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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部分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4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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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大的惯性作用,令他脚下一个踉跄,向前疾走两步,一拳把对面木质书架击成碎片。

第559章 国宝级杀手() 
叶承欢还站在刚才的位置上,连踩在浮尘上的印记都没有变。

    天狼愕然转身,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表情,那一瞬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想明白这个问题了,叶承欢的左脚蓦然从不可思议的角度踢出,快如疾风骤雨,结结实实的拍在天狼雄厚的身体上,两百磅的身躯便如断线的风筝,斜斜的飞出他刚刚洞穿的那面墙壁,刚好落在隔壁狗男女的床上。

    咵嚓一声,那张经过狗男女多次检验都很结实的床轰然倒塌,在空气中掀起一阵浓重的尘粉尘土。

    两人看到这种场景,两眼翻白,一声没吭,直接昏倒过去。

    天狼,这个杀手榜单上排名前列的神级人物,只一眨眼的功夫,便以这样的姿态,被人终结了性命,连不甘心和报仇雪耻的机会也没留下。

    他躺在废墟里,还大瞪着眼睛,最后留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表情。

    蓝色药剂可以将人身体的最大潜能激发出来,却不能保证一个人在内脏被震碎的情况下还能活着。

    红龙不仅没有为孤狼的死感到吃惊和惋叹,反而为他鼓掌祝贺,那神态就仿佛看到自己的朋友杀死了自己的仇人,“精彩!完美!除了黑暗风暴的魁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做得这么好。”

    叶承欢露出厌恶的表情,就好像在看着一只狗在吃屎:“别浪费台词了,你们还有多少人,都出来吧。”

    红龙慢条斯理的用手指揉揉眉心,“通过你刚才的表现,估计我很难完成这次任务了,这也是我出道以来第一次失手。”

    叶承欢意味深长的说道:“每个人都会有第一次的,你要学会习惯!”

    “我虽然杀不了你,但我十足的把握可以杀掉你的女人。”说着话,红龙对着阳台的方向拍了两下手掌。

    “红龙,你忘了‘沉默羔羊’的信条了。”随着这个媚声媚气的声音响起,上帝之吻一步三摇的从阳台走了过来。

    走近了才看清楚,他手里好像牵着一线细细的钢丝,另一端好像通到阳台外面,他手上一紧,从阳台下面慢慢升起一个女孩的身影,双手被钢丝高高吊起,嘴里不知塞着什么东西,一对凄美如雾的眸子看到叶承欢时,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响声,想要挣扎,但整个身体悬在虚空,根本无从借力。

    这个女孩正是灵儿!

    叶承欢眉头一紧,下意识的转向一边,只见阿尔巴由于失血过多,已经昏了过去。

    上帝之吻回望一眼,唏嘘道:“唉,我对女人不感兴趣,尤其是像她一样让我产生强烈嫉妒感的女人。”

    手上一紧,女孩的身影慢慢上升到不可预知的高度。任谁都会想到,这个时候,只要他手劲一松,灵儿就会从几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后果可想而知。

    叶承欢不喜欢被人拿人质要挟,一点儿都不喜欢,他暗暗埋怨自己,光顾着照顾那帮混蛋,却忽略了重点。

    “这么做不觉得很俗套么,可不可以换点新鲜的?”

    上帝之吻邪魅的一笑:“最俗套的办法之所以经常被人使用,正说明它有效。不过说句实话,要不是有沉默羔羊的信条,我很希望能和你这样的男人做朋友。”

    叶承欢立刻感觉到对方在刻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果然,这个念头刚刚一闪,背后一道冷风飒然而至!

    他没有回头,事实上,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之间,他整个人忽然啪的一下倒翻过去,两脚稳稳的落在地面,刚好躲过这一记致命偷袭。

    微弱的光线下,只见那个卑鄙的偷袭者握着一把闪亮的弯刀,最显着的特点是,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尽管早已愈合,皮肉还是翻卷不堪。

    可他手里的刀一点儿都不含糊。

    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他最喜欢的是用电锯把人劈成两半,只不过今晚的任务有点儿特别,那东西虽然拉风,却不适合携带,所以他只好带来了他钟爱的廓尔喀弯刀。

