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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猎明-第27部分

小说: 猎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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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训练来作为保障。

    那天晚上的血战还是暴露出许多不足。首先,军队的纪律性就不行,特别是在组织拐子马冲阵时,还是有人畏缩了,队伍也有些混乱。还好,所有的人都被绳子串在一起,想逃也没办法脱离队伍,高原组织的攻击阵形分成三个梯次,一次强于一次,不断叠加。其次,明军也没想到闯军会杀个回马枪,一时没有组织好防御。诸多因素累计在一起,总算将敌人击溃。

    现在回想起来,高原还是出了一身冷汗,若当时任何一个因素出一点问题,等待闯军的就是全军覆灭的下场。实际上,当初的闯军已经脱离险境,伤亡巨大,士气不振,正该脱离战场回老营休整。而自己仅仅为了建立个人功勋,就拿这么多条人命去冒险。出发点首先就有问题。

    还好终于取得胜利,一好百好。

    这事也给了高原一个教训:第一,个人英雄主意要不得,个人利益永远要服从集体利益;二,在没有彻底训练好队伍之前,不能同敌决战。

    首先,骑兵的编制需要改变。以前,闯王的军制比较混乱,沿用明军的编制,但很多地方却有些不同,今天加一点,明天改一点,加入了不少起义军自己的东西。这一套军制复杂混乱,指挥起来也有些让人头疼。封建时代的军队传达军令主要靠旗语、金鼓。对这一套指挥系统高原还有些摸不清楚头脑。他在军中也没什么朋友,去问别人也只有遭白眼的份。

    后来还是请教了荀宗文来弄明白,荀宗文虽然是个文人,但脑瓜子很灵,什么东西一看就明白,加上在地方上又颇有地位,对明朝军政上那一套门清。感念高原的救命之恩,荀先生也知无不言。

    弄明白了这一套战场通讯系统之后,高原才算对冷兵器战争有了一个大体的概念。

    但这一套通讯系统是大兵团作战时才使用的,用到这个八百人的小队伍上却不太使用。说起来也是,这八百人骑马堆在一起也不过占地三十亩的样子,只要嗓门够大,上令下达应该没问题。

    关键是要让他们形成战斗力。

    作为一个从后代穿越而来的军人,高原深刻的明白一点,千军万马的战场上,个人的勇武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取得一场战役胜利的关键是纪律,而纪律这东西实施的关键是下级军官。

    回来之后,高原对骑兵队伍的军制做了点改变,对外,以前那套军制还存在,但实施时却弄得非常简单。每十人为一组,设一个十夫长,十小队上设一个百夫长,再上面就是千夫长。哪个士兵出了问题,直接追究十夫长的责任,小队出问题,追究百夫长的责任,如此类推。

    为了让下级军官更好地掌握部队,高原还想出了一个好法子。将所有的马按颜色区分,尽量做到每一个百人队的马匹颜色统一。这法子也简单,就算在混乱的战场上,士兵也能在第一时间找到部队,军官也能很快找到自己的下属。

    高原手里现在也算有点钱,可以给大家发军饷。而且,将来的战斗中还会有缴获,对金钱他没什么概念,手中有钱恨不得全花出去。发了军饷之后,还剩一点,干脆拿这笔钱练兵,到时候做为奖励发下去。训练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光靠军队配发的那点高粱、小米是提供不了足够热量的。高原也不小气,直接找主管后勤的军需官要肉。那军需官却是一副不理不睬模样,弄得高原很是恼火。回营之后高原很是生气,同众军官说起这事,黄镇一笑,说,蛮子叔这事很简单,只要给他一点好处就成。要不这样,你分点珠宝给我,我自去帮你将这件事办好。

    高原无奈道,你去吧,便递给黄镇递上一包珠宝玉器。这些东西反正也变不成现金,不如当人情送出去。

    军需官在这事上还算大方,收了黄镇的好处,大笔一挥,卖给高原一千头山羊。反正这些肉食也要发下去,给谁都是给。闯王很重视这批骑兵,给他们好的待遇也算正常。

    高原心中非常不爽,好好一件事要靠贿赂才能办好,这还是义军吗,那个军需官怎么看都像是封建王朝的官吏。

    有了肉,大家的积极性很高。

    问题一解决,就开始实际的战术训练。

    直接训练劈砍和马术显然不现实,对习惯了散兵游勇式的战斗模式的起义军战士,首先需要培养他们的服从性。

    而培养服从性的最好办法是队列训练。

    队列训练虽然看起来简单,可目的性极强:就是反复机械地重复一个动作,直到士兵形成条件反射。一旦军官的命令下达,不用经过大脑,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去完成这个命令。

