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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神座崛起-第62部分

小说: 神座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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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无奈,他们现在相当于是用一个要塞抵抗人家大半个南方沼泽。

    “男爵大人”又一个人急匆匆的走了进来。却是法师团的布帕斯图斗法师。

    图斗也不多话,直接说道:“团长大人,我们设置在铁鳞城附近的观测装置发现,蜥蜴人有异动了,有至少一万蜥蜴人陆续出城,因为奥术天眼被击毁了,所以我们还不能确定他们的动向”

    “好吧,看来事态已经很严重了。我们需要立即举行一场会议。瓦利斯勋爵,请你派人通知所有中队长及以上的军官,高阶以上施法者,以及要塞内各个教会和大型商会的负责人,佣兵行会和冒险者公会的负责人,让他们一小时后到这里开会。”

    “好的,团长大人,我马上去安排”

    北堡住宿区,7号楼。

    哥斯拉手下的蜥蜴人开始行动了。目前这个消息也仅限于一些高层知道,其他人还是和往常一样,该做什么做什么。咱们的蒙德同学级别还不够,最新的情报并没向他通知,团座大人也没请他去开会,他自然也不清楚。

    这些天来,他过得非常充实,每天的日程都排得慢慢的。一般来说,他的日程是这样的:

    清晨起床后,练习个人武技,吃了早饭之后就带队进行常规战术训练,以及小队配合。午饭后,进行两个小时冥想,顺便当作休息。

    冥想完了就去法师塔的图书馆看书,跟着法师团的同事学习魔法语言和文字。也就是古泰坦语、龙语和精灵语,还有天界语、炼狱语和深渊语,这些语言和文字都可以蕴含力量,所以大量的用于表现魔法的文字都是这些语言的文字记录。虽然这些语言和文字可以使用通晓语言看懂,但是通晓语言只能看懂普通文件和书籍,凡是它不能读取魔法文件。法爷们必须通过实际学习才能理解,并真正掌握,否则的话,连魔法书籍都看不懂。现在蒙德选择的是先学龙语,还是先学会一门再说,龙语是用得最多的魔法语文。

    然后就是学习抄录卷轴和调制药水,以及号称“摇钱树”的装备附魔技术。这三项技能都是法爷们最常用的赚钱技能,每个法爷都要学习。要是连抄个卷轴都搞不好,那还当什么法爷?

    下午茶和晚饭时间,就是和法爷们交流法术心得。晚饭后就是练习法术的时间,虽然术士的法术来自血脉,相当于是天生的,但是天赋也需要不断磨练。熟练度上去了,才能用得更好。

    现在蒙德非常的繁忙,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怪不得魔武双修的这么少,因为时间和精力根本不够用啊。我才两个职业就忙得跟什么似的,再多几个还要不要活啊”今天午饭之后,蒙德就忍不住对同事们抱怨。像条狗

    “呵呵,你现在明白了吧。这兼职是不是想兼就能兼的。你应该庆幸自己只有两个职业,要不然你连睡觉都没时间”依修塔尔语气中充满了幸灾乐祸。土豪妹子感到自己终于出了口鸟气,那种被天才压制的感觉实在太不爽了,尤其是在本人也自认天才的情况下。

    一个中阶法师却有不同意见,他说:“一般来说,选择兼职更要根据自己的天赋,盲目兼职只能是一样做不好。不过蒙德不一样,他在剑法上的天赋是有目共睹的,不兼职战士就浪费了。我认为他现在这样是最合适的”

    “我觉得吧,主要还是蒙德太勤奋了,另外就是他还担任了小队长。我看其他魔武双修的人,都没他这么累。就好像埃苏拉斯,他也是游侠兼德鲁伊,你们看他就过得很滋润嘛。”一个德鲁伊说道。

    “切,你们玩神术可省事多了,只管祈祷就好。奥术复杂多了呢,我们需要学习的周边知识比你们起码多十倍!”一个胖子法师很不以为然。

    “外行就不要擅自评论!你会神术吗?神术就周边知识吗?真是荒谬!”一个年轻牧师顿时拍案而起。

    今天的讨论很快就歪楼了,变成了神术和奥术哪种更难学的争论,法爷们吵得面红耳赤。#####

第108章暴风雨的前奏(下)() 
这场学术辩论进行得非常激烈,参加辩论的人员一个个就跟斗鸡似的,面红耳赤,口沫横飞。看着那些平时人五人六的法爷们在那里毫无风度的争论,蒙德觉得十分的无语。

