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仙-叶好龙-第3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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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于这个世界的神佛了解,目前还并不算太多。但整体来看,与自己穿越前的世界的一些传说,颇有吻合之处。
就是在前一个世界,大鹏鸟,依然是一种极其霸气和神奇的存在——或者说,是一种传说,毕竟,没人真正看到大鹏鸟。
在一些文学作品中,大鹏鸟是极为高阶段的凶猛怪兽。当然,在有的武侠作品里,大鹏鸟被弱化成仅仅是一种驯服的罕见猛禽,用于低档次的武侠江湖角逐。
但,最让他留下印象的大鹏鸟,是前世一本叫做《西游记》的神魔小说。
那里面的大鹏鸟,相当之厉害!
他还记得,西游记里面,有七个魔王,人称七大圣。这里面,就有一只大鹏鸟。
《西游记》里面的这只大鹏鸟到底叫什么大圣,他已经完全记不清楚了。
但是,另一个大圣,他是记得的。
齐天大圣,孙悟空。
如果说,这只大鹏鸟真的和前世神话中的孙悟空是一个档次的妖怪,那么,自己眼前的斗争,岂不是完全以卵击石了么?
宁天泽当然不会傻到,因为这只大鹏鸟目前是四阶的妖兽,就自以为,能够像对付青黎果中的妖兽,或者那头妖虎,甚至大雷猿一样,将其战胜。
同样是四阶,那只是表现出来的而已。
正如先前的程无忧,原本是五阶上品,甚至还有木系真灵入驻肝脏的修者,其实力已经接近六阶真人。他为了进入异界,采用法力,强制把自己的修为压制在三阶通神上品。虽然如此,其具有的法术、修为,乃至四体百骸的强度,都绝非通常意义上的三阶上品修者可以比拟。
再加上对五行灵气和法术的良好控制,程无忧在面对真正的三阶修者时,其实战力度,完全可以以一对多,横扫一片。
这就是实力和经验的优势。纵然修为被强制压低了,但那么多年的潜心苦修,总是没有白费。
甚至,就连他宁天泽,虽然目前仅有区区二阶开光上品的修为,但凭借四个大五行真灵的入驻,其战斗力应该完全达到了四阶弟子的水准。
这说的,还只是两个区区凡人修者。他们无非是比所谓通阶层的修者多掌握了一些法力和真灵而已。
而这位混天大圣,大鹏金翅鸟,他可原本就是超越品阶,神一样的存在,而且还不是普通的神,是足以撼动乾坤,创造出一方天地的宇宙之神!
一獒克三虎,三獒沉航母,七獒战上帝,十獒创世纪。
即使是传说中无坚不摧的真.西藏纯种獒,在大鹏金翅鸟的威力面前,也只能战战兢兢,如同普通的宠物小狗一样,俯首帖耳,乖乖撒娇邀宠。
所以,大鹏金翅鸟,即使刻意压制了修为,他的实力和实战水平,恐怕至少还得有真人级别。
面对这样一个怪物,宁天泽有希望么?
只要能战斗下去,就有希望!因为,如果放弃了,那么便再无一点获胜的可能。
念及此,宁天泽清啸一声,一点俊美的微微笑容,上了那张白玉般的脸。
“原来,面前的血腥之主,便是七大圣中的混天大圣啊!久仰大名!”
血腥之主,盘旋在数十丈空中的那只大鹏鸟,发出长笑。笑声穿透空间,响彻云霄。
“咄!汝这凡人,居然还知道七大圣的名头。看来,还不是目光短浅,不可救药。”
宁天泽道:“七大圣的名号,何人不知,哪个不晓!听说混天大圣,两翼一扇,便能飞驰九万里。就连那齐天大圣,都比不过你的速度。可惜我肉眼凡胎,没法见识到这风驰电掣的神速,单是想象就已经难以想象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宁天泽对血腥之主的话,当然不是仅仅的拍马屁。但在已经准备开打的前夕,稍微说几句场面话,大约也能留下一点余地。
血腥之主,以其魔神的至尊地位,并不缺乏阿谀奉承之词。
只是,这些阿谀之词,往往是由那些侍奉他为尊神的血魔宫门人,或者其他类似的左道旁门所发出。透出的,是骨子里的崇拜、五体投地、敬畏,而阿谀的背后,则是想乞求获得尊神的庇佑。
称颂的,什么天下无敌、宇宙无双、神威盖世、法力无边,也都是些陈词滥调,泛泛而谈。开始听几句,还心理美滋滋的,听得多了,耳朵里都起了老茧,心理也跟着泛酸水。
还有些,更是不曾修道的凡夫俗子,村夫虞妇,乞求混天大圣除病退灾,降福消祸,乃至保佑升官发财、早生贵子云云。
简直让堂堂混天大圣,浑身的羽毛都要抖落一地。
简直俗不可耐!恶心!污秽!
