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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神座崛起-第5部分

小说: 神座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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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他有些难舍的咽下嘴里的肉片,对孔代尔笑着说道:“大师,这种烤肉配上葡萄酒味道更好!”

    孔代尔连忙一试,果然如此,葡萄酒和烤肉的两种口味很好的融合起来,并互相烘托着,在口腔中盘旋游走,似乎每一个味蕾都在欢呼。这种味觉上的极度享受,使得孔代尔的泪腺都受到了同步刺激。

    真是好吃得想哭!

    当下,孔代尔就把法爷的风度丢一边了,专心致志的对付起面前的烤肉

    这次烤的肉不算多,军中又都是大肚汉,见习骑士以上都不够分,自然也轮不到扈从以下的级别了。最后,那些扈从们从上级那里抢到了一堆骨头,就是烤肉剩下的骨头,他们用这些骨头熬成汤,也算稍稍过瘾了。至于那些大头兵,就只能闻着味下饭了。

    大快朵颐,酒足饭饱之后,见习骑士们就开始围着火堆聊天了。事实是,这里还有那股让人难忘的香气,他们还想多享受一下。蒙德也陪着他们说笑。

    聊了一会儿,众人告辞离去。几个杂役和奴隶们走了过来。“老爷,这里可以收拾了吗?”

    “嗯,你们收拾吧”蒙德挥挥手,让这些人收拾炊具餐具并打扫现场,自己就去洗澡去啦。

    半小时后,蒙德从澡堂回来,看到自己帐篷外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了。如果是其他见习骑士,这些杂役恐怕不会这么卖力,他们虽然是地位低下的杂役,但见习骑士也管不到他们头上,干活的时候自然是能省事则省事。但是蒙德这个新秀可不一样了。

    蒙德同学能在这支部队里这么受欢迎,除了自己能打、敢冲敢杀、积极主动之外,就是他的这手厨艺了。

    他在穿越前就是个吃货,除了看玩游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各种美食节目,以及到处品尝美食。他之所以会被永恒之书砸到这个世界,起因也就是因为听说郊外某“农家乐”推出了一种新的菜式,特地和几个基友去“腐败”了一顿,结果在回去的路上,就被永恒之书啪的一下给拍到了这里,可以说他上辈子就是死在吃上的。

    而且蒙德也不光是好吃,他也喜欢自己动手,按照菜品制作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前世,他的厨艺就相当的不错,在亲戚朋友中享有盛誉。当然,他因为比较懒,所以自己下厨的时候不多。但是到了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

    比起大吃货帝国那些种类繁多的菜系,风格各异的美食,本位面的烹饪水平实在是拿不出手。按照蒙德自己的比较,即使是普洛斯帝国这种大陆头号强国,其烹饪水平也很不给力,也就是比前世以黑暗料理著称的英国强些,来自大吃货帝国的蒙德自从破了“胎中之迷”后,就无法忍受这种劣质的饮食,所以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来自大吃货帝国的厨艺知识,综合本世界多姿多彩,品质优良的食材,再加上他开启源种后超过常人的身体素质,以及永恒之书的金手指,这些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蒙德在本世界具有了一代名厨的本事。

    嗯,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他现在的厨艺水平除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还有大半是被逼出来的

    蒙德是见习骑士,是分队长,还是开启了源种的初阶战士,按照规矩他在要塞有自己的单人房间,在营地里也有自己的单人帐篷,虽然都不太大,但也算是有个自己独立的私人空间。

    他走进了自己的帐篷,关上了门帘。一股淡淡的药草清香顿时冲入鼻腔,这是一种防虫药水,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帐篷里洒一些,否则这里就成动物园了。

    见习骑士的单人帐篷很小,面积也六个平方米左右,刚刚能放下一个地铺,一个兵器架,一张折叠小桌,一张马扎,以及一个带锁的大行李箱,这些家具都是他根据前世的记忆,花钱让要塞里的工匠还原出来的。兵器架上放着他的铠甲和武器,一把长剑和一面盾牌。桌上放着一盏牛眼提灯,一个喝水的杯子,一个水壶,和一套个人餐具。临时营地里条件也就这样了,不能要求太高,穿越过来这么多年,蒙德也习惯了这个落后的世界。

