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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部分

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第252部分

小说: 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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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来洞主双手举过头顶,仰面朝天,口中低喝一声,霎时间风沙大作,天地间灰蒙蒙一片,战场之上伸手不见五指。尤其是庞统所站立的位置,更是被那风沙完全遮蔽,连人影都已无法分辨。

    随着那风沙起处,无数磨盘大的石块从远处倏然飞来,向庞统的位置落下。这么多的石块覆盖面又这么大,而庞统也丝毫没有要闪避的意思,就算是闪避大家也是看不到的。

    张嶷马忠等人还没有见过庞统的能力,顿时为他捏了一把冷汗。这么多的石头在漫天的风沙中又怎么能躲得开?他们自问还没有一个人面对这一切的能力,而庞统……庞统又能行么?

    而齐舜却始终面带笑意,一点也没有担心的表情,仿佛早已料定庞统绝对会安然无恙。

    也不知有多少石块落了下来,风沙终于渐渐停止,天地间也恢复了光亮。众人再看去,庞统站立的地方已经多了一个数丈高的石山,而庞统本人已经不见踪影。

    带来洞主面露喜色,哈哈大笑道:“我还以为你们这人有多少能耐,没想到不中看更不中用,我还没真正出手他就已被我的石块砸成肉饼了!”

    孟获的表情也终于放松了些,跟着大笑道:“齐舜小儿,这一阵你们已经败了,还是赶快收拾收拾滚回你们大汉吧!”

    而整个蛮族大营里也是欢声雷动。齐舜自从进攻南蛮以来,他们一直都处在被动挨打的状态,现在难得扳回一局,又能让齐舜退兵,那还不开心得忘乎所以?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越的声音从石块后传来:“带来洞主,你以前难道是开山的么?要不然搞这么多石块到这里干嘛?”

    随着这个声音,庞统缓缓跃到那石堆之上,傲然站立,又道:“呼风唤雨,飞沙走石,难道就都是这些不上台面的伎俩么?”

    带来洞主心中有些砰砰跳,他的法术居然对庞统丝毫不起作用,而且看庞统那一脸轻松的样子,好像就没把这一堆石头当回事。

    他却不知大汉泱泱大国人才辈出,单是法术就种类繁多,顶尖者一抓一大把,而他自己这小小的飞沙走石对庞统这样的大幻法师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带来洞主强压下内心的惊恐,口中再次念念有词,天色也再次阴暗了下来。

    庞统忽然冷笑道:“区区变天之术,也在我面前丢人现眼?”

    他右手捏成剑诀,往天上一指,天空立刻云开雾散,阳光也照射了下来。他看似不经意的一下就把带来洞主好不容易搞出的氛围破坏掉了。

    带来洞主额头已有冷汗滴落,他有预感对面这个丑陋的年轻人实力可能比他高出许多。可他还是不甘心,又使出了飞沙走石那一招,天上磨盘大的石块再次落下。

    庞统右手剑诀未变,只是简单变换了一个方向,那凤鸣神剑带着神鸟清亮的鸣叫冲天而起,在半空中绕了一匝,那些石块立刻粉碎,消失无踪。庞统的剑诀又指向带来洞主,凤鸣神剑也立刻向带来洞主飞去,那剑芒光亮夺目,摄人心魄。

    带来洞主吓得魂飞魄散,只因他已感觉到这神剑已把他所有的灵力全都封锁,什么走石飞沙全都使不出来,他整个人就像是空门大开全无防备,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神剑越来越近。

    他手下的数千兵士也察觉到了洞主的危险,纷纷抢到前面想用手中的长枪抵挡凤鸣神剑。可那灵器又岂是这些普通人能挡得住的,只见一片摧枯拉朽,满地的枪头堆了起来,那些人身上的衣服也被剑气撕得粉碎。

    带来洞主也好不了多少,他穿的虽然比士兵多了那么一点,可同样被剑气绞碎,数百个赤条条的汉子呆呆地站在那里,半晌才想起来保护起重要部位飞速跑回本阵。

    带来洞主更加跑的比谁都快。

    这些蛮人虽然还没有太过开化,但这点羞耻心还是有的。剩下的士兵就更不敢再向前了,洞主已经被人这样羞辱,他们又还能做什么?他们甚至连一拥而上围攻庞统的勇气都已丧失,只能跟着前面的人往回跑。

    这第二阵,孟获又败了。

第482章 大破象兵() 
“孟获大王,我已一人战胜你们千军万马,按照事先的约定,你是不是要投降我们了?”庞统的话说的悠哉悠哉。

    孟获一张脸涨的比猪肝还黑,勉强叫道:“我们的人只是回去换衣服了,谁说他们败了?现在这天太热,衣服容易破损,谁说打仗的时候衣服坏了就要认输?想让我投降,简直就是在做梦!”

