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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漂泊在异界-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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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至少,我还有眼泪。

    你呢?


第二十二章你的屁股着火啦 

    我没想到我会因祸得福,自从吸了弗雷德的血液,我就发现我的元素凝聚力快了很多。这可不仅仅是量的提升,更是质的飞跃。我不仅学会了烈火燃烧这一个低阶群攻术,而且在元素的控制、运用上更加得心应手。

    我发现如果有足够的元素,我甚至可以利用空间魔法的入门级法术吸音洞,制造一个消音器。这样即便我在远处偷袭,也不会象在日暮森林一样,一下子暴露自己。

    想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发明。就算我和对手面对面站着,他也不知道攻击从何而来。

    只是有失必有得,每到傍晚,我的头都会好一阵晕眩,这明显是弗雷德血液的后遗症。

    他之所以不死,就是能够在死的那一霎间,爆发出一种可怕的元素吸收力,重塑身体。但他本身对诅咒术并没有什么免疫力。他只是在承受诅咒时,身体产生了一种难以解释的异变。

    这异变是什么?连他也说不清楚。

    不过不死显然比那种逆天者的免疫力更可怕。逆天者只是对诅咒有效,可不死则范围大多了。虽然我没有试过,砍掉弗雷德的脑袋,他还会不会复生,但从理论上来,应该是可行的。

    世间万物都是由元素组成的,人又何尝不是?

    就在我们备好马车,准备前往怛多罗的时候,洛克威尔家族的霍德管家居然找到了这里。

    吞水城这么大,这一些破烂的院落在城防地图上连芝麻都比它大。他们居然找到了,可见洛克威尔的势力无孔不入。

    霍德告诉普莱斯特:“洛克威尔老爷的养颜药水已经熬制好了,需要有人护送到怛多罗城。我们山姆少爷认为你们佣兵团实力卓越,想邀请你们一起去帝都。还有这个……山姆少爷特意嘱托,说最好让那个漂亮的女佣兵一起去。酬劳嘛,好说。”

    不管他好说不好说,普莱斯特都没有这个兴趣。帝都是他的伤心地,他刚从那里千里迢迢逃亡到这里,当然不可能自投罗网。

    “霍德管家,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一来我们团没有什么女佣兵,二来我们对这护送没兴趣。”普莱斯特一口回绝。

    霍德本来洋洋得意的,以为这个小小的佣兵团长一听这个从天而降的好消息,会感激得涕泗纵横,趴在地上舔他高贵的脚趾头,他也好趁机捞些好处。谁知普莱斯特却根本不买他的帐,霍德顿傻了,他恼羞成怒道:“我们少爷亲自点名要你们,你们别不识好歹!这样的好事,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你们上哪儿找去?”

    普莱斯特不紧不慢地说:“霍德管家,我们佣兵团不是领主大人麾下的兵,我们有权利拒绝任何我们不愿接受的任务。”

    “你……”也不知是气还是急的,霍德指着普莱斯特只哆嗦。

    他没想到阴沟里面会翻船,这可是山姆少爷千叮万嘱的。怎么每次一遇到这个佣兵团,他都会招来少爷的一顿骂?

    他是有苦说不出。这两只手指捉田螺,十拿九稳的事都办砸了,以后他还想在领主府混下去?

    他还没考虑好,到底是应该把普莱斯特臭骂一顿,还是抱住他的大腿痛哭流涕地哀求。我已经笑眯眯地走了过去:“霍德管家,你说的女佣兵是不是我呀?”

    “对,对。少爷自从回去后,对小姐一直念念不忘。”霍德仿佛在漆黑的夜晚看见了一抹亮光,顿时又有了希望,点头哈腰地说。

    “这样啊。”我把马鞭在手掌上拍了两下,眼珠一转,说:“好吧。其实我并不是普莱斯特团里的人,我们三个人是另外一个佣兵团。既然他拒绝了,那我们答应也不算抢了他的生意。”

    “对,对。”霍德高兴得两只眼都笑没了,趾高气扬地白了普莱斯特一眼,道:“不识抬举的东西!”又一转脸,冲我说:“那么,请上马!”

