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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重生顺治十四年-第10部分

小说: 重生顺治十四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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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学会了翻身,也能坐起身,最近对爬行表示出极大的热情。

    四皇子的寝室,经常是屋里遮的严实,不让风透进来,一个屋子弄的暖和和的,榻上铺了毯子,四皇子在上面翻身,学着向前爬行。皇帝和皇贵妃在一边瞧着,一派和气融融的天伦之乐。

    顺治给儿子赐名唤作“隆兴”。

    隆有尊宠、兴盛之意,谐音做“龙”,喻意真龙天子;兴可做旺盛解。顺治每每读史,看到一些中兴之君在史书上留名,心里总是羡慕非常。他自问自己虽是少年登极,然而一路走来,颇多坎坷,及至到了亲政后的今天,仍然做不到政出令行。是以希望儿子将来不致重蹈自己覆辙,做一个尊贵且使四海兴盛的真正君王。

    立储一说,经由皇帝之口,再次被提上朝政日程。

    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持中观望。

    朝堂上吵的热闹,宫里边也自议论纷纷。

    “你们说,四阿哥真的是天佑之君吗?”

    “那还有假?他一出生,天神就做了指示,还特意找了位保护神,保佑小皇子平安度过劫难”

    “贵妃娘娘进宫后,皇帝陛下变化太大了,仔细想想,这事一开始就透着不寻常”

    “莫不是一切就为了这位小阿哥的顺利降生”

    “陛下可紧张四阿哥了,前个儿傍晚,看护的嬷嬷一个不当心,小阿哥翻身时磕了下头,陛下当时就怒了,要不是贵妃娘娘求情”

    正是向晚时分,孝庄太后下半晌去与懿靖大贵妃说话,顺便在那边用罢晚饭,此时趁着天气冷热正好,单带了苏茉尔一人,一路慢慢走回去,兼做散步消食之便。

    却在路过某处角门,听到门里边几个估计是刚吃罢饭的宫人的闲语。

    孝庄太后站住脚,听了片刻。苏茉尔小心观察她面上变化,“这几个人也忒闲了,敢在背后说道这些有的没的,待奴婢去将这几个大胆的奴才”

    孝庄摆摆手,稍停,却是没了散步的兴致,两个人直接回到慈宁宫。

    内侍送上冒着热气的参茶。苏茉尔接过,小心试了温度,正好方便入口,“太后,喝杯热茶吧,刚走了多半天的路,这会儿口渴了罢?”

    孝庄太后双眉微拢,似乎正被某事困扰,半晌,自言自语般道:“难道、四阿哥真的是天授之君?”

    苏茉尔犹豫片刻,低声道:“这事奴婢觉得不好揣测。天神之意,凡人原就难解,当初皇上出生那阵儿,外面不也传说是神迹吗?”

    孝庄摇头不语。

    当年她生育三女后,热切盼望上天能再赐给她一个儿子,后来果然天从人愿,她再次怀孕了。那个时候她很喜欢穿绣金龙金凤的红缎长袍,每于行走间,长长的袍裾、宽宽的下摆波动不止,很有红光绕身、金龙盘旋的视觉形象。

    到得临产之日,宫里边红灯红烛红被褥红窗帘,一派大红,以至宫中盛传“红光烛宫中”,“香气经日不散”。

    如今一晃许多年过去了,众人都那么传,又都非常相信,越传越神,时间久了,连她自己个儿都有些糊涂了:或许她的儿子福临,现在的皇帝陛下,真的是上天赐与她的真龙天子?

    然而有些事情是可以假上天这意的,有些则不能。

    那个汉家少年,他说的话,他做的事,真的只能用神迹来解释,而恰克莫大萨满也证明此事确属上天格外的恩赐,是对爱新觉罗子孙的恩赐。皇帝本来就属意董鄂氏的儿子做上大清国的储君之位,加上这档子事,岂不是正好坐实了?

