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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电池霸主-第40部分

小说: 电池霸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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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有,但这两个股东去哪里找?沈雷处于某种杞人忧天的直觉,认为这跟他的超能力紧密牵连的生物电池,最好还是别跟自己的家人牵连起来,就算让沈雷的父亲沈彪当股东,沈彪也没法在生物电池上帮忙什么,因为沈雷打算利用他异能者的身份经营这家生物电池公司,也就是说,黑白道手段都会用上,甚至连超能力都要用上。

    太危险,不能让自己的家人牵连进来,至于利润,沈雷完全可以赚到钱再拿给父母花,洗白之后的钱,沈雷才放心,也不会吝惜。

    对于重生之后的他来说,金钱只是一个数字,权势只是一个手段,都无法代表沈雷的快乐。

    他的快乐,是复仇,扳倒绝尘集团,给他的两世情人燕婉一个平凡人的平静生活。

    但他放倒了绝尘集团,捣毁了绝影组织,金钱和权势对他说就没意义了。

    再说,他都没把握可以安然度过8年后的死亡劫难,若是按照原来的历史,则会在8年后的某一天,死于“奇怪的雷电”之下。

    人死一了百了,要这些金钱权势何用?唯一的意义只是用来让父母过晚年。

    只是有一个问题,一直让沈雷困惑的是,如果8年后他死于天雷,那么,哪里来的那个继承家业的“沈雷”?

    “或许,虽然现在处于时光倒流之中,但并不是在重复历史,历史依然是向前的。只是这历史就像一条线被折叠起来而已,现在我只是走到折叠的那一段,虽然是再次从那个地点前进,再次经过那些景物,但前进的轨迹却是跟第一次的轨迹不交集的,是平行的,是两条线。”

    沈雷一边开车一边思考着,这扑错迷离的未来,诡异的未来,尽管令人毛骨悚然,但他不是一个弱者,体会过失去挚爱的痛苦,他看待未来的眼光已经大大地改变,所洞彻的东西,或许已经超越了世俗。

    “股东嘛,一个是天才科学家拉姆,另一个是由多数人的集合体,是我手下的所有异能者!”沈雷很快就确定了方案。

    想要拉拢人心,就要让利。

    沈雷想要的不是这家公司可以赚到的钱,而是这家公司的影响力,至于这家公司的利润,用来拉拢各种各样的人就最好不过了。

    有钱可以使鬼推磨,有长期的回报便可以得到各种小鬼的拥戴。

    迪拜人拉姆是提前赶过来的,他的绿卡还没申请到,还不是华夏国国籍。所以还不是去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等拉姆的国籍真正变成了华夏国国籍之后,才去注册公司,这注定要震惊全球,注定要在世界历史上留下浓厚一笔的生物电池公司,必须是彻头彻尾的华夏身份,而不是跨国合股、外资合股什么的。

    仅仅“可能获得诺贝尔奖”这个嚼头,沈雷就必须彻底站在华夏国十几亿同胞的位置上思考,因为,十几亿同胞会在沈雷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先入为主地把沈雷当做同胞们的代表,把沈雷的公司当做华夏国崛起的一个愿望寄托。

    这一点,不仅仅是荣耀不荣耀的面子问题,沈雷对那些虚荣没兴趣,而是这热潮中蕴含着整个民族的凝聚力,若是把握好了,讨好了同胞们的意愿,那就是等于得道,得道者多助,凝聚成的力量是无法预料的。

    若是把这股凝聚力成功扩大巩固,那么,沈雷的电池公司将会拥有难以想象的号召力,到时候想赚钱太容易了,想放倒被评论人士估价为千亿资产的绝尘集团,也是占有了先机,就像古代皇权争夺战中,谁的名号更正,就更有优势。

    挟天子以令诸侯,是古代枭雄们演的好戏。

    挟民心以挤诸侯,是现代枭雄们演的传奇。

    现在最紧要的事情是给迪拜人拉姆弄个绿卡,然后赶紧给他办个华夏国的身份证,再然后就是寻个合适的厂址,这生物电池跟一般的电池有着本质的不同。

    沈雷一想到拉姆的仿生离子通道,就联想到各种生化危机电影中的实验室,必须隔绝性能能够保证引发真实版的生化危机。

    虽然拉姆表示这些用来制作仿生离子通道的细菌,属于厌氧类型,氧气可以轻易杀死它们,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会立刻死亡,但凡事有个意外,细菌也是最容易变异进化的东西。

