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假如情深亦未晚 >

第71部分

假如情深亦未晚-第71部分

小说: 假如情深亦未晚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隐隐约约听到詹姆斯的话,我就睁开了眼睛,就看到沈亦霆站在车外,我赶紧摇开窗户,笑道:“你回来了。”

    沈亦霆一听,微微侧头,然后转身走到了车窗前把我的视线给挡住了,他说:“刚睡醒不能吹风。”

    我心里一甜,不仅没听他的话,还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

    沈亦霆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直接打开车门坐了进来,然后一把把我抱进了怀里,说道:“又怕冷,又怕苦,偏偏总是不长记性。”

    我抱住他,一抬头鼻尖可以稍稍碰到他的下巴,我说:“不是有你在吗?哪里来的冷?”

    沈亦霆垂下眼眸,长长的睫毛像个保护伞挡住了他那双好看的眸子,每多看一眼,我就会多沦陷一分,不顾车外的詹姆斯,我慢慢把手缠上了他的脖子,那一刻,我有种冲动,不想他总是抱着我,而是我牢牢将他锁在我的怀里。

    可是他没给我这个机会。

    我只觉得放在我腰间的那双手一下子缩紧,下一秒他就用他那冰冷的唇就死死吻住了我。

    不同于以往,这次沈亦霆的吻中除了以往的霸道,还带着一份渴求,一份柔情,我闭上眼睛,感受着我们之间的亲密触碰,仰起头回应着他。

    当我们都有些难以自持的时候,我们有默契的松开了彼此。

    他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略显灼热的气息喷吐在我的脸上,我看着他的唇上,还沾了一点点我的口红,不由得脸颊更加发烫。

    我伸出手给他把嘴角的一些口红擦掉,可他却顺势含住了我的手指,紧接着就不重不轻的咬了一口。

    害羞的缩回手指,我说:“有、有口红,回来被你吃掉就不好了。”

    他自己用拇指摸了一下,简单一个动作显得性感又诱惑,搞得我刚刚才平稳一点点的心跳,一下子又狂飙起来。

    “又不是第一次。”沈亦霆伸手把我溢出来的口红也给擦了下去,“不过相比于吃掉口红,我更喜欢你。”

    “你你不许胡说!”

    我羞得说不出来话,抱住他的脖子将脑袋埋在了他的颈间。

    沈亦霆低笑,单手抱着我的腰,然后看了眼手表,说道:“来,我们去中央公园,然后早点回去。”

    “我们不在曼哈顿了吗?”我问。

    “本来是想带你多转转,但现在我更想带你回去。”

    沈亦霆说着,拿起了车后面的袋子,将里面的开衫拿出来给我穿上,接着又拿纸巾擦了擦我脸上的汗。

    我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心里的温暖满溢,我有些打趣的说:“你不怕把我变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吗?”

    沈亦霆神情还是那样的专注,丝毫也没被我语气里的轻快感染,只是严肃的说:“不怕,因为我想这样。”

    心里一动,我赶紧追问:“这样什么?”

    他给我擦汗的动作一顿,看着我眼睛,里面的冰冷不减,锐利不减,却有一份我读不出来的情绪。

    “宠你。”沈亦霆说。

    我一怔,张了张嘴,心想宠爱、宠爱,是否他的宠里有爱?还是说只宠不爱?

    可是,这一次我没问出来。

    我和沈亦霆牵着手进入了中央公园。

    满园的落叶,不是凋零的悲伤,也不是衰败的颓废,,而是一种静谧安详的美,只让我觉得心神向往。

    沈亦霆看着我副样子,说道:“中央公园在纽约里是个特别的存在。这个世界金融中心,生活的节奏很快,可偏偏在中心里有了一处这么可以使时间变慢的地方。”

    我点点头,却又顾不上回答沈亦霆的话。

    我看到公园里有的人席地而坐,有的人直接躺在草坪上聊天,有的一家人出来散步,还有一些画家在那里画画。

    “我听詹姆斯说,你有时候来这里画画。”我说。

    沈亦霆顺着我的目光看向了那边的年轻画家,说道:“是,有时候会来。因为这里闹中取静,很符合画画时该有的心境。”

    “那你是画人物还是这里的风景?”

