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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部分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第162部分

小说: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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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看门狗,居然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下沉沉睡去,毫无危机紧迫感。

    没奈何,沈崇扛起狗子往回走了几里路,回到小钢炮越野上,开车走人。

    他先去牌楼镇上的老家宅子看了眼。

    这套沿街的平房的木门已快十年没被人打开过,门锁都完全锈蚀掉了,沈崇在家里翻出来的钥匙都插不进去。

    他想了想,索性还是别进去了吧。

    记得当初走时,就没在里面留什么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如今里面的家具和那点不顶事的家电早已不能用了,想住里面更是不可能。

    要想把里面重新收拾到能住人,没个一两天功夫不可能。

    时间不等人呐。

    也罢,走吧,先随便在镇上找个旅馆住着,等回头忙完了再说。

    他把车开到了街口,终于找到家靠谱的带停车位的旅店。

    店老板是生面孔,抄着外地口音,应该是这些年新搬来的小老板,没能认出沈崇来。

    写了个房间,把狗子扛回去放椅子上蜷缩着。

    给这货补垫上层毛毯,让它睡更舒服,沈崇也沉沉睡下。

    三天之后,他发现自己低估了此事的难度。

    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

    大爷我现在忙着拯救世界,可没功夫伺候那群难缠的亲戚。

    血浓于水?

    不存在的。

    从前身背上行囊孤身前往蜀都那一刻,就没有了。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呢?我的妖元能力每天都被你艹到极致,我感觉我……”

    “快升阶了?”

    “呸!要不是怕影响嗅觉,我惆怅得想学你以前那些朋友们抽烟。”

    “抽烟不好,伤身体。你想成为第一个得肺癌而死的抽烟田园犬妖吗?”

    “老大你加这么多前缀,就是为了让我对号入座吧?”

    沈崇起身,踢了脚身边的小石头,“后天就是清明节,我五天之后就得回去参加新人挑战赛,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你有新点子了吗?”

    “没,我们去临江镇碰碰运气,找那个……丢了儿子的哥们聊聊。”

    “和他聊有卵用啊!”

    “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决心还不够坚定,导致我有一项能力还没发挥出来,我需要更强烈的情绪。”

    狗子一脸茫然,“哈?”

    沈崇抬头看天,心头暗想,干黄鼠狼那次直觉多好用啊。

    这次都转悠了这么多天,直觉竟还没触发,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观察和收集的信息还不够多。

    刘向林叼着根烟,一如往常的坐在临江镇街口,呆呆看着街口旁的乡路岔道。

    他满脸通红,眼睛也红,里面尽是松花般的血丝。

    他嘴里的烟都烧到了烟蒂,散发出过滤嘴被点燃的焦臭味。

    在他的脚下扔满了烧透的烟头,不太合身的裤脚下露出两条瘦骨嶙峋的长毛小腿,

    他的小腿边,还稀稀拉拉倒着两三个二锅头空瓶子。

    他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短短一年时间过去,身高一米八许的刘屠夫原本壮硕的身躯,如今已变得骨瘦如柴,风吹可倒。

    他看着的这条乡路岔道,是从临江镇小放学后回家到镇街的必经之路。

    在这三百六十五天里,刘向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来这儿坐着,直到日落西斜,他的老父亲冲过来狠狠给他两耳光,才能把魂不守舍的他拉回去。

    镇上的人时不时会过来与他聊聊天,他总是聊着聊着就哭了。

    “我好后悔。”

    “我明明每天都接儿子放学的。”

    “我不该听他的。”

    “他说他八岁了,可以自己上学放学了。”

    “我就只让他自己走了三天,怎么人就没了……”

    “没了啊!”

    他翻来覆去总是这些话。

    至于他的老婆,那个可怜的女人已被公费医疗送去精神病院了。

    嘎吱一声响,沈崇的车停在这路口。

    沈崇下车时,一眼便看到这个明明与自己同龄,看起来却仿佛四十岁重症病人的男人。

    他几乎不敢相认。

    “大刘子?”

    沈崇走上前俯下身,小心翼翼的问。

    刘向林茫茫然收回看着路口的目光,抬起头来,用浑浊得如同泥浆的眼神看沈崇,“你……你是谁?”

    沈崇被他这空落落的眼珠子盯得揪心皱眉,在他身边颓然坐下,捡起地上还剩下几支的烟盒子,自顾自摸出根自从进了体校后就没碰过的烟含在嘴里。

    “借个火。”

    刘向林呆呆递来火机。

    啪。

    沈崇深深的吸了口,熏到他辣眼睛,呛喉咙,“我沈崇啊。”

    

第224章 黄毛与黄鳝() 
“哦,沈崇啊。”

    刘向林呆愣愣应了声,却也没再说什么,而是扔掉烟头,又点燃一根,扭头依然盯着岔道,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把沈崇的名字都念了一遍,但脑子里似乎还是没能把人与旧相识对上号。

    人的思维陷入僵滞后就是这样。

    具体表现在外,就是手拿手机找手机,又或者看见熟人与朋友,明明该一眼认出来,脑子里的思维却飘在别的地方。

    此时刘向林便是如此,镇子上很多人过来找他聊天都这样。

    见他不说话,沈崇也没再多说什么,就重新尝试着自己抽闷烟。

    没两口,他实在吃不住,太久没碰过这玩意儿,眼睛被熏得直咪咪,眼角泪花花的。

    沈崇悄然把只烧到四分之一的烟头扔旁边,双手抱住膝盖与刘向林继续并肩坐着,也望着岔路口的方向直发呆。

    视线越过并不茂密的树丛,目光所及之处的尽头,隐约能看到贴了翠绿色马赛克瓷砖的教学楼一角。

    一脚踹开做贼般悄悄凑上来,试图叼起自己没抽完的烟头的狗子,沈崇站起身,摆摆手招呼狗子准备走人。

    他走没两步,背后幽幽传来声,“哥们,谢谢你回来看我。”

