财或者食物,把新娘的从领主手中“买”回来

第236章 236,你必须为我洗澡() 
例如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者——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享用。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

    在德国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

    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

    此外,在中世纪后期的某些年代和某些地区,初夜权也得到过完全的恢复。

    例如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的那会儿,为了招募人手去巩固新占领的苏格兰地区,爱德华一世才再次宣布恢复初夜权,引诱的英格兰领主们带兵离开繁华温暖的南方故土,前往苏格兰高地担任占领军,顺便无偿享用当地的苏格兰村姑。

    结果可怜的华莱士回家一看,发现新婚妻子梅伦已经被英格兰老爷先奸后杀,顿时怒发冲冠,喊着自由反抗而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起义。

    总之,在中世纪的中后期,严格意义上的初夜权已经很难被实际执行了,但是一些贵族女子特别是一些美丽的女子的初夜权依旧紧紧的捏在一众主教手里,毕竟为贵族女子避邪开光,清除邪恶不但能落得大量的钱财,而且还能卖给贵族一个人情,所以一众主教是特别愿意为贵族女子而破例的,当然了,这其中的原因大抵是贵族女子长相都不错吧?

    欧洲中世纪,不给钱强制执行初夜权是一回事,在外面搞出私生子则是另一回事,只要你肯给钱送首饰的话,还是会有许多农家姑娘愿意没名没分就为你暖床的。

    根据一些零星记载,在中世纪的早期,经常有领主大人看某某农夫不顺眼,不肯在他的新婚之夜给他的丑老婆驱邪,结果让这位倒霉农夫全家都给愁得直跳脚的事例。

    而到了中世纪后期,类似的情况则是倒了过来,对于某些看不顺眼的刺头儿,领主们往往会把他老婆的初夜权,故意卖给或送给某个远近闻名的人渣恶棍然后让他们两个再打上一场,领主大人则可以没事偷着乐。

    有一个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实:就在现代的英国,居然还有很多偏僻地区没有明文规定废除初夜权,全靠现代的地主们自觉声明放弃。

    如果有谁忘了声明的话,弄不好就会惹出大乱子——2007年,英国王储查尔斯在威尔士的卡马森郡买了一座占地196亩的大庄园,打算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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