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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

文员传说-第194部分

小说: 文员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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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琳知道张仲在想问题,但并没有问张仲在想什么,只是在张仲偶尔发呆的时候,小鸟一般的依偎在张仲身边。

    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小坏”,张仲在想了几天以后,终于再度把自己的修炼进行了提炼,并开始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我整理了一套文员修练的路子,你看看是否科学?”

    “好”,小坏兴趣大增,张仲的修练还是她给领进门的呢,无论如何,张仲的文员修练之法都会有小坏的影子。

    “我念,你记”,张仲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咱们整理一下,然后让华流给传下去”。

    张仲新出来的这个修练体系总的来说还是沿袭了以前的划分,不过,在以前的基础上,张仲又进行了不少充实。

    文员修练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笔划修练;

    第二层:文字领悟;

    第三层:文种文章。

    其中,第一层修练补充进去了“六笔归圆”,第二层修练也补充了全新内容:一字小天下。

    是的:一字小天下。

    这是张仲经过思考以后,补充上去的第二层修练的“极致”境界,就凭一个字能让天下折服的境界。

    在张仲的想象当中,如果自己的法则力量真能达到极致,甚至是能打破自然法则束缚的话,那么,只要一个字,只要写一个字就能达成自己的某种愿望。

    沙漠中缺水,或许,只要自己一个水字,沙漠就能变成汪洋;

    敌人百万大军围击自己,或许,只要自己一个“退”字,敌军就得乖乖撤退。

    甚至,张仲以为,说“一字小天下”是法则文员的最高境界也是一点也不为过了。

    但张仲还是把“文种文章”列为了文员修练的第三层。

    原因很简单,文种文章的确是建立在第二层的基础之上,而且,张仲为第三层设想的极致境界甚至是超过了“一字小天下”。

    第三层,文种文章的极致是:无中生有。

    是的,无中生有。

    一个在张仲想来很玄妙的极致境界,对这个境界的描述,张仲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语言,但张仲对这个境界有一个简单而直接例喻:“这个境界就是说,假如我写了一篇小说,那么这篇小说里的社会就会因为法则力量的结果成为我们真正的历史”。

    这,就是无中生有。

    这,也是单个文字无法企及的高度。

    张仲在脑海内缓缓的一一列出自己对文员修练的描述,小坏是越记越心惊,越记越佩服:“张仲,服了,这些个境界你是怎么想到的?文员,终极的法则文员真能做到这一步吗?”

    不由小坏不怀疑,在小坏看来,所谓无中生有,实际就是:“创世”,这可是超级超级再超级的大大神才能办得到的事,只怕,就算是张仲最大的敌人老道士,也没有如此高度吧。

    “不是幻想”,张仲在脑海内肯定地对小坏说到:“这应该是文员修练的最后境界,就跟魔法或者是武者修练到最后能成神一样,文员修到极致也能成神,不过是殊途同归”。

    殊途同归?小坏愣了愣,旋即明白了张仲的意思:“你是说,文员和其他职业一样,最后都是一个目标?”

    “不错”,张仲看着满天星空,脑海内对小坏说到:“实际上,成为永恒的存在,是每一个高等级智慧生物的追求,不过是,追求的方式不同而已”。

    追求的方式不同而已?小坏没有了声息,久久无声,跟随张仲这么久,她第一次,也产生了迷茫:“我算不算高级智慧生物呢?我的追求又是什么?我存在的目的又是什么?”

    “小坏,小坏,你怎么了?”张仲感到了小坏的失神,开口问道:“你没事吧?”

    “没,没事”,小坏一个激灵,反应了过来,在显示器上摆摆脑子,示意自己没事:“我只是被你的这些惊人言论给慑服了而已”。

    “是不是啊?”张仲疑惑地问了一句,但也没打算在这个问题上深究:“对了,小坏,我刚刚给你叙述的这个东西,你整理好以后传给华流弟子吧”。

    “把这个东西传出去?”小坏又惊讶了一下:“会不会惊世骇俗?会不会太深奥了点?还有,会不会太吃亏?”

