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游戏竞技 电子书 > 英雄无敌之最强驯兽师 >

第64部分

英雄无敌之最强驯兽师-第64部分

小说: 英雄无敌之最强驯兽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区别只不过是,历史永远只是胜利者的历史,所以历史上这些二五仔的行为大多被记载成了什么忍辱负重,什么为国为民。

丁一这次也打算“忍辱负重”一把。

至于把格鲁受了当小弟的这个想法,丁一也就只能看着屏幕自己YY一下了,要是格鲁这样的NPC都可以随便收成小弟,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这个游戏的设计人员是傻子,要么就是玩这个游戏的人在做梦。不过丁一真正的目的却不是格鲁,而是……

第二卷:初入大地图

第八十一章:摩甘…肯达尔将军

择了第三分支之后,丁一行囊里面的树精灵之弓和神就随之消失,而格鲁也没有继续为难丁一。

“迫于无奈之下,你只好将树精灵之弓和神兽之鬃交给了格鲁,你很清楚格鲁会出现在这里就必然已经拿到了天使羽箭,虽然不清楚组合神器幻影神弓的组合方法,但是你却依然知道,想要让组合神器问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格鲁小心翼翼的将树精灵之弓和神兽之鬃放入行囊之中,在将一切都收拾好之后,格鲁抬头对你微微一笑。”

汗一个,格鲁笑一下还需要专门列一条介绍?难道格鲁的笑还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看着剧情的对白,丁一没好气地想道。

“你做得很不错,这个世界上只有能分清楚形势的人才能生存下去。”格鲁将行囊收好之后说道。

“我们是沼泽地的儿子,对于我们沼泽地的居民来说,虚伪的正义和无聊的邪恶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对于我们沼泽居民来说,重要的事情只有两件,第一件: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第二件,去做好自己想做的事情。”在格鲁说完之后,丁一选择了对话内容。

沼泽族作为中立种族之一,原本就是处在正义与邪恶之外的种族,对于沼泽族来说,正义与邪恶都是虚无的狗屁,所有与政治有关的东西便没有真实的东西。

“嗯,沼泽的居民的确是这样的。既然如此,我出一笔金币雇用你帮我去完成一些事情,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格鲁说道。

光明联盟之间的三个国家在遇到彼此的时候,往往会用正义为借口请求其他人帮忙;邪恶联盟之间的三个国家在遇到一切的时候,往往会以利益分成来彼此合作;而中立的三个种族里面,元素城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是一种接近于不近尘世的处世态度,元素城即不在乎正义也不在乎邪恶,元素城只在乎他们的神所发出的神谕,如果没有接到神谕,那么元素城不会参与任何的事情,哪怕世界毁灭!

中立种族中的另外两个种族,沼泽族与野蛮族则是信奉力量与金币的种族,只要有足够的金币,那么沼泽英雄和野蛮英雄几乎什么都可以去做。

不要以为参与了组合天使联盟并且在死亡阴影战役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肯洛…哈格是为的什么正义!虽然凯瑟琳女王并。::一毛钱,但是肯洛…哈格跟山德鲁作对的原因也只不过洛…哈格而已。

更可笑的是,整个野蛮人王国克鲁罗德实际上是偏向于邪恶联盟的,甚至可以说,德珈、尼贡、伊欧弗、克鲁罗德才是真正强悍时期的邪恶联盟!

肯洛…哈格实际上是在跟自己的祖国做对,只不过国家并不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只有部落才是他们心目中的家园。

就因为这样的背景,所以格鲁才会对丁一和维斯特提出来雇佣的要求。

“没问题!我离开自己的部落出来游历,为的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做雇佣兵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屏幕上并没有出现选项,而是维斯特出面将格鲁的雇佣要求接受了下来。看来这里是固定触发剧情了。

哼哼,一般情况下,固定触发剧情都是跟主线剧情有关的事情。看着屏幕上格鲁和维斯特不断的一人一句的对白,丁一忍不住笑颜逐开。

“既然你们要去埃拉西亚,那么刚好顺路,你们帮我将这封信带给埃拉西亚的摩甘…肯达尔将军,之后的事情,摩甘…肯达尔将军会告诉你们怎么做。这里有一根我的长箭,你们带着这根长箭就可以很顺利的见到摩甘…肯达尔将军。”在格鲁和维斯特对话了一阵子之后,格鲁从箭壶中抽出一根长箭说道。

