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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大宋金手指-第9部分

小说: 大宋金手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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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时空中的“保兴”,乃是著名的荣氏兄弟荣宗敬、荣德生的第一家面粉厂,这也是奠定了荣氏一族“面粉大王”身份的第一步。赵与莒希望,自己能象荣氏兄弟一般,以“保兴”为带动中华工业的第一步。

    “保兴”既是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他现在需要的就是大量收购小麦,这事情有胡福郎操持,用不着他过多关心,因此,他又把注意力转到对孩童的教育上来。

    这些孩童到郁樟山庄已经是二月有余,从最初的不熟悉,到如今的熟门熟路,发生了许多事情。而且,随着他们之间相处的时间长了,各人的性格、优缺,赵与莒已经越发地清楚了。

    “李邺。”在这个名字上用鹅毛笔画了一下,赵与莒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注2:此数据来自《略论宋代民间资本的流向》一文,作者李晓。

    注3:可见于《宋史》卷二一五。

第16章 九、顽童(上)() 
李邺叼着草茎,趴在溪流边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泉水。

    肚子咕咕地叫着,提醒着他已经有一夜没有进食了,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仰首向天,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当初在中原的时候,饿上两三日是常有的事情,那时不觉得,可现在,只是一夜没吃东西,就不愿意动弹了。

    之所以挨饿,是因为他从郁樟山庄中逃了出来。

    他是自愿卖身的,原本为的就是图个衣食,却没想到被大老远地从中原送到江南。送到江南便罢,可江南的这位主人也太难侍候了,自古以来,就未曾闻有强逼着僮仆读书习字的!

    他原本就是个浮浪性子,喜欢的是游手好闲,厌恶的是一本正经,因此呆了没多久,便责罚不断,几乎日日都被拉出来,作杀鸡骇猴的那只鸡。不是因为学业不成,便是因为调皮生事,赵勇在他身上,都抽断了三根竹鞭。挨骂挨打倒还罢了,李邺自记事起就没少挨过,最让他难堪的是,每次责罚都是当着全体孩童面前,而且还每次都被小翠姐看到。为了给他求情,小翠也被大少爷斥责过数次了。

    他最初是想哄得年幼的大少爷开心,自己便可以得个轻松的活计,却不料这位年幼的大少年比谁都难侍候。

    肚子再次传来咕咕的叫声,李邺骂了一声,有些怀念郁樟山庄的红烧肉来。

    郁樟山庄不但平时一日三餐,中午晚上都有荦菜,每月更是有一顿管饱的红烧肉,至今他吃过两次,那油汪汪的肉块咬到嘴里,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李邺在中原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第17章 九、顽童(下)() 
有的时候,赵与莒会给男童展示自己的时间,或是唱他教过的曲,或进说上两句话,这被当作他对孩童们的奖励。陈与诚与陈任是最常得到这奖励的,就连龙十二,因为前日在磨坊里干得专心,也得了一次,可那个聋子,站在被赵与莒称为讲台的地方,半晌也只哼哼了两声。在台下的李邺既是羡慕又是嫉妒,他早就想上去试试,而不是在这唱给竹子和野草听。

    “小翠姐定然喜欢我唱的曲子,大少爷懂的东西真多……他是富家之子,自然懂得许多东西,若是我出生在这家里,我懂得会比他更多!”

    对于自己的主人,李邺既是怕,又是敬,还有强烈的嫉妒。虽然在心底他也知道,自己便是生在富家,知道的东西恐怕也是远远比不上这位大少爷的。

    “他整日介愁眉苦脸,坐在书桌前写定画画,哪有老子现在逍遥自在,哼哼,两个月里就未曾见他笑过!”想到这里,李邺心中总算觉得赵与莒有一处比不上自己的,他心中得意,口里唱得便更响亮了。

    如果腹中不是如此饿的话。

    不合时宜的腹中饥鸣让他泄了气,左右看看,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他定了定神,发觉前方竹林掩映之中有一处庄子,便加快了脚步。在庄子里讨些吃食,应当不成问题吧。

    庄子不大,不过住着二十余户人家,庄子正北是家大户,院落与郁樟山庄一般,都是前后四进的。见到这样的庄子,李邺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亲切,他凝神思忖,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是把这当作了郁樟山庄了。

    “老爷才不要想那个鬼庄子,老爷如今很是快活,很是快活,比在庄子里快活多了,便是大少爷也没有老爷快活!”