    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这个世界仅仅是主要人种和社会制度类似地球的中世纪欧洲,但细节还是很多不同,比如卫生习惯,就比中世纪欧洲强多了,普洛斯帝国是很讲卫生的。比如大家可以舒舒服服的洗澡,而不会担心被人另眼相看。

    蒙德把手里的木盆放在角落,这里面装着麻布巾、牙刷和肥皂等洗漱用品,这是他刚才洗澡时用了的。嗯,还有牙刷、牙粉和肥皂,这个世界也有了,虽然远远不如前世那么精致,但至少能用。这也曾经让蒙德向借此发财的梦想破灭了。

    现在大概是晚上九点,进入夜间的沼泽气温下降了很多,白天那种闷热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换了内衣裤的蒙德感到一阵凉爽。

    如果是平时,蒙德现在就该睡了。但是今天不行,因为他攒了很久的生体能量终于存够了,按照永恒之书的提示,他现在可以激活施法者血脉了。从一个屌丝战变成法爷,这可是他十几年来的最大愿望。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还有位“大爷”要伺候。

    蒙德把头探出门帘外看了看,发现大多数的帐篷都已经熄灯了,军营里一时空荡起来,只剩下负责警戒和巡逻的哨兵,以及照顾篝火的杂役。

    发现周围没人之后,蒙德缩回帐篷里,把门帘关好,还把固定门帘的扣子扣上了。

    随后他坐在床铺上,熄了灯,就躺下了。

    蒙德当然不是要睡觉,他仔细听了听,外面只有沙沙的风声,还有哨兵的脚步声远远传来,附近是很安静的,和往常一样。

    这时,他才放下心来。蒙德心里一动,用意念呼唤:“永恒,带我进去”

    “执行宿主命令,意识导入”那道声音立刻响起。

    随后,蒙德就觉得自己身体好像一轻,意识一下子就进入一处奇异的空间。

    蒙德睁开眼后,就发现自己是在一处无边无际的空间中,空间四周都是一片幽深的黑暗。唯一的光源来自正中的一个物体,它此时正散发着柔和的金黄色光芒。在这片空间中,它就像太阳一样明显。

    这是一本书!一本巨大的书!

    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的参照物,而且蒙德现在进入这个空间的,也仅仅是意识,所以无法确定这本书到底有多大,反正至少不会比一栋别墅小。

    它的外形是一本硬封皮的书籍,封皮的颜色在不断变换着,材质也很奇怪,非金非石非木非革,至少蒙德认不出来。这本书的外形风格很是奇异,似乎和古今中外的书籍都扯不上边,蒙德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风格的书。书的封皮上有着很多又像图案又像文字的花纹,而且这些花纹还是立体的,并且还在不断的变化着、游动着

    没错,这本书就是蒙德穿越到此世的真正“肇事者”,也是现在蒙德作为依仗的金手指――永恒之书。

    在此世的蒙德四岁时,永恒之书启动了,当蒙德发现这个让自己穿越的“罪魁祸首”居然跑到自己脑子里去了,还和自己的灵魂似乎融为一体后,心里真的是说不出什么滋味。

    只有既来之则安之。蒙德不是那种喜欢纠结的人,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再去纠结也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永恒之书在确认他作为宿主之后,就向他展示了一条成就不朽的永恒之路,换句仙侠的话说,就是可以“证道混元”的道路。

    当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永恒之书也不可能直接让他“证道混元”,但却是相当于有了一份明确的地图,只要照着走下去,那么就一定可以成功。至于这条路上有多少坑,能不能顺利到头,这些问题蒙德也想过,但是这个世界哪有免费的午餐呢?比起那些连道路这么走都不知道的人,他已经很幸运了。

    “永恒之书,开启!”蒙德传出了一道意念。

    只见“永恒之书”封面上的色彩和花纹一阵波动,那个厚厚的封面无声无息的打开了#####

第7章永恒之书() 
永恒之书封面上的色彩和花纹一阵波动之后,厚厚的封面就无声无息的打开了,就好像是翻开书的封面。

    封面之后当然就是扉页,扉页上是一些文字和图案,对此蒙德已经相当熟悉了。

    对于扉页上的那些内容以及界面,蒙德在第一次见到时,就吐糟了好久。因为这个扉页实在是太一个游戏里面的角色数据界面,无论是内容还是界面。每次蒙德翻开永恒之书,都有种在游戏里打开状态栏的感觉。

