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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半生缘:少帅的前妻-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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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经过这一带,她总是很喜欢同朋友在这里欣赏琳琅满目的橱窗,看着最新一季的时装,拿着最新的时尚杂志在这里侃侃而谈。可是今日,念颐却觉得没有时间,也没有任何的闲情逸致再来欣赏这一份闲暇了。

    她抬起了头,望着天空远处飘着的煤灰,终于发现,离开美国的这一年,已经叫她彻头彻尾的发生了改变,这里对她来说并不是从前的第二故乡了,反倒像是一个纯粹的单词,不过从脑海里跳跃过去。

    “洛杉矶”这个词,随着这些街道的建筑物,以及那些不断行进的行人,竟然分隔出了两条平行线来,好似怎么也连接不上了。

    念颐觉得很彷徨,从中国回来以后她整个人就一直处在这样不明意味的焦灼状态里头。她立于十字路口,甚至茫然的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她觉得她失去了方向感,失去了重心。整个人不过是被一股力量推动着蹒跚前行,却怎么也跟不上这个城市的节奏了。

    天色越来越暗,街上华灯四起,人潮愈加的汹涌,好似一个个发情的困兽,到处飞散着。念颐跟梦游似得,到处徘徊着,当她来到酒吧门前的时候,突然就有了一种冲动,她一定要进去好好地喝几杯酒,好好地在酒里头麻痹下自己无处安放的痛苦。

    当她踏进酒吧的时候,一片强烈的探照灯就刺了过来,一下扎的她眼睛生疼,酸涩的很,那眼泪就在眼眶里打着转,只是一直没有淌落下来。

    去中国的这段时间,她不单单跑了南京,还去了一趟东北。当那些真实的图片、资料、影像,以及在那些暴行下侥幸存活下来的人,一个个就这样深深印在了她的脑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畏惧光,也畏惧黑暗,那是一种她内心无法承托之重。

    念颐觉得进了酒吧里头,就好似进了所罗门的宝藏群里,灯红酒绿,各式各样的霓虹灯闪烁着,不断有客人进进出出着,那扇门的背后就好似潜藏着一种吸引力,不断地叫她开门进去。

    强烈的霓虹灯映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看起来都好似格外的妖艳丰饶。念颐不断从哪些穿着热裤胸衣的年轻女郎当中穿梭而过,当她走到酒吧深处的时候,这里已经开始爆出一阵强烈的喝彩声来。

    这里还有一间内室,是专供人欣赏表演用的,念颐推开那两扇厚重的大门,然后就顺着梯子往下爬,这一下就好像进入了爱丽丝梦游的仙境一般,一团团的烟雾将她朦胧围绕了起来。

    灯光呈现着血一样的颜色,烟雾都被渲染地血红一片,垂落到每一个人的头顶。柜台上挤满了买醉的人,舞台中央,一个身材极为硕大的美国女郎,扭动着她的大屁股,伸着一双肥厚的手,这张嘴一张血红的大口,在唱着妖娆的情歌。

    那一洁白的牙齿上闪着一层莫名的红光,就好似刚吸过人血似得,倒是叫念颐愈加的觉得有几分沉闷。可是那歌声却带有原始的磁性,灯光映照在她的皮肤上,显得更是性感撩人。

    人们都倚靠在柜台边上欣赏着女郎的表演,时而有几个年轻的学生,对着她的唱腔在那里指点着什么,可是这些声音都太小了,很快就被歌声给一道冲没了,渐渐的,就只能瞧见他们的嘴巴在张合着,却是什么也听不见了。

    那女郎表演完毕的时候,几乎是平地起了一声惊雷,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然后大家就开始拥挤着到了外面,念颐却没有走,不过是靠近了吧台,喊了一声:“一杯白兰地,谢谢。”

    穿着红色马夹的侍应生熟练的将酒倒在了酒杯里头,而后笑着将酒杯推到了念颐跟前道:“美丽的小姐,这是您的酒,请慢用。”

    “两杯威士忌,谢谢。”一声低沉的嗓音在念颐身后响起,她旋即回过身一瞧,原来是谦君表哥。

第486章 番外 光阴(八)() 
念颐其实并不大会喝酒,白兰地不过是她熟悉的酒名罢了。她并没有在意谦君在这里的事情,不过是拿着酒杯,自顾着挤到了人群里头,这个时候,迎面而来的便是呛鼻的雪茄烟的味道,以及不知道是什么人泼翻在地上的酒的酸涩味道。

    各种香水的味道混杂在一处,显得此时这个地下酒吧的空气格外的浑浊。唱片机里的爵士乐在一遍一遍地翻转着,念颐啜了两口白兰地,强烈的酒精烧得人喉咙都要起了火,她觉得两穴又开始跳动起来,不可抑制的窒息感笼罩着她。

    “念颐,舅舅很担心你,回家罢。”谦君终于开了口,不过他的语调并不重,就如同是在酒吧喃喃自语一般。

    念颐回身望着谦君,不由得笑了起来;“表哥,你不是应该在学校里头做实验的么?怎么,大忙人还有时间同我来酒吧消遣呀?”

