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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回到唐朝当王爷-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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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华对李靖用兵的目的分析的并没有李承乾透彻,他知道唐军会胜,是源于多读了本,但介于这位孤的天威,陈华也只有装深沉,道:“各位兄弟且拭目以待,用不了几日,凉州城的军队就会的大行动。”

    长孙冲和杜荷听的似懂非懂,以为陈华担心隔墙有耳,所以不便明说。两人本想继续饮酒,今天本是出来寻欢的,不能lang费的良辰。

    和他们悠闲心情不同,李承乾此刻一分一秒也不能坐下来享受了。

    “回营吧。”李承乾站起身来,他觉得必须要在这个时候献上自己微薄的力气。不然,等哪一天,大军突然胜利了,他这个太子依旧默默无闻。

    长孙冲和杜荷二人没明白这位孤唱那一出,但深知李承乾不是反复无常的人,两人也没多问,随他一起站起身来。

    三位纨绔看来也不是那种只图享乐之辈,丢下吃酒的铜钱毅然离席而去,陈华走在了最后,脸上挂着事不关己的悠闲笑容。路过那唱曲儿的青青姑娘身边,他居然停下来,嗅了嗅空气中淡淡的芳香。

    “公子,这是要走了么?”

    “嗯,走了,我想,以后恐怕很难再看见姑娘了。”

    “何以见得?”

    “通常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的时候,都会用鼻子嗅一嗅,记住它的味道。”

    “真是奇怪!”

    “不奇怪,祖师爷叫留香,我只好叫闻香了。”

    青青呵呵一笑,颇有几分妩媚,道“你的名字叫闻香?这倒像个女子的名字。”

    陈华心情大好:“不错啊,闻香识女人。”然则话音刚落,陈华已经仰天大笑出门而去。留下身后绝对担得起绝代风华四个字的女子站在那里苦苦冥思。

    “闻香,识女人,难道他……?”

    南洋小妞耳根热了起来,想到先前他说过以后恐怕再相见不了,心中竟然有几分失落。想到他的名字叫闻香,嗯,像个女孩子的名字,人长得也是极不错的,模样秀气,是那种很讨人喜欢的,他一定很有女人缘吧。

    但他留给自己的就这么一个名字,以后还有缘吗?手中捏着一片青叶子,青青姑娘陷入苦恼中。 

第十一章 统统带上() 
陈华睡了个很舒服的觉,一整晚都没有谁来打搅他,甚至连军营吵闹的声音点儿都没有传入他睡觉的帐篷中。他之所以睡得甚好,都要归功于那位孤将陈华安排在了离他帐下旁不远处的地段。

    这地段是太子李承乾的“寝宫”那个不要命的敢在这里喧哗,还不拖出去砍了脑袋。

    陈华来军营的时候被李靖安排成行军医生,顾名思义,就是随军前行做些辅助性的救助任务,但太子昨晚把他安排在帐下,虽然没有明确的招贤信号,明眼人却也看得出太子比谁都重视这个域外高人。因为军营中,太子以前所住的帐篷外,左边是长孙家的大公子长孙冲,右边的帐篷以前本来空着,连杜荷都没资格住下,现在却住下了陈华,这是否暗示着,太|子党的左膀右臂已经确定?

    莫名其妙的就被李承乾奉为上宾,难道仅仅是因为说了句李靖大将军用兵有心,不是看的那么简单?然后太子突受启发,对自己另眼相看?然后就效仿先贤,极早善待自己好让自己辅佐左右?

    虽然知道李承乾注定是个短命太子,但陈华觉得自己都能发生不科学的穿越事件,这历史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

    伸了个懒腰,陈华从那张垫着舒适羊毛毯的大床上跳起来。肚子有些饿,他决定先去火头营找些吃的提填肚子,哪知道自己才穿好衣服,帐篷入口处的帘子被人挑开,然后就看见杜荷那二百五全副武装冲了进来。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杜荷都肯穿上铠甲了,而且脸上点儿娱乐味儿都没有反而是苦瓜相,铠甲是那种胸前和后背贴着护心镜,肩膀和胸腹处全用生铁打磨成坚实的防御外甲,史书上称这种铠甲叫明光铠,单是这副铠甲少说也有五六十斤,杜荷肯玩命儿穿上,实在是奇观。

