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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大汉王朝-第30部分

小说: 大汉王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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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氏手中八千部落兵,一时之间成为乞迪部落军方重臣,可谓是风光无限。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大草原上你永远也不知道暴风雪什么时候忽然来临一般。四个多月前,一代枭雄里别可汗逝世,作为可汗亲信的阿雅姆遵从先可汗遗命,率领岚木氏部落宣誓效忠大王子。可汗宝座却不是那么好坐的,大草原上有着无数野狼虎视眈眈得盯着这顶宝座。可汗王冠不仅仅靠的是先汗的遗命,更要靠自己强大的实力去守护。欲带皇冠,必受其重!

    大王子、阿雅姆都没有料到,王冠会掉落的如此之快。一个月后,二王子联和叔叔,鄢山千里草场的叶护大人—乞迪达雅,宣布大王子并非可汗亲子,乃是汗后和其他人苟且所生。二王子统帅所属两万部落兵和左辅弼骨都候麾下6千王庭直属军,加上叶护两万余兵马,袭击王庭,进攻大王子。阿雅姆率领麾下四千余直属军拼死拖住进攻敌军,掩护大王子逃离王庭。结果,麾下四千余直属军几乎全军覆没,大王子被万余骑兵追击,落得割下头颅、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

    王庭浴血奋战后,阿雅姆仅率领数十部落亲卫骑兵趁着夜色一路飞奔赶回部落。一回到部落,阿雅姆立即召集部落长老、各氏族头人商讨岚木部落该何去何从。当王庭这场巨变的噩耗传来时,长老、氏族头人都一副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的模样,脚底冒出一股寒气直冲天灵盖。

    岚木氏部落向大王子效忠那一刻起,岚木氏命运便和大王子的命运紧紧地绑在一起,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若大王子成功逃回封地部落,就算二王子登上汗位,哪怕有着叶护的全力支持,可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诸多附属部落未必真心实意地臣服与他,王座绝对是摇摇欲坠的。关键是,大王子直辖部落可是有着两万余帐,近八万人口。只要他振臂一呼,便可凑出三万余骑兵,再加上岚木氏等部落的军队,六万兵马绝对是可以凑出来的。大王子凭借着强大的军事力量、号召力要延续部落存活,不至于落得身死族灭的下场绝对没有问题,哪怕是重夺汗位宝座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汗指定的继承人,乞迪部落的大王子殿下,依然存活于世。现实却是,大王子的头颅已被割下,据说还被做成了酒樽,说不定此时就放在了王庭的可汗大座前被人把玩、欣赏。大王子留下的仅有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和七岁的儿子,恐怕现在早已遭到毒手。就算没有惨招毒手,凭借一个七岁孩子的号召力,能够号令摇摆不定的数十附属部落,抵抗二王子和叶护的强强联手吗?

    岚木氏的首领大帐内,长老、各氏族头人、几个千夫长都放开了嘴,七嘴八舌地吵作一团,大半天都不能拿不出一个准主意。

    “怎么办啊,我看我们还是向二王子臣服吧,岚木氏毕竟是数一数二的大部落,他不敢对我们怎么样的?”妥协派的声调。

    “怎么可能,别的不说,就凭二王子的娘舅部落,科尔贝部落,数十年来争夺草场、水源结下的仇恨,二王子会放过我们吗?”心思缜密者立刻想到妥协的后果。

    “要不,我们联合其他部落,拥护恩泽咯小王子(大王子的儿子)。。。。。。”一个怯怯的声音还没说完,瞬间就钳住脖子一般,止住了声。

    若是乞迪部落处于安稳状态,拥立一位小王子也未尝不可,甚至有些心怀不轨的大部落,更是希望拥立幼儿,为自己谋求更大的权利、好处。乞迪部落分崩离析的局面已现倪端,一场更大的风波即将到来。明面上,二王子和叶护的强大兵力牢牢地控制住了王庭,共行可汗之令,号令诸多部落。暗潮涌动,二王子、叶护两人迟早会出现摩擦,一群狼里绝不可能存在两个头狼,这是每一个牧民都知道的草原规矩。

    看着帐内此时吵杂的场景,首领大座上的阿雅姆给了托兰丁一个眼色。托兰丁猛地一拍身前的桌几,倏地站起来,脸上那一道刀疤显得格外狰狞,“哐当”一声地把所携佩刀拍在桌几上,帐内顿时安静了下来。作为首领赏赐的荣耀,托兰丁千夫长可以不用卸刀进入首领大帐。