    不但人,连马也如此。

    因此,一开始,高原就让所有的骑兵骑着马整天在外面排队,让马在骑手的控制下慢慢前进,大有奥运会马术比赛中盛装舞步的味道。

    上马就是一阵狂奔很简单,可眼前这只队伍跑上几十里没问题,时间一长,只怕队伍就要散了。还是先慢后快吧,骑手和马匹也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

    如此排队、转圈、折返折腾了十天,队伍总算有些模样。

    然后是劈砍练习,总共只有三个动作:前四十五度直劈,借助马力平削,回身十五度斜砍。

    这几个动作也要配合着队列反复练习。

    刀光闪亮,很是悦目。

    一开初,所有的人都不理解,觉得这事太乏味,没意思。甚至有人说,这东西不实用,简直就是杂耍。在他们看来,骑兵就是骑马冲上去对着敌人一阵乱砍,如此而已。

    实不实用他们自然也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军人只需要回答“是”,而不是问“为什么”。高原也不手软,做不好的人直接饿饭,虽然他规定军官不许打骂士兵,但基本的惩罚还是需要的。士兵做不好,十夫长连坐。十人队做不好,百夫长连坐。

    看到别人都嘴角流油地吃羊肉,喝羊汤,自己却饿得头昏眼花,士兵们也就听话了。物质永远高于意识,一点点物质鼓励比说一千遍空话大话都管用。

    至今高原都还记得新兵连时的辛苦。同那时比起来,目前的训练根本就不算什么。

    在这一段时间中,闯军继续扫清朱仙镇外围的军事行动。鉴于上一次后军的拙劣表现,李自成索性出动中军主力,以雷霆万钧之势出击,一口气将老营附近的几个点扫荡一空。连坚固的李子寨也被他们烧成废墟。

    完成这一系列军事行动之后,李自成这才想起高原这支骑兵部队,顺道过来看了两眼,见高原弄的这一套很是费解,问高原这是在做什么。

    高原忙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同闯王说了,道:“以我看,这支部队很不合格,没一定的训练可上不了战场。”并提出队伍还需要补充马匹和士卒。

    李自成哈哈一笑,说,马没有了,以后有缴获就给你。至于要人,很简单,到时侯你自己去挑。

    “不过,马上就要开战了,你的兵还是快点给我练出来才成。依我看,这支骑兵就很精锐。”闯王受时代局限,还没见识过优秀骑兵队伍的威力。依他看,左良玉的骑兵已经算是精锐了,世界上最强的骑兵也不过建州后金。反正又不需要同建州人打仗,能够对付左良玉就够了。至于另外一个世界的哥萨克骑兵、波兰翼骑兵、马木流克骑兵,那是李自成所不能想象的。

    但高原却有一个很强烈的渴望,希望这支军队将来能够同建州后金骑兵一较高下。实际上,如果历史的大方向不变,两支队伍迟早是要碰面的。这就是宿命。

    明朝反动统治固然是一个凶恶的敌人,但我们的旗帜上应该写下这么一句,“最危险的敌人来自北方。”

    早做准备永远也不回陷于被动,不谋长久者,不足谋一时。

    要组建一支天下无敌的骑兵,没有三年搞不成。

    现在的形势很紧迫,也没有时间让高原慢慢练兵。

    那么,该进入实战阶段的训练了。

    

第四章 大跃进式的训练() 
第四章大跃进式的训练

    荀宗文最近心情非常不错。

    首先,因为后军前一段时间攻打李子寨时的糟糕表现,部队总算不用出去拔点,加上纪律松弛,成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猪一样快乐。

