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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6部分

英雄信条-第1016部分

小说: 英雄信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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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维单手一勒缰绳。暗红色的瞳孔瞄向了卫兵,她的食指转着。把玩着一柄匕首。

    “没事,没事,我们在扯淡!”

    卫队长赶紧澄清。

    玛维没说话,她胯下的黑豹坐骑伸了一个懒腰,爪子踏前,一瞬间。死亡的气息蔓延。

    城卫们不寒而栗了。

    “玛维,别给神仆大人惹事!”

    崔斯特警告了一句。

    “这就是绅士的行事风格?好麻烦呀,这要是换成我以前的脾气,早把他们的脑袋打碎了!”

    蒂森抱怨。

    “打碎干嘛?多浪费呀,我们都是把脑袋砍下来当球踢。不过人类的太小了,还是恶魔的够意思!”

    黑手撇嘴,“说起来,已经好久没宰过恶魔了,什么时候远征一次深渊呢?”

    “我觉得还是屠龙有挑战性!”

    卡西莫多嚼着一根甘蔗,吐得满地都是,吃了半天,才想起来,回头询问,“呃,没事把?不会罚钱吧?”

    “不会,不会!”

    看着骑在高大的铁脊盘龙后背上的黑手,卫队长仰着头,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玛勒逼,就你这块头,谁敢罚你的钱?不怕被打死呀!”

    一帮卫兵诽谤不已,不过表面上已经不敢露出任何不满的表情了,虽然帝国距离德兰克福太远,让他们体会不到北方这场百年来波及范围最广的战争,但是酒馆中的吟游诗人可没少说。

    看着浑身布满缝合线丑陋的无以复加的卡西莫多,他们想起来了,这些就是歼灭了日德兰魔导战车兵团的不死憎恶。

    当几位长官走过后,一骑骑骑着熔岩巨兽的克罗伯巨人跟了上来,他们的目光扫过了卫兵,就让他们的呼吸都凝固了。

    惊吓还没完,之后是梳着发辫、身上插满了斧头的黑铁矮人,一个个武装的像钢铁堡垒似得,接着是一个个缠着黄色绷带的不死憎恶,然后轮到了轻骑而过的卓尔精灵。

    唐顿这次出门,为了保护茜茜和伊莲,带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哪一个手上都沾着数百条的人命,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

    随着这群一看就是暴徒的家伙进城,大门前的空气冻结了,伦敦的市民们再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有多远躲多远。

    “玛勒逼,吓死老子了!”

    等车队消失,一个卫兵才开口。

    “闭嘴,你们能不能多读点报纸?别整天往妓~馆那种地方跑?”卫队长咒骂,“下次注意点,老子的魂都差点让你们吓飞!”

    伦敦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大都会,经济、时尚、文化等等,都位于潮流的前沿,什么种族都有,甚至连龙人和亡灵偶尔都能看见,所以唐顿一行,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骚乱。

    “先去金色树屋酒店下榻吧!”

    唐顿并不在意皇室的迎接,别说茜茜在伦敦有许多固定资产,就是阿巴贡,也早就买下了一座五星级的酒店,专门用来安置主人和随员。

    伦敦,全称伦斯菲尔德…亨廷顿。前者是当初精灵女王留给妹妹的战争节点,巨型堡垒,也是她的陪嫁,亨廷顿是后续发展起来的都市,合在一起,便是帝国。不过好多人已经忘记了它的职能。

    这座城市,有一个最著名的特色,那就是会不时的泛起雾气,或大、如雾海翻腾,或小,如飘渺仙境,没有人知道那些雾气是如何产生的,久而久之,伦敦有了一个迷雾之都的雅称。

    “怎么还不起雾呀?”

    吃过午饭。胡桃趴在窗台上,盯着市中心的钟楼眺望,满脸的期待。

    迷雾之都,也与诸多的传奇故事千丝万缕,比如总是在迷雾笼罩的夜晚寻找妓~女下手的开膛手杰克,比如那些住在下水道总是偷窃富豪被称为义贼的伦敦孤儿,不过最著名的,还是住在贝克街221号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据说他会在迷雾泛起时出现,和助手华生一起。解决掉那些治安官们无法破解的谜案。

    “不是说这里是天堂之都、是全大陆最富裕的城市吗?为什么还有乞丐?”

    看着大街上偶尔走过的乞丐,伊莲不解。

    “那句话是说,伦敦居住着全世界最多的富豪。”茜茜调侃,“对于穷人来说,这里可是被称为天堂之隔的!”

