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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回到唐朝当王爷-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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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这天,怕是要下暴雨啊。”天气太闷热了,陈华都脱掉了身上的袍子,穿一件短袖示人。“我们们吃了凉粉,解了暑气,然后立刻马不停蹄地朝前面的绛州城赶去,免得路上遭了雨没个躲雨的地方,大伙儿都淋湿了身子,风场露宿地,要是有啥风寒感冒,那就不好了。”

    李义府点头,和好伙伴王玄策两人分工合作,下去给随行的人交代清楚。这一次歇息了,就要一直不停地赶路,直到进入绛州城找到客栈为止。

    “呵呵,这一路来,奴家算是见识了侯爷的聪明,说要下雨,这天便是要下雨,说要刮风、这天便是要刮风。行船过桥,翻山越岭,侯爷总是能随手为那些路人点拨一二,就能让他们惠及一生。侯爷的格物之道,奴家算是见识了。”轻掩小嘴儿,咯咯直笑的声音,就像铃铛一样打破了官道路边凉粉店的安静。无论在那儿,女人都是能吸引眼球的存在,而且在一个大多都是毛茸茸汉子的路边凉粉店,出现一个粉白娇柔的女人,她就像菜里的调味剂一样,能让雄性荷尔蒙提高几升。

    “渊盖姑娘有所不知了。正所谓,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有些常识,都是我们们老祖宗总结了千百年的规律。直接拿出来用就是了。倒是渊盖姑娘,想来也是一位喜欢格物的人。”终于知道了金贞的身份,原来是一个高丽妞儿,难怪皮肤那么水灵白净,中原女子就比不上呢。而且瞧瞧人家,关中话说的顺溜极了,汉文化也掌握了不少,这才是真正的多才多艺。

    渊盖金贞淡淡一笑,她不喜欢吃凉粉,但是喜欢将蜂蜜放入装满温水的碗中调和后饮用。和陈华的饮茶一样,这高丽妞也有自己的特色。

    “侯爷,恕我直言了,这次唐王让你出使新罗,我亦一路跟随,就是为了让新罗王能够相信,我大哥已经同唐王结盟欲成就大事。但侯爷所带的人,就这么几个,恐怕若是等从莱州入了海,遇到了百济的海军或者盘踞某个海岛上的流寇,恐怕要陷于险地了。”渊盖姑娘心里就好奇了,这个男人怎么就那么自信呢,带上十个八个人就像越过百济横栏的万里海疆绕到新罗国去,胆子实在是太大了。

    “既然渊盖姑娘都说了,万里海疆,那么大的地方,怎么容易就遇上危险了。”陈华心里鄙夷,难道他会给这高丽妞说,自己身边的那些看起来平凡的随从是老李身边的大内高手么。而且,在莱州那儿,还有一支精兵强将等着一路护送到新罗呢。此事关系重大,老李岂能希望出现差池。安危就不用担心了,该担心的是,你这高丽妞能不能适应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

    既然陈华不说,渊盖姑娘觉得多问就没了意思。就现在挺好的,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危险,心里就会有一种刺激感。唐人不是有句话,叫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吗,显然,面前这侯爷是有准备充分了。

    在路边凉粉店歇息了一会儿,因为想到等会儿有暴雨的缘故,虽然此刻还是万里晴空,但该赶路的,还是要尽快赶路,有备无患嘛。

    商队又继续出发,下一站就是绛州城。交通不便利仅仅靠着马匹作为运输工具的古代,赶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差事儿。陈华虽然坐在不颠簸的马车中,还有舒适的坐垫靠着背,并且不用顶着骄阳烘烤,但就算再舒适有个屁用,就跟坐火车一样,动辄几天几夜硬座,谁能受得了那种憋劲儿?

    但是,就在商队准备离开凉粉店,继续朝着绛州城出发的时候。经营这家凉粉店的小贩,一个三十多岁相貌朴实的汉子,却是跑了出来,慌慌张张地说着:“客官们若要走,还是等结伴再走吧,离这儿不远处,有一座山,叫吕梁山,山上多贼寇,专抢来往的客商,前些天已经被劫了无数,连官府都贴出告示来,让来往客商小心结伴同行,这吕梁上上的贼寇,仗着山高路险,官府都奈何不得,客官等人要走,我看还是再等等。”

    这小贩还算有良心,知道前方危险,还能告诉自己的客人谨慎行事。

    正准备离开的陈华眉头一挑:“前面真的有贼寇出没?”