    带着这样的心思,李邺开始寻找目标,乞讨并不让他觉得羞愧,卖身之前这种事情他也没有少做。可是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庄子里静悄悄的,便是小孩也未曾见着一个。

    “要不着老爷就自己拿!”李邺如此想。他见那大庄子院墙不高,便起了心思,找了棵靠着墙的柳树爬了上去。

    院墙里种着两棵枣树,此时正是枣子红时,望着树上的大枣,李邺再次觉得口齿生津,他左右瞧瞧,见没有人影,便顺着树枝向院墙攀去。

    “小贼,你竟跑到这儿来了!”

    眼见就要攀上院墙,突然传来一声断喝,李邺凝神望去,发觉那带着狗的少年从一间厢房里出来,叉着腰瞪着他。

    心中大叫倒楣,李邺松开手从柳树上落了下来,撒腿就往庄外跑去。显然这庄子便是那带狗少年的家,他在路上绕来绕去,却被那少年抄近路赶在了前头。

    “小贼,你逃不掉的!”那少年在院墙内愤怒地吼着。

    “来捉老爷我呀!”李邺一边跑一边叫嚷,回头望了两眼,见那少年没有追出来,脚步便慢了些。

    拐过前面那棵树,便可以出了这庄子,到时往田里一钻,便是几十个大人,也未必能捉住自己,这些里子被大少爷逼着绕山跑,可真没有白跑!

    “砰!”

    拐过树时,李邺觉得自己象是撞到了一堵墙,不但眼冒金星,而且鼻梁处传来的酸痛让他涕泪横溢。他捂着鼻子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该死的,谁撞了老爷……啊?”

    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到撞着他的是一个黑壮的汉子,这汉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狞笑,那模样打扮,正是跟着看瓜少年的仆役。

    “小贼,却是自投罗网了!”

    汉子一把揪住李邺的脖领,李邺伸头就想咬他,那汉子眼明手快,一记巴掌抡了起来,李邺的耳边顿时开了个水陆道场,锣儿磬儿鼓儿什么的,都嗡嗡响个不停。

    “捉住了还不老实,小贼,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家的庄子!”

    李邺只觉得鼻子边上温漉漉的,这种感觉虽然有几个月不曾出现,但他还是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流鼻血了。他“呜呜”地哭了起来,无论他有多顽皮,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小贼,你不是挺能跑的么?”没一会儿,他又听到那看瓜少年的声音。

    这次跟随在看瓜少年身边的除了两个光着膀子的庄丁,还有四条狗,虽然被庄丁拉住了脖套上的绳索,可那四条狗仍是狺狺狂吠,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别咬我,别咬我!饶命!”

    曾经被恶狗咬过的李邺可是知道其中滋味的,他现在无比想念起郁樟山庄的竹鞭了,那玩意儿虽然打在身上更疼,但不会有什么后患,更不会有生命危险,若是遇到赵勇心情好,抽下的鞭子还不会很重。而这狗则不然,咬上一口,便要伤筋动骨,没个几十天别想养好。

    想到郁樟山庄,他心中一动,至少先混过眼前这关,因此又大声嚷嚷道:“我家主人是郁樟山庄的赵大少爷,他可是皇亲,皇亲!”

    他人小,不懂得皇亲与宗室的区别,只道抬出这个来,便可以护住他。果然,听到这话之后,那个拎着他的庄丁脸色呆了一下,然后又看向看瓜少年。

    看瓜少年撇了一下嘴:“什么郁樟山庄,少爷我没听说过……咦,你说的莫非是那边的庄子?”

    这个时候李邺为了逃脱皮肉之苦,也不管他指的是哪个方向,只是胡乱点头。看瓜少年见了嘿嘿一乐:“早听说那边庄子卖了,却不想是卖给你家主人,少爷我听欧老根说,你家主人养了一帮子僮仆,在教他们读书识字和什么算术!你这小贼,定然是从庄中逃出的,要不怎么不是在读书识字?哈哈,原来我抓到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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