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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部分

草根律师外传-第206部分

小说: 草根律师外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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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飞首先出示了购房合同,以及买家用电器,水、电、气安装的票据,他说这全是结婚后他自己去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属于共同财产,该分割的就依法分割,他也不想一个人独占。

    同时,他提供了一张王蓉与周某手挽手在重庆某文化广场合影的照片一张,及养女的录音一盒。

    他说,这个男人就是王蓉在外面找的男人,而且他的养女还知道不少的事情,可以向他养女了解情况。

    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易望调查了他们的介绍人黄某。

    据黄某反映,他们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后来因毛飞没有生育,加之王蓉为人不好,所以他们关系不好了。

    同时,他还证实王蓉把外面的男人带回家来居住,被毛飞看见后,还跟那个男人打过架。他说,王蓉带回来的那个男人他不但知道,而且还看到过的。

    根据介绍人的证实,看来毛飞说的比较真实,王蓉在起诉中所说的事情出入比较大。

    于是,易望把毛飞提供的照片给他们的介绍人看。这个介绍人看了照片后,他说照片上的女人就是王蓉,她用手挽到起的那个男人就是她带回来的那个男人。

    据介绍人黄某回忆,2003年9月初4,他侄女生日曾经见到过王蓉和这个男人,当时王蓉对黄某说这个男人没有结婚,让黄某跟这个男人介绍一个女朋友。

    黄某当时信以为真,便真要去给这个男人介绍女朋友,结果王蓉又说,不用介绍了,他有女朋友,就是她自己。

    黄某当时以为王蓉已经离婚了,也没有多问,只知道毛飞一直在外务工,没有在家。

    但是,后来听说了很多有关王蓉生活作风不好,不太检点的流言蜚语,对王蓉的评价非常低。

    另外,有一位目击证人陈某,他写了一份书面证言,证明王蓉与周某从2004年开始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王蓉与周某是共同租房住在一起的,王蓉长期在重庆鱼洞从事卖淫等不正当职业,而且这些事实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知道,还有很多认识王蓉的人都可以作证。

    为了证明他的证言的真实性,陈某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并愿意当庭作证,承担法律责任。

    毛飞的养女除了给他提供了一盒录音外,还自己亲笔书写了一张自愿跟随毛飞生活的自愿书。

    他养女乐乐在自愿书中写到:“我是毛飞、王蓉的女儿,现年12岁,我请求自愿跟我爸毛飞生活,因我妈无法带我,她在那种情况下生活,我无法接受。”

    根据他女儿的录音,易望将其整理成了一份记录。

    他们的养女在录音中说:我是毛飞、王蓉收养的养女,名叫乐乐,今年12岁半。我是98年来到毛飞家,不到三个月我妈就出去打工。到年底她就回家了,在家呆了一年多,到2000年又出去打工。

    在那年快过春节,我妈妈在重庆打电话回家,叫我给那个男人接电话,我说我不接,我妈在电话里就骂我。

    在2001年放暑假,我妈妈把我接到重庆南坪去耍,刚下去一天时间,她就跑到那个男人老家去了,把我一个人丢在重庆,几天不回来。刚好我表叔遇到我,叫我在他那里吃饭,不然的话,我肯定饿死在重庆。

    在2002年。我妈过生日,我妈从重庆带回一个男人,那天下午,我妈和那个男人还在我们街上给我买了一件衣服,还在街上手牵手地走。到了天黑,我爸回家,看见我妈带了一个男人回家,那天晚上他们吵了起来,而且吵得很凶。后来,我爸爸走到厨房去提刀去砍那个男人,结果那个男人跑了。

    在2003年我大舅妈过五十岁生日,我妈妈从重庆带回一个男人回家,在二舅舅家,最后又到大舅舅哪里,还在我们街上房子里住了几天。

    从那之后,我妈长时间叫我接不认识男人的电话,说不接她就在电话里骂我,这是叔叔,什么、什么的老板,等等。这是我讲的全是真话,我如果回家讲这些话,我妈要打我。

    还有,今年我在老家,我和我公婆他们合不来。我妈又不回家带我,也什么不管我,我一气之下,我才12岁就想到要生活,活下去,自己找自己的饭吃。

    于是就给我爸联系,我爸当时不同意,于是我再三给他讲,这样就出来打工,我妈在前几年一说二说不要我,也不管我,现在看见我能挣点钱,不知我妈安得什么心?妈,我才12岁半呀!

    刚到这里不久,八月份我爸叫我回家读初中,我不回来,因为在家没有生我养我的爸妈照顾,你们想想,这样下去,我是多么可怜?妈你又不回家带我,也不给我学费读书,我现在才12岁多。

    妈妈,你就能真的把我看成捡的吗?什么都不管,你良心过不去吧?不管你恨我,骂我,我也是你收养的女儿吧?

    我要用直话直说,来证明我来到毛家所发生的一切一切,我就这样。

    易望把这些证据收集整理好,很快就根据法院的举证通知要求提交到人民法院。

    开庭的当天,由于原告方拿不出在自己起诉中提出毛飞与他人同居生子的任何证据,并且自己带情夫回家的证据和卖淫的证据,照片都被毛飞掌握了,王蓉的代理律师与毛飞在法庭上大吵了起来。

    毛飞认为王蓉的代理律师只听王蓉一面之词,歪曲事实,不够格当律师,要求这位律师跟他赔礼道歉。

    而这位律师原与毛飞是一个地方的人,他是在代理案件中认识了一位女法官,而把自己老婆离了的,毛飞便骂他嫌贫爱富、趋炎附势、忘恩负义。

    最后,这位律师不但不听法庭劝阻,反而指桑骂槐,认为是易望在故意让毛飞为难他的。

    事实上,易望以前从没与这位律师接触过,只是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根本不了解他。