    庞统哈哈大笑道:“早就知道大王会用这个理由。那好,我就暂且回去,一会等到你那个带来洞主换了衣服回来了,我们再打一场也不迟。”

    他忽然收起笑容,目中射出刀锋般的光芒,道:“别说我没有提醒大王,如果那带来洞主还敢与我对阵,到时我撕裂的就不是他们的衣服这么简单!”

    孟获又岂能不知庞统手下留情?可让他就这样投降,他是万万不肯的。只能继续嘴硬道:“七阵才比了两阵,你们也不用这么张狂。下面还有谁为我们出战?”

    一旁那瓮声瓮气的木鹿大王早已忍耐不住,催动大象来到孟获面前,道:“第八洞木鹿大王,请求出战!”

    孟获点头大笑道:“木鹿啊,就让你的象兵冲垮他们的防线吧!”

    那木鹿大王转过身来,拿出一个青黑的号角,吹出呜呜声响,只见孟获阵后沉闷的蹄声四起,大地为之震颤,一千象兵冲了出来,整齐排列在齐军阵前。

    “象兵是么?”齐舜环顾左右,微笑道,“麹义将军,这些没头脑的大象就交给你了。”

    麹义排众而出,抱拳道:“主公放心,我只带八百先登勇士,就足以破他象兵!”

    早在当年拒马河之战中,麹义那八百先登勇士就大出风头,个人战力强得令人恐怖。现在这象兵虽然高大,冲击力甚至比重骑兵还要强,可它们毕竟只是畜生,又怎能和这些高手相比?

    不过对面木鹿大王看到那几百个手持长棍的步兵来到阵前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喜动颜色。他的象兵冲锋起来,足以把人踩成肉酱,没有任何步兵能够抵挡,就连骑兵也要绕得远远的。这些不知死活的人居然敢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对抗自己的象兵,那就休怪自己心狠手辣!

    木鹿大王的号角又已吹起,那些大象列队前冲。应该说这木鹿大王还是有点本事的,能把这不开化的动物训练有素,还能保持一定的阵型,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麹义等人却一直站立不动,眼看着那大象越来越近,才呼喝一声向上跃起。这八百人整齐划一,就像一人行动一般,跃起的时机恰到好处,正好是那第一排大象来到眼前的时候。

    那些大象还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就发现眼前那些人忽然不见了,然后鼻子一沉,这些人竟然跳到了它们的鼻子上。然后就看这八百先登勇士分成数十小队,每一队都看准了一头大象,从它的鼻子上,或者拉住它忽闪的耳朵,纷纷爬了上去。他们的动作快如闪电,仅仅在几步间就已快要爬到那大象的头上。

    大象上的蛮族士兵也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些人竟然用这么迅疾的速度和这样匪夷所思的方法来对抗他们。每个大象上都有十来个士兵,两个负责驾驰,其他人负责往各个方向射箭。看到这些先登勇士爬了上来,大象上立刻箭如雨下,全都往这些人身上招呼。这个时候,先登勇士手中的长棍派上了用场,挥舞起来滴水不漏。他们两手持棍,脚下却依然非常稳定,一步步飞速向上,完全没有被甩落的意思。

    大象跑起来身上本就颠簸,可这些人却仿佛如履平地,一边拨落箭雨,一边向上攀登,转眼间就已到了那些蛮族士兵的面前。

    这些士兵还没来得及丢掉弓箭换上近身兵器,就已纷纷被先登勇士从大象上击落。他们一直都是居高临下用弓箭欺负别人,又何时被人冲到面前?因此,这些人眨眼间就已被清理干净。

    失去了驱策之人的大象仿佛也失去了目标,开始往各个方向猛冲。先登勇士们故意用真气刺痛那大象,好让它们四下奔逃。那大象共有一千只,而这些先登勇士一开始只占据了一两百只而已,可这象阵乱了以后,大象间相互冲撞,嘶吼的,摔倒的比比皆是,登时就不分敌我,再没有方才一往无前的气势。