    他自认为不是打仗带兵的料,这种找死的活还是让这些反贼去做吧。

    说起来也是倒霉,他以前在洛阳呆得好好的,虽然是个没落的大家子弟,好歹也有功名在身,见官不跪,受人尊重。可事情坏就坏在好色贪杯上,闯军来的那天,他刚好在青楼喝了个烂醉如泥。闯军抓住他的时候,他还躺在地上拖着长长的口水。然后,闯军朝他头上浇水,不轻不重地用脚踢他。

    睁开满是眼屎的醉眼,荀宗文非常不高兴,“我是荀秀才,尔等不可无礼。”

    回答他的是一阵哄笑。

    “找的就是你这种秀才,这里还缺一个知县征集大军粮草,你来做吧。我是李自成。”

    清醒荀宗文才知道上了贼船,可刀架在脖子上,由不得他不做。后来,朝廷大军来了,他这个小秀才也成了反贼,逼不得已随大军退到这个鬼地方。

    “倒霉,真是倒霉,彼其娘之!”荀先生难得地骂了一句,“早知道那天就随宗族里的人躲到山上去的。这下可好,背负反贼恶名,就算死了也进不了宗祠。”

    烦恼的日子如此长久,快乐的日子还是有那么几天的。首先,他升官了,做了一个都尉,手头算是有了些实权。在起义军中,像他这样有身份有文化的人总是受人尊重的,升官也来得快一些。其次,他老婆要生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老婆的第一胎,菩萨保佑,一定要生个男孩。

    闯军将士大多是被裹胁的百姓,拖家带口,整个家族被一锅端也是常事。荀宗文被闯军提拔为地方官,成为当地有名的反贼,随起义军转进的时候,怕家人受连累,索性带着老婆一起跟部队走了。

    起义军家眷现在大多留在开封后方。荀宗文来得匆忙,等大军进驻朱仙镇,已来不及送走,只得留在军营中。同时留下的还有两千多妇女,统一安置在后军大营。后军嘛,干的就是后勤、运输、劳役的活儿。

    荀夫人本是一普通农妇,相貌平平,住在军中却也不让人担心。闯军虽然军纪不好,但对自己军中的家眷还算照顾。

    这一日,高原抱着一包东西跑过来,笑嘻嘻地说:“荀先生,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荀宗文摸了摸胡须,“高将军,你现在是高级将领,说这样的话岂不折杀了我,说吧,大家都是朋友,有事你吩咐就是。”

    高原将东西往荀宗文手里一塞,“两件事情,第一,借一百步兵给我。其次,借一百斤火药给我。”

    荀宗问吓了一跳,“没有闯王命令,士兵和军械可不能乱动,否则要被杀头的。”

    “去你的,你我关系还用说。闯王那里我自去说,你只答应干还是不干。若答应,这东西就送给你。”

    “什么东西这么不得了。”荀宗文将包袱一打开,眼睛就是一亮。里面是一套《金石录》,落款是赵明诚,看起来颇为古朴。

    老荀立即欢喜起来,“甚好,甚好,终于有东西可读,这段日子可憋死我了。”军中一大群老粗,识字的没几个,加上大营管制很严,无令不得外出,要想找一本书看比登天还难。

    老荀是个读书人,读书是他的业余爱好,没东西可读简直就要命。现在见到这么一套书籍,如何不欢喜异常。再说,这书看起来像是北宋正版,价值自然不菲。如果在洛阳,至少也能卖到上百两银子。高原的手笔倒不小,非常慷慨。

    其实,高原也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他又读不懂古文,上次高夫人赏赐下不少东西,这书不知怎么得混在里面了,据说是洛阳福王府里的。想起来,荀宗文是个读书人,索性送了过来。

    得了这件好东西,荀宗文也变得大方,“好说,好说,只要闯王答应,我自然帮忙。当然,如果有些布匹、衣料的就更好了。”老婆眼看就要生了,尿布、襁褓还没地方着落呢。

    高原点头说没问题,要什么料子的,丝绸成不?

    荀宗文想了想,说,还是棉布吧。

    又过了一日,高原抱了一大堆布匹过来,并讨了李自成军令来调荀宗文部。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拿这一百来人训练自己的骑兵。

    来骑兵营时,荀宗文部下官兵当时还挺高兴,这地方的饭菜管饱,而已敞开了吃。每人每天还有一钱银子可拿。

    可一训练起来,大家才知道上了个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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