    斯特曼在旁边瓮声瓮气地说:“我们小姐只坐马车。”

    啊?霍德的嘴张得能塞进三个鸡蛋。这世上居然有不会骑马的佣兵?他还真没见过。

    就在我上车的一霎间,普莱斯特低声对我说:“小心点,他们没安好心。”

    我点点头。就算瞎子也看得出来,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普莱斯特的提醒仍让我心头一暖。

    我们本来就是要去帝都的,与其一路间询,不如找个引路的。再说了,和领主府的人在一起,想必麻烦会少很多。与其说我们保护他们,不和说他们保护我们。

    不出我意料,这次献贡品的领队是那个色迷迷的山姆少爷。只为了送一小瓶药膏,随行的侍卫都带了足足一百人,还需要什么佣兵团?真是笑话。

    一看见我,他的口水就下来了,笑着说:“上次忘了问小姐的名字,你是叫……?”

    “伊莎贝尔。”

    “哦,好名字,好美的名字。”

    霍德管家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亲热地说:“伊莎贝尔,这个名字好熟啊。”他歪着头,想了想,皱起了眉:“好象西荣国有个公主也叫伊莎贝尔。”

    “你爸爸贵姓?”我问他。

    霍德管家莫名其妙的挠挠头:“马扎。”

    “那你爷爷贵姓?”

    “也是马扎。”

    “还不是。”我白了他一眼,钻进了马车:“世上同姓的人那么多,何况同名的?”

    “对呀。”霍德管家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山姆少爷看见他,气就不打一处来,叭地就是一巴掌:“我和小美人说话,你岔什么岔?妈的,你有没有脑子?西荣国的公主会跑到我们南越当佣兵,你他妈的脑袋被驴踢了?”

    霍德捂住脸,两眼含泪地委屈道:“我也没打扰你说话呀?”

    山姆更怒了,气冲冲地说:“老子才说一句话,你他妈的就说了四句,还敢说没打扰?!下次我和伊莎贝尔说话,你再岔嘴,我把你舌头割了!”

    车队走了半天,霍德才想起来:“我也只说一句话啊,剩下的都是她问我的,这也算我的吗?冤枉啊,少爷,我冤啦。”

    经过半天的颠簸,我们来到一个小镇。小镇处在一个山洼里,环境优美,民风朴实。镇上只有一家旅馆,兼营酒菜。忽然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可把老板乐坏了。

    霍德管家盛气凌人地指东指西,就算大家都落座了,他还在殷勤地指挥众伙计:“你,快给少爷打水,没看见我们少爷一脸汗吗?”“你,给我们少爷泡盏茶?”“你,那个当兵的,就是你,你往哪儿坐呢?那地方是你能坐的!”

    真辛苦。我光看着我就觉得累得慌。

    这管家估计也不是有权力的什么总管之类的,纯属那种阿谀奉承爬起来的小人。一看就是个没能力的,一脸奴仆相,有一点说话的地方,尾巴就翘得老高。

    霍德特意安排我们这个三人观光团和山姆坐在一起。硕大的一张桌子,堆了至少十几个人的饭菜,就只我们四个人。

    那些可怜的领主侍卫们几十个人才有一张桌子,饭倒是管够,至于菜嘛,嗬嗬,恐怕除了前两勺子还能抢到嘴,后面就只能吃白米饭了。不少当兵的挤得连胳膊都伸不出去,不时有人怒气冲冲往我们那动使劲瞪眼,试图用目光杀死我们。

    霍德对他们完全无视,假装没看见,只顾吁长问短地侍候山姆:“少爷,你尝尝这菜怎么样?那个,那个菜看起来很不错。”

    山姆心都没在肝上,只故作斯文地吃了几口,就伸出咸猪手,想拍我的肩:“伊莎贝尔小姐,怎么样,吃得惯吗?”

    “别,别,我怕痒。”我早盯着他呢,侧身闪开。“那个,霍德管家。”我指了指最边缘的那盘菜,说:“你能不能帮我把那盘菜拿过来一下,我够不着。”

    弗雷德想动,我暗暗踹了他一脚。

    “好,好。”霍德老脸上堆着笑,连忙把菜盘子端了过来。

    盛元大陆,除了东龙帝国擅于以火炼物,其余三国均不通此道。各类器具均由金属铸造。皇族和诅咒神殿用金器,领主及各大贵族用银器,百姓则用铁器。

    这都是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的。

    山姆这次出门,还特意带了一整套银器餐具,以炫耀他的身份。

    当霍德经过山姆身边的时候,我对山姆笑了笑,并动了动唇。

    “你说什么?”山姆什么疑惑,他甚至没听见我发出任何声音。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霍德忽然哎呀一声惨叫,手里的银盘忽然变红了,烫得他双手直冒烟。他一丢手。这盘满当当的菜顿时连汤带水全落到了山姆头上。

    山姆闭眼。等泥石流一样的肉块和菜汁从他身上滚淌而下后,他才睁开眼,眸子里一片血红,一片杀气。

    “霍德!”他头上顶着一块热气腾腾的牛排,眉毛上挂着雪的奶酪,鼻子上流淌一大坨黄油,从红黄白黑相映生辉的食物间张开了大嘴,咬牙切齿地说:“老子杀了你!”

