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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林家农女初养成-第6部分

小说: 林家农女初养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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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皓黎从小到大还没有这样被一个人嫌弃过,那些女子见到他大部分都是面红耳赤,羞涩不已,再不济也不至于如她一般惊得如此,他就那么可怕?!

    心里难免有着遭嫌弃的不好受的感觉,金皓黎还没来得及生气,就看到林琳转过身来,本来也算不上平静的面容一下在看到他的手时,又惊得一变,这变化让他疑惑不已,于是便准备要低头看自己手里抓着的衣物。

    谁知金皓黎只来得及看清那藕粉的颜色,连形状都还没看清楚,林琳就一把扑过来,伸手快速地将那衣物抢过,塞到盆里,再拿一件衣服迅速遮盖住,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得让金皓黎忘了刚刚的气闷,呆了片刻。

    看着林琳紧张到快模糊的飞快动作和迟来的满脸羞红,金皓黎刚刚握着那衣物的食指和拇指暗暗搓了搓,想起不比外衣的布料柔滑触感和那一闪而过的藕粉颜色,金皓黎此时再说不清楚刚刚那是什么,就说不过去了。

    或许是被林琳的紧张态度感染,金皓黎原本不易平息的火气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消了,转而替代的是少见的尴尬和不自然。掩饰般地低咳一声,金皓黎也随之站起身来,勉强面上的镇定。

    “那个金大哥怎么会在这里?”为了掩饰尴尬,林琳还是率先打破了沉默开口询问。

    “卖兔子。”

    “额?兔子?”林琳诧异低头,这才发现金皓黎的另一只手上正提着两只兔子的耳朵,那两只兔子也甚是活跃,一动一动地挣扎得十分勤快,兔子腿一蹬一蹬,十分可爱。

    “这两只兔子刚好就撞在了家门口。”看着林琳双眼盯着他右手的样子,金皓黎抬了抬手,把两只兔子提到了她的眼前,让她打量个够。

    看着近在咫尺的两只兔子,林琳感觉自己心都快化了,她从小就特别喜欢这毛茸茸长耳朵的小动物,可是前世的她却因为兔毛过敏,天生就不能把她心头所好抱在怀里。

    但是如今倒是不同了,她这身体一点也没有这兔毛过敏的症状,以前兔子可是只要稍微离她近一点她就能打一天的喷嚏的。

    林琳慢慢地伸出手,先是轻轻地试探地碰了一下,又马上缩回手,过了片刻才将手放到那兔子身上轻轻抚摸,然而这一摸也是上了隐,满心的喜爱让她完全忘了刚刚的窘迫之事,反而兴致冲冲地抬头,满怀期待地抬头问道:“金大哥,我能抱抱它们吗?”

第21章 送她兔子() 
金皓黎看着眼前小姑娘水润的黑瞳,里面闪着的乞求让他内心一软,也不思考,就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然后将送了手,将兔子放到放下盆的林琳的怀中。

    林琳小心翼翼地摸着怀里的两只兔子,满足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一边的酒窝若隐若现,俏皮可爱地天真模样让她身后的阳光仿佛都亮了几分。

    “金大哥这兔子,可以卖给我吗?”摸够了兔子,林琳忽然想起兔子的主人,于是犹豫着开口问道。

    “送你了。”金皓黎已经从刚刚的呆愣中回神,面色镇定又恢复了平时那副翩翩公子的清朗模样。

    “真的吗?!”林琳开心地惊呼一声,不可置信地问道。

    “嗯。”看到少女的欣喜模样,金皓黎的眼角在他不自知的时候,已经微微地柔和了下来。

    “可是,可是这样不好吧,金大哥你还是告诉我这兔子多少钱吧,我可以付得起的。”林琳想了想自己荷包里的私房钱,踌躇片刻开口

    “说送你就送你了。”金皓黎见她的坚持,丢下一句话就转身准备离开,不给她再说什么付钱的机会。

    “诶,金大哥”林琳看金皓黎转身就要走,忙捡起盆子,将两只兔子放进盆里,向男人追去。

    傍晚,日落西山,晚霞染红了远处的一片天色,村子里,一户户人家屋顶的烟囱都飘出了缕缕青烟,宁静的山下不时响起一两声狗吠和大人唤孩子归家的呼声,一片现世安好的模样。

    少女抱着木盆,步履匆匆地赶回家,淡粉的衣裳在夕阳里模糊了边缘,似乎马上就要在阳光里融化,金皓黎看着远去的身影,眯了眯眼睛,刚想收回视线离开时,那个即将和夕阳融为一体的女子却忽然停下脚步,转过了身来。

