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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部分

重装魔-第380部分

小说: 重装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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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云摇头:“就算想参一脚也没资格呢。”

    “嗯?参一脚?参加什么?”斯芬妮对她男人胡思乱想的本事很清楚,一时间不知道他跳哪去了。

    他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捞起斯芬妮一束头发在她耳边搔,她马上就忍不住咯咯笑着蜷缩起来,一边用拳头打他的大腿。

    两人闹了一会儿,看着兔子也差不多,雷云把插兔子的棍子放到离火远一点的位置保温,把斯芬妮整个抱到盘着的腿中,和她面对面。

    “你说我们如果要个孩子是会生出赛亚人还是普通人类?”

    斯芬妮楞了一下,抱着他的肩膀把头埋在颈窝里:“我很想有你的孩子,可是你做不到呢。”

    是男人就不能忍!

    雷云用下巴把她的头抬起来,然后额头碰着额头,让四目对视:“我想过了,以高能量生物为目标,我们最终会进化成半能量体甚至纯能量体,那个阶段就不存在基因差异了,我们的孩子会是我们意志的结晶,是真正的爱情果实。”

    斯芬妮嘴巴微张,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呵呵呵!你真的想过呢!你的脑子为什么那么与众不同呢?”

    这样,解除了两人心底的那一点怨念的同时,也为两人定下了一个极高的长远目标。

    雷云的想法依据主要还是源空间中的各种a级能力和装备,如果是完全魔法侧的a级能力、装备包括元素类和特殊宠物,都会有注明非高能物种携带会有巨大风险,也就是说血统的进化会倾向高能物种。

    高能当然不是指“前方高能”,而是该生物体重的能量水平,与达到a级之前相比,也就跟真气与气感的差距。

    由此可知,在跨越源空间所定义的最后那一道坎之前,就已经包括了一般人所理解的神仙。在这个过程中抛弃掉原本的身躯成为更高等的存在几乎是一个必然过程。

    当然也有更快捷的办法,就是完全替换血统。且不说来回更替血统需要多少钱,两人生出一个小怪物就肯定是接受不了的,变种人嘛他们个体间差异太大,能孕育的几率想想就知道不会比现在高多少。

    等忒弥斯两个小东西玩累了回来,两口子抓着她们洗澡,才一起坐下来吃东西。第二天一早他们起的很早,在树上看过日出,吸收了点天地精华也就是可以影响一整天的好心情,收拾好东西上路。

    顺着道路走了不到十公里就进入一个小镇,小镇的规模不大,一条铺了石板的路穿过正中,直线距离也就两三条街道,大概也就是数千到两万人的规模。

    镇子里的情况有些奇怪,人们的行为很不正常。

    街道两侧每距离一段就有数十上百人聚集在一起,也不是在围观尸体,只是语言不通也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这样的环境导致扛着忒弥斯拉着斯芬妮的某人必须s形行动才能通过。

    大家表现的都十分警惕,几乎是能看到雷云的都把目光聚集起来。

    “好像很排斥外人呢。”斯芬妮说着话,靠雷云更近了些。

    雷云点头:“也许和昨天那人的任务有关吧,平民还没撤离,说明情况也不算太坏,我们去找马车行。”

    他不打算管这里的事情,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想要弄明白什么并不容易,就算抓到艺术家之类的奇行种,可以通过画面沟通,也不一定会清楚普通人世界的事。而且他来过本地,如果某地发生很危险、异常的事,大伙都会迁走,不至于两年不到习俗都变了吧。