这个时候就轮到丁一选择了,虽然丁一唯一的选择就是一个确定,但是这至少表示任务的主动权又回到了丁一的手中。

点击了确定之后,丁一并没有马上察看任务的详细内容,而是先打开行囊开始察看起来格鲁给的长箭。

果然不愧是格鲁用的长箭,不但属性强悍,而且还是丁一第一次见到的英雄专用装备。

格鲁的长箭:英雄专用装备。丛林勇士格鲁随身佩戴的长箭之一,可让装备的英雄在战场上进行远程攻击时,攻击伤害提高50%。佩带位置:杂物栏。需要搭配英雄专用弩弓才可使用。

居然是强化英雄属性的装备,虽然丁一早就听说过有这种专门用来

雄本身属性的装备,可是这还是丁一第一次见到实物

只不过可惜是把长箭,而且还需要有弓才能用,丁一作为一名驯兽师,攻击力数值本身就低,还没有进攻术和箭术的技能,英雄上了战场之后也就是当当盾牌引引怪,实在提供不了什么有效的伤害输出。

“如果是超神器雷神之锤就好了……”看着格鲁的长箭,丁一忍不住感叹道。

雷神之锤是官方网站公布出来的英雄专用装备之一,而且还是超神器级别的,除了给英雄增加一定的攻击力之外,其最强大的效果是每次攻击附带等级数这把神器,就算是丁一,上了战场以后都是超强级别的存在,一个30级的英雄,随手一锤C害!就是8大天使香消玉勋!这还不算英雄的攻击输出呢,如果学会了两连击的话,这样的英雄简直就是战场屠戮机!

“经过了与格鲁的交谈,英雄123英雄维斯特对箭术技能的领悟提升,123维斯特箭术技能等级+1!”在告别格鲁准备向埃拉西亚前进的时候,终于系统给出了格鲁分支的奖励,丁一和维斯特的箭术技能提高了一级,维斯特的箭术直接升级到了专家级,而丁一也终于有了第一个可以增强兵种伤害输出的技能。

一路狂奔,丁一终于来到了埃拉西亚的首都斯戴维克城,凭借着格鲁的长箭,丁一也很顺利的见到了摩甘…肯达尔将军。

“你们就是格鲁介绍来的雇佣兵吗?”在见到摩甘…肯达尔将军之后,将军问道。

没什么别的选择,丁一直接点击了确定。

“你们知不知道格鲁介绍你们来为的是什么?”摩甘…肯达尔将军继续问道。

“格鲁说见到将军之后,将军就会告诉我们该做什么。”丁一选择了对话内容。

“格鲁是这样说的?那好吧。我现在告诉你们,你们已经没事了,你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你们就可以离开斯戴维克城了。”摩甘…肯达尔将军忽然说道。

“我倒!”看着屏幕上摩甘…肯达尔将军的对话框的眨了眨眼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被NPC溜了?!这也太恶了吧?!格鲁和摩甘…肯达尔将军会连伙来戏弄丁一?

“不会的,一定还有什么信息的,这样的系列任务怎么可能到这里就结束了?”丁一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又按了按太阳穴提神。

哎,就算是职业玩家,熬夜也是件不舒服的事情。

看着屏幕上的几个选项,丁一开始仔细的思考起来。

“1:迷惑:我们可以走了?为什么?我们的任务呢?

2观望:将军是在开玩笑吧?再等等看。

3愤怒:从阿维利一路跑到了斯戴维克城,居然就这么一句话将我们打发了?!不行!一定要找摩甘…肯达尔将军要个说

4无所谓: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把佣金给我,只要拿到佣金,我马上就走。”

又是这种不同态度的选项,看来能不能继续任务,要继续哪条路线的任务很可能就有跟现在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有关了。

第一条肯定不能选的,遇到事情就迷惑的人是成不了大事的人,就算做雇佣兵也不行。

后面的三条,丁一则有些难以取舍了,经过了一番很长时间的思考之后,最后丁一还是放弃了,没办法,在面对这样的选择的时候,丁一实在不擅长去推敲任务的后继部分。

与其胡乱选错,倒不如等天亮了让范布昭和唐春丽帮忙分析一下再做决定。

范布昭有的是经验,而唐春丽也是逻辑分析的高手。

既然任务停住了,丁一也就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现在都已经早4多了。夜就这么过去了,玩游戏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简直可以说是快的恐怖。

仿佛恍惚之间,一个游戏玩下来,几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有这些时间,多陪陪家人,多出去晒晒太阳多好?