    苏茉尔轻声细语道:“神仙那么多,各有偏爱也是有的。比如三阿哥玄烨,他出生不久就出痘,我满蒙多少大好男儿闯不过的鬼门关,三阿哥还不是顺利过来了?这也可以说是冥冥中神灵的庇佑。您瞧他小小年纪,聪明乖巧,谨言慎行,知礼守礼”

    提到三阿哥,孝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玄烨最近还好吧?他可有些日子没过来了,这季节变换的当口,冷一天热一天的,仔细别让他生病才好。”

    “太后要是想见三阿哥,奴婢明儿就着人领他来给您请安,三阿哥也见天的惦记着您呢,就是限于规矩”

    说到规矩,苏茉尔稍做犹豫,“太后,皇上和四阿哥是不是过于亲近了?不论四阿哥将来是否继承大统,皇家毕竟不同于平民百姓家,四阿哥至今留在皇贵妃身边抚养,皇上一得闲就陪在一旁,未免不合天家规矩,宫里对此私底下颇多议论。”

    皇家有规定,生母不能喂养子女,皇子和公主一落地,就被抱走,由专人负起教养之责。而且生母不能与自己的子女见面,除非是得到特殊批准可以见上一次,不然按照清宫明规必须是等到皇室重大节日聚会才能见上一面。

    立这些规矩,主要是为了政治需要。因为生母喂养皇子,日久天长,必然就会产生浓厚的“母子感情”,加上天生的血缘关系,一旦将来皇子成为皇帝,不免有母后骄枉自姿、涉足干政之情形出现。

    “四阿哥头前身体不好,皇上特许贵妃娘娘留在身边方便照顾,如今日子也不短了,四阿哥身体看着大好了,再留在皇贵妃身边”

    孝庄点头道:“苏茉尔,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也正琢磨这事。”宫里话由越传越多,这也是个源头,长此下去,厚此薄彼,必惹来后妃不满。

    “奴婢还听说,皇上想召陈太医之子陈旭日到四阿哥身边听用。太后,陈旭日虽被人看做四阿哥的守护神,可他终究是汉人身份,如此做是否不妥呢”

    宫里边种种,袁珍珠并不知晓,她心里边另有打算。

    将出月子时,把陈浩叫到跟前商议:“爹年纪大了,大哥去的早,膝下只有你一个。眼下我们都不在跟前,老人家独居总是寂寞,咱们在外边也不得安心。我寻思着,儿年纪也大了,是不是回到老人家跟前,替你我尽番孝心?爹一生钻研医道,论医术远在你之上,由爹来教他岂不是好?”

    连日来立储之争,陈浩略有所闻,儿子挂名做四皇子的守护神,这时候离京却是好的,省得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遂点头道:“还是你想的周道。眼下天气暖和了,我这就找个时间,请陈伯辛苦一趟,把儿送到爹身边”

第16章 不舍() 
既然做了决定,陈浩便着手安排儿子离京事宜。

    三月十五,袁珍珠出月子,第一件事就是亲自下厨张罗午餐,有鱼有肉有时令蔬菜,大盘小碗的做了满满一大桌子。

    产后的袁珍珠,照比去年,显的丰腴了些。她亲自为儿子布菜,一再嘱他多吃一些,面上笑盈盈一派慈母的祥和。

    陈旭日配合的做出听话的孩子样,大口吃菜,只心里边觉得奇怪:即便是去年,他尚在将养身体阶段,母子俩也不曾像现在这般把亲热外显。他瞧的明白,自己这个家,亲子间相处更倾向于慈父严母的类型。

    果然,待他吃的差不多七八分饱时,陈浩放下筷子,道明跟妻子一早商量好的打算。

    “让我去爷爷身边?”

    陈旭日吃了一惊,这却是他没想到的。

    他不想离开北京城,起码这地方他还算熟悉,也觉得亲切些,长途跋涉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定居,在现代他尚且不愿,何况是这个时代。

    可是——

    陈旭日打量父母,根本就是做了决定,不容他反对的样子,是以没有把反对的话说出口。只把一双眉头皱的死紧,“一定要回去吗?”

    袁珍珠给他挟了块钝的酥烂的带肉大骨,放到他汤碗里,温声道:“你爷爷年纪大了,咱们常年不在跟前伺候,放着老人家自己一个,到底让人不能放心。去年你爷爷来信问到你,你这年纪,要是学医,正是潜心学习的好时候,担心你爹忙把你给耽误了,提出要接你到身边调教两年”

    陈浩点头,道:“咱家世代行医,你爷爷是有名的杏林国手,你想成才还得他老人家亲自指教。我们也舍不得你离开跟前,去年接到信,就给往后推了一年我跟你娘合计着,趁着现在冷暖合适,,这时候赶路不那么辛苦。南边虽说是乡下地方,比不得城里边繁华,却胜在山青水秀景色好,风光和这里很不一样,你会喜欢的。”

    陈旭日心里颇感无奈。他一个小孩子,人微言轻,这般**的年纪,做不得自己的主。

    也不妄想改变父母的决定,只问道:“儿子什么时候动身?”