你们就不能稍微上点格调么!
任何人都喜欢听赞许的好话,但不是任何人都喜欢听任何赞许的好话。
溜须拍马,同样要讲求艺术性,还要讲求配合身份的套路。
宁天泽,在先前,对血腥之主可谓是极大不敬。
在血魔老祖的巢穴里,他不但敢于主动发出神霄雷霆法,将血腥之主的投影劈头盖脸炸烂,还依靠云水真人赐予的玉牌之中隐藏的剑意,直接将这投影杀得大败亏输、逃之夭夭。
包括这次在神镜空间中相遇,宁天泽再次抢先向血腥之主下手,而且诸多言辞中,全无敬意。
血腥之主是恨不得将这个大胆狂妄的小子碎尸万段。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在血腥之主眼中,宁天泽是一个敌人。
而非一个奴才。
敌人,虽然可恨,虽然不共戴天,却也代表着一种立场上的抗衡。
血腥之主对这个蝼蚁般的敌人,也没有报任何期望值。
谁知道,这个蝼蚁,居然能说出久仰大名一类的话来。
能从敌人口中说出的赞美话语,一句,能顶的上一万句来自自家信徒和部下口中的阿谀奉承。
尤其,宁天泽这句话并非无的放矢、虚头巴脑的无脑吹。相反,他直接点出了血腥之主,混天大圣最为得意的战绩。
而起言语之中,隐隐还表达了羡慕、仰慕之意。
这让血腥之主的心态,在这即将爆发的大战面前,如同三伏天吃了冰激凌一样舒服!
怀着这种舒服的心态,血腥之主大笑道:
“尔这蝼蚁,现在才说好话求饶,岂不是晚了些么?”
第七百零六章不要太自作多情()
第七百零六章不要太自作多情
血腥之主当然也喜欢奉承,尤其是别出心裁,能挠到痒处的奉承。但是,他绝不是那种因为一两句奉承就找不着北的主儿。
因此,他对宁天泽喝出一声:“尔这蝼蚁,现在才说好话求饶,岂不是晚了些么?”
宁天泽双手一摊:“血腥之主,你好没见识。”
什么?敢说本尊神没见识?
尔这狂妄的凡人啊!
血腥之主方才舒服点的心,瞬时又电光火起。
一个盘旋,他的位置又低了十余丈,双翼掀起的阵阵风潮,掠过宁天泽头顶。
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这样一阵风,居然让宁天泽头顶的法冠、身上的道袍,同时激发出防御的机能,豪光必现,护住周身。
从中,也可见血腥之主的实力,到了何等深不可测的地步!
宁天泽却在这凌厉的风潮下,不卑不亢,朗声道:
“我只是初次见到混天大圣的真面目,心中不禁感叹而已。振翼一飞九万里,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的壮阔与绝美。”
“心直口快,因此就说了出来。你以为这是我在拍你的马屁,向你讨好求饶么?”
“告诉你,本大少心中仰慕你的法力,绝不因为我们双方的敌对,就故意无视。可是,同时,我也绝不会为了怕你,就多说你半句好话!本大少说话,从来有一是一,有二是二!”
“你这样自作多情,以为本大少故意讨好你,既侮辱了本大少的人品,也侮辱了你自身的形象和本事!”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这本来就是天地间的奇观,若能得以见,可以说九死不悔!”
“莫非,硬要是有求于你,讨好与你,才会赞许这样的盛况么?我告诉你,那些真正怕你、惧你、有求于你、讨好与你的鼠辈,他们能说出让人作呕的阿谀奉承,把你吹得天上唯一,地上无双,只怕却绝逼说不出本大少这样铿锵有力的赞誉!”
“所以,本大少说你没见识!太没自信了吧!被那些傻逼给忽悠傻了把!”