    这踏马就跟前世的论坛口水战一样啊!这让他仿佛回到了前世,在论坛围观嘴炮大战的感觉。

    这种法爷之间的嘴炮大战可比论坛嘴炮厉害多了,前世中的论坛口水战很少有升级为真人pk的,此世就不一样了,因为的嘴炮大战升级为决斗的事例比比皆是。要不是现在还有军纪压着,搞不好就有几个家伙要出去做过一场了。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心情和兴趣参与这种争论,互相打嘴炮的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其他的人都在各做各的。比如蒙德身边的那位牧师先生就一点儿没有参与进去的意思。

    这位老兄大约二十多岁的年龄,穿着一套极为奢侈的牧师袍。袍服本身是用昂贵的丝绸制作,设计风格明亮而华丽,上面缀了上千枚用各种贵金属打造的亮片及挂勾,头上还戴着一顶镶嵌了宝石的金冠,手上戴着八个金戒指,脖子上挂了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整个人看起来金闪闪的,比暴发户还暴发户。

    好吧,这位老兄是财富女士的牧师。除了财富教会,就再也找不出这么有暴发户气质的圣职者了。

    “李斯特先生”这位牧师兄弟对着蒙德露齿一笑,蒙德只觉得眼前金光耀眼。

    这家伙居然一口金牙!

    差点儿被闪瞎狗眼的蒙德顿时外焦里嫩了。你妹的,你丫要炫富也不用做到这种程度吧?

    “普雷尔先生,全换成金牙不痛吗?”蒙德指了指他的金牙,好心的问道。

    “呃”牧师兄弟愣住了,很显然以前没人问过这个问题。

    “哈哈哈哈”依修塔尔大笑起来,笑得都趴在桌上了。旁边几位听到这话的法爷也都大笑了起来。

    整个餐厅顿时被笑声充满了,连旁边如火如荼的争论声都压住了。

    一位法师在旁边笑着解释道:“并不是真正的金牙,只是颜色变成了金黄色。这是财富教会的一种特殊仪式。”

    “哦,原来是这样啊”蒙德这才发现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没办法,刚刚进入法爷圈子,很多常识都不了解,犯下这种低级错误是难免的。

    那个叫普雷尔的牧师也解释道:“这叫财富之牙,有许多妙用,并不一定非要是金黄色。但是吾主最爱金黄色,所以我才选择了这种颜色。”

    “您真是位虔诚的牧师”蒙德只得说道。当然他心里对此很是不以为然,一口大金牙的造型也太蛋疼了,你丫怎么不在身上刷一层金粉。不过想到前世中,古代日本的那些把牙齿全部涂成黑色的美女们,他又释然了。金牙总比黑齿好看点儿。

    “那是当然!”普雷尔笑了,理所当然的收下了赞美。

    然后他说道:“李斯特先生,听说你手里有异能嗜人妖的犄角,还有一份大脑、松果腺和脊髓。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转让?我的商会可以给你一个很公道的价格”

    “哦,你要这个东西?”蒙德一愣,好奇问道。

    这些东西是他们上一次作战的战利品,蒙德从中分得异能嗜人妖犄角一根,大脑和松果腺各一副,三分之一头嗜人妖身上的甲板、棘刺和血液、骨头。还有杂七杂八的东西。回城之后已经处理了一部分,而价值最高的犄角、大脑和松果腺他还保存在手里。因为要塞的商家给的价格太黑了,他不想当冤大头,准备以后回到内地的似乎再出手,那边的价格高得多。

    这个世界的法术实在太好用了,一个“保存器官”的零环法术,就能让这些生物产品长期保鲜而不变质,根据施法者的等级,可以保存一个月到几年,快到期就再用一个,方便得很。只要有人不断施法,或者用一个固化了“保存器官”的容器,这些生物性材料在理论上可以一直保鲜下去。当时在处理战利品的时候,这些生物材料就被随军法师们加持了“保存器官”,至少可以保存大半年,现在还没到期呢。他当然不用急着出手。

    “是的,这些东西是制作心智防御装备的材料,我们普雷尔商会对此大量收购。听说你有一套完整的犄角、大脑、脊髓和松果腺,我可以出1000金盾再加一条心智防御项链的价格进行收购。”