人生要有阳光才有快乐,不是吗?成天躲在屋子里面玩游戏,这是一件多么乏味的事情?想想飞舞的蝴蝶,穿梭的燕子,芳香的草地,温暖的太阳,在你身边或者不在你身边的亲人。春天来了,到了该出去踏青的时候了。

第二卷:初入大地图

第八十二章:埃拉西亚的邪教

务已经停掉,领地之内也没有什么需要丁一去操心的于其他的任务,丁一也懒得去做,现在丁一的英雄也已经21级经不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经验值也已经不能再吸引玩家的兴趣,对于现在的玩家来说,宝物和特殊兵种逐渐成为了追求的主流。

无所事事了一番之后,丁一决定去买碗。虽然碗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东西,也从来没听说过有男人送给女人碗,但是对于丁一来说,能做到的不是浪漫,而是真诚。

也许,丁一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浪漫的男人,但至少丁一可以做到一个真诚的男人。

浪漫,只有一朝一夕。

真诚,却可以伴随一辈子。

好男人并不是没有了,只不过是女人们寻找的方向错了而已。

在花花公子群体中去寻找好男人,这又是什么呢?

也许,这就是南辕北辙。

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每天,最早起床的人都是李思美,作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许丁一如果认真起来的话,也有一天能够成为一个组织的头头,也许范步昭在他那不为人知的职业玩家生涯中也曾经呼风唤雨过。

但是无论是现在的丁一,还是现在的范步昭,都不会去做任何一个组织的领导。

如果非要追究其原因的话,那么丁一和范步昭都只会说一个字:“累”

在光环的背后,那都是付出,越是荣耀的光环,付出的就越多。

对于丁一来说,有李思美这样一个领导,是种福份。

在丁一买碗回来的时候,李思美已经在打扫客厅了,见到丁一回来,李思美看了看丁一手中的东西,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对丁一笑了笑。显然,李思美对丁一与唐春丽之间的事情,知道的比任何人都清楚。

除了碗之外,丁一还带回来4早餐,另外还有几支花。

几支已经不再娇艳的玫瑰。

这当然不是丁一去花店买的,这是丁一遇到了一个卖花的小姑娘。

那种被人们称之为难缠小骗子的卖花小姑娘。

一般这种小姑娘都会出现也闹市,都会出现在情人们比较多的地方,而且一般也都会出现在夜晚,在凌晨出现的卖花小姑娘实在是稀有的很。

这次丁一碰到的刚好就是一个凌晨出现的卖花姑娘。

一个看起来只不过是十来岁的小女孩,一身已经不太干净的衣服,一双怯弱而纯真的眼睛,几朵已经开始枯萎的玫瑰。

当脏兮兮的小手抓住丁一的衣角,当纯真的眼睛怯弱的望向丁一,当那原本应该清脆可是现在却满是沙哑的童音出现以后,丁一买下了小女孩所有的花。

小姑娘的花已经不多了,也许小姑娘已经卖了一夜……

也许小女孩的话是假的,为的仅仅是让丁一买花,也许就在小女孩的不远处,正有一个可恨的“妈妈”跟着,也许小女孩只不过刚刚从某个夜总会门口“下班”,也许……

也许一切都是也许,但是对丁一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买下小女孩的花,虽然钱很可能一分钱都落不到小女孩的手里,但是卖光了所有的花之后,至少小女孩可以安稳的睡上一觉。

孩子,总是无罪的。

将一切都交待给李思美之后,丁一也去睡觉了。

睡的很甜很美。

等丁一醒来以后,已经是下午了,草草的收拾了一番之后,丁一再次来到了工作室。

玟瑰花正插在唐春丽的电脑桌上,没什么漂亮的花瓶,用的只不过是一个范步昭喝完之后的空酒瓶。

可是这几朵快要枯萎的玫瑰花,这几朵插在空酒瓶里的玫瑰花,却出奇的漂亮。

真正的漂亮原本就在人们的心中。

“春丽,老范,我昨天晚上做任务卡住了,李姐告诉你们了吧?”丁一向大家笑了笑之后就直接开始说工作的事情。

有些事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