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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租妻未满-第53部分

小说: 租妻未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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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兄弟,这是我圈养的小猪,已经申请专利,以后只可远观,不可近赏。”

    “有病吧,你。”花桃忍不住乐了,笑得停不下来。

    喜之郎不知道这两个人类在乐些什么,有点无趣地趴到地上,尾巴一甩一甩地赶蚊子。

    “我好像不该这么开心。”花桃笑够之后突然就觉得有点愧疚,“弱水现在说不定正难过呢。”

    夏晟一听,又是为了陶思华,心里顿时有点不是滋味。

    “你怎么老惦记她?”

    “你不懂,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感觉分外亲切,而且我们还很聊得来,一想到有可能失去这个朋友,我心里就难过。”

    “不至于就失去这个朋友吧?”夏晟笑道,“女人间的友谊真脆弱唉,都怪我太出类拔萃,鹤立鸡群,让人念念不忘,爱不释手。”

    花桃::“”是的,都怪你。

    “咳!”接收到花桃责备的目光,夏晟连忙道,“但为了一个男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归根到底还是你们的问题。”

    花桃抬起头,笑眯眯地道:“如果我跟你说,夏二少想追我”敢跟她说女人的友谊脆弱,他跟夏二少兄弟阋墙的事她还记忆犹新好吗。

    “他想都别想。”夏晟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脸容严肃地道,“牺牲我一个就行了,没必要再多一个陪葬。”

    花桃:“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夏晟瞅准机会快速地在花桃唇边啄了一下,唇角往上勾了勾,“你有我就够了,别再祸害其他人了。”

    “这话我说才对,你个妖孽,我要收了你为民除害。”花桃捏捏他的胳膊,贵公子四肢修长,健美精悍,但锻炼力度不够,没练出肌肉,皮肤细腻白嫩,感觉稍微用点力都能掐出水来。

    花桃就爱掐他,一掐一个浅浅的红印子,很好玩。

    夏晟被她没轻没重地掐痛了,缩起胳膊,不满地道:“你怎么不掐你自己的?一样细皮嫩肉。”

    花桃理直气壮地道:“痛的啊!”

    “”夏晟真恨不得一口把这可恶的小猪吃了,“我就不会痛哦?”

    “不要那么小气啦,晟哥哥,打是情掐是爱,我多爱你。”花桃最近学会了软趴趴地向夏晟撒娇,此招一出,所向披靡。

    果然,夏晟当即眉开眼笑,笑逐颜开,开口大笑,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胳膊送了过去:“来来来,给你爱。”

    花桃:“”

    花桃刚才只顾着尬尴,都没有好好地跟初次见面的喜之郎打招呼,一低头,就看见它趴在两人脚边,伸出大红舌头,呼哧呼哧地喘气。

    “天气太热了,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喝点冷饮吧,也给喜之郎喝一点。”花桃提议道。

    “别,”夏晟连忙说,“不能给它喝冰的,会拉肚子。”

    “那就喝点常温白开水。”花桃没养过狗,不知道狗狗的肠胃居然这么娇贵。

    常温白开水是可以喝,但问题是到哪儿弄常温白开水。

    “来我家吗?”夏晟问。

    花桃立刻摇头:“不行,我还没有心理准备。”

    夏晟:“你不是早就见过我阿姨了吗,还要什么心理准备?”

    花桃回想起那一次在医院短暂的会面,总觉得感觉很不好。夏夫人看起来是很和蔼慈祥,但看着她的时候眼睛里是没有笑意的。

    未必真的喜欢她。

    “再说吧,反正现在不能去。”花桃坚持道。

    夏晟也不勉强她,但除了家里,实在没有别的更好去处。

    “宠物是不能进店的,你要上哪里喝冷饮?”

    花桃立刻抬手指向马路对面的露天餐厅:“看,那家店就叫野兽餐厅,喜之郎就是野兽。”

    夏晟:“”

    花桃突然大发联想:“我是美女,喜之郎是野兽,妥妥的组合,好像没你什么事了。”

    夏晟气呼呼地道,“怎么会没我什么事呢,我可以替你们结账啊!”