    他动作一滞,接着就看见小姑娘将木盆改成一手抱着,另一只手高高伸起向他挥了挥,即使离得太远,远到金皓黎已经看不清她的脸,却不知为何,他似乎还能看到她翘起的嘴角和脸颊边的酒窝,还有木盆里两只兔子毛绒绒的耳朵。

    “金大哥!谢谢你!”林琳将刚刚挥着的手放下,放在嘴边做成喇叭的样子,对着远处一身黑衣的男子大喊。然后站着笑了片刻,听到回音一波波地传回直至消弭,才又匆匆向家里赶去。

    夜半,林琳散了头发趴在床上,两只兔子在林至涵刚为她做好的笼子里啃着萝卜,嘴巴一耸一耸吃得欢快。林琳眼里尽是喜爱。

    下午她向金皓黎追上去后,也和他说了半天,自己不能就这样接受,谁知金皓黎除了最开始她追上之时的一撇外,再没有给过她一句回话或者一个眼神。

    到了她累得走不动时,金皓黎才停下脚步看着她,看了她抱着木盆弯腰喘息的样子半晌,才双唇一动,吐出两个字:“送你。”

    林琳直起身来看了看金皓黎,见他态度也是坚决,也不再坚持,于是弯着眼睛笑着甜甜说道:“那我就收下了!谢谢金大哥送我的两只兔子!我很喜欢!”

    金皓黎又撇了她一眼,仿佛还是冷冷的样子,但他本有距离的气质居然就在这夕阳的柔和下消散了一些,仿佛是沾染了人间烟火的仙,流落红尘。

    那一刻,林琳听到自己的心跳一声一声,有如擂鼓。

第22章 八角茴香() 
这天,齐氏等人一大早就起来,收拾好东西关了门就去了地里,稻谷熟了。

    林琳在现代连下地都没有过,更别说干农活收割稻子了,她本来力气就小,戴着斗笠,挽起袖子的她本来也是准备帮忙的,谁知她不到一个时辰她就已经摔倒了四次,被锋芒割了五次,这让齐氏和林至涵无奈摇头,只得将她赶到一旁阴凉的地方歇息,说是让她先将这活儿看熟练了,再来实践。

    林琳也知自己现在只能帮得上倒忙,真正的还得以后慢慢学习,不过还好的是,从前这身体的爹爹是个疼女儿的主儿,一直就将林琳养在家里,没有让她干过重活,故而现在她不会干农活的样子也不会遭人猜忌。

    坐在树荫下的林琳无聊至极,却也没有什么可做的来打发时间,本来是可以练练女红,可这针线也不在身边不是。

    经过一段时间的勤学苦练,林琳的女红虽然算不上出色,但却也是大有进步小有成就,自从那天金皓黎将兔子送给了她之后,林琳便将绣帕子的事情给提上了日程,重要程度更是加重了几分。

    林琳坐在树荫下,没有照到阳光,但却依然感觉炎热,随手拿起水囊,打开喝了一大口,才稍稍解了些炎热。

    喝完水的林琳精气神好了不少,正随处望望四周的风景,忽然她眼神一定,一从绿色的植物就吸引去了她的注意力。林琳面露惊讶,快步走过去,将那植物细细观摩,片刻后便惊喜地发现,那竟然是茴香!

    林琳一早就了解过这里的食材,很多的香料等都还没有被这个没有出现在历史上的朝代发掘利用,故而大家吃的东西的味道也十分单调。

    她本来也是想靠着一手厨艺在这个世界活得风生水起,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纵然她现在可以做出一些味道出众的菜,但缺少了许多配料的她也无法做出像前世一般多而精美的菜系。这无疑像是剑客丢了剑,文官没了笔一般憋屈。

    林琳蹲下身子,握着手中的一株八角茴香,向周围看了看,将衣袖拉长到遮住手心的程度以防被带刺的草割伤,这才伸出手轻轻地拨开杂乱的绿草,仔细搜寻着其他茴香的身影,既是发现了一株,那周围必定还有其它。

    果不其然,在她一阵的细细翻找过后,终于在不远处的一片草丛里找到了其中混杂的八角茴香!粗略的估计了下这些大茴香的数量,林琳心里雀跃无比。

    这大茴香又称八角茴香,以前林琳在现代时,就总喜欢在炖鱼汤是放入一些,不仅把鱼汤里的鱼腥味尽数除去,煮出来的汤汁更是鲜香浓郁,喝了之后让人回味无穷。

    看着刚刚摘下的一捧绿色八角,林琳不禁想起之前林至涵提起的主意,其实,按道理说在路边摆上摊子贩卖鱼汤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她本就打算等待有了本钱就在镇上开一间酒楼,但却不知如何做出开端。

第23章 倩影入梦() 
如果她先在镇子上的街边摆个小摊卖现煮的鲜热鱼汤,吸引一些顾客,把自己厨艺的名声传出,那对于以后酒楼的口碑生意可谓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毕竟她的厨艺如果不错,那么开出的酒楼里的味道又能差得到哪里去?

