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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武侠游记-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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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叫一刀仙出来!”

    江风淡淡的开口说道。

    “什么?”

    即使以高老大等人常年在生死之间磨炼出来的心志,此时此刻,也不免为之一惊一愣。

    一刀仙的赫赫威名已经仿佛梦魔一般印在他们的心里,无论他们如何估计江风的武学,都不认为江风能够和一刀仙作对。毕竟,这些年为名,为利,前来挑战一刀仙的人已实在太多,死的人,也已实在太多。

    “我说,去叫一刀仙出来!”

    江风的话音之中已夹杂了一丝不耐,同样的话,他从不喜欢说三遍,因为那第三遍的话往往是说给死人听的。

    高老大毕竟是高老大,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能够做到老大。她知道,她必须赌,也不得不赌。

    大步踏前,她虽是一个衣衫褴褛不整的小孩子,但却已经有了几分坦坦荡荡的气势。

    “咣,咣,咣”

    万花楼的大门被高老大扣的生响,随后但见那高老大鼓足了全身的气力,对着万花楼之中喊道“一刀仙,出来!”

    高老大虽然已经声嘶力竭的暴喝,但她的声音依旧太只不过,下一刻,那万花楼之中忽然传出一阵雄厚无比的声音“又是一个送死的,也好,活动活动筋骨,正好回来喝酒,温度正好!”。

第二百五十六章 万花楼的新主人() 
烈日依旧炙烤着大地,仿佛火焰一般的温暖晒得任何人都不想动弹分毫,一片失去了水分的落叶带着枯黄与无奈,打着旋儿缓缓落下。

    它也曾清翠,也曾饱满,也曾作为万千绿意之中那鲜亮的一点。过去的美好好似就在眼前,而这一刻,它已失去了一切。

    江湖人一如这枯黄的落叶,无论他们有多么辉煌和美好的曾经,他们都不能败。败了的江湖人就好像失去水分的落叶,会在下一刻失去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

    万花楼的大门忽然开了,“咯吱咯吱”的声音之后,是一道黑色的身影。

    黑色的马,黑色的人,黑色的刀,激起万花楼之外地面上浓烟般的尘土,真好似沙场百战的大将一般,飞驰而来。

    来人正是一刀仙,也只有一刀仙,才能够拥有乌云这样的宝马。也只有一刀仙,能够在乌云的背后展现出他一往无前,有我无敌的雄风。

    一刀仙来的很快,快到转眼之间,便已经奔出了万花楼。那种撕裂一切,仿佛千军万马而来的气势,犹如直接撞击在每个人的心头一般。

    高老大站在江风身前约摸一丈的距离,对于一刀仙来说,甚至不需要动刀,不需要动手,只要策马飞驰而过。巨大的力道便足以将瘦小的高老大带的飞起,随后,是粉身碎骨,还是肝脑迸裂,对于一刀仙来说,都已无关紧要。

    在一刀仙看来,似江风这样学了三脚猫的功夫,将让着自己的护院一流打败,便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的公子哥,他已经见得太多。不过看江风的衣着配饰,显然,对于一刀仙来说,今日又能好好的发一笔利市。

    劲风扑面,一刀仙的快马已经到了高老大的身前,他来的如此之快,以至于叶翔和孟星魂等四人的呼喊声在咽喉,他的乌云宝马便已经要撞到高老大的身上。

    一刀仙的右手已扶在了刀柄之上,这个动作他已做了千百次,每当他做这个动作的同时,往往意味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即将消逝。下一刻,一道风一般的刀光闪过,一颗大好的头颅落下,他一刀仙就可以有更多的财富,更多的战绩,更多的威严。

    “呼”的一声。

    一阵风,如果马儿与一个人在高速的奔跑之下碰撞,那么骑在马上的人,感受到的绝不应该是一阵风,而应该是一种撞击带来的微微的颠簸感。

    “不对!”