    “对哦。”花桃欣然点头,“那你也一起来吧。”

    夏晟:“”

    长街转角处,一抹清丽的身影靠在路边的大树上,明明骄阳似火,却一副怕冷的样子,紧紧地抱住自己,整个人都缩在阴影里。

    “为什么偏偏是她?”她咬着下唇,眼神迷茫,雪白的贝齿在唇上咬出了深深的血痕。

第72章 你这顽皮鬼() 
一辆路虎从远处驶来,车速渐慢,最后停在了陶思华的旁边。

    车窗降了下来,露出一张文质彬彬的脸。

    “你果然在这里。”林丞彦松了口气,推开车门,走到陶思华身边,“我去了陶家,女佣说你还没有回来,我就猜你是不是跑来这里了。”

    陶思华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冷冷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你的嘴唇怎么了?”林丞彦的目光落在她血迹斑斑的唇上,眼神顿时变得有点凌厉,上前一步捏着她的下巴细细查看,动作有点粗鲁,急切地想求证什么。

    陶思华知道他想到了什么,冷冷地嗤笑了一声,也不反抗,任由他看。

    “你自己咬的?”林丞彦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拇指温柔地擦过她红润的唇,指腹染上了一抹猩红,仿佛落在指尖的艳丽花瓣。

    陶思华抬手想把他推开,推了一下,没有推动,对方反而更加靠近。

    林丞彦常年泡在医院里,身上却没有消毒水的气味,衣服用的是薰衣草香味的洗衣液,混合着他本身的男性气息,闻起来还是挺舒服的。

    陶思华却皱起眉头,极力往后躲。

    “痛吗?”林丞彦盯着她那片被咬破的嘴唇,眼神逐渐变得炽热。

    回应他的是六寸高的尖细鞋跟狠狠扎在鞋面上。

    林丞彦今天穿得休闲,牛仔裤和格子衬衫,搭配的是一双跑鞋。

    陶思华用了狠劲,鞋跟力透鞋面。

    “痛吗?”她斜睨着他,唇角挑了起来,露出笑的表情,却没有笑的味道。

    然而下一刻,她笑不出来了。

    林丞彦一手撑着树,一手捏着她的下巴,毫无预兆地吻了过去。

    这是一个带着血腥味的吻。

    一个激烈反抗,一个强势压制。

    经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有些甚至拿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

    啧啧啧,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但年轻真好,靠!

    一吻终了,陶思华像一尾缺氧的鱼,软在林丞彦的怀里。

    对方的手牢牢地捏住了她的下颔,强迫她张开嘴,不让她有丝毫躲闪和反击的机会。

    男人的气息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霸道而野蛮地攻城略池。

    她无力反抗,束手待毙,心里一片凄惶。

    想要的那个人怎么都得不到,不想要的,却死缠烂打,纠缠不清。

    以前她觉得女人可怜,耗尽年华,拼尽所有,都留不住一个男人的心。

    现在她觉得自己更可怜,她没有女人那么执着,那些不爱她的人,她没必要牢牢抓住不放,她没有那么贱,不至于死乞白赖。然而她放了手,却有人死抓着她不放,不肯松手。

    “你给我的痛都不是痛。”林丞彦凑到她的耳边,含着她的耳垂,柔声地笑道。

    陶思华的鞋跟还踩在他的脚上,然而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再狠狠碾几下了,她闭上眼睛,冷漠又绝望地骂了句:“你这疯子。”

    林丞彦一把将她横抱起来,不理会她软弱无力的挣扎,将她塞进了车里。

    “我知道你现在很不开心,我们去海边吹吹风?”

    “不去,只要你从我的眼前消失,我的心情就会变好。”陶思华扑到车门上,却发现已经上了中控锁。

    “除非我死,不然这辈子都会一直陪着你,不离不弃。”林丞彦一边细心地替她系安全带,一边将所能想到的最动听的誓言含情脉脉地说出口。

    只是他不知道,这句誓言让陶思华的心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

    那分明是魔鬼的诅咒。

    车子稳稳地开了出去,林丞彦打开音乐,飘出来的居然是一首儿歌。

    ——啊门啊前一颗葡萄树,啊嫩啊嫩绿地刚发芽。

    ——蜗牛背着那重重地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太过明快欢畅的旋律,和她此刻沉重的心情截然相反。

    简直就是深刻的讽刺。

    “你怎么不跟着唱啊?”林丞彦分神看了她一眼,唇角弯了起来,“不要不好意思,我觉得喜欢听儿歌的女孩子心地一定很善良。”

    陶思华愣了一下,旋即便明白过来了。

    于是发出了一声冷笑。

    林丞彦自顾自地说道:“这歌我会唱,但我的声音唱儿歌不好听,不然就唱给你听。”

    陶思华冷冰冰地开了口:“不要紧,你唱。”

    林丞彦蓦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置信的模样,随即受宠若惊地道:“你、你想听我唱?”