    我想着詹姆斯的那句沈亦霆画人像还不错,心里不免有一丝的期待,想着或许他会说给我画一幅。

    可是沈亦霆却说:“我只画风景。”

    我一愣,没有说话,想起公馆地下画室那里的画中女人,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不过我在面上维持的不错,什么也没有说。

    之后,我们牵着手就在中央公园里漫无目的的转悠。

    走到一处长椅的时候,他提议我们歇一会儿,我们就坐下了。

    迎面的清风徐徐吹来,有时带动着我的头发,沈亦霆坐在我身旁就那么看着我,时不时会把乱动的发丝帮我整理好。

    “这里真的很好,在繁华中有那么一片净土。”我说。

    “而且这里有故事。”沈亦霆说着,指了指我们所坐长椅上的一处。

    我看到上面刻着字:“t&s,11。23”。

    “中央公园里的椅子绝大多数是由人捐赠的,他们可以在这上面刻上自己的名字。你看,这两个字母肯定名字的首字母,而这个时间会是一个属于他们的日子,这样的纪念方式很有故事感,也有仪式感。”

    我伸手轻轻抚摸着上面的字迹,几乎在脑中已经刻画出一个故事。

    想着刚才这里那些家人们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脸,还有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颜,我想象着这会是一对夫妻,他们深爱彼此,共同在这里留下纪念。

    而这个日期可能是他们相识的日子,也可能是结婚周年,甚至是他们孩子出生的日子,总之会是专属于他们的甜蜜。

    沈亦霆轻轻揽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说:“6月27号的晚上,大雨瓢泼,电闪雷鸣,我们在那晚相遇。”

    我浑身一僵,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曾经,我一度猜测沈亦霆在医院同意帮我的时候,就是记得我们在大雨中的相遇,他知道我的出现无意中替他挡过了追捕。

    可我没想到他会记住那个日子,更是没想到原来我把这个日子牢记在了心间,沈亦霆这么一提,我就立刻想到了那晚的情景。

    难道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这样一个无法让人忽视的男人就已经动了心?

    那未免又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仅仅那一面,我就忘不了沈亦霆。

    “我还以为以为你不会记得,更不会在意。”我说。

    沈亦霆没有接话,只是将我轻轻揽进了怀中,唤了句:“晚晚。”

    “嗯?”我仰起头看着他。

    只见他硬朗的脸部线条有些紧绷,惟有随风而动的碎发使他有那么一丝生气,“怎么了?我在啊。”

    他低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又一次唤了一声:“晚晚。”

    这一次,我没再说话,只是安静的窝在了他的怀里。

    我想我是懂的,有时候什么样的情话比不上那人唤一声你的名字,就好比我在最害怕最绝望的时候,心里默念一下他的名字就会觉得心里踏实了几分;又好比我看着他的眼睛,明明想说的很多,最终却还是化作了一声“亦霆。”

    这个世界上,除了沈亦霆没有人能再喊我“晚晚”,哪怕有人喊了,也断不会带给任何感觉,只有他才可以让我觉得这两个字是最美妙的呼唤。

    我们依偎在一起,一直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詹姆斯跑了过来,手里拎着一个纸袋子,递给沈亦霆说:“按照您的吩咐,是那家店。”

    沈亦霆点了下头,詹姆斯放下东西离开。

    我立刻从他的怀里直起身子,问道:“这是什么?”

    沈亦霆拿起纸袋,将它打开,和我说:“以前我总吃这家的热狗,倒是没觉得很好吃,可是这次一回来就想尝尝,你也来。”

    我笑着说道:“我早就饿了。”

    沈亦霆为我剥开包装,然后将热狗递给了我,说:“我知道。”

    接过热狗,我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沈亦霆的“我知道”永远都只是半句话,因为他从来没说过他为什么会知道,而他知道后会怎么样,他更不会去说,他只会做。