    一刀仙能够活到今天,绝不是一个傻子,因为一个傻子绝不可能在这残酷的江湖之中据有万花楼,并活到今天。

    寒光四溢,仅仅只是一半出鞘的刀光,便已经驱散了周围烈日带来的熔融之意。一刀仙相信自己,更相信自己的刀,只要一刀在手,无论任何困难他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渡过。

    然而,刀未出鞘,一刀仙忽然心中油然而生一股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便好似正常人面对地狱爬出的恶鬼一般,令你的一切惊愕,不安,战栗,眩晕一齐涌上心头。

    原来,一刀仙眼光斜瞥之处,地上的影子,竟猛然的多了一个。而那多出来的影子,就站在一刀仙身后的马屁股上。最恐怖的是,马还是照样往前跑像是全无知觉,正因为了解自己的爱马乌云,所以,一刀仙才更加了解站在马屁股上之人的恐怖。

    一刀仙虽然是一名刀客,极为厉害的刀客,但他终究还是人,是人,就不想死,不想死,就会害怕。

    拼命一勒马,那匹马登时长嘶而起,下一刻,一刀仙已毫不犹豫的跃下马去。

    只听江风的声音冷冷传来“我听说一刀仙出道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百,杀人从来不用第二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是什么人?”

    一刀仙已经长刀在手,对于一名刀客来说,手中握住了刀,便好似握住了自己的生命一般。而生命这种东西,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时,才能带给自己最大的安全感。

    “杀你的人!”

    江风的声音不大,因为一个人的说话声音若是太大,总会浪费太多的气力。而江风,恰恰是一个不喜欢浪费的人。

    刺眼的阳光之下,一刀仙只感觉江风的话语似乎也被镀上了一层金铁一般的光泽。带着生硬,痛苦来到自己的耳中。

    “敢与青衣”

    说话之前,一刀仙已挥其了刀,江湖上一向都只有挥刀的人才有说话的权利。刀是好刀,千锤百炼,招是好招,滴水不漏。

    孟星魂已睁大了双眼,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高手。一刀仙作为曾经孟星魂心中无可匹敌的存在,几乎是一种本能的驱使,使得孟星魂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一刀仙真正的刀法,哪怕,他并不能因此学到真正的刀法。

    一刀,似乎能够分川断海,破开一切的一刀。

    孟星魂已睁大了双眼,似乎想要看清这一刀的一切轨迹。

    下一刻,长刀坠地,一刀仙的声音,也同样没能再多传出一点儿。

    “砰!”马儿的嘶鸣声中,一刀仙倒地的声音激起了一阵阵尘埃。原本被他举过头顶的单刀笔直的落了下来,插入渐渐被鲜血染红的土地,发出一阵阵哀鸣。

    “死了?”

    无论是孟星魂四人还是刚刚被江风一把推到一丈外的高老大,都没有看清任何东西。他们唯一看到的,还是一刀仙将长刀高高举起,然后,整个人便已经倒下。

    江风轻轻的弹了一下右手的食指,一滴殷红的血液飞出,未落地,便已经在烈日之下蒸发殆尽。为这明晃晃的世界里面,染上一丝红晕。

    转身,江风朝着万花楼一步步走去。身后,一刀仙身上的血已经越流越多,染红了好大一片黄土。

    “诶呦,这位爷,您可真是为我们快活镇除了一大害了。这个一刀仙他平日里就欺压良善,作恶多端,今日,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您这个大英雄给盼来了!”

    江风对于这个胭脂盖了好几层的老鸨只是冷冷的开口说道“准备最好的房间,最好的酒菜,还有,给他们五个弄洗一洗,弄身新衣服!”

    “好嘞,您请,块里面请!”

    风过,一刀仙的尸体已经开始变干,江湖就是如此,无奈,残酷,现实。。。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不差钱和死要钱()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夕阳西下,小镇外边塞口独特的黄沙与隔壁气候,使得白日里的炙热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抹抹寒意。

    与白日里的空荡相比,这里的夜色却显得热闹了许多。终日奔波,忍受着酷暑与严寒的人们,无论前往关内还是关外,走到这里,便已算达到了一半的目的。

    一杯醇厚的美酒,再加上一个温婉的姑娘,无论是谁,只要能够提供这一切。那些不远千里而来的豪客们一定不会吝啬手中的金银。

    万花楼本来便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华灯初上,月夜朦胧,一个个犹如江南水乡走出般的姑娘,一个个锦衣貂裘,一掷千金的豪客。