    “不,”陶思华疲倦地闭上双眼,把头靠到椅背上,“我只是宁愿你唱歌,都不想再听你废话。”

    林丞彦:“”

    无论如何,他还是很高兴。

    陶思华让他唱,他便真的唱了,跟着旋律哼起来。

    他的声音本就温和清朗,哼的虽然是跟他年纪格格不入的儿歌,却意外地别有一番韵味。

    像是一个温柔的父亲,带着宠爱,用歌声哄自己的宝贝女儿开心。

    陶思华不知不觉睡着了,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睡着了,身边守着一头虎视眈眈的野兽,她保持警惕还来不及,不料居然闭上眼睛没几分钟,便沉沉睡去了。

    也许是因为失落、打击跟悲愤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让从未受过挫折的她第一次尝到了屈辱和无望,潜意识想逃避,只求一刻安宁。又也许是林丞彦的歌声发挥了奇妙的催眠作用,使她暂时丧失了防备之心。

    车子一直行驶得四平八稳,没有一点颠簸,她便也睡得安然。

    恍惚间,她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是一个小小的孩子,在冰天雪地里迷了路,孤身一人,惶恐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像一只没头苍蝇一样乱冲乱跑,呼救无门,最后摔倒在地上,瞬间便被铺天盖地的暴风雪掩埋。

    她成了一个冷血冷心的冰娃娃。

    没人疼,没人爱。

    自生自灭。

    然而一只温暖的大手将她抱了起来,拍开她身上的积雪,将她紧紧地搂进怀中。

    真暖啊。

    她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靠在林丞彦的胸膛上。

    “海边到了。”林丞彦低下头,眉目含笑地看着她,眼中是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陶思华挣扎着推开他,转身去推车门。

    这一回,车门一下子就打开了。

    潮热的空气挟带着一股腥味扑面而来。

    撞进视野的是无边无际的蔚蓝,蓝的海,蓝的天,海天相接的地方,白浪翻滚,以奔腾之势往岸上冲来,层层叠叠,争先恐后,哗啦啦、哗啦啦,掀起的波涛,全拍碎在礁石上。

    下午是海边最热的时候,来这里的人不多,都在水里泡着,热乎乎的阳光直射下来,无遮无掩,能把人烤干。

    林丞彦下了车,两三步追上陶思华,抓住她的手腕就跑。

    “我带你去个地方。”

    陶思华被迫跟着他跑,没跑几步,脚一扭,差点摔倒。

    林丞彦慌忙回身,垂头扫了一眼她的高跟鞋,笑道:“脱了,穿我的。”

    沙滩被阳光蒸得发烫,赤着脚能把脚底烤熟。

    陶思华不耐烦地想甩开他的手,却被他抓得更牢。

    “乖,脱掉高跟鞋,不好走路,你会再摔倒。”他好脾气地哄着她,像在哄不懂事的孩子。

    “我要回家!”陶思华热出了一身的汗,太阳眼镜又落在了车里,她觉得四周都明晃晃的,刺得她眼睛发痛。

    “你先跟我去一个地方,保证你会喜欢。”林丞彦干脆蹲下来,强硬地把她的鞋子脱了,然后把自己的鞋子换到她脚上。

    陶思华的脚雪白如玉,脚趾更是精巧,林丞彦忍不住轻轻握住了她的脚踝,抬头:“你的脚真美。”

    陶思华用力地将脚抽了回去,然后猛地朝着那张笑脸踹去。

    林丞彦灵巧地闪躲开,又一次把她的脚抓在手里。

    陶思华刚才用力过度,没站稳,一下子摔坐在沙滩上,蹭了满身沙。

    “你就是这个地方最可爱,又倔又不听话。”林丞彦亲昵地凑过去吻了吻她的鼻尖,“你这顽皮鬼。”

    陶思华忍无可忍,想要伸手捡起鞋子朝他砸去,不料被他先发制人,一手穿过她的膝盖下方,一手贴着她的背,猛地将人横抱起来。

    泡在水里的人远远地看见这一幕,兴奋地发出尖叫声和口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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