    酒吧里的人交头接耳,不停地说笑着,不停地喊着,谁也知道应该先听谁的,不过都在比哪个嗓门更响。难得都散开了领带,满面的汗珠,女的呢,都踢掉了高跟鞋,踢掉了束缚,好似这一刻,大家都不过是忘却了身份的人。

    谦君握住手里的威士忌,一口就喝了下去,那味道浓烈的他直呲牙。就在这片刻的功夫,念颐早已经灌了两杯下肚,她的眼睛整个都是直愣愣的,好似周遭的一切都与她没有什么干系,不过是充耳不闻一般。

    谦君牵起念颐的手腕,便要带她出酒吧:“回去休息,不要在在这里浪费时间了。你这个样子,实在是叫家里人都很担心,外公如今都八十多岁的人了,你这样叫他提心吊胆的,于心何忍?”

    念颐一下就将酒杯摔到了地上,而后大笑了起来,待得笑的喘不过气来了,她的脖子也已经热得紫涨了起来,整个人的眼睛都是冒着火的;“表哥,那些人都是魔鬼!都是魔鬼!你知道么!我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能容忍这样的恶魔的存在!那些人,竟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仍旧在世界的另一端逍遥着!所谓的正义,所谓的公平何在?”

    谦君一时竟然觉得有些无力,他缓缓地松开了念颐的手,而后幽幽道;“肉弱强食,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我们所能做的很有限,但是只要能好好地活下去,努力的把生活过好,这才是最要紧的。你身后还有舅舅,外公,乃至于我们这些亲人,何故这样厌世呢?那些罪行,你已经出版成册,将他们公之于众了,你已经做了你能做的所有。念颐,你该回归到你现下的生活了”

    念颐没有吭声,只是呆呆地望着谦君,眼中的泪水一下就跟着淌了下来,她的眼中满是无尽的哀伤,却没有任何人能够这些东西给带走。

    “我帮你预约了心理医生,下周三,我和舅舅一道带你过去看一看罢。”末了,谦君补充道。

    是夜,念颐觉得仍旧有些醉意。待得裴鸿与谦君等人都已经沉睡下,她便起了身来,捻亮了屋里的台灯。她又打开了抽屉里的那本资料夹,里头放着一些她还未整理完的日军在东南亚所犯下的暴行。

    她觉得心跳的很厉害,伸手摸着额头的时候也很烫手。她实在是太疲倦了,可是一看到这些资料,她又实在是睡不着。她嫌恶这里头的事情,也嫌恶梦靥里的那些杀戮场景,她实在是家里坐不住了,于是又迎着窗外皎洁的月光出去了。

    不远处的公园里头,好似隐隐飘来了一阵歌神。念颐随手披了一件裴鸿为她买的红色外套,然后开了门,一路走到了公园里头。

    念颐在公园的一处角落坐下,想起曾在这片树林里面,展读过姑母寄来的信,然后她就靠在树干上,想着欧洲的那些景致与生活。她也曾和同学在这里散步,甚至偷偷讨论着班上新转学过来的俊朗男生。

    这公园,这静美的树林,是她学生时代唯一的美好记忆与时光。夜里的气候并没有白天这样热,加州就是这样了,白天晒得很,夜里却很凉快。这温和如酥的夜里,如果伴着月光,真当是芳醇似酒。

