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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部分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第282部分

小说: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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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更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零封莫问山后终于找回了气势。

    我在你自以为自己最强的领域里痛击了你,将你按在地上摩擦,把你打得抬不起头,我甚至连十分之一的能耐都没使出来,你只能跪在地上唱征服!

    我是完全体的若林源三,而你是小学生形态的大空翼。

    你根本不优秀,我比你强十倍百倍!

    我真正优秀的领域,在那片你们凡人无法企及甚至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的星空!

    所以,我凭什么要按照你的要求而活?

    沈崇知道先前的问题出在哪儿了。

    自己先在言语交锋里被夺了心志,后来所有的念头都在莫问山划下的牢笼里打转,当然寻不到答案。

    因为答案根本就不在那里,又怎么找得到?

    谁说不爱就不能给她幸福?

    莫问山你搞错了!

    林知书与我才是同类人,她真正的幸福并不在她自己身上,在欣欣身上!

    欣欣过得好,快快乐乐的长大,这对林知书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幸福!

    这个我肯定能给她!

    还有,我为什么不能尝试着给她更多幸福?

    我们还没老,我能做的事还有很多。

    这才哪儿到哪儿,你又怎么知道我今天不喜欢,明天就不会喜欢?

    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沈崇扭头看向在另一边换过球衣,一脸菜色往回走来的莫问山,笑了。

    他想起很多事,林知书为自己做的事。

    当初在双亲坟前,林知书拿出悍妇之姿,帮自己一手镇压恶亲戚。

    我当时不也产生了怦然心动的感觉吗?

    他再想起自己一次又一次有意无意占到林知书便宜,吃到她豆腐时那种眼热心跳的感觉。

    这……不也是心动吗?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就是一点点建立起来的。

    我才重生过来多久,一年不到!

    就在此时,牵着欣欣的林知书从裤兜里摸出张纸巾,往他额头擦拭而来,“沈崇你流了好多汗,我给你擦擦。”

    走过来的莫问山才刚惨遭零封,再见着这一幕,情绪顿时低落。

    他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即便自己赢了也不能讨得林知书欢心。

    可只要沈崇输得不那么难看,林知书都会对他刮目相看!

    这比赛从一开始就不公平。

    更何况沈崇还赢了。

    现在她是故意做给自己看的,只想让自己死心。

    沈崇也明白林知书的心思,心跳骤然加速。

    我懂了!

    他的思维越来越明朗,心情越来越开阔。

    我的心跳在加快,一个人的心会为另一个人而加速跳动,就是心动。

    我的心真会动!

    只是以前的我怕麻烦。

    我懒。

    所以我习惯性的逃避,刻意的压制了自己的内心。

    林知书擦完汗之后又轻轻挽住他的手,“很晚了,我们回家去吧。”

    她又看着莫问山,“闹剧到此为止吧,我不会再容忍别人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我的长辈都从未这样干涉过我。莫问山,你做得过火了。你了解我的过去,认识我很早又有什么意义?我、沈崇,还有欣欣才是一家人。懂吗?沈崇我们走!”

    沈崇脸上的笑容益发开心,却纹丝不动,只死死看着莫问山。

    莫问山正因为林知书的决绝话语而面若死灰,他没想到即便这样她都会维护这个男人。

    她甚至连答案都不要了!

    沈崇却摇摇头,俯身抱起欣欣,“不,我还有话要说。”

    他回头看着林知书,“我想我找到答案了。”

    林知书的呼吸骤然一紧,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要谢谢你。有些事情我暂时无法告诉你,但能遇到你,我得感谢命运的离奇和玄妙。你无法想象为了在这个世界得到欣欣和你,我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我失去了一整个世界。”

    沈崇的话没有说完,虽然他自己看过很多本穿越小说,并沉迷其中。

    但当故事真正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时,他才骤然发现,事情远没有故事里写得那么美好。

