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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

战神领主-第266部分

小说: 战神领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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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蛮荒之地,任何一切怪异的现象都不足为奇,因为这些都是被逼着进化出来的。

    像地精的嗅觉,就离谱得有些不科学,比起外界人类精心饲养的猎犬还要敏锐,甚至就算是那些以嗅觉而闻名的魔兽都不一定比得上蛮荒之地的地精。当然,唯一让很多人觉得遗憾的,就是地精的听觉并没有进化得太过离谱。当然这也是自然界的一种限制法则,否则的话恐怕第一个受不了的就是地精自己。

    毕竟,论及生育繁殖程度,地精和狗头人可是有得一拼的。

    像蛮荒之地的野蛮人或者其他种族部落,一般两百人左右的规模就算是一个五等席的部落。人数如果超过五百的话甚至已经能够成为四等席部落了。可是地精和狗头人,通常五、六百的数目也只不过是一个五等席的部落而已。人数起码得超过一千才有可能成为四等席部落。否则的话炎旗部落也不可能拉出两百人规模的队伍来袭击重岩部落了。

    只不过就算是五、六百人口的五等席狗头人部落,在遭遇到两百名狗头人近乎全灭的结局后,恐怕如今也应该要过起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相比起来,这名血眸地精的部落能够拥有地精骑兵这个级别的兵种,恐怕应该也是一个实力比较强盛的部落。只不过蛮荒之地的地精生育比外界那些地精还要不怎么可靠,所以哪怕此刻它说得再怎么动听和天花乱坠。肖恩想要相信它也实在是很难过得了自己这一关啊。

    “大人,您可以信任我的。”这只血眸地精立即开口尖声喊起来,“我卡罗斯在大赤火部落里是出了名的诚信者!真的,大人。您看我这清澈的双眼……”

    “可是我看到的只有一片血红啊。”

    “那一定是我昨晚因为能够吃上一顿肉而感到万分的激动,所以一晚上没睡好的缘故。”

    肖恩又笑了。

    “大人,真的,我的双眼就是血红的,但是那也是清澈的血红!”地精卡罗斯继续喊了起来,“您看我清澈血红的双眼,绝对没有一丝杂质,那可是宛如红宝石一般的明亮啊!”

    “听说红宝石挺值钱的,或许挖下来能够卖一个好价钱。”

    “不不不,大人,您一定是听错了,我的眼睛只是像红宝石一样明亮,我这是……对,就像你们外界人类所说的形容词一样。”卡罗斯跳了起来,不过就算他的蹦达能力再好,但是对于这个高度在两米往上的囚笼而言也是不足一看的,因此根本就没有摸到顶,“大人您看,我可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在你们外界,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可是代表着诚信啊!所以大人您应该相信我!我卡罗斯可是最有诚信的地精了!”

    这名地精已经把“自己部落”这四个字给省略了。

    “有文化,在外界可是被当成狡诈之徒。”一旁的克鲁玛冷笑一声。

    卡罗斯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是被克鲁玛这句话突然嘲讽了一下立即就被噎到了,足足有一分钟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地精从来就是一群脑子转得特别快的生物,这甚至让肖恩产生一种错觉,这名地精是不是在这一分钟内将自己接下来想要说的话全部都推敲了一遍,确认没有纰漏才敢开口。

    “大人,其实当一个有文化的人也没什么好处,那都是一些骗子!”卡罗斯第一句话就将所有有文化的人都给骂了一遍。

    肖恩听了之后,都快乐疯了,他突然觉得这只地精是不是被人调包了?前天晚上的时候明明非常的英勇,甚至就连肖恩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些欣赏这名地精的指挥能力,因为无论是判断力和指挥能力确实不俗,比起肖恩印象中所有的地精都要出色得多,甚至就算是那天晚上的战争他也是很有亮点的。

    毕竟最开始让所有地精骑兵发动冲锋突击的那一刻,确实是整场战斗最为准确和英明的几个判断之一。

    那天晚上肖恩不让塞西莉亚用连珠火球和爆裂火焰的主要原因,就是杀伤力充足而战略性为零。以那点距离塞西莉亚最多就只能施展出一个爆裂火焰或者连珠火球,但是除了第一波的攻击之后。接下来的塞西莉亚就不得不进行逃亡,而一开始所产生的鲜血并不足以吓跑那些狗头人,反而会激起他们的血腥,这只会让战斗变得更加困难而已。

