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明末之扬我中华-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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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中不是要害的部位,也可以让敌人瞬间失去战斗力。
而且长枪手训练起来也方便一些,他们不需要练习繁杂的招式,只需要练好一招直刺就可以了,战斗时配合严格的纪律约束,可以发挥出极强的战斗力。
训练出长枪兵所用的时间非常短,短时间内他就可以让手下人形成战斗力,这也是刘烨看中的原因之一。
只不过长枪兵也存在一个致命弱点,就是长枪兵不利于近战,一旦让敌人近身之后,除非你有极为高明的武艺,否则的话,长枪兵便基本上失去了抵抗能力,成为手持短武器的敌人屠杀的对象。
所以多少也要训练出一部分胜任近身格斗的刀盾兵保护长枪兵,刀盾兵以刀盾配合比较好,可防可攻,也相对比较方便和长枪手配合。
不过刀盾手的挑选要比长枪兵严格的多,首先要求必须有勇气和敌人短兵相接,近身搏杀,胆子要大,动作要灵活,刀术要好。
就这几个要求,刘烨就头大了,这种人在他们中能够找到几个,他都怀疑没有几个。
其中石英完全可以胜任这个刀盾兵,不过刘烨对他另有用处。
最后,刘烨暂时觉得将手下分出两只队伍,一支长枪兵和一小支刀盾兵,长枪兵负责进攻,刀盾兵负责保护长枪兵,负责近身厮杀。
随后刘烨在手下里,挑选出了九个人,配备给他们从唐家庄缴获来的刀盾,暂时充当队伍里面的刀盾兵。
这四个人都是胆子比较大,身体最为强健,算是比较凶悍的,敢于冲上去跟人短兵相接拼命的人。
剩余的近五十人全部充当长枪兵,战列成三队,前面两对十五人,全部装备他们从唐家庄抢来的长枪,长枪兵主要有李二狗负责。
长枪兵最后一对是预备队,没有更多长枪给他们装备,刘烨就让人在山一处竹林砍了几根竹子,将头削尖,暂时用着。
长枪这东西用起来简单,而且造价低廉,同时长枪兵训练起来也容易一些,刘烨也不让他们练什么招数。
只让他们紧密的排成一排,只练习一个动作,就是按照他的口令,整齐划一的朝前突刺,而这个动作可以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对他们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在听到刘烨的口令之后,使出吃奶的力气,踏步向前,双臂借助腰身的力量,奋力朝前猛的刺出就可以。
配合长枪兵的直刺动作,还有就是并排齐步走,每一步的踏出都要遵从刘烨发出的口令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否则的话,长枪兵一旦行动起来,便很容易失去队形,队伍就会变得散乱起来,很容易被敌人有机可乘。
这么一来,长枪兵的训练难度其实也不小,除了在战斗时全力直刺之外,还要他们在行动之中,始终保持整齐的队列。
并且在行进之中完成枪下肩和放平的动作,同时还不能乱了步伐,这样看似简单到了极点的动作,实际训练起来的时候,并不是很简单。
经过了好几天时间高强度不间断的训练之后,长枪兵列队行进和刺杀总算是有了点模样。
而且在操练刺杀动作开始两天之后,刘烨又要求他们在听到口令集体奋力刺杀的时候,一起大吼一声:“杀!”
除了借此来以壮声威,还能使长枪手将力量发挥到极限,增加刺杀的威力。
同时要求让这些持枪之人,在刺杀的时候,还必须要保持动作一致,务求将集体刺杀的威力发挥至极致。
而想要做到这一点,着实不太容易,仅仅是要求他们做到同时突刺,就不容易。
在训练过程中,他们往往不能做到出枪一致,不能同时发力刺出,如此一来便很容易被对手找到漏洞可钻,趁机突近他们。
所以单单是让这些长枪兵训练的时候,如何听从他的口令同时突刺,便耗费了刘烨不少功夫。
后来好歹在刘烨赏罚奖励制度下,手下这帮子长枪兽在连续几天每天上千次,甚至是两千次以上反复突刺动作的训练之后,这才使得这帮家伙在完成突刺的时候,开始有了点威势,有点稳准狠的味道。
手下人能够短时间内取得这么大进步,主要是刘烨制度了训练赏罚制度,他知道想要手下的人做好一件事,单凭打骂是不行的。
对付这些人,就得胡萝卜加大棒,搞区别待遇,训练刻苦努力,进步快速的,就给加餐,每天有肉吃,那些训练偷懒耍滑的,就罚他每天清理茅厕。
同时刘烨也亲身做表率,在训练他们的同时,自己跟着他们也一起训练,不但如此,他甚至训练的时候,要两倍于手下人的训练量。
看到自家老爷都这么拼命训练,他们那里还敢偷懒啊!