    袭袭的和风,蓊勃的花香,念颐终于听清楚了,原来是公园的深处,有人在唱着茉莉花。草里露水已浸透了她的鞋尖,空气似乎也有三滴两滴的露落在她身上。

    念颐抬起了头,仿若瞧见不远处,她的母亲正微笑着看着她,向她招着手。念颐的唇角勾起了发自内心的笑意。

    “砰”的一声枪响,念颐的笑永远定格在了十八岁的这一个夏季。

    三日后,便是念颐整理的南京暴行一书的发行的日子。裴鸿与谦君捧着念颐的遗像参加了这场特殊的发布会。遗像里头,念颐穿着父亲替她买的那件红色薄线衫,笑靥如花。

    几乎是一夜之间,裴鸿的嗓子已然完全哑掉了。他几乎夜夜都会梦到,念颐无助地站在家里的卧室里头,抱着那叠资料夹,哭泣着直到许多年后,裴鸿开始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许多事情不再记得那么清楚了,也便渐渐都一道淡忘掉了。

    。

    三年后,在加州理工大学广场上,谦君穿上黑色的博士大袍,头上压着厚重的方帽,足足晒了三个钟头。典礼的仪式冗长繁琐,校长的训词一贯都是差不多的内容。

    整场典礼完毕时,谦君的美国同学都一窝蜂赶到来宾席上,与父母,与家人拥抱、照相。谦君径自走到饮水机前,取了一杯冰水,额上的汗珠不住地往下滴。

    他的衬衫早已被汗浸湿,额上被博士方帽的硬边生生地压出两道深沟来。当静云与书言来到他跟前的时候,他眼前仍然觉得是白花花的一片,约莫是被太阳晒得有些视线模糊了。

    静云递了一块方巾过来,柔声道:“谦君,擦把脸罢。”

    谦君抿了抿双唇,接过了母亲手里的方巾,将头面都给揩干净了,然后就与父母一道坐在了学生中心的沙发上。自从入学开始现在,他似乎从没有这样闲散地静坐过。从前他实在是太忙了,整日都泡在实验室里头,即便偶尔回了舅舅家,也不过是埋头苦读论文,心下还要不断地盘算着,实验结果到哪里了,数据是否足以支撑起一篇可信的论文。

    书言显然看出了他的局促,不过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年纪轻轻的,倒是有着迟暮之年的态势了。我看你这样下去不好,还是要找一个女朋友,来弥补下你缺失的生活情趣。就好似我同你母亲这样,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常伴在身侧,那便是极好的了。”

第487章 番外 韶华(一)() 
谦君揉着太阳穴,觉得头痛极了。几日前,他才从洛杉矶起飞到了香港,然后坐着轮船进了大陆。毕业礼结束后,他便与父母告别,径直奔赴了机场。

    对于他要回国的事情,静云始终是缄默的,甚至都没有去机场送他。可是谦君知晓,母亲到底还是支持他的,只不过心下有些不忍,也便没来相送。书言提着行李送他进了关卡,然后就立在原处,望着谦君的背影渐行渐远。

    书言一向是支持两个孩子各自追逐梦想去的,可是到了这一刻,心下也是莫名觉得有丝丝怅然。从前的小不点,到底还是长大了,而这一次出远门,什么时候再能归家,怕是谁也不晓得了。

    一路的奔波,叫谦君这样青壮年的男子也跟着消磨了一大半的精力。这个时候,除了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许多的内陆地区交通还不是很方便。

    从洋泾浜码头下了船,就有几个穿着蓝布衣服的人在岸头等着他。谦君几乎都还没有来得及细细看一看这一片父母曾经生活过的城市,就很快坐上了一辆大卡车。

    他就这样坐在卡车的车厢后头,一路跟着停停转转,连轴转了好几日。卡车的车厢上并不是很舒服,他甚至难受的吐了好几次。一旁的人便笑道:“到底是国外回来的,多少是有些娇气呢。”

    谦君倒是吃不下这样的话,于是便自己想着法子来缓解这种身体上的不适。直下车之前,他便再也没有吐过一次。倒并不是他觉得适应了,不过是将心下翻滚的酸意,硬生生地给噎了下去,他并不允许自己表现出来弱势。

    听着一声喇叭的长鸣声,有人过来告诉谦君,已经到了目的地了。谦君抬眼望去,路的两旁是一片密密麻麻的高粱地,他从来也不知晓,原来这高粱的杆子,可以长得比人还要高大。

    过了高粱地,就是一片荒芜的坟地,这些坟都是黄土堆的,大小不一,后头就是几个茅草屋。屋子附近零星有几片菜园的样子,可是里头种了什么,谦君却看得并不是太清楚。

    走了不知道多久,直到看见了一堵高大的围墙,谦君才知晓,这是进了村子了。这个村子倒是很特别,深处在黄土地的深处,外头的人若是想要找到这里,若是没人带路,倒也是一件难事。

    这个时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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