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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我是天道金手指-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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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小小族群,实在禁不起什么重创。

    郑元紧张的注视着,他希望他们逃跑。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部落的新生代由年轻的母亲带着,他们不会成为牺牲品。青壮年也不不大可能葬身狼腹。逃跑的代价,最终只可能是牺牲掉族群中那些行动不便的垂老个体。这些垂老的个体已经不能繁衍,他们的牺牲,对族群利益来说,并不算不可承受的损失。

    但是,一个男人站了出来。

    他发出一阵阵的吼啸,缓缓弯下脊背,双目前视,鼻翼翕动,朝着逼近上来的狼群悍不畏死的冲了上去。

    那是一个只有十岁,名叫大毛的猛人!

    他要向郑元诠释莽夫的奥义。

第59章 一代传奇() 
郑元不知道大毛何来的勇气,更不清楚他在那一个瞬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脑回路。

    他只知道,大毛狂吼着冲了出去。

    在那一刻,树木与野草在狂风中摇曳,它们的光辉交相辉映。在这一片有若梦幻般的微光之中,大毛悍猛的冲杀而出,诠释出了一种力量与野性的气概。

    他宛若一位英雄。

    更像一个先驱。

    他的右手,对准了狼的头颅挥击而出,一根根的指头弯曲,如同利爪一般。在那条疾挥的手臂上,筋肉如同条条虬龙一般鼓起,迸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

    在那一刻,他的血液在激流,整个人进入了一种狂暴的状态之中。

    嘭的一声,他的手爪重击在狼头的侧脸上,弯曲的五指撕裂了皮毛,居然生生将那匹狼的半张脸给撕了下来。

    “嘶,这位年轻的莽夫,原来还真有两下子?!”

    郑元心下惊奇不已。如果换做是他,断然是做不出这等猛事的。不过,他看的很清楚,见到大毛出击的手段,就明白了过来。

    ——这些狼虽然来势汹汹,但实际上它们的嗅觉和听觉并不适于战斗。一旦遇上身手敏捷的对手,它们根本就是外强中干。更何况,它们还是处在疲累状态中。虽然说它们的确激发了一些光线感知的潜能,但是对于视觉的运用还相当粗浅,相对于大毛而言,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所以大毛很好的预判了这匹狼的行动轨迹,并且对其形态有着直观的感受。他的行动看似十分莽撞,但是出击的时候却是颇有章法,机智的避开了对方的獠牙。

    那匹首当其冲的黑狼惨叫一声,被大毛的手爪拍撕扯向一旁翻滚出去。

    得到力量强化的大毛爆发力相当惊人,并且根本没有停下。他秉持着一往无前的莽夫作风,径直扑向了第二头狼族。几乎是如法炮制一般,再度挥击出手爪。只不过这一次,他挥出的是另一只手。

    那匹狼的皮毛同样被他撕裂。

    过度兴奋的状态之下,他完全没有感受到双手的痛苦。虽然连续两击,都成功给予敌人重创,但是他的手指同样有所损伤,尤其是指甲,几乎全部断裂脱落。

    直到这时,他的吼啸终于起到了作用。

    其他的人族终于确定了他们的应对策略。

    他们的最终策略不是逃跑,而是选择战斗。

    如果今天没有大毛这位铁血真莽夫的话,他们最终的策略十有八九会是逃跑,而且损失会非常严重。

    但是现在

    “这就是人类的优越性么?”

    郑元不可思议的看到,人类的优越性在这一刻体现了出来。那是一种学习模仿的能力。在这一刻表现为有样学样。选择战斗的其它人族,居然纷纷效仿起大毛的战斗模式。虽然学得非常拙劣,甚至完全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但是仰仗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以及优秀的视觉系统,在经过一场艰苦的血战之后,人类最终取得了胜利。

    他们得到了十三具尸体。

    不,那是难能可贵的优质食物。

    远方的雷霆还在咆哮,乌云翻滚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那片森林中的大火,在雨水中逐渐熄灭。