    这种刀是一柄中等长度的弯刀,在日常和战斗中每个廓尔喀士兵都佩带在身。

    在他们手中,它是一柄令人敬畏的剃刀般锋利的武器,也是一个切割工具。

    事实上,人刀已经合二为一,俨然是他们手臂的延伸。

    当来复枪不能发射,或者子弹打光时候,廓尔喀人就会拔出廓尔喀刀,以无以复加的勇气狂风暴雨般与敌人作殊死斗争,这种景象诞生了廓尔喀刀的传奇色彩。

    廓尔喀刀,一直作为一种超级干净利索的屠杀武器,敌人在两刀刺中之后,往往软缩下去,临死都会惊奇于如此仁慈的刺死,因为它是神速的刺杀。

    廓尔喀弯刀扬名是在1814年,英国派出3万大军远征尼泊尔,1。2万名廓尔喀士兵迎战。

    这些尼泊尔的山民们,用弯刀和土枪把装备精良的英军打得落花流水。

    这种刀可以一下劈开碗口粗的树干,当然也能劈开人的肚子,这就给了开膛手杰克钟爱它的最好的理由。

    没有多余的对白,只有疾风暴雨般的劈砍,每一刀都是阴狠、毒辣、致人死命!

    只过了几个照面,叶承欢就受够了这个该死的混蛋和该死的躲闪,眼看着又是一刀劈开,他没躲没闪,而是伸出了他的手掌。

    用手掌去对付锋利的弯刀?连开膛手杰克心里都是一震!

    没错,叶承欢就是那么做的。

    一刀能把人斩首的廓尔喀弯刀,居然就那么被叶承欢一只手握住了。

    他的手好端端的,连破都没破。

    就在那个嗜血混蛋一愣的功夫,叶承欢的另只手并没闲着,他高高的扬起巴掌,一道蕴含天地奥义的弧线在开膛手杰克的视网膜闪过。

    砰!

    伴随着极度沉闷的一声,那家伙的脑袋离开他的身子,狠狠的砸在墙上,变成一只装满零碎的破皮囊,粘稠的东西在巨大的物理性破坏下,被挤压出来,在墙上涂了一大片。

    空气里很快有种腥臭的味道,让人作呕。

    他的下半截尸体还没倒下,叶承欢的手硬生生的掏进他的肚子,从里面扯出一大把热气腾腾的内脏和肠子,用手一握,立马碎成不堪!

    血腥的场面,就连上帝之吻和红龙看到,都是一阵痉挛。

    叶承欢把沾满血的手在尸体的衣服上擦干净,才转向他们:“喜欢这种风格的死法吗?”

    残忍!无以复加的残忍!

    叶承欢用自己的方式把残忍的内涵,赤裸裸的摆在两个职业杀手面前。

    上帝之吻和红龙同时咽了咽喉咙,像是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说实话,这样另类的死法他们完全不能接受。

    红龙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已经多了把蛇形弯曲的锋刃,这把异常古怪的刀刃黝黑,上面分布着亮晶晶的雪明炭铁,刀身上布满各种花纹,如行云似流水,美妙异常。

    他把刀身在面前一立,冰冷死硬的刀锋仿佛散发出一股神奇的气场,红龙额前一缕飘逸的头发应声折断,这把刀的神奇令人咂舌。

    他定定的说了句:“要么你死,要么她死!”

    “这是单选题么,可惜你连出题的资格都没有。别以为拿把大马士革刀就能唬住人,能杀人的刀才算是好刀。”

    红龙嘴角动了动,像是在笑,又像是表示惊异,低眉审视着自己的锋刃:“这种刀已经在世界上绝迹很久了,能认识它的人绝不会很多。”

    他看着这把刀的眼神发射出异常兴奋的光彩,掩饰不住对这把刀的欣赏。

    “我对你的刀不感兴趣,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现在放了那个女孩,我保证会轻点儿杀死你。”叶承欢道。

    上帝之吻笑了,笑得非常怪诞,“我真的很佩服你,到这种时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你不信?”一道魅影,幽灵的速度,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的人已经到了上帝之吻面前。