    “隔壁的意思吗?”

    伊莲有些理解了,果然。贫穷无处不在。

    “你们不出去转一转吗?博物馆、大笨钟,还有玛德琳女王曾经的住所蔷薇魔宫,可都是名胜!”

    唐顿轻笑,“我让妮可陪着你们,很安全的。”

    茜茜看着唐顿。没有说话,但是意思不言而喻,想和唐顿一起游览雾都。

    “抱歉!”

    唐顿耸了耸肩膀,他没时间,还有很多政务要处理。

    “唐顿,出来,我要和你决斗!”

    一个公鸭嗓突然在楼下响了起来,惹得茜茜和伊莲面面相觑。

    “现在还有人敢挑战你?”

    茜茜觉得这个世界上的蠢货实在太多了,现在有资格挑战唐顿的,绝对不会这么找上门来。

    “我去看看!”

    小胡桃一个跟头翻下窗户,飞快的跑掉了。

    酒店大厅,十来个贵族正簇拥着一个短发男,朝着楼上嚷嚷着。

    “你们发什么疯?”

    玛维站在二楼,扶着栏杆,愤怒的呵斥。

    “我是来挑战唐顿的,让他出来!”

    短发男被玛维的气势一激,有些缩卵,可是被身后的同伴捅了几下腰后,又大起了胆子。

    “就你?”

    玛维怒极反笑。

    “我怎么了?”

    短发男争辩。

    “不错,没有战斗之前,谁知道谁赢?”

    “也可能是唐顿浪得虚名,不敢应战,不然绝对露馅。”

    “唐顿太自大了吧,就算有实力,这人品也不行呀!”

    贵族么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说什么怪话的都有。

    “这个男的要不是莽夫,就是在试探你!”

    茜茜向下张望,这个短发男搞不好连她都打不过。

    “就你?”

    胡桃讶然。

    “怎么了?我可是裁决巅峰了,距离屠龙,也不过是一步之遥!”

    短发男扬起了脖子,一脸傲然,他出生于一个已经败落的男爵家庭,这次来挑战唐顿,除了是被同伴撺掇的,也是想重整家族。

    输并不可怕,只要稍微运作一下,就可以变成虽败犹荣,带着这份履历,短发男就可以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毕竟唐顿的名声太大了,单是有胆子和他决斗,就是一份荣耀了。

    “你就是屠龙,也是杂鱼,不,连杂鱼的一根鱼骨都算不上!”

    玛维一个空翻,从楼上跳了下来。

    “欺人太甚!”

    贵族们叫骂了起来,还有一个眼睛偷瞄着,寻找唐顿的身影。

    “唐顿大人可是神仆,岂是你们这种杂骨能否挑战的?我来做你的对手!”玛维怒而拔刀。

    “你不配,我要挑战的是唐……”

    短发男的‘顿’字说不下去了,因为玛维连脚步都没动,只是挥刀,他的脸庞便被切开了,满足的牙齿掉落,舌头被魔能刃绞成了一团烂肉。

    呜!

    短发男捂着喷血的嘴巴,不停地颤抖着,其他贵族也惊慌失措的后退。

    “打断他们的手脚,掉在酒店前!”

    玛维吩咐,从格斗武塔走出来的她,天生冷血残忍,要不是顾忌这是伦敦,早把这些人剥皮抽骨做成人蜡了。

    “我可是伯爵的儿子。”

    一个贵族尖叫,转身逃跑。

    “你就是王子,今天也得付出代价!”

    一帮气势汹汹的卓尔涌了上来。

    “这样也好,让他们知道,咱们不是好欺负的!”茜茜安慰唐顿,“你不用担心,除了麻烦,我和你一起扛。”

    自从唐顿进了城,不知道多少眼睛盯着他,等看到十几个贵族被吊起来,相关的消息立刻传了出去。

    “果然是从平民走上国王宝座的家伙,铁血强势,呵呵,看来我哥哥有的烦了。”

    黑查理品着红茶,听取部下的报告,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另外,让部下们开始第二步行动。”

    唐顿一直忙到傍晚,都没有人来拜访他,也让他认识到了奥妮皇后的威慑力是多么的恐怖。

    “应该有很多人在等着看我的倒霉吧?”唐顿轻笑着,摇了摇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询问侍立在旁边的女仆,“你很怕我吗?”