    而在这片洼地中,血腥味在疾风中弥漫着,活下来的人们开始享受食物。

    经此一役,整个人类族群仅仅损失了四个族类。那是四个垂老的存在,虽然并未直接死于战斗中,但是因为伤势严重,最终因为流血过多而亡。

    还活着的人当中,有三分之二都受了伤,或轻或重,但却并不致命。

    消化完这些肉食之后,他们差不多就能恢复行动能力,其中的轻伤者甚至已经痊愈。

    不过,这一战的意义,绝不止于收获大量食物这么简单。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人类终于有了战斗勇气与经验,而且大毛的领袖地位得以确定。

    对于人族而言,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战,不但拉开了人类茹毛饮血的序幕,而且催生了最原始的种群社会雏形。

    大毛在族群中影响力的微妙变化,郑元很快就有所察觉。这主要表现在,他每一次的出声,都能迅速引起种群中其他成员的注意。

    而且种群中的其它成员,开始有了一些跟随的行为。

    当他们享受完那些狼族的尸体之后,他们终于离开了这片洼地。在此后的漫长时间里,种种变化随之发生。

    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大毛。他对肉食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开始频繁的进行捕杀行动。

    他的这种行为,逐渐就开始引起其它人类的注意。一些人类开始有样学样,跟随大毛,并且模仿他的猎捕行为。

    这里实在是一片适宜的猎杀训练场。繁茂的草丛之中,生长着数量颇多的小型动物,譬如说笨笨的兔子、体型浑圆的胖老鼠。

    这些人类的食物来源逐渐被拓宽,在追寻猎物的过程中,他们的视觉能力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这种猎杀行为,最终扩散到整个族群,惠及每一个人类。

    从这些人族的身上,郑元看到了令人惊叹的进步速度。

    另一方面,随着更多的新生代来到族群,并且一天天长大,在大毛这位先驱的引领下,整个族群正变得越来越有活力。

    直到这时候,郑元终于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繁荣兴盛的影子。

    等到大毛一百岁的时候,垂垂老矣的大毛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大毛的一生,在郑元看来,是传奇的一生。

    由他带领的人族,在这一百年间,人口规模已经扩大到一百五十人。

    如今的他们,早已离开那片稀树多草的地带,来到了肉食更为丰沛的森林之中。

    在这一百年间,人族的新生代已经完全取代了老一辈。如今的每一个族人,全部都身具力量强化的效果。

    在森林之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强悍的对手,但也形成了一股凶悍好斗的势力。

    他们居无定所,经常会为了追逐食物而进行迁徙。

    大毛年富力强的时候,始终是族群战斗的先锋。他本来应该轻松活到一百二十岁,可惜他这一生受了太多创伤。在他已经不能继续战斗的日子里,他已然成为“德高望重”的长者。可他并没有闲着,时常爬上高高的树木,监视那些虎视眈眈的敌人。

    在他一百岁的时候,他仍然坚持这么做。可惜,他已经太过虚弱。最终,他从树上掉了下来,结束了传奇的一生。

    从那一刻起,人族的第一任领袖圆满完成了他的使命。

    时至今日,郑元有时候仍然会忍不住的去想,当初到底是什么驱动十岁的大毛悍然扑向那些黑狼的。

    “唉,不管怎样,大毛值得尊敬!”

    郑元暗自发出一声叹息,并且决定保留大毛的称号,从此以后,人族的每一任领袖,都将被冠以大毛之称谓。

    人族的历史中,必将有大毛的一笔。

第60章 这就是命啊(求推荐)() 
虽然大毛死了,但是他留给人族的一切并没有随之消失。人族已经无法重返没有领袖的日子。

    狩猎、群居、瞭望、照顾哺乳期的母亲与孩子,这些优良传统已经成为如今的人族最珍贵的财富。

    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雄性接替了大毛的领袖位置,成为大毛二代。

    毫无疑问,他是族群最强大的男人,拥有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宛然一个小巨人,身形雄壮,体格健硕,双臂过膝,力量骇人听闻。