    接下来,就是劈里啪啦的一阵响。

    我们一边吃饭,一边欣赏了一场武打片。

    等霍德鼻青脸肿地爬起来,这顿午餐已经结束了。斯特曼这个饭桶,已经风扫残云一样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山姆洗了澡,换了衣服,队伍这才整装待发。

    我刚上马车,山姆就涎着脸凑过来:“伊莎贝尔小姐,我的马车比你这辆豪华多了,也舒适多了。不如,你我共乘一辆,如何?”

    “不用了。我喜欢清静。”

    他愣了愣,忽然面露喜色:“太好了,我和你有一样的喜好。我一向认为只有清静的心境,才可以培养出一个贵族高雅的气质。不如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何才能有一个清静的心态吧。”

    不由分说,他就往马车钻。

    我望着他,不动声色地问:“你不觉得空气中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没有啊。”他夸张地吸了吸鼻子,陶醉地说:“我只闻见了一股迷人的芬芳。”

    你鼻子有毛病啊?我都没见过这么迟钝的人。

    我不得不提醒他:“山姆少爷,你的屁股着火啦!”

    “什么?你开什么玩笑?”他嬉皮笑脸地说:“我的屁股怎么可能着火,你可真幽默。”

    可就在下一秒,他脸色蓦变,就象一头狼在他屁股上咬了一口,尖叫着跳出了马车:“救命啊,怎么回事?疼死我了。”

    “快救少爷,你们没看见他身上的火吗?快,快,你们这些愚蠢的猪!”霍德在旁边大喊大叫

    一个士兵提来一桶水,迎头倒下,才把山姆身上的火焰扑灭。

    山姆摸着红肿的屁股,一腔悲愤却不知从何说起。

    霍德见他凶狠的目光扫过来,慌忙摇手:“不是我,少爷,真的不是我!”



第二十三章刺客 

    晚上歇息的地方,是一个叫红色苹果园的小城市。

    这里可比那个不知名的小镇阔绰多了,霍德轻车熟路地把队伍带到了一家最大最豪华的旅馆前。整座建筑华丽辉煌,地上铺着红木板,凡是眼睛能看到的地方,都打了蜡,在灯下映照下似镜锃亮。旅馆的一楼有一个大厅,中间铺着地毯,不时进行着各种舞蹈、魔术、杂技表演。

    侍卫兵被安排在一楼的大厅里吃饭,我们则在二楼的边缘座位上,边饮酒边欣赏楼下的表演。

    在一段充满异国风情的歌舞表演后,三个杂技演员走了进来,每个人脸上都戴着一个滑稽的面具。

    一个打扮得象个圆滚滚地南瓜的小丑,先做了几个可笑的,笨拙的健美动作,惹得观众的阵阵大笑。接着他深吸一口气,身体开始膨胀,再吸,再大,就象一个充气的皮球,越来越魁伟。最后只听嘭地一声,穿在他身上的肥大的短衣短裤终于撕裂了,变成了飞舞在空中的布片。在观众的惊叹中,他变成一个高达三米的巨汉,这巨汉只穿了一条短裤,浑身的肌肉虬盘似蛇,充满了暴力美。

    他蹲下,伸开巨大的手掌。

    另外两个人在他身边翻了两个筋斗,然后稳稳跳到了他的手上。

    巨汉一声大喝,振力向天上一掷,两个人象两只猿猴一样飞上二楼。众人还没明白过来,两道寒光便直刺山姆。

    “刺客!刺客!”霍德这才发应过来,一个屁股墩坐在了地上。

    山姆想躲,但诅咒师的身体还不如魔法师。他脑子想到了,身子却不听使唤,哆嗦成一团,哪里还躲得过去。

    “啊!”尖锐的短刀还没刺到他身上,他已经发出了一声杀猪一样的惨叫。

    斯特曼身形一闪,一脚踢飞了一个。即便是在尖叫声中,我仍然听见了那人骨头断裂的声音。

    弗雷德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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