经过一番训练之后,刘烨便逐步的体会出了这种突刺战术的优点,针对其它兵器来说,长枪这玩意儿使用起来,确实方便。
特别是他往复只训练这一招直刺,经过一番训练,刘烨发现长枪在刺杀的时候,取了最短的路线。
如此一来,便比别的武器击中对手的时间更短一些,往往可以在对手的武器触及自身之前,便刺中对。
第9章 发财之路()
经过一个月以来,刘烨和梁小明两个人都马不停蹄地忙着,经过梁小明的一个月的研究,只要有更多的经费,就可以投产生产了。
刘烨觉得依靠现有的盐场和攻打唐家庄得到的一笔横财,不足以支撑持续的军工发展,造枪炮不是简单的建个作坊敲几下就行了,牵涉到熟练的工匠、合格的铁矿或者生铁、炼铁工业、长期的资金投入。
如果没有质量保证、合格的原材料及炼铁工业和足够的资金投入的话,造出的枪炮就是个悲剧,明朝的鸟铳就是现成的反面教材——其实质量上乘的鸟铳在当时还算是不错的火器,但是因为朝廷投入的军费不足,工部各级官员还要贪墨,加上没有严格的质量把关,工匠偷工减料,造出的鸟铳经常炸膛,导致明末配发军队的鸟铳数量虽然多,但士兵都不愿意使用。
接受了刘烨的保持盐场目前盈利,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设法开采铁矿的计划。
刘烨的设想是有了盐场和新的收入来源,并开发铁矿后,再大规模上马火器项目。自己开采铁矿,可以保证稳定的材料来源,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在本时空,生铁属于战略物资,很难购买到足够的数量用于制造火器。
谈到采矿炼铁,梁小明得意起来,这可是他的本行。他告诉刘烨,“老天还是很眷顾我们的,海南岛有中国最大的露天铁矿——石碌铁矿,而且矿石品位相当高,平均为51。2%,最高可达69%,铁矿储量约3亿吨,最重要的是,它是露天的,以我们现有的条件,也能大量开采”。
刘烨对这方面不是很懂,但是把握住了梁小明话中的两个关键点——方位和露天。“也就是说,海南岛有容易开采的富矿?”
“简单说就是这样。”
“具体在哪里?”
“我们那时空是昌江县石碌镇,在明代不知道叫啥,离临高不太远。”
“yes!”刘烨狠狠地挥了下拳头,这恐怕是穿越以来最值得庆祝的事情了。
确定了大方向和铁矿的事情后,接下来就是开辟新的收入来源。
谈到这个话题,梁小明兴致明显下降,很显然这不是他的兴趣所在,随口敷衍道:“古代没有你那种高新产业,无非就是吃穿住行,想赚钱没那么容易。”
刘烨觉得也是,自己是做高科技产业出身,对传统行业不是太了解,何况是古代的传统行业。
在古代,吃嘛,无非是酒楼饭馆,可是古代没有连锁店,历史上也没有哪个商人开酒楼饭馆成了富豪;穿就是穿衣,古代没有成衣的概念,都是买布自己缝衣;至于住,古代的客栈兼具了饭店和宾馆的功能,看不出钱途;最后的行,这年头没有汽车火车,更没有飞机,直接被刘烨无视。
看来在古代赚钱也不是那么容易嘛。刘烨苦苦思索后世穿越提到过的发财神器,印象深刻的好像就是玻璃。不过玻璃在明代仍然属于奢侈品,只有少数人才买得起,注定了消费群体很小,这个也不行。
刘烨陷入了思考中,梁小明有些无聊。
李福这时从外面走来,这些天李福感觉刘老爷很是看重他,地位也提高了不少,私下给刘老爷做了不少事,这段日子过的很开心,全托刘老爷对他信任。
看到两位老爷愁眉苦脸,李福低声说道:“两位老爷没有什么事吧,小人不才,我可以给两位老爷说道说道。”
“最近我们发展的有点快,依靠现有的盐场和攻打唐家庄得到的一笔横财,不足以支撑我们的发展啊,你来给我们说道说道,说好了,有重赏。”刘烨也对不相信他能想出什么主意来,便许下重赏也不在话下。