    如果不是有欣欣,不是自己身为父亲的责任,他甚至根本不明白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

    或许林知书会听不太懂吧,但这不重要,把自己想说的说出来就行了。

    嘴里一边说着这些话,沈崇心里一边想。

    像我这样无趣的人,或许注定了单身,前世的我还不够优秀,更不懂女人。

    前世的二十八年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就再正确不过的昭示了这个结局。

    我甚至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来到这里,当我三十五岁,甚至四十岁依然会是单身。

    因为,我脑子里压根就没有想过找个女人组成家庭共度余生,更没想过生一个孩子抚养长大。

    但我来了这里,直接拥有了欣欣,这样一个可爱、健康、聪明却又很懂事的女儿。

    我避开了男女间最难的阶段,直接从将孩子抚养成人这个最终关卡倒过来往前打,化不可能为可能。

    这是天赐的幸福,我也因此背上一些普通父亲无法想象的责任,因为这世界与前世不一样。

    但这都是我应该承受的,我不怨恨,也不畏惧。

    得到多大幸福,就要承担多大责任。

    玄妙的命运跨越了两个世界,离奇的将自己与林知书这种人安排在一起,然后有了欣欣。

    很多人会说,哇,不就简单的生个娃吗,有什么难的,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这很难,很了不起。

    得到欣欣这样无可挑剔的女儿,更难,是七十亿分之一的概率。

    被他看似平静,然而实则蕴藏着强烈感情的眼神注视着,林知书的脸渐渐红了。

    “我要向你道歉,今天我才想明白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你对我很重要。我以前对你有误解,藏在你看似无趣且低情商的表象之下,你拥有一颗足以打动任何人的心。”

    林知书脸大红,娇羞不已的拍他胸口,“你也有脸说我低情商?”

    沈崇哈哈一笑,“对,大家五十步笑百步了。我也承认我对你的感情不够真诚,但我认为这是因为我们相处的时间太少。”

    林知书又收娇羞,沈崇说了很多她听不明白的胡话,但她下意识觉得这些话都很重要。

    现在他大约是要说出最真实的想法了吧。

    “曾经有本书里说过,爱不可轻言,脱口而出的往往是骗局。我不想骗你,也骗不了你,所以我说不出口。”

    林知书的呼吸又紧了。

    “但我认为,所谓爱的本质是一种感情,是无数种激素的累积,是两个人灵魂的互相吸引。现在我或许做不到,但我会试着向这个方向努力。我想你也有同样的困扰,对不对?严重的异性排斥心理障碍患者,林知书同学?”

    沈崇直接揭破了当初他曾看到的林知书的搜索记录,这个答案早就装在他心里了

    林知书顿时哑然,“你……你怎么知道!”

    “看,咱们根本就是同类人,所以我们是天作之合。我现在开始努力的让自己喜欢上你,追求你,还来得及吧?可能这听起来很荒谬,咱们连娃都有了。可古时候不有很多人结婚之前甚至压根不认识,然后相敬如宾白头偕老的吗?咱们也可以啊。”

    “我们真正的接触才就是最近这半年的事,很多人从相识到相恋要两三年,再从相恋到厮守终生要再两三年,我们还不算老,还年轻,来得及。”

    说完这些,沈崇重重拍拍她肩膀,“这就是我的答案,你还算满意吗?”

    现在他心里念头极其坚定。

    我和孩子妈有共同的目标,为什么不能从现在开始,试着去走完这两三年再两三年?

    孩子妈,你做好准备,从现在开始,我要泡你了!

    林知书心头五味杂陈。

    她发现沈崇这个答案虽然不是所有女人最想听到的那三个字,但细细品味之下,却最完美,最符合两人现状。

    这,才是藏在标准答案之下的完美答案。

    “还行吧。”

    她别过脸去,不想让沈崇看到自己的偷笑。

    沈崇又回头对呆若木鸡的莫问山挥挥手,“莫总,这次的事多谢了,你打醒了我。我会试着更努力的去喜欢,甚至爱上我的孩子妈,这天经地义,名正言顺。”

    “臭不害臊,蒋姐我们走!”

