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新娘:千年不朽的玉面美人-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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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雾窃甲虫()
第二天一早老谢的车到了门口,三人大包小裹开始了这惊心动魄的旅程。车子向西南,一路颠簸开了一日,傍晚到达了小城格尔木,其实地图上的直线距离不远,只是这一路到处是错乱交集的河流冰川车子只能绕路而行,公路就像一条蜿蜒爬行的蛇。
到了这边陲小城后,除了老谢以外三人下车就是一通吐,我和耗子也算是老司机了,可对于这段公路也实在不想再走第二次。并不是老谢的车技太差,实在是这一路几乎都是九十度弯路,而且一路景色单调的要命,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就是茫茫戈壁滩。老谢说我们这不是晕车,多半是高原反应,看着这段公路是平整的,但其实我们现在身处的格尔木却是海拔2800米了。早就知道我们这些生活在平原地带的关外人不习惯,所以已经准备了抗高原反应的药物。他说格尔木起初就是西蒙古人的集聚地,随着改革开放,蒙古族人越来越多的涌入了大城市,这里剩下的就是那些老牧民了,另外最近的藏族人和回族人也不少,格尔木是满语,意为河流密集的地方。
我问他,既然对这一片这么了解,当初怎么没顺了(盗)渥巴锡留下的那些珠光宝器?反正你又不是蒙古族人,还有忌讳嘛?
老谢叹了口气,说:“无双兄弟,我谢家几百年来最大的志向便是那土尔扈特汗王的地宫宝藏,到了我这辈儿终于费劲千辛万苦窥得它藏匿之处,二十年前,我们一大家6口人本以为这次终于可以完成了祖宗的毕生心愿,可谁又能想到,这次冥宫取宝不但没有得手,反而把家中老少全都折在了里边,而我虽性命保住了,可却落了个一世的残疾,你看看!”
说着他把左胳膊的袖子撸了起来,我这才发现,原来这老谢的左胳膊是个机械假肢,上边切口是整个从大臂腋窝向上整个大臂的位置,可以说当时是直接把整条胳膊都切了下来。
后来才得知,这一家六口还未等进入冥宫之中,挖掘地面封土过程中就飞出了几只“雾窃甲虫”,众人只顾低头挖封土,根本没想到这里会出现这种东西,还没等看清是怎么回事就被那雾窃甲虫欲火焚身,烧的只剩下遍地的尸尘。老谢当时正好尿急,在山根下小解,等他听到家人的惨叫时一切都晚了,其中有一只已近他跟前,他知道这甲虫的厉害,身体一扭躲了过去,但左臂衣服还是挨着了那虫子的翅膀,顿时整个左臂忽的下燃起了诡异的蓝火,这火来的太急,他根本还没来得急感到痛楚,他拔起地上锋利的马刀对准了左臂根部闭着眼睛挥刀而下,顿时鲜血喷涌而出,正好溅到了那几只闻声而来的甲虫身上,几只甲虫齐声掉落在地上扑愣几下翅膀便再也飞不起来了,老谢也因失血过多晕了过去。他很幸运,刚刚晕过去天上就降下来大雨,古墓附近到处是三合土,这种土本就很粘,大雨洗礼过后刚好泥浆包住了他的伤口,昆仑山天气莫测,大雨还未到10分钟,烈日又至,温度被烈日烘烤的灼热之极,包裹住他患处的泥浆一会儿便干涸了,这也无形中为他止住了大出血,最后才得以保住这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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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藏刀:巴当末,结刺()
老谢现在说到这土尔扈特汉王宝藏就犹如惊弓之鸟一般,老泪纵横,也不知他流下的泪是悔恨,还是对亲人的无比思念。我终于明白美惠所说他为何不会再有念头盗那渥巴锡的冥宫宝藏了,也日他只会带我们到达目的地,然后远远的等候我们要么凯旋,要么葬身于此。那里虽有金山银山,但对他来讲却是地狱的魔窟。
我拍拍他的肩膀:“老谢,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你后悔也没用,这都是命,挖坟掘墓本身就是有损阴德的事,这样也挺好,最起码你安安稳稳的度过了下半生,不再需要整天把脑袋瓜子别在裤腰沿子上了对吧。”
老谢到了这个年龄应该是什么都看开了,他抹了抹眼泪,抽了抽鼻涕,对我说:“无双,你们想好了吗?当真要去?现在回去还来得及,20年前我们还刚刚挖了封土就遭到了“雾窃”的袭击,那地下冥宫之中还指不定埋着什么妖魔鬼怪!”