一旁的李福听了,心中大喜,在大厅内走了几步,想了想,提议道:”两位老爷,要不我去们江南那边碰碰运气?也许有意外收获。“
”对啊,江南是大明的富饶之地,肯定有许多商机等着我们。“刘烨不信他作为后世一个成功的老总,找不到一点商机。
”李福不错啊,以后就在我身边做事吧,不会亏待你的,下去领一百两赏钱吧。“刘烨转头对李福说道。
李福大喜,应了一声就下去了。
刘烨转头对梁小明说:“这样,我带李福几个人去江南碰碰运气,说不定我们就发大财了,以后我们的发展就有长期的资金投入了”
梁小明这时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因为琼州也没有更好的发财机会,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梁小明又想了想,眼前一亮,便高兴说:“烨子,这个月,我造了一种快船,可以帮助你出现江南提高更多的效率。“
”真的,我真是爱死你了。“说完就想上去亲一口梁小明。
”走开,我不搞基,走带你去看看我的杰作。“梁小明第一次感到非常自豪,因为自己辛辛苦苦一个月终于可以一起见证自己的杰作了。
在海边可以看到一艘大船,刘烨两眼发光,,一看这就是了,因为旁边没有船了,嘻嘻。
梁小明如数家珍:“这大船是根据19世纪美国一种高速帆船设计的,船首设计成空心,航行时劈开海浪前进,所以速度就算到在19世纪也是极快的。这种船船型瘦长,航速快而吨位不大,可以说它的优缺点都极其明显,优点就是速度快,缺点也是因为一切设计都是追求速度,牺牲了载重量,也不适合装上火炮作为武装船。”
“那么这大船除了送个快递,还能做什么用?”
“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半专业的运输船,虽然载重量不适合运输粮食之类的货物,但是很适合运输茶叶、丝绸、瓷器等高价值的货物,而且可以跑远洋运输。当年鸦片战争时期,列强就是用这种船输入鸦片,装满茶叶运回欧洲和北美,最快的记录横穿大西洋只花了13天”
刘烨吸了一口凉气,真是个宝贝啊,去江南的速度将会大大的加快。
”现在你给它起名个名字吧。”梁小明转头对刘烨说道。
”嗯。。。。“刘烨看了看,在周围打量着这艘大船。
”那就叫远航号吧,寓意我们将踏出海洋的第一步,向更远的地方驶去。“刘烨对自己取的名字很自信。
”好,听你的,那就叫远航号吧“
第10章 喝花酒()
乘着远航号,经过几天时间,来到了上元县,在李福的建议下,先找找乐子先。
翠云楼是上元县最大的青楼,这里虽比不上秦淮河的名头响亮,但也另有一番风味。
晚上翠云楼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刘烨定下了一个雅间,点了四五个粉头,整个一桌子的酒席,也算花了大价钱了。
整个桌子也就三个人,倒是有四五个粉头陪着。这些个粉头都是花丛老手,风骚入骨,放浪形骸。
刘烨前一世见惯了大场面,那里将这些小打小闹放在眼中。虽在众花丛中依然神态自若。看得李福等人暗暗称奇。
酒过三巡。
在李福等人喝醉各找到自己心仪的姑娘。。。。。。。
刘烨对老鸨道:“给小爷准备一个雅间,让你们最好的姑娘出来陪我喝酒。”
老鸨知道他是朱魁的客人,也不敢怠慢,当下点了几个不错的姐儿,送了上去。
刘烨只是扫了一眼,呸了一声,道:“就这几个歪瓜劣枣也来充数,你当老子没见过世面。”
说罢在怀中掏出一大叠银票往桌上一拍,道:“去,再换一拨,若是小爷不满意,可就要去别家了。”
看着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