    在大毛老去的那段岁月中,大部分的狩猎行动,都是由现在的大毛二代带头出击。甚至有好几次,也是由他带领族群逃过可怕敌人的袭击。

    他们将大毛的尸体搬运到一个洞穴之中,充分表现出他们对于这位老领袖的尊敬。

    在这一刻,郑元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某种文明的风采。

    这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葬礼。

    在大毛二代的领导下,部落暂时在这一带驻扎下来。如今,他们对于下雨已经不陌生,而且已经学会了避雨。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会聚集在大树下面,但是效果实在不算好。后来,他们发现那些天然的洞穴是更好的选择。

    今时今日,他们对于洞穴已经颇有几分依赖。

    默默观察着这一切的郑元,很清楚现在的人类形势一片大好。他们所在的这片森林,生存条件非常优渥,各种果实种类繁多不说,猎物更是层出不穷,而且鲜少有人类惹不起的存在。

    生存于这样的森林中,人族的繁荣只是时间问题。

    短时间之内,郑元也没有想再为他们进行提升的想法。如今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已经非常不错,无论是视觉方面还是力量方面,其潜能都还只是处在发掘的初期。

    “人类的情况已经基本稳定,看来是时候选择离开了!”

    郑元心中想着,已经决定离开。世界那么大,变化时刻都在发生,他的心始终在躁动,早已经考虑到其它地方搞些新的事情了。

    离开的念头已经生出,但也不是立刻就离开。他决定再在这里逗留一两年,因为在这一两年内,应该还有三个新生儿呱呱坠地。

    他们都是新兴人类的后代,天生就具有视觉与力量的潜能。根据郑元的观察,他们通常都会比他们的血亲更加优秀一些。但是,目前鉴于可供观察的样本不够多,所以并不确定是普遍规律还是特殊现象,也不敢肯定是否存在截然相反的情况出现。

    所以,对于这三个仍在孕育的新生儿,郑元多少还有些放心不下。

    到目前为止,郑元还没有多线操作的想法,不过在未来肯定会这么做的。以生命流体赋予的移动速度而言,辗转多地,进行多线操作显然是不成问题的。

    他现在的心态还是比较悠闲,过得比较懒。宅属性的余毒终究还是没有清除干净。

    在这段等待新生儿的过程中,郑元时常翻开地图,开始满世界的观察起来。

    本来以为会是一段风平浪静的日子,万万没想到,居然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居然还是因为大毛。

    自从大毛的遗体被放到那个洞穴之中后,那个洞穴就始终空置下来。

    绝大多数时候,都没有什么族人进入那个洞穴。一时之间,好像那个洞穴,在这些人族的意识之中,具有了某种神圣意味。

    然而,这些人族所不知道的是,一些小动物已经悄悄的溜了进去。它们是通过洞穴上的岩石裂隙进入其中的,然后发现了大毛的尸体。

    这些贪吃的小东西们可不知道什么是尊重死者,很快就开始啃食起来。

    它们的数量实在不小,吃得也是非常凶残,不出小半年时间,居然就将大毛的遗体啃食一空,成为了一具染血的骨骸。

    这件事情,周平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但是并没有在意。在他看来,这实在是很常见的事情。长久以来,这些人类的尸体,要么是被草木分解,要么就是被其它动物吃掉。这些人类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是,大毛的身份毕竟不一般。

    他虽然已经死了,但是族人们对他的尊敬依旧存在,甚至不减往昔。

    有关这一点,郑元则是从另一个强悍男人身上看到的。这个强悍的男人,各方面的表现其实并不比大毛二代逊色,在过去同样有各种出色表现。

    在郑元看来,他也是人族领袖的有力竞争者之一。如果现在的人族领袖不是如今的大毛二代,那么必然就会是他。或者说,如果大毛二代忽然死于非命,那么他绝对就是大毛三代。

    事实上,这个男人,后来的确成为了大毛三代。

    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要从大毛三代去“拜访”大毛开始说起。

    那一天,大毛三代狩猎归来,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或许是忽然有些怀念大毛,于是独自来到了安放大毛遗体的洞穴。

    来到洞穴黑漆漆的中,他立刻发现了惊人的事情。大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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