    “牧师先生,你可真会做生意”依修塔尔插话道:“一根犄角最少就能卖2000金盾,再加上大脑、脊髓和松果腺,起码能卖3000金盾,如果是在帝都那样的大城市,4000金盾也能出手。而这一套材料可以制造至少十五套心智防御项链和二十套心智防御额饰或者耳环,一条这种项链也就五六百金盾而已,你这收购价还不到市价一半呢”土豪妹子对这些奢侈品可是门清,毫不客气的揭穿了对方的底。

    “呃,艾斯塔女士,我们制作心智防御项链也是要成本的,您应该知道,这种项链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普雷尔牧师脸色不变的说道:“当然,价格可以谈嘛”

    普雷尔牧师全名叫凯恩普雷尔,是位“下金”牧师。他不但是财富教会的牧师,同时他也是一个商会的老板。在财富教会这种圣职者兼职做生意的事情是极为正常的。财富女神一向鼓励自己的神职人员从事商业和贸易,并且有义务投资其他虔诚信徒经营的有获利可能性的企业和商会。但和普通商人有区别的是,他们必须将自己赚到的所有利润的四分之一上缴给教会,越是会赚钱的牧师越能取悦他们的女神。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整个财富教会就是一个庞大的商业联盟。

    “2000金盾再加3条心智防御项链,我觉得这个价格比较合适,如果你满意就可以完成交易”蒙德想了想,就开出了自己的价格。当然如果自己制造的话,获利更高,但是他现在还没有这个技术。于是就退而求次了。

    “太高了,2000金盾再加2条心智防御项链,这个价格是我接受的底线。嗯,据我所知,您还是一位很亲近吾主的人,如果您愿意正式成为吾主的信徒,这个收购价格还可以上浮两成”普雷尔牧师笑道。他虽然是商人,但也是牧师,赚钱的时候也不忘传教。当年蒙德小时候就经常去家乡的那所财富教堂玩耍,这件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在他有了点名气之后,这些情报不难获得。#####

第109章蜥蜴人进攻了(1)() 
北堡住宿区,7号楼。

    仆人瑞迪为蒙德调整了一下护身符的位置,笑道:“这样搭配就很不错了,先生,我个人认为这一套是最配的。”

    蒙德此时就像木偶一样,任凭瑞迪摆弄着。旁边的衣架上挂着七八套新做的衣服,衬衣、外套、斗篷一应俱全。瑞迪正在一套一套的让他试穿,以做出最好的搭配。

    “嗯,好的,瑞迪你不愧是受过专业培养的,服装搭配得很好”蒙德有些无奈的说道。他现在有种“舜漆食器,叛者十国。不及唐尧,采椽不断”的感叹了。

    “这两条护身符做工精美,如果衣服搭配不好,就太浪费了”瑞迪很敬业的说道。他现在已经把自己完全代入到管家的角色中。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贵了一件衬衣都要两个多金盾,能不好看吗?”蒙德忍不住腹诽道。金盾的购买力是比较高的,如果以粮食价格为标准的话,两个金盾的购买力就相当于他前世的2500-3000元左右了。

    这都是附魔项链惹的祸,昨天和普雷尔牧师完成了交易,蒙德得到了2000金盾的现金和两条做工精美的心智防御项链。结果瑞迪知道后,就强烈要求他再去订做几套新衣服,以符合他的身份。他现在想到这些衣服的价格,就有些肉疼。这几套衣服就去了一百多金盾呢。

    于是他有些感叹的说道:“瑞迪啊,你知道吗?我以前听说过一个故事。在上古有一位国王,刚继位不久就命人为他雕琢一把象牙筷子,哦,筷子是一种餐具然后一位大臣就劝说,如果用了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粗糙的陶器餐具,要配犀角做的碗,宝石做的酒杯。这样高档的餐具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麻短衣,住简陋的茅草屋,而要穿着丝绸衣服,乘坐华丽的车马,住精美的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他说的是殷纣王的一个故事,叫做“象牙筷定律”。

    “先生,我明白您的意思,不能过于奢侈这是对的。但这些服装只是最基本的体面服饰,是必要的开支。您即将成为贵族,在衣着上也要讲究一些,否则别人表面不说,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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