    上帝之吻的笑容僵住,笑声就仿佛被一把从天而降的利剑从中斩断。

    “你没机会了!”叶承欢发出了自己的宣判。

    他的手已经到了对方腿间,轻轻一捏……

    上帝之吻不敢相信的张开嘴巴,马上有东西塞进他的嘴里。

    他还没感觉到疼痛,就被叶承欢一脚踢出窗外,眨眼便没入沉沉的黑暗中。

    这个性别存在诸多商榷的诡异男人,就这样被人以惨无人道的方式,终结了性命。

    叶承欢双脚已经踩到上帝之吻刚才站立的位置,气定神闲的打量着红龙,脚下就是系着灵儿的那根钢丝。

    也就是弹指之间,美洲大陆四个最着名的杀手先后挂掉,红龙忽然感到一股无形的杀气在空气中流转,慢慢包裹他的身体。

    他心里没有恐惧,只有悲哀,为什么这样一个伟大的对手不是自己的朋友,而是仇敌。

    但即便对方的实力再强大,他现在诸多掣肘,无从施展。

第560章 这种风格() 
红龙双手握刀的姿态诡异而凄冷,血拼的目光在虚空中凛冽如风,叶承欢静静的站在那里,脚下紧紧踩着那根致命的钢丝。

    此刻,这根寻常可见的钢丝已经把他和灵儿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这也意味着,他要保持目前的态势,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就必须保持下盘沉实,只有手臂是他唯一可以动用的武器,但血肉之躯又怎能抵挡大马士革刀的凌厉攻势?

    刀锋所向,对着叶承欢的脸颊悄无声息却又迅捷的刺来,刀锋里射出的凛冽气息,将他的头发拂动起来,他的视网膜里已经清晰的映出那道慑人心魄的白芒,刀尖距离他的嘴唇也仅仅只有一指的距离。

    叶承欢只用两根手指,就稳稳的夹住了刀尖。

    红龙用尽全身力气向前推刺,刀锋便如生生筑牢在两指间一样,任凭他怎么用力,也纹丝不动。

    红龙的额角已经冒汗,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传奇的招式,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铮!

    叶承欢两指交错,指间的刀便拗成两断,刀尖和地板碰撞发出一声清脆。

    红龙脸色一变,叶承欢的拳头便砸了上来。

    咚!

    这次他没被打飞,一切动作反倒定住,他的瞳孔剧烈的收缩,嘴角渐渐溢出一丝血痕,顺着下巴流淌。

    叶承欢再没管他,抓着钢丝,把灵儿慢慢放了下来。

    灵儿面色惨白,等到稳稳的到了叶承欢怀里才睁开眼睛,马上感到有种力量正在她的心头涌动,给她驱散了所有的阴翳和恐惧,晴日的暖阳般裹着她。

    灵儿怔怔的看着他,眼泪扑簌簌的掉下来。

    叶承欢一句话没说,抱紧女孩的身子,把她的头埋在自己怀里。

    回到屋里时,红龙还定定的站在那儿,只不过此时的他从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里留出几道暗红色的鲜血,毛骨悚然。

    灵儿捂住嘴巴才没叫出来,忍不住后退两步,坐倒在沙发上。

    叶承欢扶起已经昏迷过去的阿尔巴,摸了摸她的呼吸,十分微弱。

    他皱了皱眉,看了下她的后背,果然有个弹眼,血水还流个不停。

    “嘿,炽天使,我是不是该为你念圣经祈祷了。”叶承欢道。

    阿尔巴勉强睁开眼睛,惨白的嘴角挤出一丝笑容:“上帝是不会收留我的,我更不想下地狱。”

    看到自己的部下还不至于挂掉,叶承欢才稍稍释然了些。

    叶承欢用手指捏了捏阿尔巴的衣领,脸上闪过一丝怪诞,“东西呢?”

    阿尔巴用眼神指了指自己胸口,“我没有把东西藏在衣领,而是放在了罩罩里。”

    灵儿脸蛋一红,完全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有呆呆的瞧着叶承欢把手径直伸进女人的衣服里,在她胸口来回摸索一番,半晌才出来,阿尔巴居然一点儿怨恨的神色都没有。

    看到这儿,女孩睁大眼睛,根本不明白叶承欢在搞什么,阿尔巴都伤成那样,他居然还对她做那种事。

    不过,她很快看到,叶承欢拿着女人的文胸端详了下,忽然刺啦一下撕开,从里面掉出十几粒白色的小硬颗粒。

    叶承欢捡起一些,用手指捏碎,均匀的洒在阿尔巴的枪伤处,每过三秒钟,血便立刻止住了。

    在这么危险的时刻,他当然不可能有那种心思,干他们这行的,随时都有挂彩的可能,所以每个风暴队员身上都会秘密藏有救急药品,当然,出于效忠组织的考虑,除了救急用的止血粉之类,还有一粒比较显着的白色药片。

    氰化钾,俗称山埃。中文别名:山奶钾。白色粉末或结晶。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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