    “陈伯送你回去,要带回去的礼物娘都准备好了,马车也雇好了。下午你把自己的东西整理整理,想带在身边的单独收拾出来,晚上早些睡,明天早上就动身吧。”

    陈旭日默默点头,再喝了碗汤,站起来道:“爹,娘,你们慢用,儿子吃饱了,这就回房收拾行李去。”

    他碗里还剩下小半碗米饭,汤碗里,汤喝的干净,碗底却留下了母亲刚挟过来的大骨。

    这要放在平日,陈浩一准要他吃干净了才可以离桌。他和妻子少年时亲眼见过饥饿到人吃人的惨象,也亲身亲历过饥年荒年,虽说如今日子好过了,却也养成不喜浪费的习惯。就比如说吃饭吧,盛多少就得吃多少,不准剩到碗里。

    不过,儿子乍听得要离家的消息,心思不免震动。因此陈浩只收回了目光,颌首道:“去吧。”

    陈旭日进门不久,桐月和新月就跟了进来。

    桐月是来给他帮忙,新月却是偷个空子过来瞧他的。

    小丫头虽说是十二岁,其实却是虚岁,腊月的小生日,以周岁论,也就仅有十岁。在他身边跟前跟后,期期艾艾问道:“大少爷,你真的要去南边啊?”小脸上满是依依不舍之情。

    她年纪小,兼性子活泼,手脚伶俐,陈旭日实是拿她当妹妹看。尤其是袁珍珠月子里这些日子,两人都得闲时,陈旭日就教她识文断字。

    新月生性聪敏好学,从前些许认得几个字,也不是一点基础没有。这番学上手,一个认真教,一个用心学,相处的很是融洽。

    陈旭日用惯了钢笔,自幼学的用的都是简体字,而这时代用的却是毛笔,书上一水的繁体字。

    看书时还凑合,大约都能连成句读下来,轮到书写时却着实费了工夫。

    打去年就开始练习,到现在写在纸上的字,勉强算是差强人意,字体风骨什么谈不上,大概的框架轮廓总算能写得出来了。

    不过他教新月,常随手捡根细木棍,在花坛前的泥地上书写——他用这个比毛笔可熟练的多。虽是教人,一方面自己也巩固了繁体字的熟练度。说来惭愧,直到现在,陈旭日暂时还做不到抛开书本写一篇文章,其中必然要出现一些个错别字。

    比起写字默书,新月对数字更为敏感。

    袁珍珠做月子,家里一应日用,陈旭日都予以过问,日常开销上他采用了阿拉伯数字书写计算。

    说实在的,陈旭日不知道阿拉伯数字是什么时候传进中国的,只知道现在为止,他还没见过用这种数字做统筹计算的。桐月习惯了老的方法,倒是新月对这种新型的计数方式充满兴趣,常常一有时间就琢磨加减乘除的数字游戏。

    陈旭日亲自去书堆里翻了翻,拣出几本相对比较简单的书拿给新月,“以后我不在家,你也别把书本扔下,这上面许多生字我都标了拼音,以后就靠你自己自学啦。”

    在陈旭日看来,做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是可耻的,以新月的资质,若在现代社会,一准是个大学生的材料。桐月年纪大了,而且婚期定在五月,待嫁的大姑娘,静不下心也没那许多工夫去学习。

    他不知道,读书识字对新月的未来有没有帮助,但一技在身,总没有害处。他挑出的那几本书,他自己为了学习繁体字方便,上面注了许多拼音帮助学习记忆,而拼音法他大概都教给了新月,正好合适小姑娘拿来自修。

    “大少爷”新月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紧紧抱着书,声音都哽咽了,“我舍不得你走,不然、不然我去求夫人,让我跟在你身边伺候?”

    陈旭日摇头道:“我能照顾好自己,这番陈伯送我南下,家里边已经少了一个人,再过不久桐月姐嫁人,我娘那边还需要你里里外外帮着张罗呢。我这次离家,也不定去多久,说不得隔上一年,明年就回来了。”

    桐月推了新月一把,道:“好了,快把眼泪收收,怎么说哭就哭了?这里是大少爷的家,他总会回来的。大少爷给的书,你收到自己房里仔细放好,这会儿老爷夫人吃的差不多了,你赶紧去看看,把碗盘辙到厨房去。”

    新月咬了咬唇,一跺脚,出门自去了。

    桐月给陈旭日收拾行李。收着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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