    小贩看见几乎所有的人,都围着这位年轻的公子奉承讨好,显然,这位公子就是这只商队的领头了。

    “是的,是的,前几天,有两支长安城来的商队,就是在前面被抢的,那帮贼寇不但杀人越货,据说,还要吃人呢。那些被抢的客商,公子不知,那惨状,都不忍看下去。”小贩抖了抖脸皮,显然是有种欲呕的动作。

    “不错,有渡人之心,实属难得。”陈华哈哈笑着,让李义表拿出几个银饼交给那小贩:“我等还要赶路,这些银两,就当谢过告诫之恩。”

    小贩眼睛一亮,立刻卑躬手下:“谢谢公子,谢谢公子,只是,公子难道不结伴等人同行了?要是遇上那伙贼寇,岂不是吃亏了?”

    “我们们急着赶路,想来,这立刻要下雨了,那伙贼寇也不可能现在就出来打劫。”

    商队继续出发,至于小贩的劝告,没有人听入耳里。

    马车在官道上,风尘仆仆地走着,前前后后,都围着藏着暗刀的高手。不难想象,这支商队,若是路上碰上那个吕梁山上的强人,只怕也只有他们那些地头蛇被斩杀的命运。

    绛州城就在前方,大半天的路程,为了能躲过暴雨,赶路的节奏很紧,在路上,车队几乎就没有再停过。当然,至于那凉粉店小贩的劝告,倒不是多么在意。

    一群不成气候的贼寇,还挡不住这支商队,就算那些贼寇真来了,也正好可以检验老李派出来的高手是否合格、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就算你再赶,也不知道,老天会在什么时候就突然变了脸。

    “咔嚓!”

    惊雷的声音,平素无奇的划破天空,刚才还万里晴空,一下子就乌云滚滚,就像老天派了十万天兵下凡捉拿妖魔。电龙一般的闪电,穿梭在乌云中,这是下大暴雨的征兆啊,就连田里面卷缩的禾谷也舒张开叶子,准备迎接干旱已久的甘霖降下来。

    有暴雨,往往就能伴随狂风。

    呼啸而来的狂风,吹着官道上的沙子,能迷糊住人和马的眼睛。就算知道绛州城就在前方没多远,但不能再前行了,为今之计,就只有原地驻足找个地方躲雨。

    “侯爷,立刻就要下大暴雨了。”被风吹得头发乱飘,衣服变形的李义府,急忙跑到了陈华的马车前,禀告这突然出现的情况,真是倒霉啊,马上就要到绛州城了,还差这一截儿路,老天就要下起暴雨。侯爷的嘴巴还真是灵验,果然下暴雨了,而且还是大暴雨,侯爷该去钦天监当官的。

    雷声和风声陈华早就听见:“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人家或者寺庙,能躲雨就躲雨,不能前行了,暴雨中行走,太危险了。”

    “山野之中,那里有人家,不过前方有一片树林,我们们或许可以去那里。”

    “树林不行,高山也不行,怕遭雷击。”

    李义表就犯难了,周围都是山野,那里有啥人家可循,树林不能避雨,高山上也不能避雨,那就只能待在原地,等着暴雨洗刷大家的身子了。

    正踌躇的时候,那几个围在马车前后的大内侍卫,突然非常警戒地抓着马上的缰绳,眼睛如同老鹰一般看向四周。

    “有埋伏。”领头的一个汉子冷冷地说了一声,李义表立刻就慌张了。

    果然,没一会儿功夫,就看见商队的四周,慢慢地出现了,几十个放佛乞丐装备的贼寇。头上裹着红头布,手上拿着不成气候的兵器,他们的头领则是骑着马,有七八个的样子,正凶神恶煞地盯着这支孤零零的商队,就像狼群看见了一只脱离队伍的肥羊。

    “二当家,就是这支商队,可是肥羊了,小人都打探清楚了,只有十多人,收拾起来没多大的,但他们的货物可不少,你看那三辆马车,一看就是大富之家才有的东西,而且,他们当中,还有一个,漂亮的就像神仙的娘们。”从那群围着商队的贼寇中,突然窜出来一个兜着双手的汉子,赫然是先前那凉粉店的小贩无二。穷山恶水出刁民,那里想得到一个看着朴实善良的汉子,居然会是这伙贼寇的帮凶。

    那小贩围着一个骑着高头大马,手拿大铁锤,脸上横着一条巨大蜈蚣的刀疤汉子。那汉子听说有钱有女子,腥红的舌头tian了tian发干的嘴唇,恨不得立刻就冲过去拿下这支十多人的商队:“都给老子杀了,一个不留。女人,给老子留下,抢回去做了压寨夫人。” 