    要是万一这些本来厌氧的无害细菌变异了,变成了不厌氧的细菌,那就会变成可以传染超级细菌。

    从拉姆口中得知,这些细菌可是所有生物的神经系统的大敌,一旦感染了这些细菌,轻则瘫痪,重则脑死亡。

    沈雷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一旦这些细菌变异后散布出去,那短期内将是满世界皆是活死人了,或许这些生物一时间只是瘫痪了并没有死,因为一些还能动的生物或许还可以给瘫痪的同伴提供治疗。

    但长时间后,所有拥有神经系统的生物都瘫痪之后,肯定都死掉了,届时,地球将倒退到最古老的地史时期——太古宙(a

    chean)。

    届时,哀鸿遍野不足以形容千分之一,连哀鸿都死光了,何其的恐怖和惨烈。

    地史学家根据古生物的演化和地壳的运动,将地球的历史分为五大阶段,也就是五个代,即太古代、元古代、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

    太古代离我们久远,是地质发展史中最古老的时期,延续时间长达15亿年(距今40~25亿年)。地球的岩石圈、水圈、大气圈和生命的形成都发生在这一时期。大约39亿年前,地球形成最初的永久地壳,至35亿年前大气圈、海水开始形成。

    在太古代的最初期,地球上尚无生命出现。在距今约33亿年前,形成了地球上最古老的沉积岩,大气圈中已含有一定的二氧化碳,并出现了最早的、与生物活动相关的叠层石;到31亿年前,地球上开始出现比较原始的藻类和细菌。在29亿年前,地球上出现了原核生物。

    元古代,6~29亿年前。

    古生代约开始于6亿年前,结束于2。3亿年前。古生代共有6个纪: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和二叠纪。

    中生代约开始于2。3亿年前,结束于6700万年前,分三叠纪、侏罗纪和白纪3个纪。

    新生代约开始于6700万年前,延续至今。可划分为第三纪和第四纪两个纪。这个时期的生物已接近现代,脊椎动物的特征是哺乳动物的兴起和繁盛。兽类大量出现,从中分化出了一支灵长类,从灵长类中又进化出了猿类。第三纪是哺乳动物繁盛时期。第四纪便进入到了人类的时代。

    如果由于拉姆先生不小心让他的超级细菌变异了,变异后又散布出来了,让地球上所有拥有神经系统的生物都杀死,让地球倒退至29亿年前的太古代……

    沈雷想着想着,想笑又笑不出来,重生后的世界,充满了诡异,要是不小心,还真可能引发这种全球范围的瘟疫,让所有动物迎来了末日。

    所以,这厂址要谨慎,要占地广点,位置要偏僻一点,同时又不能没有交通,毕竟是一个工厂,要运输原料和产品,也要让员工们能居住。 

第六十二章 会见市长() 
越到市区,车流就越拥堵。在距离市政府大楼大约还有3公里的路上,沈雷的车跟一辆奔弛轿车擦了一下。

    不得不停下来,原本拥堵的马路立马就更加堵塞了,车流争相鸣喇叭,有的还探出头来骂人,车流缓缓地绕过这两辆。

    黑色奔驰轿车的车主原先看见沈雷的前方有点空间,就打算插缝超车,结果由于车流的不稳定加上奔驰的车主技术本来不怎么样,奔驰轿车的后轮被沈雷的车子顶到,虽然沈雷已经是第一时间急刹车了,但那辆奔驰依然被顶得九十度垂直于马路,横在沈雷的车子之前。

    车主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穿着黑西装白衬衫,肥头大脸,看起来就是个混政府的。

    果然,奔驰车主一下车便指着沈雷大骂,“你眼睛长在屁股上啊?开那么快赶着去投胎啊?我日你妈妈的,我的车子都整个横过来了,大家看我的轮子,都被他顶得翘起来了!再过两米我的车子非翻过来不可!”

    沈雷越听越是皱眉,这奔驰的车主怎么想个泼妇一般?明眼人都能一眼看出来是奔驰车主的错,在拥挤路段是不能超车的,他违规超车反而把走直道的车给挂了一下,若让交警调解,一定是奔驰车主赔钱,并且还要给奔驰车主扣分。

    那肥头大脸的中年人又继续骂,“你成年了没有!你这车是谁的!你要是未满十八岁,肯定没驾照,我告诉你,我一定送你进少年劳教所!”