    但是运用火云术和火雨术就不同了。

    以塞西莉亚的血脉能力所施展的火雨,威力足以让除魔法防具之外的任何防具都无法抵御得住,尤其是试图进行抵御然后产生的人形火炬,更会让狗头人产生恐惧从而导致整个部队四分五裂无法成型。而像狗头人这样的族群,一旦战局崩溃且失去指挥的话,那么它们就只会像无头苍蝇那般乱蹦达,完全没有任何威胁性。

    这一点。才是肖恩真正想要利用的地方。

    否则的话,以肖恩那点兵力和战斗力,正面和拥有地精骑兵、蜥蜴人以及步兵兵种齐全的狗头人战斗,恐怕真的要死伤惨重。别的不说,那些野蛮人除了阿塔巴。重岩外。就没有一个能保住,而且安德烈和他麾下的人也一定会付出大量的伤亡。这些可都不是肖恩愿意看到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那名地精骑兵统领第二个战术决定,也就显得这为叫卡罗斯的地精拥有很扎实的基础功。

    向肖恩那支因为奔跑而阵形散乱的部队发动冲锋,这个决策不能说是亮点,但是却是绝对正确的。

    只不过,肖恩认为地精的脑袋不太好使这一点也同样是真的。

    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统帅在见识到那天晚上几乎可以说是针对性的战术打击之后。又看到肖恩那支部队的阵形因为冲锋而散乱,肯定会有所怀疑,甚至改变常规战术作战而去支援蜥蜴人。可是卡罗斯却是想也不想就向自己发动冲锋,连一点怀疑都没有。肖恩真的不知道该说他很傻很天真好,还是太过呆板好。

    但是无论如何,这些也都是肖恩想把这只地精抓回来的原因。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卡罗斯会是这样……极品的一只地精,这让肖恩开始怀疑要把它收为己用是否真的值得。

    而这个时候,恰好是塞西莉亚走了过来,她别的没有听到,倒是很清楚的听到了这名地精关于有文化有知识的人都是骗子这种说法,于是小脸当即就布满寒霜了。

    “当然!”这名地精一看到塞西莉亚,嘴脸立即又变了,“魔法师是不在此列的。……我向来是非常尊敬魔法师的,像魔法师这样知识渊博的人,肯定不会和那些奸商同流合污的。只有大人您这样英明神武的人,才配得上如此美丽的魔法师小姐,你们两人真的是最完美……。”

    塞西莉亚的脸色立即阴天转晴。

    “我们是兄妹。”肖恩补充了一句。

    塞西莉亚望着肖恩的目光似乎有些变了。

    “咳咳。”地精卡罗斯突然咳嗽了几声,后面的话就不敢再说出来了,“不过,像那些祭司啊、神官啊……”

    “祭司和神官怎么了?”不得不说,地精那独特的尖锐嗓音确实很能吸引人,因为连蒂妮都被吸引过来了。

    “同样也是我敬佩的人!”卡罗斯的身上开始冒汗了,他的手有些慌张的擦拭着脸上的汗水,肖恩打赌他再这么说下去,很快就又要陷入沉默之中了。

    不过这只地精确实也很有些独到之处,因为他终于发现有时候大话说得多了,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此他的目光终于再度望向肖恩身上,语气也变得更加的诚恳:“大人,我是真的很乐意成为您的部下,我发誓我将永远效忠于您!……大人,请您一定要相信我卡罗斯这位史上最伟大的忠臣啊!”

    塞西莉亚轻轻的拉了一下肖恩的衣袖。

    “怎么了?”肖恩回过头。

    “这只地精挺有趣的,就别杀他了吧。”塞西莉亚开口说道。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看着塞西莉亚眼里期待的神色,肖恩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反正他本来也没有打算杀了这只地精的,“还不赶快谢塞西莉亚!”

    “这位尊敬的魔法师小姐,以后您就是我卡罗斯的主人了!”精明的地精立即跪了下来,开始给塞西莉亚磕头,“您所指往的方向,就是我光明的未来!您就是我的女神!”

    “我可不要当什么女神。”塞西莉亚撇了撇嘴。

    “对,您不是女神!”