第二章秒杀() 
都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作为一名贼寇,讲究的就是快很准。

    所谓的快,就是进攻要快,狠,就是手段要残忍,杀人一个不留,至于,准,也就没意义,无疑是先弄死对面发号施令的人,整个打劫的过程简直就轻如囊中取物。

    四五十号人围殴十来号人,肯定是人多那面占绝对的士气。那群饿疯了半路设伏的土包子,听说有肥羊和女人,一个个tian着舌头,巴不得立刻就杀人越货。

    进攻的命令发出之后,乞丐装头裹红布巾的小喽啰就开始往前方冲,骑大马的二当家,和山寨几位当家的原地不动,像收拾这种小客商,还用不着他们出力。

    “放箭!”

    出来指挥的一个青衣小头目,手里拿着红白两支小旗,他感觉自己像是神一样,白旗一挥,那群小喽啰就要拼命往前冲,红旗一摇,弓箭手辅助着用箭矢攻击对面的商队。

    打劫嘛,他们都专研出一套战术了,毕竟这年头,什么东西都要有头脑地组织精密。

    不得不说,贼寇也是有头脑的,知道什么样的进攻方式能最快的解决问题。弓箭,这个冷兵器时代最佳的远程攻击利器,不但能装备军队上,就连寻常打家劫舍的贼寇,也是有一支小型的弓箭队。这群贼寇想的非常简单,也是惯用伎俩。先是一阵乱箭射来,活下来的人,肯定就不足半数了,然后就是很轻松地打扫战场。

    “嗖嗖嗖。”

    商队被当成了靶子,十多支箭矢,就跟张了眼睛的子弹一样往人多的地方钻来。李义表和王玄策,还有两个宫里的太监,那里见过真刀真枪要命的场面,抱头鼠窜地就躲在了马车后面,嘴里面哇哇哇地叫唤着。好在,商队所用的马,都是军马,所谓的军马,就是受过训练的,见到了箭矢、流火,等等,都不会像普通的马一样四下跳窜。不然,这样的马,到了战场上,会给士兵带来多么恐怖的伤害。

    “呵呵,有意思。这马,可是好马。大伙儿都长着眼睛,别弄死了,全部带回山寨。”围在山寨二头领身边,一个模样清秀的白衣头领,一眼就看出了他们打劫的这支商队不凡之处,以往那些商队,见到他们早早就跪在地上求饶了,那里还像现在这样,居然面不改色地原地呆着,而且,更让人伤心不已之事,人家不但不怕,就连喂养的牲口也不怕。这太打击人了吧,他们可是强盗,居然还有不怕强盗的。

    “叮叮叮。”对面贼寇射过来的箭矢声音扎在马车上、扎在地上,就是没有扎在人身上,可见这群贼寇的箭术太差劲儿了。

    “一群宵小之徒,也敢在你爷爷面前班门弄斧,今日,尔等既然胆敢前来打扰贵人行程,就不要走了,全部交代在这里吧。”

    出手成爪,虚空一抓,一支射向侯爷所在马车的流矢被一位瘦弱的青年抓在手里。瘦弱青年空手接下对方射来的箭矢,声如洪钟,宛如一尊战神降临,居然在气势上,吓住了周围冲上来的几十个小喽啰。

    空手就能接住箭矢,这份神力,当真是恐怖的吓人。

    马车里的陈华看好戏一样,看着车外老李派来保护自己的这群高手如何收拾那些小角色,他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处境。刚才出手的瘦弱青年,陈华记得他的名字,好像叫杨业吧,禁军里面的一个厉害人物,若是不陈华此行危险,老李才会不舍得把自己贴身的侍卫送几个保护他。当然,陈华也比较遗憾,为什么老李不把看守宫廷深处望云亭那十数位黑甲军真正的高手派给自己。禁军和黑甲军比起来,很显然,黑甲军,才是真正为老李挑选的特务份子。

    杨业横立马上,笔直着身躯,鹰一般的眼睛望着前方那几个尚未出手的头领。单手一拍马肚,斜挂在马肚上一柄黑布裹着的陌刀落入手中。这陌刀,采用精钢铸造,乃是蓝田作坊里面最新制造的一批锋利的武器,入手轻盈,明晃晃的刀锋让人看见了就生寒。与此同时,围在商队三辆马车周围的骑马汉子,通通取下马上的陌刀。这时,那伙吕梁山的贼寇方才知道,他们踢到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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