    十八岁?驾照?

    沈雷听得有点发火了,用力一关车门,重重地砰地一声。

    此时沈雷穿着一双厚底的休闲布鞋,一条黑色缩阔脚的休闲裤,上身是一件紧身灰色保暖衣和一件卡其色的真皮夹克,加上冷漠的表情,显得有些潮气有些冷酷,加上他的坐骑是一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跑车,至少也要值一百万。

    完全是一富二代的造型,而且是一个爱出风头的富二代,看他还戴着一副造型新潮的墨镜,更是一股飙车富二代的得瑟模样。

    沈雷拿下了墨镜,常常在高速公路上、荒原小站的赛道上开快车的他常常需要墨镜,倒不是无病呻吟地故意弄个墨镜来摆酷,沈雷把墨镜扔在车里,然后冷着脸一言不发的走近中年男人面前。

    那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有点戒备沈雷。

    “你想干嘛!想打人啊?我告诉你,局里我有人,你动手就完了!”中年人似乎有点畏惧这个表情冷酷的健壮少年,那健壮结实的肌肉块在紧身衣之下极富健美。少年整整比他高了10厘米左右,一靠近就立马给他造成一种危机感,以为对方想要过来打架。

    沈雷一靠近对方,立马就闻到对方不停骂街的嘴巴喷过来一股酒气。

    “原来是酒后驾车!”沈雷立刻就把对方从异能者势力排除了。

    现在来三界市的市政府大楼,除了要会一会那个林市长之外,更重要的是找到那个离奇失踪的自燃者,会在市政府大楼前面点火烧自己的,都不会是简单的人物,其背后若不是巨大的冤情,就是惊天的阴谋,十有**是由恐怖势力或者邪教势力所指使。

    但酒后驾驶的,就不像是要蓄意闹事的恶徒。

    那中年人被沈雷一声冷喝之后,似乎意识到比车子被划花更紧要的事情,连忙收住了嘴。眼睛虽然有点无光,但转了转,显然正在掂量着得失。

    这时候,沈雷身后响起一道洪亮的声音,“雷哥!交给我吧,你先去办正事要紧!开我的吉普车先走。我处理完了就赶过去找你。”

    刺猬胖一脸煞气地盯着有点醉醺醺的中年男子,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

    刺猬胖长着一张讨喜的脸蛋,平时笑眯眯的时候很是亲切随和,让人忽视了他的奇异头发。此时面目憎恨之下,顿时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

    他的发丝很粗,比起正常人的十倍还粗,又粗又直的头发,在他心情平和的时候是柔顺的,看起来顶多算是黑人的小辫子发型。但当他愤怒的时候,这粗粗的发丝就会变得又硬又直,让他的脑袋像一颗仙人球一般,顶着一头的尖刺。

    虽然有种发型叫做爆炸头,但爆炸头无法做到像刺猬胖这般。

    沈雷见到刺猬胖这个变化,有点好奇,对刺猬胖笑道,“我才是第一次见到你不一样的时候,原来是这样子啊,呵呵。”

    刺猬胖听了有点不自在,推了推沈雷说雷哥快去吧,跟燕姐和红先去,这里的事情交给我吧,小事情,很快就搞定了,帮我看好红。

    沈雷不再说什么,像这种麻烦事情沈雷也不想去烦,就照胖子说的,开着吉普车先走了。

    从后车镜中看到刺猬胖立马冲过去抓住那中年男子的衣领,一副地痞态度,沈雷笑了笑,刺猬胖急着要去完成任务,居然让他堵车,估计这中年男子少不了要吃点苦头。

    又从车镜中看到冷冰冰的燕淇,麻木无神的丧尸红,这还是第一次坐在刺猬胖的位子上,跟另外两个队员近距离相处呢,感觉有点别扭,就像钻进不相识的男生的床休息一样。

    很快就到了市政府大楼,一通电话给林市长之后,沈雷按照林市长的指示,并没有进入政府大楼里去会见林市长,而是掉头往十公里外的一家酒店而去。

    虽然那林市长口头不停表示一定要好好招待一下沈公子,但沈雷是个明白人,能理解林市长的顾忌,同时也赞同这个会见方式。

    沈雷跟林市长的关系,算是官商勾结,可以说是见不得光的关系。

    到了酒店,这次沈雷把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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