    但事与愿违,只想到小镇另一端马车行的两人被民众包围起来。

    大伙叽里呱啦说些听不懂的话,斯芬妮也有点不知所措,攻击手无寸铁的普通镇民和攻击怪物的心情可是完全不同。

    雷云说了两次“尼古拉城”,也不知有没有人听到,反正几分钟下来镇民们似乎没有让他们开口的打算,一直在唧唧歪歪。

    被搞得有点莫名其妙的雷云干脆搂着斯芬妮的腰一下跳出了人群。

    雷云的跳跃能力远不是人类能比,就算本地普通人的平均能力比战5的渣渣好了一倍也不是说就能跳两倍高,何况人群的厚度也有几米,他还扛着忒弥斯抱着斯芬妮呢。

    这惊人的跳跃似乎唬住了镇民,他们没有再追上来围住,而是一哄而散各找各妈去了。

    镇民的反应说明他们也只是普通人,镇里所发生的事情大概也就是连续人口、牲口失踪之类的起码暂时是这样。

    刚才的变动让几人算顺利的通过小镇,找到马车行。

    雷云记得的单词没几个,没有办法询问里程价格之类的,甚至连租用马车和车夫的时候也都是靠比划,小镇的环境想找到一个翻译只怕要给翻个个儿,还不如到了地头再说。

    马车行的人对几人也很害怕,不过赚钱第一,最终他们弄到一辆有顶盖的马车和一个貌似胆子很大的少年车夫,小金条被切掉一截,先收掉一半费用。

    上了路,斯芬妮问起:“真的不用留几只虫子在镇里吗?”

    雷云摇头,接下来两个品种造出来前,留虫子没什么用,螳螂在空中时的传输距离不短,也不是无限的,如果没有主控制端的大功率主动天线支持,也就是个二三十公里了不起,除非是放弃整个蜜月计划,否则不可能在不知道距离尼古拉多远的时候随便丢虫子。从刚才的付费看,两地之间少说有两三百公里哦,对了,本地是以脉来计算。

    再说欺负新人一没钱赚、二没挑战,最后还要背负可能被源空间开除的危险除非这帮家伙计划毁灭某个民族甚至整个世界,否则雷云是不会去管的尼古拉是一城之主,而所有的文件都要经过炼金大师斯图亚特,只要在那里,不可能漏掉那种程度的消息,根本不需要虫子。

    “世界需要的是平衡,而不是毫无道理的偏袒。放心吧,我在那边有熟人,他有官方渠道,如果这些人闹得太大,我们再回来治治他们。”

    为了避免斯芬妮胡思乱想,雷云干脆先把自己有熟人的事情说了。

    “什么熟人啊?”

    雷云把第一次做马车有点乱动的忒弥斯扶稳了,才转头和斯芬妮说起之前来这里发生的事情。

    一边看着算是美丽的风景,一边讲故事,即使雷云说故事的方式有点烂,时间也是很快过去。

    傍晚时分出现在林际之上的一座山让他感觉有点眼熟,不是尼古拉山,大概是地行龙所处的山脉或是去挖坟的路上见过。

    没什么太多想法,时间的流逝让他对环境的记忆也不够清晰,或许只是有点像罢了,急也急不来,即使是两百公里,也少说是两天,稍微多点都要等到后天早晨才能到。

    之前提过,马这玩意可不是能跑几十公里每小时就能一直跑下去的,以全速奔跑姿态行动,马只能维持不到半个小时,经过训练后拉不太重的物体小步走能维持三到五小时。啊,对了,世界级赛事中也有1500米内把纯血马跑死的,而世界1500米马赛的最高时速也只有83公里每小时,所以忘了千里马吧,那种玩意只有梦里才存在,要么就是独角兽、梦魇或是飞马,绝对不会是普通马车行的马。

    他们不赶时间,催促什么的也完全没必要,看到时间到了下午三点前后正好经过另一个小镇,雷云干脆示意停下,在镇里找了家应该是最“豪华”的旅馆住进去,掐了点金粒给少年车夫,让他自己去玩。

    通过比划,花了点时间弄好套房,雷云让忒弥斯和爱丽舍两个自己玩游戏,带着斯芬妮就出去了。爱丽舍可以一下就把种子长大,她们只要一个装了土的盆子就能玩好一阵子,只叮嘱两个小家伙小心陌生人就好。

    这个镇子和前一个比,镇民就很正常了,虽然大家仍然有点害怕雷云白眼黑圈的人类形态,起码是没有围过来唧唧歪歪。

    不拖家带口的带斯芬妮出来暂时也算是二人空间,而且雷云也想试试能不能找到翻译,坑一点也没事,只要到了尼古拉城自然能找到更好的实在没人理会直接从后山飞上去找斯图亚特去弄一个就好,不,要弄俩,不然两个神经兮兮的家伙在一起只靠一个翻译非逼疯了不可。

    小镇里也有政务中心,只是这政务中心看起来更像是某个大户的前院给改装的,一点也不大气,前厅的高度太低,他抬手就能摸到屋顶。而且里面的人员分类也少的多,只有一个办事员,还有两张桌子后面空的,大概是万把人的镇里除了收税时也没什么事情需要处理吧。