    沈崇回头,那汉子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里面稍微恢复了些神采,他可算把人在心里对上号了。

    于是乎,沈崇又坐回来,拍拍刘向林的肩膀,“节哀。”

    刘向林深吸口气,狠狠吐出阵白烟,“节哀不了啊兄弟!我心里这道坎,过不去啊!我好后悔……”

    他又开始了。

    甭管来与他搭话的是谁,没两句都会回到这套路里。

    面对镇子里的人如是,不远百里从蜀都开车回来的沈崇也如是。

    他已入了魔。

    他嘴里的这些话,沈崇之前在临江镇上与人打听时,都已听得七七八八。

    这汉子絮絮叨叨着照本宣科念完,又开始捂脸抹泪,甭管沈崇再与他说什么,他都只把脑袋藏在手肘下一直摇头。

    沈崇也不是擅长哄人的性子,见状无奈叹口气,“唉,回头我再来看你。”

    他重新起身,顺着岔路往学校走去,背后的哭号越来越响,没几秒钟又变得沙哑刺耳。

    明明此时晴空万里艳阳高悬,背后远远传来的声音却让沈崇心底凉如深冬,那声声哭号如刮骨刀,在他心窝子底反复刮蹭。

    十一二年前,青龙白虎手提战棍的刘向林何等英雄。

    现如今,痛失爱子让他完全成了个买醉度日痴痴傻傻的半疯子。

    人世间最大的苦痛,这大抵算其中之一吧。

    沈崇感慨万千,来之前是想要让自己的情绪被更深度的激发一下。

    可真当感受过一次之后,他又觉得这感触未免太深了点。

    一人一犬在土路上慢慢走着。

    “老大,那人好惨。”

    “是啊,惨呢。”

    沈崇点头,小心翼翼查探路边田埂。

    一年前案子刚发生时,就没人知道究竟怎么回事,时隔十二个月,他这样漫无目的的碰运气,更不可能有任何发现。

    被他给予厚望的直觉也没有任何动静,这东西像抽奖,有就是有没就是没,不会轻易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他现在情绪是到位了,但无敌记忆从外部获取的信息量远远不足,不能在潜意识里形成足以支撑综合判断的分析数据模型。

    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来解释,就是大数据样本不足,没办法分析。

    狗子正在偷懒,它都没开妖元能力,翘着尾巴懒懒散散在前面散步。

    沈崇盯着它的屁股,心中暗想,要是能再叠加上狗子的嗅觉、听觉和视觉三重幻化妖元能力,我就能从周边环境中得到更多细节,大概能把无敌记忆衍生出来的直觉强化到新的高度吧?

    梁仔觉得菊花一阵清凉,夹起尾巴猛回头,“老大你想干嘛?”

    沈崇别过脸去,“没啥。”

    收集信息的感应元件和分析数据的运算中心不在同一套系统内,协同率不够,没办法啊!

    回到临江镇街口时刘向林已经不在这边了,今天他罕见的提前回了家,沈崇没再去叨扰,而是开车又去了盘龙乡与中兴乡。

    盘龙乡失踪那孩子他实在打听不到是从哪儿走丢的,只走马观花随意转个圈,随后直扑中兴乡。

    因为这次有目击证人,地方好找得多。

    花一百块钱,请知情老乡带路,沈崇顺着田间小路找到了地方。

    “沈哥,地方就这。当时财哥提棍子从那边小卖部冲过来的,也就两个晃眼的时间,娃就没了。”

    沈崇点头,“多谢。”

    他四处打望,指着田地道:“当时这块水田里的稻子很茂盛?”

    “是啊。”

    “哦。”

    沈崇突然说道:“那时间对不上啊!”

    这带路的哥们茫然问,“什么?”

    沈崇摇头,“没什么。”

    等人走了之后,他自己蹲在田边开始重新算时间。

    先前在卷宗里看到写的案发时间为两年前,他在计算时间时习惯性的拉通为一年十二个月,忽略了第一次案发的准确时间为秋收,是九月份,而不是真的整两年前。

    在家里推算时因为先入为主,又太过着紧,犯失误了,不留神多算出六个多月。

    那么现在准确来估算,第一次与第二次案发时间间隔应该为接近十个月。

    第二次与第三次则为准确的八个月。

    第三次也就是刘向林的儿子出事,到现在是准确的一年十二个月。

    这样子时间线就乱掉了。

    按照他之前的想法,他是假定行凶者为灵能者或者妖怪,每次升阶就需要伤一个孩子的性命。

    难不成我得将所有思路推翻?

    其实三个案子没有规律,不是一起的?

    那这不坑爹了吗?

    就在此时,小路尽头传来突突突的摩托声,晃眼间一辆摩托拐过小路直奔而来,在沈崇旁边停下,跳下个满面风霜却面带喜意的青年男子。

    “我说你这家伙,太过分了吧!回家都不给我说声!长本事了啊!城里人看不起老兄弟啊!”

    青年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沈崇面前,狠狠给了他肩膀一拳。

    沈崇起身,照着对方的肩膀也是重重一拳头,“呸,我这不是忙着办事么?”

    来人叫黄茂,沈崇以前的老兄弟。

    他们这拨人里,就数沈崇和外号黄毛的黄茂二人关系最铁。

    以前他最喜欢把头发染成屎黄色,匪号黄毛再恰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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