    但今晚,无论是谁,只要是来到万花楼的门前,迎接他的,只会是暗淡的灯光和关的严严实实的大门。

    从人们开始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那一天开始,交易便开始出现。有人愿意买,有人愿意买,这是最原始,也是永恒不变的交易。

    但今天,即使再有钱,你也在万花楼买不到任何的东西。

    江湖之中有两种区分地位的方法,第一,有钱,第二,有功夫。但无论一个人有了哪样,都会给他一种莫名的信心和高人一等的感觉。

    那是一架大车,车轮之间的距离足有八尺,这样的大车,也只有八匹毛色鲜亮,膘肥身健的骏马和三个面相精神的赶车大汉方才驱使的动。

    待得马车停下,车厢上上好缎面做成了帘子被两只如玉一般的白嫩小手打开,随后但见一名身穿轻裘,面色惨白,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括得干干净净的中年人当先挪了出来。

    月光下,他手上戴着的翡翠斑指荧光四溢,翠色浓重。此人正是江湖之中有名的金玉堂的败家大少,潘小安。

    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就连他的独门兵仞,也是镶着翡翠的短矛。江湖上人人都讲潘大少败家,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玉堂的生意不仅不见萧条,反而蒸蒸日上,这可着实令人有些想不通。

    此时那潘大少下得马车,看到往些年一见到自己,便有无数美女迎来送往的场景丝毫没有出现。心中不由一哼之下,便即开口道“这万花楼怎么做生意的?现在都不开门,是不是想关门大吉啊!”

    潘大少言罢,待得马车之上下来了两名一袭紫色长裙的妙龄女子之后,又从车上溜下来一个头顶之上光秃秃的中年男子。

    此人生的一副精瘦的身段,一双眼睛却好似鹰眼一般,仿佛能够在眼里放出光芒一般。而他最奇特的地方则是他的一双手,每一根手指都黝黑而宽大,若是没有数十年的指力功夫浸淫,断不会有此模样。

    与潘大少的阔气不同,这位施耀先虽然因为指力惊人,得了一个一指追魂的绰号。但他最为江湖人熟知的绰号,却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炉,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施耀先怎会不做。

    而潘大少之所以留着施耀先在自己身边蹭吃蹭喝的占便宜,却是因为很多时候,得有一个武功威望足够出众的人为自己办事。这方才能够显得出他潘大少的实力。

    但见此时那施耀先一马当先,脚下一动,已是仿佛一阵风一般落到了万花楼的大门之前。看着周围同样驻足此地徘徊的商客门,头一扬,大声喝道“万花楼的人听着,我施耀先和潘大少二人今日途径此处,你等还不快快开门出来迎接,否则的话,准没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施耀先的内家修为不俗,这一下喊出,声音足足绕了万花楼好几圈,尚还经久不息。这一手内家功夫露出,当即震慑了不少对着潘大少那豪华马车心存歹意的亡命之辈。毕竟,金银再好,也不如自己的小命重要。

    而此时的万花楼之中,桌椅星罗密布的大厅之中,仅仅只坐了一张桌子的人。

    坐在位的自然是江风,而除他之外,高老大等一行五个小孩。在洗去了身上的污垢,换上了崭新的衣服之后,五人一个个都露出了自己原本清秀的面孔。

    摆在六人面前的,是慢慢一大桌子丰盛的饭菜,飞禽走兽,山珍野味,应有尽有。毕竟,在这个关内与关外交汇的地方,最不缺乏的,就是各地的特产了。

    虽然还是孩子,但无论是高老大,还是孟星魂,叶翔,石群和小何四人,一个个与这些食物斗争起来,都煞是可怕。直看的那站在身后,小心翼翼的用手帕挡住了自己鼻子以下的部分。

    施耀先的声音不仅外面听得清清楚楚,万花楼里面,自然也不会例外。

    “这……”

    此时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江风,毕竟,在江湖上行走,享受了多少服务,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江风作为胜利者,拥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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