    阿雅姆站起身来,挺立着身躯,双手压在桌几上,目光逼视着座下诸多长老、氏族头人,说道:“二王子,叶护都不会轻易放过岚木部落,即使我们臣服与他,俯首帖耳,把自己的性命至于他们的掌握之中。二十年前,叶护和里别可汗争夺可汗之位时,岚木氏便支持了里别可汗。这么多年来,乞迪达雅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如今有着这么好的机会,更不会轻易放过我们岚木氏。剩下的路只有两条,一条路是倾部落全力誓死一搏,拼个你死我活,可我们部落兵力不到万骑,霎时间也找不到什么盟友,对手却有着超过五万骑,兵力悬殊;另一条是避其锋芒,举族迁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扫视了一下帐内人们的神色。

    “为今之计,只有走。逃跑两个字听起来充满了耻辱,不仅丢掉无数牛羊牲畜,还要放弃千里先祖用鲜血换来的的肥美草场。可事到临头,只有这么一条挽救岚木氏部落的生路。我们必须要先保存岚木氏,再谈以后。我与托兰丁兄弟商量过了,决定马上走,离开这里!”

    众人听了,一个个神色严峻,低头思索着什么,每个人想的都不一样,犹豫、担忧的气氛充满着大帐。

    托兰丁接过话茬,补充着逃跑准备:“刚才首领已经给大家说明当前危急局势了,我们必须要赶快行动了,部落大事取决于首领,这是长生天给予首领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违背。诸位回去后马上行动,把青壮男女与孩童都带走,要给我岚木氏留下复起的希望。一路上,除了长途奔波,还要时刻防止身后的追兵,准备厮杀,所以年老体弱的一律不带,给他们留下些粮食、牲畜,让他们自行逃命、各安天命。为了岚木氏,长生天和先祖会原谅我们的,也会保佑族人。太阳落山前一定要准备妥当,我们连夜出发,决不得延误。”

    大帐内的长老、氏族头人纷纷点头,眼前部落状况早已被分析的清楚明白了,摆在面前的也只有逃命这一条路。很快,整个部落都忙碌起来了,一个个水囊、一包包粮食、必备物资等被搬到马匹、骆驼上。各家各户的青壮男女、孩子都迅速被集中起来,不少老人眼中泛着泪花,紧咬着嘴唇,忍受着家人分离的悲痛,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为了部落、自家孩子,这些老牧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部落遭遇灾害之时,老牧人自动带着一把弓箭、一把马刀走入森林、草原,把生的希望留给下一代。

    两个多月的逃亡之路,阿雅姆一开始率领近万族人,六千余骑兵开拔,一路向东逃去。四处躲避,昼伏夜出,一路激战,中途甚至有几个氏族被打散,脱离大部队。终于勉强逃脱了追兵,可如今只剩下不到两千骑兵,四千余属民。

第四十八章:游猎、整顿() 
“吉姆,快看看我穿戴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乱啊?”穿着一身皮甲的门朵儿摊开双手,旋转着身子方便吉姆仔细欣赏着,“炫耀”二字大大地写在脸上,得意洋洋地无言表达一个声音:“快来崇拜我啊,羡慕嫉妒恨吧”

    吉姆鼻腔“哼”地一声,转过半个身子,眼睛直盯着毡帐圆顶上的穹庐,显然是不想理会这个骚包在赤裸裸的炫耀。

    门朵儿见状,立刻走过两步,重新遮住吉姆的视线,自顾自地摸着身上皮甲嘀咕着:“你说是不是太松了啊,有点垮垮的感觉。。。。。”

    吉姆一转头,露出狡黠的笑容说道:“那我帮你一把啊!”,说完,他伸手大力一拉皮甲腋下的牛皮筋拉绳,整幅皮甲顿时一收缩,差点就勒得门朵儿喘不过气来。

    “你。。。。。。你”幸好门朵儿脑子一转,记得这个拉绳还是可以自己拉的,反向一拽,大口大口地呼气。

    门朵儿的毡帐帘布被掀开,一个中年男子没有丝毫的通告就直接走了进来,眼光上下来回打量着门朵儿。

    “老爹,打住,你看着我没拧!泵哦涠翟谑鞘懿涣俗约豪系歉毖凵瘢泵凇�

    “不是,老爹,我不是那个意思啊。。。。。。真的不是啊,吉姆还在看着呢,你看他笑都快抽气了。。。。。。”门朵儿在帐内四处躲避着,处处留意着科兰咄手上那根大木棍,感觉比冲锋陷阵、骑马射箭都累啊,关键是自己还只能挨打,不能还手,这感觉真憋屈啊。