    费了好大的劲(因为这位律师的第二任老婆是法官),法庭的法官才让双方停息争吵,继续审理案件。

    根据双方的情况,毛飞和王蓉和好已经不太可能了,双方都同意离婚,经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第290章 取得司法考试证() 
第290章取得司法考试c证

    易望办理案件习惯就事论事,不想过多的参杂其他的无关因素。尽管对方律师有点耍泼,但是易望也没有过多的跟他计较。

    既然当事人已经同意离婚,只要案件能够顺利的了结,也没有必要过多的纠缠其他的细节。

    于是,易望根据毛飞的意愿,积极的支持了毛飞的主张。最后,促成了他们协商离婚。

    经过协商,毛飞自愿同意离婚,养女由他一人抚育,不要王蓉拿生活费,婚后共同住房一套毛飞觉得自己无脸在那居住,归王蓉所有,毛飞只要王蓉补5000元。诉讼费400元由王蓉负担。

    就这样,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毛飞说,不管怎样,都是自己对不起王蓉,是自己没有能力生育,不能让王蓉生育自己的孩子,干脆把婚离了,让她去自由的寻找自己的幸福。房子就算给她十几年的补偿,女儿是收养的,她不愿意跟王蓉也就算了,自己应该能养活她。他说,要是他们自己如果生了孩子,王蓉或许也不会这样。

    不过,王蓉太过出格的表现在当地影响非常不好,不少人对她的评价都不太好。就这样,一对本来很幸福的夫妻因没有生育子女,在走过了11个年头后,最终走到了尽头。

    只不过,后来听说王蓉离婚后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幸福,而是无数次的被男人甩,到头来还是孑然一生。

    而毛飞却不同,他离婚后又遇到了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一起组建了小家庭。在这个女人的帮助下,毛飞的病终于治疗好了,还生了一个胖胖的儿子。

    当然,这都是以后很久的事情了,不在这里细说。

    话说易望在接受了这个案子的委托之后,又陆陆续续的接受了不少的小纠纷、小案子,还有一些代书、咨询之类的法律服务业务。

    另外,就在易望办理完他父亲的病退手续之后,易望有幸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合作办理了一起案件,并深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赏识。

    就在2005年,易望从县某法律服务所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从事法律服务。

    到了市里,易望的业务面一下子扩大了很多倍,而且位置的变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的优势。这些隐形的优势,为易望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之前,易望只是一个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主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下他突然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

    从表面上看,他的身份还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但是实际上各个区县的法院法官以及其他区县的律师同行还是对他另眼相看了,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

    真的是人挪活树挪死。易望这一异动,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渐渐的,他的业务量上升了,收入自然也提升了,接受的案件也不再是芝麻绿豆之类的小纠纷了。

    而且,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那些不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案件,经过易望的接待、解释,他们委托易望代理的机会也非常多,且成功率还比较大。

    因此,易望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收入自然就相对稳定多了,而且也不再像在基层那样经常需要经常跟法官应酬这样应酬那样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在2006年的全国司法考试中,易望终于以离全国统考a证的录取分数线相差几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对贫困县的照顾分数线,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的c证资格。

    也就是说,易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通过了国家的司法考试,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不过,易望取得的仅仅是c证。按照规定,他只能在当地的县属律师事务所注册。

    虽然,注册地有所限制,但是易望的执业范围却没有限制,他同样可以全国执业,代理案件。

    尽管这仅仅是一个c证,但是这也是通过了司法考试,这对于他实现梦想,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又迈进了一大步。

    关于这个司法考试资格证的问题,按照当时的规定,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地区,可以放宽录取,降低录取分数线,但是取得的资格证属于c证,只能在县级的律师事务所备案登记注册。

    要是当时已经取得法律专业大专学历,而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上了全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那么可以取得b级职业资格证,简称b证。

    只有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并通过全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才属于a证。

    根据规定,a证和b证注册地一般没有限制,只有c证才有限制。但是,无论是a、b、c证,其执业都是全国范围内,在全国都可以执业,没有地域限制。

    还有,根据律师法及其相关规定,并不是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你就可以成为一名律师了。

    事实上,通过了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还需要经过漫长的实习期一年,经过考核合格之后你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以前,易望一心想成为一名律师,只想在全县成名就满足了。如果说,仅仅是这个愿望的话,这个资格考试一旦通过,这个愿望可以说就算是实现了。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的增长和社会经验、阅历的逐渐丰富,加上易望已经跳出了自己所在的县域,他的梦想也在逐步的升级,不停的更新换代。

    这个时候,易望已经觉得自己取得这个c证好像毫无意义了,既然自己已经跳出了原来的县域经济圈,那就不能再走回头路,不可能在回到县城去执业当律师。

    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己有了,c证的取得证明自己的律师资格也有了,要想得到更大更远的发展,自己必须继续努力,一定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a证资格。只有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a证,自己才能在全国各地自由的登记注册,从事律师执业,自己才不会受到限制和歧视。

    于是,他打算放弃这个c证的资格,继续重新参加考试。

    因此,到了申领司法考试资格的时候,易望却迟迟不去申领这个c证。他的无动于衷引起了有关领导的关注,经过询问才知道他想放弃这个资格,重新考试。

    要知道,参加全国这个司法考试资格考试,这是多么的艰难,就算是通过的只是照顾分数线,取得的是c证,那也是有人数的限制的。

    换一句话说,这个c证的取得其实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领导告诉易望,如果放弃这个c证的话非常不划算,一定要慎重考虑。领导告诉他,一是今后的考试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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