耗子和美惠问:“什么是雾窃甲虫?顷刻间就吞噬了5条鲜活的生命?”
我告诉他们,雾窃在蒙语里的意思是死亡,这个恶魔永远属于那个地下世界的,这种虫子有着非常光鲜的外表,像只漂亮的萤火虫,身体会发出幽蓝色的光芒,但别看它漂亮,却比那洪水猛兽还要可怖,简直就是摸金校尉们的噩梦。那漂亮的幽蓝色其实是一股冥火,这冥火对其他物体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它只针对所有带有生命的东西有用,只要人碰到了雾窃鬼虫,便会被那冥火顷刻间烧成肉灰,几乎让你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老谢算是幸运的了,并没有慌了手脚,一条胳膊换回一条命也值了。
“偶吧,那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对付它嘛?”美惠问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达普甲虫要么怕的是当初老谢左臂喷涌出的滚烫鲜血,要么它就是对水这种物质有反应,总之你们记住,一旦碰到雾窃这种恶魔一样的虫子,就算是咬破舌尖,也得用血喷它。”
第二天一早,老谢的一位藏族朋友送来了3把藏刀,这种管制刀具在藏区十分流行,分为长短两种,长刀叫“巴当末”有一米长。短的叫“结刺”大约30公分,类似于匕首。交给我们手上的两长一短,短的自然是让美惠插在腰间,我们两个老爷们挎着长“巴当末”。
我问老谢说有这必要吗?如果汗王墓葬中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就算这“巴当末”再锋利恐怕也敌不过。他说在藏民眼里藏刀不仅仅用来防身,更可以辟邪,另外手里有个武器总比空手要强。开始本想为我们准备几杆猎枪,但最近抓的严,短时间买不到。
昆仑垭口位于格尔木市西南100多公里外,是青藏公路穿越昆仑山脉的必经之路,整个昆仑山矗立在格尔木市南边绵延起伏,高耸入云构成了一道天然屏障,一路上随着海拔渐渐提高,也见到了藏地特有的几种高山植物,像什么大拟鼻花,虎爪耳草虽样子不是十分惹眼,但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平原地带的孩子来说也够奇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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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高原奇景(加更)()
老谢带着我们从国道拐了下来,开了一段土路,土路走到尽头后,在眼前就出现了茫茫的戈壁滩,时而有些野生动物好奇的对我们张望,时而不远处的泥土里钻出一只麝鼠又窜进了山里。我觉得我们几人倒像是被这大自然困在了一个笼子里,动物们持着好奇的目光纷纷参观。
幸好是四驱车,戈壁滩上并不好走,跟没有没有路,连土路都没有,坑坑洼洼颠簸不堪。时间长了,三人对昆仑垭口的好奇心也渐渐被疲惫所取代,靠在座椅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高原反应越来越明显了。老谢给我们发了抗高原反应的药丸,是个红色药丸,含在嘴里有股清香味,立刻让脑袋也清醒了许多,胸中苦闷也渐渐缓解了下来。他说这事藏药,都是很多种药材熬成了,在外边根本买不到。
又走了一段路,很明显可以听到戈壁滩上的小石子噼里啪啦的开始刮底盘了,我问老谢还有多久,老谢说车子看来是开不得了,前边大概还有1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只有用脚走了。把所有设备和器材全部拿上后,我又特殊吩咐他用矿泉水瓶装一些汽油。眼看着天空的云朵越来越低,一只只秃鹫在我们头顶打着盘旋,我看它们的样子十分丑陋心想还是扳指上的海东青要好看些,但它们个头不小,展开羽翼竟有一人长,我生怕遭到这群秃鹫的袭击,不时抬头张望着,老谢说不用担心,这东西只吃腐肉,它们是想看看咱们往哪走,会不会遇到危险,如果我们死了,马上就会有一群秃鹫扑上来把我们吃的连骨头都不剩,藏民们的,尸体喂食的便是这种动物了。