    “杜兄,你这是要出去操练么?”陈华忍不住想笑起来。他想起来了,军营中,所有的人早晨必须出操,据说这是李靖大将军倡导的治军之法,能够提高全军将士时刻作战的机动性。

    做早操是痛苦的,天还没亮就得起床。幸好陈华不是冲锋陷阵的兵,用不着起那么早,以至于都日上无数杆了,他才慢悠悠爬起来。

    “华哥儿,大动静啊?”杜荷凑上前来,他刚才估计是在沙地里滚过,所以脸有些花。“昨**在塞外楼给我们们说,军营这几日会有大动静,果然,今天就出现了。”

    “咋说?”难道李靖开始动兵了,准备打完了回长安过端午节。

    “据说今早驻扎在玉门关的李道宗将军,率领两千轻骑兵,连续攻破羌人两座城池,向前推进了两百里,距离吐谷浑的王城伏俟不远了。”杜荷激动说道。距前方传来的军情,吏部尚书李道宗,昨日领兵五千,连破羌人两城池,捷报连连传入凉州三军大喜。

    “然后呢?”陈华在想,李靖终于开始行动了,没想到他第一步就是狠招,直接砸破吐谷浑王城的大门。灭人国的举动昭然若揭。

    “然后,然后太子殿下主动请缨,愿带领三千兵马,前往玉门关增援李道宗将军,正面进攻吐谷浑。”杜荷的脸色一直就没乐呵过,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道:“想不到李叔居然同意了太子的请求。让太子殿下自己挑选三千兵马,这回可苦了兄弟们了。”

    这位孤难道开始发愤图强了,居然自告奋勇,去最艰苦的前线作战去?

    陈华来不及思考李承乾的脑子是不是秀逗了,接下来摆在他面前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就是,他会不会被李承乾选入这次进攻前线的队伍中?

    前线作战,那是去送死啊。

    眼神落在杜荷身上,见杜荷苦笑中有股幸灾乐祸在里面。陈华心脏猛缩,道:“太子点了那些人?”千万不要点中老子,老子还不想死在战场上。

    杜荷长吁短叹,道:“有长孙兄,小默默,小宝宝,还有兄弟我,以及华哥儿你。长孙兄担任行军书记,程处默任左先锋,尉迟宝林任右先锋,兄弟成了粮草督运,华哥儿你自然跑不掉,太子已经许你为军师。”

    “军师?”

    陈华没有把他那双眼珠子瞪出来,李承乾想要发愤图强,你丫找几个老一辈儿的人来担任这些军中要职就行了,全一群童子军,就他陈华一个大点儿,这是出去打仗,不是去游山玩水。

    “杜兄,还有没有像你身上穿的这样的铠甲?”妈的,不管了,先找件结实点儿的铠甲穿着,免得上战场被乱箭射程了刺猬。

    “太子这回点兵点将,像这种铠甲早就被拿光了。”杜荷偷笑,谁叫先前太子点兵的时候,你睡得那么香。

    坑啊,合起来坑老子。

    “杜兄,太子准备好久出发?”陈华在心里祈祷,最好几天以后,以他的手段,去军营中随便捞两件结实的铠甲穿在身上绝对没问题。

    “过了响午就出发,现在在整顿粮草。太子让兄弟我提前跑来知会你一声,别睡过头了,起来准备准备。”杜荷将太子的原话转达了一遍,他完全没发现,陈华的连开始变成了青色。

    最后一个告诉我,你叫老子怎么准备。

    陈华是真生气了,道:“好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杜荷临走时又回过头来:“太子说,我们们这次前往玉门关,极有可能遇见羌人死士。他让华哥儿你把你那药方先写出来交给军医处,立刻赶制止血神药,以备来日大规模进攻吐谷浑所用。”

    “知道了。”懒得在小事上费时间,大军响午之后就走,时间仓促,陈华要准备的实在是太多了。等他赶走了杜荷,自己却飞快的跳到先前睡过的床上。

    从床底下拿出随身携带的军旅包。

    粘带,拉链,统统打开。军旅包里面的所有东西,全被陈华一股脑儿倒在床上。

    枪带不带?带,路上要是遇见啥猛人,先一枪嘣了他再说。

    指南针带不带?带,好歹也是军师,不能带着大军坑了。

    强效救命药丸带不带?带,天有不测风云。

    线装彩色版带不带,也带上吧,不然休息的时候没个乐趣儿。 

第十二章 军师难道想泡墨统领() 
陈华去了军需处找了件宽松的皮甲穿在身上,顺便捞了一把zhi量不怎么好的武器扛在身上。背上背着一个奇怪的背包,没有几十斤的明光铠套着,他轻松的就像才学会飞的鸟儿。