    “……”

    “哈哈!”这一次,就连沉默寡言的克鲁兹都忍不住了,“克鲁玛,你看那只地精,啊哈哈!”

    “卡罗斯,我可以问你一句话吗?”肖恩开口问道。

    “大人您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这些话到底是从哪学来的?”

    “一位吟游诗人啊。”卡罗斯开口说道,“唔,我曾经劫掠过一支商队,里面有一位精灵吟游诗人,他自称卡斯蒂尔,为了活命于是他就成为我们部落的俘虏,教我们部落关于你们人类的知识和大陆通用语,后来他就成为了我们部落的贵客了。……十几年前,他就带着一笔黄金离开了,不过我觉得他的离开肯定是因为酋长女儿逼婚的缘故。”

    听到这里,肖恩和塞西莉亚、蒂妮都有些扶额了:被一只女地精逼婚,恐怕是个正常人都要逃跑了,更何况还是以审美角度严苛而出名的精灵。(未完待续。。)

    ps:  大章,故事情节也比较完整,我就懒得切了,三合一,顺便算是弥补昨天欠下的一章。……最后,弱弱的呼吁一下,因为起点改了新的规则,月票和订阅都显得非常的重要,本来因为这几个月更新不太给力所以也不敢求月票,但是眼下实在没办法啊,关系到我以后的吃饭问题,所以只能厚颜求一下月票和订阅了!!尤其是订阅啊,这真的非常重要啊!本书的订阅下降了几乎一倍,我都要哭了,生病什么的这种事,真心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啊……

119。 忧郁的卢比

    卢比很忧郁。

    他是真的非常忧郁。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被关进了笼子里的小鸟,如果仅仅只是失去了自由的话,他其实还不是特别介意,至少还有观赏性不是吗?可是问题是,那个在他眼中已经和恶魔划上等号的变态年轻男子却还经常以各种各样的借口让他东奔西跑,一天下来他感觉自己都快要散架了。

    他不是没有想过逃跑,但是每一次行动的时候身边都会有两名狼人和两名灰精灵跟着,这让他最为得意的速度根本就无法施展。运气最好的一次就是借着尿遁的法子,成功的躲过了狼人和灰精灵的监视,可是却没想到迎面却是撞上了另一支警戒队伍,于是他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现在深入了蛮荒之地,来到了重岩部落这里,卢比就已经完全不想逃跑了。

    人往往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奇妙。

    在以前有人监视着的时候,却是拼命的想方设法要逃跑;可是现在连一个监视他的人都没有时,却反而是不想逃跑了,甚至还要不断努力的表现自己的存在感,防止被当成没用的道具而抛弃。

    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原因。

    怕死。

    在蛮荒之地外围的时候,卢比当然有很多种方法可以重回贸易点了,那里怎么也是他的地盘,他熟悉得很。但是一旦深入蛮荒之地后,情况就变得完全不同了,且不说这里他一点也不熟悉。甚至就连方向感都迷失了,仅是食物补给的问题就已经能够让他打退堂鼓了。更何况蛮荒之地这里还有各种各样的种族部队在巡弋,以他的人类身份一旦被发现。那就是直接处死。

    卢比是一名盗贼,是一名在从社会底层偷摸打滚的盗贼,也是一名已经饱尝世态炎凉和人间冷暖的盗贼。

    所以,他怕死。

    而且他还幻想着有朝一日,他能够以某种强势的姿态回到盗贼公会,给那些曾经小看他、欺负他的人一个教训。

    所以,他不能死。

    卢比微微叹息了一声,望了一眼即将落下的夕阳,然后从一处屋顶上跳到地上。

    土屋并不高。和地面也就只有三、四米的距离而已,这个距离对于任何一名青铜级的人而言都不算什么,只不过一般人落地时自然会发出一些微响。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盗贼,自然不可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几乎每一个盗贼和刺客都会有如猫般灵敏的身手,而卢比在这一点上也尤为出色。

    他落地的那一刹那,腿部肌肉便微微一颤,身形并不是立即站直起来,而是有点半曲。这让他跳跃而下由地面产生的震荡力全然消失不见。若是他愿意的话,他甚至还可以在落地那一瞬间就窜出去,寻找一处阴影点躲避起来。

    卢比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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