    小坏一连三个疑问让张仲也是一愣,这些问题,张仲压根就没怎么考虑,歪着脑袋想了半天,终于在脑海内神色一正,对小坏说到:“这个东西是有点深奥,也是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不过小坏,我想,只要是有眼光有水准的文员或者是我华流的核心弟子都会接受我这个文员修练理论的”。

    小坏点点头,补充了一句:“如果真是这样,你这东西一旦流出,很可能就会成为华流圣典”。

    “圣典?”张仲不由想起了“圣经”,开口说到:“这样也不错,这东西不定还能成为华流的精神象征,对了,小坏,我这修练心得就算流传出去,实际上我也并不吃亏,小坏,你想,就算是我本人,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能达到现在这个高度吗?”

    小坏一回忆张仲的经历,不由摇了摇头,的确,张仲的很多经历常人根本就难以想象。一句话,张仲的修练之法虽然具有很高的实践性,但换个其他人来,根本就不可能达到张仲的高度。

    想了半天,小坏觉得张仲流传出去这个修练心得的想法不错,不定这东西一流传出去,还能给张仲捞到不少好处呢,不过,这东西既然要流传出去,还是:“给你这个心得想个比较简洁明了的名称吧,比如文员修练指南什么的,都行”。

    张仲想了想,开口说到:“就叫他六笔宝鉴吧”。

    后世,文员之宝开篇如是写到:成为永恒的存在是每一个高等级智慧生物的追求,就是文员这样一个站在智慧顶端的生物群体借以打开天道大门的修行宝录。

    

二七六章 帝国之星(一)() 
现在,张仲虽然开创了,但因为个性使然,并不怎么看重这东西,钱财是身外之物,包括这修练秘笈,张仲都只有这么个重视法。

    所以,取出几块竹简,提笔在竹简上把小坏记忆并整理好的写了一遍以后,就随手扔进了小坏体内:“这东东,你先收着,以后传给华流”。

    “好”,小坏把竹简扔进体内,有了泡公主的前科,这回,索性也把这给泡泡,随手就把竹简扔进了水池子。

    张仲搞定以后,抱着述琳乐和了几天,终于,军队慢慢进入了帝都,和几年前试炼回来的低调不同,这次,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述风选择了大张旗鼓班师回朝。

    军队还在路上的时候,帝都就已经开始广为宣传二王子的辉煌战绩了。

    尤其是,为了争取民心,述风在宣传中动了一些手脚,含沙射影地大作华龙文章和老圣文章,充分利用人民的好奇心和八卦心态,让自己的战绩家喻户晓。

    谁都知道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在帝都刮起了一股狂风,疯狂的崇拜之风,崇拜和憧憬“华龙”,述风这家伙,居然拿自己妹妹妹夫的风流传奇般的故事当成了宣传自己的看点,在帝都弄的人尽皆知。

    战场红颜恋曲,多浪漫多富有诗情画意的故事啊。

    述风要得就是这个宣传效果,看似,这样的宣传差不多把张仲造成了民族英雄,但述风就是要让帝国民众知道这件事:华龙是二王子一边的人!

    还有,就是帝国前辈圣级高手也支持二王子!

    就凭这两点,相信能极大的影响述亚家族的决策。

    没有一个帝国能置圣级高手的意图于不顾,有圣级高手帮助的述风隐然超过了自己的大哥述雷,在帝国民间和帝国官员中赢得一片喝彩之声。

    “授师”,帝都之外二十里,述风对张仲说到:“帝都百姓听闻我们班师,自发迎出城门五里之遥,你是不是和小琳出来见见帝都民众?”言语之间一片无奈,心里还在埋汰:“授师啊授师,虽然你是父皇指定的驸马,但好歹现在还没正式成亲,是不是要稍稍注意点影响啊?”

    这一路行来,张馆长压根就没在自己帐篷或者是行馆里休息过,要找他容易,去公主哪里找。

    张仲护着述琳从马车里走了出来,一脸的笑容:“应该的,应该的”。

    述琳一脸红霞,眉宇之间神采飞扬,看了述风一眼:“哥,你帮我仲哥找匹马吧”。

    “这个”,述风感到头有点发晕:“小琳,我给你们准备了两匹!”