    已经快到了响午,外面点兵跑马的声音闹了起来。准备完毕的陈华,作为李承乾钦点的军师,在随大军出发前,自然要到李承乾的大帐下报道。

    陈华不知道,他这么一去,会不会死在玉门关外,但他知道,李承乾带去的三千兵马,估计有一半人再也回不来了。

    太子爷发愤图强,要领兵出征这是天大的大事,军中但凡有官职在身,不管是否随行,都要聚到一起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甚至连随军的外史,也要在此记上一笔,以供后人参考。

    三千兵马已经点齐,骑兵营,步兵营,战车营,攻城营,自成方队排列在操练的校场上,将士们神情严肃,他们知道前方,等待着自己的将是永无止境的厮杀。

    两队斥候也已经放出去前方探路。军队正前方,那个从长安来的太子爷,已经穿上了厚重的铠甲,宝剑挂在腰间,头盔戴在脑袋上,挺有出兵打仗那么回事儿。

    李承乾身边,只有长孙冲是文官打扮,他是行军书记,负责医疗、后勤、军需补给,是个文官的职位,是不用穿铠甲的。另外两个年级轻轻,一看就知道年龄不超过十八岁,长的倒是高大威猛,有虎将之风,但给人一种新兵蛋子经不起打的直觉。

    陈华是最后一个来的,当大家看见装扮奇怪的他一摇一摇地走到了太子身边,那眼神儿,都没离开过陈华的影儿,特别是他背上那个包。大家都好奇,**师为何不辞辛苦,要亲自背在背上,包中究竟装着何物。

    “来迟了,抱歉啊。”李承乾和长孙冲是老熟人,打招呼很随意。四下看了眼,陈华发现杜荷那二百五不再,难道他临阵脱逃了:“咦,杜兄呢?”

    “哦,他押送粮草先行了。”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杜荷那厮这回算是挑了个危险的任务。

    能想象那苦孩子现在准是一路走一路骂,陈华觉得他当这个军师还是比较舒服的差事儿,至少不用冲锋陷阵。

    “人到齐了,出发吧。”李承乾见自己的领导班子最后一个重要人物陈华已经来到,作为这次领兵的主帅,发号施令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前面还有三千士兵,李承乾现在要做的就是阵前鼓舞。

    向前走了一步,他面前所站的,都是效忠李唐的大唐儿郎。

    “大唐的好儿郎们,今日孤将与你们共同战斗,将大唐的王旗,插在吐谷浑的王城伏俟城上,让那些死在羌狗屠刀下的骨肉同胞能够安息。孤要让吐谷浑的羌人知道,犯我大唐者,孤必诛之。儿郎们,随孤一起,向着玉门关外,前进!”

    大军出发前,都是要做一番演讲的,用来鼓舞士气。这此去玉门关,是李承乾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带兵,可以说,这是他当太子以来,第一次即将真刀真枪上阵杀敌,想到他的老子李世民可是从隋末十八路反王中杀出大唐江山,老李家的种,骨子里就流淌着战争的热血。

    大唐朝的太子,以后大唐江山的继承者。他的阵前鼓舞,让将士们看到了希望。

    太子都能同将士们共甘共苦,还有比这更能鼓舞士气的么?

    “前进,前进。”

    “向着玉门关,前进!”

    三千人齐声吼,那声音,如雷声滚滚,响彻天空。

    “哐当”李承乾拔出腰间的宝剑,怒指远方:“那里就是吐谷浑的伏俟城,出发!”

    届时,兵戈撞击的铿锵声沙沙发出。在招展有力的龙旗护航下,三千儿郎屹立成行,向着营外官道齐头前进,一股肃杀之气直冲云霄。

    不多时候,大军已经全部离营向着玉门关出发。

    左右先锋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已经骑马追上前头开路的骑兵先锋。长孙冲也骑着马,跟随在军队后面,负责断后。

    此刻,一队骑兵,五十多人,清一色黑甲装扮,骑着高大的黑马,应该是属于太子亲卫的羽林军,在大军出发之后,从军营一侧冲出来,整齐有序,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骑兵。领头的是一个带着金色面具,身穿瘦身黑甲的女人,女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以上,腰肢纤细,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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