    那木鹿大王虽然心急如焚,可同样没有时间重新整顿处理,只因他已被麹义缠住,别说发出命令,就连举起号角的机会都没有。

    麹义可是堂堂高阶大剑师,虽然还没有突破剑圣,但与那木鹿大王比已经不知道高了多少,在他的如意棒下木鹿大王已经左支右拙,身上也不知挨了多少下。

    这也是麹义故意手下留情,他只要把这象兵破去即可,没必要就这样要了木鹿大王的命。其实这象兵还是有点价值的,要不是遇上了他这八百高手,就算是赵云的龙骑和他们对冲,也未必就能占多少便宜。只可惜这能上战场的大象太少,也不过就区区上千只。如果能组织成上万头大象的规模,那就不是他这八百人能破去的了。

    还没到一盏茶的时间,木鹿大王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虽然都是些外伤,可看起来跟猪头一样也是挺吓人的。而他的象兵已经完全纠缠到了一起,那八百勇士此起彼伏,从这个大象冲到另一个大象之上,蛮族士兵不断大叫摔下然后赶紧抱头鼠窜。在大象这么粗大的四蹄之下,要不跑的快点,就算对被敌人打死也要被踩成肉酱了。

    麹义仿佛也是童心萌发,在戏耍完木鹿大王之后竟也学着韦陀一把抓住了木鹿大王的头发,也是高高地把他从大象上摔了出去,正好也摔到了齐军阵前。那里早就有人等了半天,立刻结结实实地木鹿大王捆了起来。这可怜的木鹿大王全身青紫,还没反应过来,就已和董荼那并肩跌坐一起,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口中发苦,无奈之极。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些大象才渐渐停止了冲撞,而麹义和他的八百勇士也趁机回到了阵内。孟获心疼这些大象,赶忙让第八洞残余的士兵把它们重新集结,带了回去。有麹义威风凛凛地站在阵前,说什么孟获也不敢发起第二次进攻了。

    这第三战,还是以孟获的失败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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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还有世界杯,烟火就早点更新了,呵呵让大家先看小说再看球。

第483章 钢铁巨兽() 
“大王,这下一战就让我出马吧!”一个身材并不高大也难得没有在脸上涂满各种颜色的中年人来到孟获面前主动请战,正是第七洞大王杨锋。

    这杨锋最喜欢汉人文化,也是蛮族当中极少认识汉字的人,因此极受蛮人尊敬。这些蛮人虽然天生要与汉人为敌,可偏偏对汉人文化又充满好奇,确实也矛盾得很。杨锋虽然懂得汉人文化,可他作战时最拿手的还是蛮人的特色——驱兽。

    孟获点了点头,连输三仗之后,他的信心已没有开始时那样充足,就算杨锋的驱兽之术冠绝蛮族,可他依然不知道齐舜会不会有更厉害的方法来对付。

    杨锋确实也是个汉子,他竟然单枪匹马来到阵前,身后没有一兵一卒,还真有点方才庞统的风范。

    “高将军,就请你去走个过场了。”齐舜转头对高顺道。

    高顺的面上倒有点不情愿,仿佛已知道齐舜要让他干吗,只能勉强接令,口中还嘀咕着:“别人都能砍杀一番,到了我就变成一个摆设了。”

    齐舜仿佛猜到了高顺的心思,微笑道:“那好,叫给你个有点难度的任务,那就是把杨锋也捉过来见我。记住,不许再用丢的了,这杨锋看样子有些骨气,别让他太难看。”

    高顺这才喜笑颜开,连称没问题没问题,然后一个人提着玉衡廉贞枪,大踏步地走到了杨锋面前。

    杨锋似乎没有想到高顺居然也是一个人迎战,心中窃喜之下也觉得这汉人确实有种。他们相互通报姓名之后,杨锋就高举起手中的枪,而孟获阵中烟尘四起,无数猛兽冲了出来,那虎豹豺狼,毒蛇雄狮,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凶兽,嚎叫着向齐军的方向袭来。

    和那成千上万的猛兽相比,高顺一个人立刻就显得势单力孤。就算他再有能耐,也无法靠自己一人阻挡这么多的猛兽。只要这些猛兽冲进了齐军阵中,就算齐舜能把它们都消灭,这一战也算是他输了,因为出战的高顺并没有靠自己解决这些猛兽。

    可高顺对那些猛兽仿佛熟视无睹,他的护体真气让猛兽不敢攻击他,只能绕过去继续往齐军阵内冲。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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