    所以他有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某个西幻游戏里。当然,这种想法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定了,如果真的有这么碉堡的游戏,他也认了。

    在扉页右上角的图案框里,就是蒙德的全身像,而且还是3d全息图像。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相貌是典型的普洛斯人,棕发蓝眼,坚毅挺拔的鼻梁,深邃的五官,样子有几分像前世那位叫马尔塞尤的王牌飞行员,算得上是个小帅哥。

    在前世记忆觉醒后,他开始还很不太适应自己的外貌,心想:我好好一个东方人,怎么就变成一幅西方白皮的样子了?不过看久了也就习惯了,甚至现在还有点儿沾沾自喜的感觉。因为凭良心说,前世的蒙德外形是一点儿不出众,属于那种丢人堆就找不到的平凡相貌。现在变成小帅哥一枚,要说不满意那是骗人的。

    当然,这幅图像唯一让蒙德不太满意的,是没穿衣服。没错,这是他的果体像,还是纤毫必露的那种。不过好在永恒之书只有他自己能看,自己看自己的果体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这种小小的不适也就算了。

    这是一具强壮的少年身躯,健硕的胸膛,无一丝赘肉的沟渠分明的结实小腹,修长而强劲的四肢,充满爆发力的肌肉群线条如刀割般分明,虽然没有健美运动员那么夸张,但是线条非常完美,一看就是充满了力量,肤色也是很健康很阳光的那种小麦色。这身板比起他前世可不知彪悍到哪里去了,这正是蒙德此世历经了长达十二年的正规骑士训练,才得出的成果。

    “呵呵,我觉得这幅身板,可以去当模特了吧”蒙德有些自豪的说道。他当然知道自己很壮很彪悍,但是平时也最多只能看到一部分,哪怕是照镜子也是。哪里能像现在这样,可以360度全方位无死角的观察自己?

    蒙德最后瞄了一眼自己的关键之物,只见它就像蛰伏的巨龙一样静静的呆在那里。对于此世的关键之物蒙德是很满意,无论是个头还是性能,虽然他此世至今还没实践过,但他以前世的经验,觉得自己做个一夜七次郎还是木有问题的。没办法,本钱好,身体壮,就是这么自信!

    当然蒙德并不是一个自恋的人,他很快就把目光从自己的全息图像上移开了。

    这时,蒙德的注意力放在了扉页上的那些文字上,最上面那行大字写着“宿主基本信息”,其他的文字内容如下:

    ――――――――――――――――

    姓名:蒙德。

    种族:普洛斯人(人类亚种),男性,16岁。

    职业:战士lv3(第一阶)。

    身体状况:健康,生命值2727。

    人物属性:力量14;敏捷14;体质14;感知14;智力18;魅力14。

    职业专长:擅长盔甲、擅长军用武器、擅长普通武器、长剑类武器掌握、基础格斗术、基础剑术。

    个人专长:军道之剑lv2,猛力攻击、闪避、灵活、自救、灵巧双手、运动、坚忍、钢铁意志、骑乘战斗、骑乘射击、践踏、熟练手法。

    技能:攀爬9,手艺15,驯养动物11,威吓6,跳跃9,骑术11,游泳9,估价5,医疗12,烹饪31,语言学13(略)

    综合战斗力评价:26。

    ――――――――――――――――

    这些数据式的资料确实是非常的游戏化,让蒙德郁闷的是。按照永恒之书的说法,扉页之所以会变成这种样子的界面,完全是因为这就是他自己最熟悉的界面。这些数据和界面的风格,都是永恒之书按照宿主的潜意识中最熟悉,最认可的内容,具现出来的。

    同时,这也是永恒之书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辅助宿主,并对宿主的各项机能进行“数据化管理”。从这些年来的经验,蒙德觉得这个“数据化管理”当中最有用的就是那个生命值,只要生命值不见底,就算受了点伤,也同样能发挥正常状态下的战斗水平。

    “我的潜意识居然最认可这种风格,看来是以前游戏玩多了”蒙德嘴角抽了抽。虽然已经看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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