    之后的四天,我和沈亦霆算是过了一段最为平静幸福的日子。

    他没有出去工作一直陪着我。

    有时候他会不厌其烦的为我弹着晚风,有时候他会坐在一旁和我一起看书,还有时候,我们就沿着“夜莺与露水“外面的小路一直走,一直走。

    我越发贪婪的享受着有他在的日子,眷恋的不肯放开他一分一秒,有时候我会大着胆子的任性,甚至是不讲理,可沈亦霆只是淡淡的一笑,依着我,惯着我,陪着我。

    初尝爱情滋味,我觉得很满足。

    第五天的时候,沈亦霆要去工作了,临走时交待我不要走远,愿意的话随便在附近逛逛就好,他晚上会回来陪我吃饭。

    我给他打好领带,将他送上了车,关门的那一刻,我有一种妻子送走丈夫的角色感觉。

    这样的感觉让我觉得甜蜜又惆怅,可是我不愿意去多想里面的惆怅,因为那只会破坏我眼前一切的美好。

    回到“夜莺与露水”,我拿出来本子继续写故事,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停下过,毕竟也算是我赚钱的一个门道,而且前天我查看邮件的时候,发现我之前投递简历的一家教育机构向我发出参加笔试的通知,就在下个月。

    到时候我已经回到国内,我会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争取拿下这份工作,让自己有一个可以奋斗的事业。

    上午的时间过得也快也慢,我伸了个懒腰去餐厅斟水喝,忽然外面蹿过一只猫吓了我一跳,我向后退了一步,腰部一下子撞上了身后的冰箱把手。

    我疼得倒吸了一口子,一下子扶住了自己的腰,半天才直起身子。

    真是好疼啊,额头瞬间都渗出了汗。

    抬手一擦汗,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易康。

    前几天,他为了救我撞到了腰,更是因为我被阿曼达误会,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去看看他,更何况我当时也答应了大卫。

    揉着腰,我一边犹豫着要不要去,一边又想着沈亦霆这边,害怕他知道什么会不高兴,可是我和易康从来没有过分的举动,虽然他说他喜欢我,但一直也很尊重我。

    想了又想,我决定下午去大卫的咖啡店看看易康有没有过去,要是他不在,我就把关心和问候转告给大卫。

    下午两点刚过,我就和詹姆斯说了我的目的地。

    他愣了一下,表情有些微妙,但是很快就有恢复了正常,点头后就发动了车子。

    从上次皇后区的那条长街下车后,詹姆斯就到了可以停车的那边等我,而我也没有耽误时间,直接去了大卫的咖啡馆。

    出乎意料的是,我一推开门就看到坐在吧台发呆的易康。

    大卫先是一愣,随后就不停的摇晃这易康的手臂,说着:“看啊!她来了!来了啊!”

    易康不耐烦的甩开他的手,说道:“少骗我!再给我拿一杯酒来!”

    “不是!她真的来了,你看啊!”大卫说。

    “易康”我喊了他一声。

    易康听到后像是被电了一下,浑身一僵,半天才转过头来看到了我。

    我向他走过去,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儿时皱了皱眉,随后说:“你的腰伤怎么样了?可以喝酒吗?你可别不当回事啊。”

    易康直愣愣的看着我,也不说话,原本英俊不凡的脸显得十分呆滞。

    “陆小姐,你可算来了。不然这呆子就成了望夫石了,搅得我生意也不好做。现在可好,你要是能把他拎走,那我感激万分,不送!”大卫说着略带埋怨的话,可是脸上的笑意倒是很深。

    我看了看大卫,又看向了易康,说道:“你怎么不说话了?是”

    “你怎么现在才来?”易康忽然打断了我,语气中带着些怒气。

    “我”

    他“噌”一声站了起来,说道:“没有你在美国的电话,我也不知道你是和谁来的!完全联系不上你!那天jack和你打招呼,你完全不会应对,根本就是不懂美国这边的交流,万一万一出事怎么办!可是纽约这么大,美国这么大,我去哪里找你?只能每天像个傻子一样在这里从早坐到晚!你知不知道我”

    “易康!”大卫打断了他的话,“你干什么呢?好不容易把人盼来,你不要吓到陆小姐。”

    我看着刚才还慷概激昂的易康一点点平静了下来,心里也晓得他刚才的那些都是关心,所以也根本不会在意他的语气。

    我说:“对不起,我应该提早和你约好哪天来,而不是一直害你等着的。”

    话一说完,易康二话不说转头离开去了上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