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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这该死的缘分-第44部分

小说: 这该死的缘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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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躲开他的触碰,我故作镇定地说:“谢谢,我没事。”
  他坐回对面,寒眸直直盯着我。我被他的目光搅得极不自在,食不知味。
  “你怕我。”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
  我咬着下唇,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刀叉轻叩着餐盘,发出清脆响声。
  “这些年,你过得好么?”
  这句话该是我问他的,怎么他倒问起我来了?我苦笑。“我什么时候过得不好过?你知道,我一向被保护得很好。”
  他牵起嘴角,笑容讽刺。“是啊,你总是能过得很好,身边等着要照顾你的人一大堆。”
  喉间酸涩,我脆弱的小心脏被毫不留情面的刺了一针。正自薄怒,却因他下一句话而彻底石化。
  他说,唐佳琪,你要不要回到我身边?
  我惊惧交加!握着刀叉的双手微微颤抖,睁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他。他说什么?他刚刚说了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
  “回到我身边,让我照顾你。”
  惊——吓——愣——我咬唇,不语。
  说放手的时候就决然而然的放手,一丁点儿余地都不留。说出现的时候就突然出现,不给我一丝一毫时间准备。他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予取予求?他凭什么认为我会回到他身边?难道就因为我爱过他么?阿骆,阿骆,阿骆,你到底凭什么这么笃定?!你可知我已经订婚了?
  这些话就在嘴边却说不出口。我垂眸,装作没听到他说任何话。“谢谢你的款待,我先走了。”
  “我送你。”他急忙站起身。
  “不用!”我断然拒绝,语气生硬得令我自己都不习惯。
  他蹙眉。“你生气了?”
  我仰头。“我不该生气么?”
  他静默,我决然转身离开。走出两步,手臂被他攫住了,我看到他倨傲的下巴,棱角分明。
  “我送你。”他重复,并且不容置疑。
  哈!他就是这么强势!而我。。。面对他的时候一如既往的难以招架。任他抓着我的手臂一路走出餐厅,他的车是低调典雅的雷克萨斯,他将我请上车,正待发动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看到他略微皱了下眉,掏出手机来接电话。不知道对方是谁,我看到他紧抿了双唇,一双眼睛沉沉地望着方向盘。我收回打量他的视线,觉得车厢内空气稀薄。片刻后,他结束了通话,转过头来看着我。
  “对不起,公司临时有急事。”
  我忍不住嘴角边嘲讽的笑意,盯着他一脸歉意的表情,不温不火地说:“没关系,你忙。”
  别开脸,笑容再也坚持不下去,只觉得寒心。一手推开车门,一脚踏出,另一只却被他抓着。我扭过头看他,挑眉道:“邱经理还有事?”
  寒眸中泛着冷冽的光,抓着我的手紧了又松。渐渐的,寒芒退却换上一丝无奈。“路上小心点。”
  我面无表情地下了车,踩着高跟鞋大跨步走路。他的车从后方呼啸而过,我的脚步瞬间顿住,心里坍塌了一角,像是丢失了什么极重要的东西。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抑或是将来,唐佳琪在邱骆的心里永远不是最重要的。
  下午同孟寓一起飞回了C市。自从何雪离开后我总觉得孟寓变了,具体哪里不一样又说不上来。
  拖着一箱行李回到家,唐佳炜这厮居然不来接我!推开公寓大门,他的皮鞋安放在玄关处的鞋柜上,紧紧靠着我的银色镶钻高跟鞋。一黑一银,姿态和谐。我微怔,这里是我和他的家啊,居然已经这么习惯了!我身边明明有这么个不可忽略的人存在,又哪里有资格去缅怀过去的情人呢!
  “回来了?”唐佳炜穿一身白色睡袍并顶着一头乱草,眼神迷离地从卧室里出来,声音懒洋洋地透着倦意,似是刚睡醒的样子。
  “怎么回事?你在家啊?”我换上拖鞋,拎了箱子进来。
  他转身进厨房给自己煮咖啡,顺带打个大大的哈欠。“昨天通宵,所以睡到现在。”
  他煮咖啡,我进卧室将行李箱内的东西归位。等我走出来,发现这厮正捧着热咖啡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我瞥了一眼电视屏幕,忍不住“啊”了一声。他懒懒转过头来看我,眯着眼睛问:“干嘛?”