    那边林知书拔腿就跑。

    沈崇又笑笑,抱着欣欣转身就追。

    顷刻间,偌大的运动公园里变得空空荡荡,所有人都走了。

    莫问山摇摇欲坠,直到扶着球门框才堪堪站稳。

    他真是伤心欲绝。

    自己绞尽脑汁半天,本来是为了彻底拆散这两人,结果误打误撞的竟成了月老?

    我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撮合了自己心仪的女人与情敌!

    世上还又比这更悲伤的事情吗。

    他生无可恋,吐血三升。

    但没过两分钟,他手机又响起,空中飘来个短信,是林知书发来的。

    “莫总,生意是生意,我个人是我个人,看在大家同学一场,还有父辈的关系,我不与你多计较,但不代表你有资格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桥归桥,路归路,还望你好自为之,别再自找麻烦,我们没那么熟。”

    莫问山仰望天空,捂着自己的心窝。

    他觉得球场边的钠灯好刺眼。

    “我草啊!我草草草草草草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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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推感言() 
终于等到今天,来得比我想象的更快,有点突然,又有点窃喜。

    记得大约半年前,三十岁的我告诉朋友我要写二次元题材时,他简直惊呆了。

    他一脸难以置信,不可思议,仿佛听到了这世上最大的笑话。

    我的朋友也是一个资深网络小说写手,水平很高,订阅很强。

    他对网文有自深刻的见解,通常,我对他的判断都不会提出质疑。

    但这次我决定任性一次,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我个人对二次元有自己的判断。

    没有人规定二次元必须是宅文,也没有人规定二次元必须是同人。

    在我看来,二次元包罗万象,任何可能吸引到年轻读者,甚至大龄读者的故事,都是二次元。

    柯南的作者青山刚昌,1963年生。

    宫崎骏1941年生,2001年创作了《千与千寻》。

    尾田,1975年生,现在依然在高质量的创作《海贼王》。

    岸本齐史,1974年生。

    1967年生,1998年开始创作《浪客行》。

    富坚赌博,1966年生,1998年也就是他三十二岁时开始创作《猎人》,恩现在还没完结,日常休刊。

    那么我,1987年生,31岁不到的我,为什么不能写出年轻人喜欢看的故事?

    可能我写的故事发生在都市题材,可能又带一点魔幻,但我的写作手法,一定符合二次元的口味!

    把自己与这些大师的名字放在一起,可能是我狂妄自大吧。

    但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写手!

    我来了,我看见了,我拿出自己全部的力量试图去征服。

    我要征服的不仅是读者,更是我自己。

    现在前路已经走到一半,能登上大封推,对每一本起点小说而言,都是至高的荣誉。

    或许会有人说,这很容易啊。

    不,这不容易。

    每天同期连载的网络小说数十万本,每年上传的新小说数百万本,兼职的、全职的、玩票的行业从业人员数百万。

    然而起点每年的大封推,只有三百六十五本!

    这里有我一席。

    有我这个三十岁,拿着都市题材十三年创作经验,一头扎进二次元的我一席。

    坦白说,这的确是一次大胆至极的贸然尝试,我甚至做好了一败涂地的心理准备。

    无数人惨烈的前例历历在目,贸然转换题材往往死相凄惨,何况从都市切换到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二次元?

    但现在我那位朋友正一脸懵逼,当他知道我上大封推时,他只说了一个字,“艹”。

    我用事实证明,二次元没那么恐怖,也没那么玄妙。

    能不能写二次元小说,重点在于,有没有一颗年轻,又或者是靠近年轻人的心。

    好的小说家,是用心创造故事,而不是用复制粘贴创造故事。

    只要心中有自己的故事,为什么不能写?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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