“告诉你,本大少绝不是向你求饶。”
“你要战,便作战!”
宁天泽口若悬河,话语如针,只气得血腥之主暴跳如雷。
可是,不知为何,听着,仿佛又挺在理的。
是啊,这个敌人说的,确实是……
不行,不能!
这个蝼蚁的嘴巴厉害,可千万别被他忽悠进去了!
正在这时,宁天泽回头向镜灵叫了一声:
“小妖精!这血腥之主,原来便是传说中的大鹏金翅鸟!你说,是不是取下他的尾翎毛,咱们之间那事儿就可以做了?”
镜灵笑意盈盈,答道:“是啊,大人!您看这大鹏金翅鸟的尾翎毛,长有二尺,柔中带刚,一头坚硬如铁,一头柔软如绵,触手或炽热如火,或冰冷如雪,正是可伸可缩,可长可短的一件如意宝贝!”
“这血腥之主,本是大鹏鸟中的至尊。若是得了他的尾翎这一件东西,那奴家和大人之间的那事儿,确实就可以做了!”
宁天泽大喜:“甚好!若是本大人能战胜大鹏鸟,就请他给我几根尾翎毛,想必他不会小气!”
这两人厚颜无耻的对答,气得血腥之主差点吐血。
区区蝼蚁,竟敢窥测本尊的尾翎毛!听这口气,他和镜灵这小蹄子,竟然还计划着,用本尊宝贵无比的尾翎毛,去做什么难以启齿的勾当!
是可忍孰不可忍!
念及此,血腥之主又是冷笑一声:
“蝼蚁,任尔唇舌如刀,今日休想逃命!放手一搏吧,本尊让尔先行动手!”
说完,血腥之主双翼一收,小山一般的身躯,端端落在宁天泽头顶上方不到十丈之处。
只是双翼微微翕动,便有阵阵疾风,如潮如洪,滚滚而来,如同宁天泽穿越前超大型地下建筑的出风口一般,让人简直站也站不稳。
借着这股气流,血腥之主悬停在宁天泽面前,一双细长的眼睛,几乎闭了起来。
然而在眼帘下面,却是隐隐凶光。
似乎等待着宁天泽动手。
我擦,你既然要撅起屁股等我爆,傻瓜才客气呢!
宁天泽朗声道:“混天大圣,且先说好,若是我能胜你,你可把尾翎毛赐给我么?”
血腥之主双目射出凶光:“凭你这蝼蚁,若真能获胜,那自然无有不可……”
就在他说话这当儿,宁天泽大喝一声,左手捏个法诀,朝半空中的血腥之主一指。
我擦,还敢偷袭!无耻的蝼蚁!
血腥之主身形一动,真正是雷讯风疾,动如脱兔。
却闪了个空。
虚指。
宁天泽左手只是虚指。
血腥之王大口把吐出的血咽回肚子里。
就在血腥之主身形闪开的同时,宁天泽右手再指。
这次,才是真的雷法。
电光雷火,劈头打去。
宁天泽虽然已经入驻了木肝真灵,目力超凡,可是这神霄雷霆的雷光,何等凌厉。发射瞬间,宁天泽自己依然免不了眼前一花。
就在这一花之际,血腥之主分身的大鹏金翅鸟,已然平移了数丈之地。
电光雷火,打了个空。
宁天泽几乎要吐出一口老血。
这叫什么节奏?
所有攻击法术,都是具有一定的速度。隔空打人,总得存在一定的作用时间。虽然多数法术速度相当快,但也可能被更加灵敏的敌人避开,或者及时阻挡。
说起来,这神霄雷霆大法,可以说是直接攻击的速度最快的。基本可以说是瞬发瞬至,让人无从躲避。
结果,这样一种超速的雷法,居然,居然被避开了?
而且,它并不是提前闪避,让本大少打不准。这只扁毛畜生,明明是待在那里任我打,甚至还被我的假动作晃了一下。
可即便如此,它依然能在瞬间避开!
这样的速度……
好吧,虽然没能见识到“扶摇直上九万里”的神骏,但就从这一下闪避来,可见大鹏金翅鸟的速度,真就如传说中的那样。
甚至比传说中,还要恐怖!
我擦,这样的话,还打个毛啊!
等于是你用尽浑身解数,也碰不到对方的毛啊!
第七百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