  我把自己摔到沙发上,顺势将脑袋靠在他长腿上,笑嘻嘻地说:“电视上正在辩护的帅哥律师是谁啊?”
  他笑睨着我,俯下身在我唇角小啄一口。“不就是你老公么?”
  他前阵子忙着一个经济案子,昨天刚庭审,而媒体将庭审纪实播放出来了。这下,不知又要荼毒多少未婚女性了!
  正这么想着,某人突然凑到我颈边一个劲猛嗅。我一惊,大叫一声“你干嘛!”他阴沉着一张俊脸看我,讲话咬牙切齿的。“你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味道!”
  What?怎么这样?我们貌似角色颠倒了吧?这句话应该由我说比较合理。我囧了一张老脸,躲开他的狗鼻子。“别闹!”
  他用一种异常怀疑的眼神看着我,细长的桃花眼眯成一条惑人的曲线。右手扣住我的下巴,逼迫我抬起头靠近他。“唐佳琪,你没有没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
  我吓!居然真的心虚起来。该不该告诉他我遇到了邱骆呢?我内心挣扎。嘴唇被狠狠咬住,我痛得闷哼一声。他满足的舔了舔自己的唇角,凉薄的双唇勾起一个魅惑的弧度。“以后不许靠近外面的野男人,听到没有!”
  不知为什么,我竟大舒了一口气。转念一想,不对啊,我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我慌个P啊我!
  “我不靠近野男人,那你就能靠近野女人了?”我扑上去反咬了他一口。唐佳炜没料到我会这种反应,手指按着嘴唇愣了几秒,那怔忪的样子惹得我狂笑。
  “唐佳琪。。。。。你欠调教!”
  糟糕!某只妖孽要吃人!快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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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选择
更新时间2011…5…1 0:02:52  字数:2464

 惊天大新闻!孟寓要离职!
  C分炸了!
  我为孟寓冲了一杯咖啡,轻声走过去递给他。他看了我一眼,无声接过。C分会议室一边是玻璃墙,向外可以看到C市市中心的地标建筑。会议室内的人都走光了,除了一脸神思的孟寓和内心感慨的我。
  “时间过得真快,你进盛夏也有四年了吧?”
  “是啊,原来已经这么久了。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不过发生在昨天。”我看着他英挺的侧脸,忍不住问道,“为什么要走呢?”
  他笑了一下,很细微的那种笑,几分无奈几分看破几分嘲讽。“其实也不为什么,只是想好好为自己活。我累了,想找一个清静的去处。”
  “我在盛夏十年了,一路过关斩将,只知道往前看,手里权利越大地位越高就越觉得空虚。小雪说的对,我从来没有自在地活过。”
  孟寓下了决定,那就一定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这个男人有主见,说得难听点叫以自我为中心。他说他累了,想自在生活,我却半信半疑。四年相处,我对他的了解远比他所想的要深。有些男人,注定是要周转在权利漩涡中的,那是他们生活的意义。我笑着试探:“难道不是因为盛夏伤了你的心么?”
  孟寓转过头来看着我,目光汹涌,一瞬间又恢复了淡然。他笑着说:“不否认,有这层因素。佳琪,其实有些事情你明明是明白的,却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不知道你是真单纯还是假糊涂。”
  他说得对,我活得一直很单纯,从来不想去深究四周的人心。这个世界不是白色的,而是灰色的。我并不是单纯,只是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我愿意用最简单的目光去看待旁人,以最好的心态去面对纷乱的世界。孟寓不见得对我有多好多信任,但是的的确确照顾我,提拔我,为我撑开一片天地。对我来说,他是个好上司,因此我尊敬他。
  “您走了,我怎么办?”我歪着脑袋问。
  他笑。“你愿意的话,可以跟我一起离开。如果不愿意,就依然做你的总经理助理。新来接任的那位并不忌讳这个。”
  一般而言,总经理助理就是总经理的心腹,一旦散伙的话集团内部的高层领导在用人的时候会有顾虑,这是很正常的。更何况,我跟了孟寓四年,工作习惯早已经同他磨合,要是同新上任的总经理合作势必要重新磨合。如果是总部调人来接替孟寓的话,我这个前总经理助理的确位置尴尬。似乎,同孟寓一起离开也不错,可是。。。
  “怎么样?要不要一起走?”他又问了一遍。
  走还是不走?我兀自稳定心神,认真地问:“你打算去哪里?”