一路上时不时的会看到很多荒废的古建筑物,样子十分奇特,有的类似于圆顶尖塔,有的像古西域城堡,但无疑都荒废不看,不知它们的主人在历史长河中是哪位伟人。老谢说这些都是喇嘛寺,因为昆仑山在藏传佛教中也是圣地,所以古时候这里是僧人们的圣地,其中藏传佛教又分为很多支系,最大的有红教,黄教,和白教。虽然同出藏传佛教,但教义却不同,崇尚的神灵也不属一派,这也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戈壁滩上还有昆仑山石窟中建造个各式各样的建筑群了。
“老谢,这么大的戈壁滩和昆仑山脉,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汗王冥宫的?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问。
老谢说:“我们家世代摸金校尉,对分金定穴之法了如指掌,但也是用了5代人光景这才寻到了踪迹。”
我心想,看来以后如能消除诅咒定要跟王老道好好学上一学这阴宅里的风水学了,书到用时方很少啊。
天空压的很低很低,昆仑垭口就在眼前,在不远处高耸入云。这种视觉上的震撼不身临其境无法感觉得到的,不愧为万山之神,天下龙脉之首,它的美和气势与长白山截然不同。我觉得它是属于天下人的,而长白山是只单纯属于满人的。一切人和事物在它的脚下都显得这般的渺小。
第106章 悬棺墓葬()
层层叠叠的山脉在其中形成了一个天然山谷,我们四人进了这山谷,才真正算是踏入了昆仑虚垭口。垭口中并无石阶与土路,但好在还算平坦。美惠的体力最差,走了没有几步汗水已经打透了外衣,累的这丫头仰躺在一块平整的巨石上闭着眼睛喘起了粗气。
“老谢,还有多远啊?怎么吃了藏药还有高原反应?”美惠问。
老谢说这已经超过了海拔4800米了,要不是我们几个年轻,吃什么抗高原反应的药物也不顶用的。
刚刚进入这昆仑垭口中就觉得四周的温柔骤降了下来,天上虽有阳光,但云朵也一样多,风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疼,好在我们都是东北人,这样的天气与我们的寒冬腊月相比不值一提,只是这天气很怪,云朵飘过时,雪花儿边纷纷扬扬的从天而降,云朵飘过了,阳光又带着暖意烘烤在身上,弄的我们暖一阵冷一阵。我赶紧脱下外衣给美惠披上,这丫头爱美的很,我嘱咐好好几次让她带些厚衣服,可她还是就穿了个长袖t恤。
“啧,啧,啧你俩干啥呢?注意点影响好不好?没看身边还有俩人呢嘛?秀什么恩爱!”耗子挖苦我道。
我说:“耗子不用你得瑟,一会儿到了海拔5000米以上你就知道了,那温度不比咱们东北冬天暖和,你要是嫌自己火旺就把衣服给我穿穿?”
老谢走在前边,为我们指着不远处一座山壁上的洞窟道:“其实那些洞里都有好东西,我爹他们以前那辈,在没找到汗王地宫的时候就光靠掏这些悬穴混些吃喝,那些个石窟要么就有佛雕,要么就有悬棺墓葬,有些洞口简直深不可测,也不知道通向哪里。”
我的视力要比他们强些,他们几个还在议论着古人们如何把那些重达上百公斤的棺椁运上头顶那几十米高的洞窟内的。但我却发现刚刚老谢手指的那石窟内好像有一些异样,说异样有些过了,大白天倒也不至于有什么邪乎事,只是隐约我看到好像有一块黑红相间的布条搭在洞口位置上。因为距离实在太远,我并不能确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赶紧问老谢带望远镜没,老谢是何人啊?职业的摸金校尉,他准备的东西是一应俱全。
我拿过望远镜,定睛往上一瞧,这才看的更为真切了,原来那石窟洞口邪挂着一件衣服,或者说是一套古时的兵服,在这件兵服的正胸口位置露出一个醒目的大字“兵”。
“老谢,这个石窟你们家洗劫过没?”我很恰当的用了这个词。
“这个没有吧,要不然光是这一套古军服也能卖点银子了,这都是好东西能落下嘛?”他一边说,一边接过我手里的望远镜也看了过去。
我对他们说,看来咱们算是来着了,土尔扈特人的大迁移和最后的东归,果然与满人有关。他们不懂我说的意思,我便再详细解释说,你们看看,那套军服,上边的兵了吧?这种样式的军服是清朝的,而且这个兵字也有讲究,这说明至少渥巴锡葬后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