    “站好了,让老子看看,再动打断你的狗腿!”科兰咄一个厉声喝道。

    “我的是狗腿,你的是什么啊?”门朵儿心中暗自想着,但这句话他肯定是不敢说出来的,否则,估计他就要满身伤痕地躺在皮褥上度过一段时间。

    科兰咄神采奕奕地看着身穿皮甲的儿子,虽然这是一身很简陋的皮甲,根本比不上六大霸主部落中的将领盔甲,但这可是部落常备军中副百骑长的标配啊。自己的儿子竟然成为了一名副百骑长,再过不久,说不定就可能是百骑长,独领一支百骑队呢。

    看着自己老爹那副模样,门朵儿说道:“不就一身皮甲嘛,吉姆连十骑长都不是,都可以穿上呢?”

    “我?没有啊。。。。。。你别开玩笑了,偷窃军事物资可是会被处死的。”吉姆急忙摆手,慌乱地解释着。

    “被你打败了,谁说你偷窃皮甲了?”门朵儿无奈地叹息着。看着那一脸慌张的吉姆,门朵儿知道吉姆这家伙有时候总容易想歪,要是不说清楚,恐怕吉姆这一整天都担惊受怕的。他干脆就揭开谜底:“你要被抽调到侍卫队了,侍卫队每一名战士都可以装备皮甲。”

    “侍卫队。。。。。。真的,真的?”吉姆一开始疑惑,不可置信,瞪大了眼睛望着门朵儿,寻求答案。

    门朵儿笃定地点点头。

    “我怎么会抽调到侍卫队,你,你快告诉我啊。”吉姆惊喜不已地打破砂锅问到底。

    “首先,自然是我为了你的事情四处奔波劳累,我。。。。。。好啦,别用这眼神看着我。我向哥达百骑长请求的,他也记得你,还问就是那一次森林里中箭也死死地拉住套马索的小伙子吧?后来他答应帮忙了,还去找了谷卑希侍卫长。。。。。”

    与此同时,部落营地数里外的草场、树林,一支骑兵远远驻留在草场边,十数名骑手分成三股,催马疾奔,锐利的目光早已牢牢锁定住自己的猎物。夏天快到了,天气渐渐热了起来,马上的十几名骑手都是穿着简单的夹袍。忽然,为首的一名骑手跃马而出,搭箭拉弓,一箭射出,箭如闪电般瞬间扑向八十步开外。远处,一只肥大的黑色野鸡尖叫一声,一只利箭直插在其胸脯,挣扎地“扑扑”几下翅膀,无力地落在草地打滚儿。

    “好,箭术如此高超,是哪位勇士射出啊?部落中竟然还有如此善射之士!”几十步外的库尼亚斯百骑长,大声朝着这边喝彩赞赏,略带疑惑的语气问道。听他那声音,仿佛是真的被射箭之人的箭术深深地震撼到,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这位勇士。

    其他百骑长心里都浮现着一个念头:“这个家伙,怎么能够无耻到这种地步呢?”那一小队只有四名骑手,场上众人基本上都是百骑长职位,能够让其他百骑长自动退后马身,甘居人后的骑手除了首领,部落中还有哪人啊。不对,还有一个人,就是部落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断事官,锡达大人。可是,锡达断事官从来都不会有这个闲情和众多百骑长一起骑马游猎,更何况那名骑手如此年轻,库尼亚斯是不是眼瞎啊?

    赫离收起弓箭,随后听到库尼亚斯赞美、疑惑的声音传来,只能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提提缰绳,赫离缓缓策马朝着中箭野鸡那里过去,收取战利品的时候到了。

    小树林外,十几个侍卫匆匆地铺好携带的垫子,拾掇树枝,架起几个铁锅,小溪流那边还有几个侍卫正屠宰,清洗获得的猎物。

    “兀格,你这个百骑长当得如何了,泰罗格、哥达、库尼亚斯这些都是很有经验的,有什么不懂尽管问;有什么勇士,大胆过去抢人,有什么好马、好装备,尽管过去。。。。。。”赫离大声笑道。

    围坐的一堆人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库尼亚斯一副苦脸诉苦道:“首领,你不能那么偏心啊,可不能因为兀格兄弟是侍卫队出来的,就这么偏爱他啊。你看,我们百骑本来全体儿郎都是身穿皮甲,多威风啊。如今打散重组后,不仅战斗力下降了许多,更可恶的是拉库兹这小子,”库尼亚斯转过身子,戟指一挥,正对着拉库兹,这位原本库尼亚斯的副手,恶狠狠地说道:“你小子真厉害啊,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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