    述琳大方地说到:“一匹就行了”。

    张仲……无奈地对述风耸耸双肩,貌似在说,看吧看吧,这可不是我的错。

    述风有想起了幻境和战场上妹妹的大胆举动,心中居然涌起了佩服的感觉:“小妹啊小妹,老哥我甘拜下风”。

    实际上,述琳大胆追求幸福的性格、公开示爱的大方不仅让述风佩服,就是张仲也有一种很强烈的被人爱的满足感,很美妙的感觉。

    一个公主能放下架子,如此大方的示爱于己,如此的依赖在自己身边,感觉是很美好的。

    都老夫老妻了,所以,骑在一匹马上,搂着述琳柔软的娇躯,张仲也自然起来,脸皮的厚度是练出来的。

    述亚是坦因斯大陆第一帝国,述亚帝都也差不多是大陆第一大城市,城市人口相当可观,今天,帝都民众差不多倾巢而出,城里城外人山人海,到处只见五颜六色的脑袋,大陆各种人杂居,所以这发色各异。

    从城里一直到城外,民众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条长达10里宽约丈许的通道,沿途有帝**队在维持秩序。

    来了,二王子的大军回来了,偶像华龙回来了,远远地,看见述风的军旗,民众大声欢呼起来。

    迎接队伍的最前边是述亚帝国的礼仪官员,带了一些兵士等候,这时,大声喊道:“鸣炮、奏乐……”

    在民众欢迎的队伍当中,述风打头,张仲稍稍落后一点,抱着述琳缓缓前行。

    过不得日子!居然有这么多人前来迎接,自己这抱着美人的做法是不是不大妥当?张仲心里这个别扭,脸上的笑有点尴尬。

    两边的民众,手中挥舞着各式花环,不少人还向空中抛洒出新鲜的花瓣落在凯旋的将士们身上。

    述琳抱着东张西望的小火依靠在张仲的怀里,一脸的幸福,脸上的表情比张仲自然的多。

    变成建马般大小跟在张仲身边的八哥一路走一路感叹:“我的天,今天卖花的小妹妹发大财了!”

    很快民众的热情让张仲自然起来,奇怪啊,帝都民众很可爱的啊,看他们样子,不仅没有因为自己抱着公主而惊讶或者是反感,相反,还是一副理应如此的样子,张仲分明听到不少少男少女感叹:“啊,好幸福、好浪漫啊,美女配英雄,公主配金童,羡慕死人了”,甚至,张仲发现,民众的呼喊声,貌似喊“公主、华龙,华龙、公主”的比喊“二王子、风王子”的还多。

    有点喧宾夺主啊,张仲如是想,瞄了一眼述风,发现述风一脸笑容。

    述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实话说,对张仲,述风自问还没有驾驭的能力,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亲情把他绑在自己的战车之上,难得自己一直疼爱的双生妹妹这么爱他,真正是老天帮忙,因此,述风现在的心情很好。

    述风甚至心知,这次班师以后,自己在帝国的地位会迅速窜升。

    张仲一只手轻轻地抱着述琳,一只手在身前缓缓挥动,回应民众的热情,心中在想,自己这次回去得拜见一下愕爷爷了,不然,可说不过去。

    愕图可是知道华龙就是张仲来着,甚至,愕小禾得知消息以后,也会快速从南方赶回来吧,想想一双大眼睛一对小酒窝的愕小禾,张仲心中微微一荡,马上反应过来,暗骂一声该死,怀里还抱着小琳呢!!难道,我具有当色狼的潜质?

    定定神,对怀里的述琳看看,发现述琳正大方地一手抱小火,一手对民众挥手致意,脸上洋溢着灿烂幸福的笑容,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抱着述琳的手紧了一紧。

    “仲哥”,述琳马上感受到了张仲的小动作,嘴里轻轻叫了一声,身子向后靠了靠,背臀完全贴上了张仲的胸腹之间,感受到述琳的体温和柔软,想起玉人对自己的百般依恋,张仲心中激情顿起,生理反应了,再度暗骂一声该死,这回终于肯定,自己不仅有当色狼的潜质,不定现在就是色狼一匹。

    述琳的身子微微一僵,脸上终于大方不起来了,出现了红潮,嘴里轻轻说到:“仲哥,别……”,话一说完,身子已经彻底软倒在张仲的怀抱里边。

    好在,述琳本就倚靠在张仲怀里,这会倒也没有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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