    “怕,不!”

    女仆不小心说了实话,吓得脸都白了,赶紧下跪认错。

    “起来吧,你是伦敦人,说说有关皇后、铁面王子、还有黑查理的传闻吧?”

    唐顿的语气平易近人,目光投向了窗外。

    “皇后的消息很少,没人敢说,因为被秘密警~察听到,就会被抓走,大王子只有在重大的节日祭典上才出现,不过终年带着面具,有人说,他被诅咒了,也可能得了怪病,毁了容,二王子倒是经常露面,风评也不错,在民间,他成为储君的呼声最高。”

    女仆低着头,说着知道的一切,最后,她大起了胆子,忍不住问了一句,“您真的是国王的私生子吗?那不就是我们的王子?”

    唐顿沉默。

    气氛一时间尴尬了,知道问错话的女仆心急的要命,绞尽脑汁补救,“您不去看看王城的夜晚吗?很美丽的,如果抓到开膛手杰克,您一定会成为市民的英雄,说不定皇后也会对您改观!”

    “生活不该是这样的,你太忙碌了,应该学会休息!”

    荷玛建议。

    “我倒是想认识下福尔摩斯!”唐顿轻笑,起身伸了一个懒腰,“好,就听你的!”

    大街上,各种叫卖不绝于耳,马车和行人匆匆。

    利用至尊魔戒隐身,唐顿甩开了那些盯梢的眼线,在另一个街区出现,走了没几步,就有马车迎了上来。

    “先生,坐车吗?”

    车夫一口流利的伦敦腔,推销着他的服务,“你是外地人吧?夜游伦敦,我可是知道不少好地方!”(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一章  铁面王子

    星火皎洁、昏黄的路灯投射下迷离的光彩,照的长街犹如通向幻想之地的梦境通道。

    “你这么乱逛纯粹是浪费时间,我知道最好的玩乐地方,也知道最美的舞娘在哪里。”

    车夫露出了男人都懂的暧昧的笑容,跳下马车,去扶唐顿,“有一些街区,大晚上可不安全。”

    “带我去贫民区!”

    唐顿拨开车夫的手,走上了马车。

    “什么?”

    车夫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唐顿重复一遍后,表情变得怪异了,仿佛在看一个有特殊癖~好的变~态。

    你一个大男人不去红磨坊看舞娘,哪怕再不济找个晃荡在路灯下揽客的夜莺也行呀,去贫民区是什么鬼?

    “走不走?”

    唐顿蹙眉。

    “走!”

    本着有钱不赚是王八蛋的心思,车夫上路,不过还是好心的提醒,“贵族老爷,在伦敦私自购买奴隶,是犯法的行为,你想要雏~妓,得去奴隶市场。”

    车夫迎来送往,早锻炼出了一双火眼金睛,唐顿虽然乔装,身上的衣服不华丽,可做工绝对是大师级,要知道这种衣服比华服还难买,说明人家有私人裁缝,还有那股气质,一看就是久居高位常年发号施令的人。

    他绝对不是住在贫民窟那种穿了好衣服外出坑蒙拐骗的穷鬼,肯定是去买卖奴隶的,毕竟那些人经常穷的吃不上饭,卖儿卖女都是常态,有的女人甚至还会出来做流莺。

    唐顿沉默,欣赏着夜景,不时有马车经过身旁。上面搭乘着穿着体面的贵族和花枝招展的女人,一看就是要赴宴。

    车夫很会做人,看到劝说无效后,便开始介绍贫民区的风景,期间也透露出一些注意事项。

    马车拐上南城区的一条大街后,光线立刻暗淡了下来。道路破损颠簸、路灯也坏掉了不少,街上游荡的行人,神色很是不善。

    咯吱!

    车夫将马车停在了一个路口黑漆漆的路口,“一共六个银币。”

    “不用找了!”

    唐顿弹出一枚金币,它旋转着、和空气摩擦出嗡嗡的声音。

    咔!

    车夫咬了一下,喜上眉梢,要不是这个地方太危险,他真的很像等在这里,再拉这位豪客一次。

    唐顿漫步。越来越惊奇,和那些常见的贫民区不同,这里的空气中没有让人作呕的怪味,也没有破烂的瓦房和乱丢的垃圾,反而是一排排整洁的小屋,虽然狭窄,但是足够一个看到四口之家生活。

    为了剩下灯油,妇人们借着路灯。辛劳的洗着衣物和被单,这些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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