    任何大生意都不是一蹴而就,没有小生意的堆积,那么成功也是无处可寻的,这些道理林琳可是再明白不过的,想当初在现代时,她便是靠着一手好厨艺,慢慢将小店拉扯成生意火爆的大酒楼。

    看着手心里的小小八角,林琳在心里不断地做着打算。

    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将茴香小心地包起,再次确认这茴香不会因为走动而掉出,林琳才把这包裹着茴香的手帕再次穿过衣襟放入怀中。

    拍了拍怀里因放了东西而不明显的凸起处,林琳想到计划里的未来,开心地笑了笑,挪动了一下脚却感觉已经麻得快要蹲不住,于是就准备赶紧站起身来。可谁知,因为她蹲得太久,血液流通不畅,再加上这具身体从小就虚弱缺乏营养,林琳在站起的那一刻突然就两眼一黑,天旋地转的感觉瞬间袭来,双腿一软,一下就失去了平衡,往地上倒去。

    “啊!”

    猝不及防的摔倒让林琳吓了一跳,本能的闭紧了眼睛,心也跳动得好似擂鼓,眼见就要和地面来和亲密接触,又是一阵旋转突如其来,意料之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就在这时她腰间一暖,身子猛地撞上了一堵软墙,撞得她鼻子发酸,周身被一股好闻的气息萦绕。

    “没事?”金皓黎两只铁臂搂着林琳的腰,低头看着怀里紧闭双眼,满脸惊慌的小姑娘,开口问道。

    他平时也是靠着去后山打猎来谋生计,这几天因为稻子熟了,便自然吸引了许多鸟儿来此猎食,金皓黎估摸着在这时候来在这种着稻子的田地旁布些捕网,应该也能捉到不少的麻雀,到时拿到集市上去卖也可以挣到不少。

    这会儿他刚在后山安置了捕兽器,也就顺带在这鸟儿最常出没的地方布了几张今日刚在集市上买来的网。刚刚将这些器具都固定完毕,准备往回走的金皓黎就看见了不远处榕树下一个粉色的影子,他脚步本能一顿。

    那日不小心捏住了林琳的贴身小衣的意外,让金皓黎每每想起也是生出几分尴尬,想到那小衣曾亲密贴着小姑娘肌肤,他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燥,暗暗咳了一声压下内心的紊乱。

    那事发生的当天晚上,久不入梦的金皓黎居然一反常态,犹如一个毛头小子做了一个年轻气盛的梦,第二天梦醒来时,他单手支额看着凌乱的被褥陷入了一阵头疼,只因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梦里女子的脸竟和林琳的脸一般无二!

    自从那日以后,金皓黎便对穿着粉色衣裳的女子十分敏感,每当他走在街上或路上眼角撇到一抹粉色时,心里都会不受控制地一颤,带着些许害怕的情绪,怕看到那张不久前曾入了他梦的脸。

第24章 她的香味() 
看着她站起的动作似乎一下用力太猛,摇晃了下就要跌到,金皓黎也不知道如何,身体已经先于脑子一步,用着平时也不轻易施展的轻功飞掠了过去,搂着她的腰,将林琳即将扑倒在地的身子一把卷入自己的怀里。

    “诶?金大哥?!”

    林琳没有感受到摔倒在地的疼痛,诧异看着眼前近在咫尺的金皓黎惊讶出声。

    “没事吧?”见林琳只是惊讶地注视着自己,金皓黎难得耐心地又重复了一遍。

    “嗯,没事没事,我刚刚就是多的太久有些低血糖罢了。”林琳咧开嘴笑着解释道。

    “低血糖?”听到从林琳嘴里说出的从未听过陌生的名词,金皓黎皱起了好看的眉头,眼里露出疑惑。

    “就是身子有些弱,没事没事,这是老毛病啦。”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了现代的词汇,林琳笑着打哈哈,说完又急忙地转过其它话题,不给金皓黎继续追问下去的机会,问道:“金大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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