  “EST。”
  EST?!G市?!我大学时代因为邱骆而去EST实习过一段时间,说起来倒是有些了解的。只是没想到孟寓的下家会是EST!论规模,盛夏集团自然要比EST强,可巨大的商业机器不一定就适合发展,孟寓此去EST一定是有所斩获的。而我。。。注定同它无缘。
  “我想留在C分。”决心已下,我整个人都松了下来。
  孟寓似乎对我的决定并不惊讶,他象征性地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我知道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比起跟着孟寓去G市发展,我更愿意留在C分。一来是因为对盛夏有感情;二来是因为C市是我的故乡,是我家的所在;三来是因为这里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C分最高领导人的突然离职使整个C分都掀开了锅,大家都在揣测到底是总部调人过来坐总经理的位置呢还是直接将副总肖敬扶上位。其实肖敬这个副总的位置也坐了三年了,在位期间虽没有大功但也有苦劳,要扶坐正位也算合理。一周后,总部正式批文调派本部营销部经理Nell为C分总经理,尽快前往C分同孟寓交接工作。于是,C分众人又一次炸开了!在公司官网看到红头文件的那一刹那,我石化了。
  Kitty拿了一本商业周刊,指着封面上的男人就说:“盛夏集团最富价值单身汉第三名!你们谁都不要跟我抢!”
  Bella凑过来说:“很年轻啊!据说他是盛夏集团少东盛睿曦在美国留学时的同学,这么年轻就能入主盛夏总部管理层不是没有原因的。”
  Kitty:“哎哟,除却这些不讲,Bella姐你难道不觉得他特别有气质特别帅么?”
  Bella认真地摸着下巴:“说实话,是我的型。”
  Kitty绝倒。“那你前面讲那么一大堆事干嘛!想老牛吃嫩草?!”
  Bella囧。“姐姐我也不老。”
  我刚想偷偷闪人,突然冲过里一个不明物体拉住我,我一转脸只见她小小的脸上满是兴奋!
  “Sandy姐Sandy姐!真的是邱骆学长是不是?Nell就是邱骆学长啊!!!”
  Kitty和Bella满脸疑问地望着我,而我,回以无声的苦笑。
  晚上约了唐佳炜一起看电影,我兴致缺缺。他知道我的Boss要离职的事情,对于我留在C分的抉择抱以十二万分的支持。如果他知道接替孟寓的是谁,应该就不会支持我的决定了吧?两人看完电影,唐佳炜心情极佳地要陪我逛街,一路上还同我讨论五一节假日去那里旅行,并且纠结是两家人一起去呢还是就我和他两个。
  唐姓少年在陪女友逛街买东西这方面实在是无可挑剔,足够耐心,并且会在恰当的时候提出恰当的意见,多数时候他挑的衣服比我自己挑的更适合我。
  “喂,这双鞋会不会很贵?”我看着他手里巴洛克风格的Prada,为荷包心疼。
  他笑着揶揄我:“怎么,已经知道为老公省钱了?”
  我白了他一眼。他却突然蹲下了身子,抬起我的左脚替我换鞋。这个动作惹得身边的店员小姐一脸艳羡,我自己也小小感动了一下。
  “小姐,你男朋友眼光真好。这是Prada当季的新款,很衬你的气质!”
  我内心的OS是“靠!你当然这么说了!你谁都这么说吧!”面上却是礼貌性的微笑,说声谢谢。
  最终在唐佳炜的坚持下还是将这双贵的要死的鞋买了下来,用唐佳炜肉麻到极致的话说就是“我喜欢为你花钱的感觉。”其实从小到大,他送过我数不尽的东西,我们恋爱这段时间他送我的东西更是多。他确然是纵横情场多年的老手,很会在适当的时候玩儿浪漫,他为我铺过一室玫瑰,带我半夜看流星雨,他送我一只录音的闹钟,让我每天早上都被他的声音闹醒。大大小小,林林总总,所有的一切加起来害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被他宠爱着的。他却从没送过我鞋,起先我不知原因,后来才明白那是因为邱骆送过我鞋。而那双鞋,连同他当年送的玉镯被我埋在小区内的大槐树底下。
  唐佳炜这个小气的家伙居然会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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