第491章 路上() 
老样子,走到中年办事员的桌子前,雷云以包括新学的魔族语在内的三种语言询问帮助,然后让斯芬妮用日语重复了一遍。

    中年人有点眼晕,即使听不懂,可是英语所属的词汇系和中日文的单音系还是差距很大的,他立刻就明白对方至少用了两到三种语言来询问。

    这种情况是有外国人来了,按理说外国使节不会经过这种小地方,可是凡事还是小心点才好。办事员说了句可能是道歉的话,就把两人晾在这跑去后院了。

    趁他走开,雷云拉着斯芬妮指着旁边一个展示架说:“看到那种木头和金属混合的雕饰吗,是这里才有的呢。”

    雷云的介绍才让斯芬妮注意到展示架上的摆设竟然是木头和金属,而不是泥、陶和金属,这奇妙的特产也让她产生了研究研究的冲动,两人就在展示架近前一个个看过来打发等待的时间。

    木头和金属混在一起,对于工业程度不够的社会来说,最难的是如何把金属弄上去而不伤到木头本身,而不让木材烧伤、产生裂纹。

    这并不是钉一颗钉子,而是要让有宽度、长度、厚度的金属成为雕饰的一部分,若太薄的金属薄片,在扭曲后会出现折印,在手工环境下那种印子是无法消除的,就算是以一半金属一半木头的六面体以螺栓结构连接还有可能出现角度对不上的情况,何况都是些动物、植物形象的雕饰。魔法师和炼金师在这个世界地位不低,不可能去找到一个来做这种摆设品,而普通的匠人做出来才构成了雕饰吸引人的地方。

    在这里居住过的雷云知道,这样的雕饰并非是每个家庭都能拥有的,属于奢侈品的一种,不管是工艺还是观赏价值,雷云都觉得和景泰蓝差不多,只是它并非以金属丝线镶嵌瓷器土胚,两种都是能当成经典工艺的物品。

    雷云知道有人躲在后门缝隙外偷看他们,不过那是个普通胖子,没感觉有什么威胁,也就懒得去理会。这种偷窥行为八成是想确认两人平时的身份地位之类的,若是普通人,当然就回绝了算了。

    也不能说人家市侩,毕竟中文在这里也属于古代语,连精灵那些动不动要活上数百年的也不算擅长,不能指望随便抓一个就能做的来,小小镇子的镇长或领主能不能找到那样的人物都是问题,别说请来当翻译。

    当一个人能感觉到眼前事物的艺术性时,时间是很快的,两人一等就是两个小时,平时不急不躁的行为模式让两人此时还是保持着很愉快的心情,正在讨论金属到底是直接敲打到木头上的还是先以热加工方式处理的又或者其他办法。当天边只剩下一抹红光的时候,之前躲在门后的胖子带了个带了个萝莉过来!

    女孩大概十二岁的外貌,身材方面感觉能有十五岁上下,娃娃脸的类型,身上穿一套蓬松白色长连身裙,款式介于公主装和礼服之间,并不暴露。女孩拉着胖子的衣角半躲在胖子背后,另一只手里还抱着本巨大的比八开略小的书,那书的外包装十分奢侈,以金银两色形成镂空纹饰,上面两个字,角度不太好,靠着视力勉强能看出是大篆“汉字”

    搞了半天是个学徒,不过也好过两人总是以手势比划来的轻松,多翻翻那本书,就当锻炼小姑娘的臂力了!

    胖子带人来到近前,双方打过招呼,把小姑娘让了出来。

    女孩以十分烂的中文进行询问:

    “请问您需需要什么帮助。”

    那音调,不会比初学中文的米国佬好多少,而且断断续续的变得更难以辨别,雷云听过她的话好一会儿才转过弯来。

    旁边这胖子对女孩的态度就跟对主子一样,想来她的身份应该是本地的大贵族之女吧,这样的话女孩是没办法做专职翻译的。不过既然来了,也不能轻易放走了。

    雷云尽量缓慢清晰的吐词:“我们需要一张附近的地图,最好是能包含火龙领。”

    用中文的话雷云的词汇当然不可能只限于尼古拉城加两三个词,尼古拉是领主,火龙领除了尼古拉城还包括几个小镇在内。

    女孩还是花了点时间才跟胖子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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