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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部分

御剑录-第3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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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廉价的秘法

夕阳西下,再有一个时辰,黑夜就将降临。

四个身材高大的哈米人,都是顶级金仙境,身上披挂着火犀牛的金甲,像是四座巨大的黄金雕塑,伫立在沙丘上。

萨木铁让属下的猎手留在稍远的地方,带着吴以彬、唐善和天狼向他们走去。

两个大罗境的猎户,这令哈米人感到有些惊讶。

更令他们感到惶恐的是,一个看起来略显瘦弱的年轻人,竟然携带着一只大罗境的妖宠。

这个年轻人自然就是唐善。

领头的哈米人,手中握着长柄大斧,巨大的半月形刀刃,几乎遮住了他的大半身躯,如此巨大的战斧,起码重达数千斤。

斧头一转,指向萨木铁,“阿西人 ?'…'这是我们和萨巴人的生意,和你无关,你不该和他们纠缠在一起。”

“荒漠、草原、密林、大海,到处都有你们哈米人的身影。”萨木铁一直走上沙丘,站在了巨大的战斧面前,刀刃几乎接触到了他的鼻尖,“我只想说句公道话。”

“公道?”领头的哈米人反问一句,点点头,说道:“好,你先给我一句公道话,我在这里等了三十六天,这个萨巴人才肯出现,我应该向他要多少妖丹,才能让他赎回自己的猎手?”

“哈米人的规矩,我多少还懂得一点。那些猎手只是前去收取火犀牛的妖丹和金甲,既然没有领队,你们拿走妖丹和金甲就已经够了,不应该扣留他们。”

“规矩是我们哈米人定的,你不是哈米人,根本没有权力质问我。”领头的哈米人把战斧转向吴以彬,“不是我食言,而是我们在这里等了你整整三十六天。每天我算你十颗妖丹,原本的六十颗也不能少,一共四百二十颗千年妖丹,只要你凑齐了交给我,我立刻放人。”

“四百二十颗千年妖丹?你也太贪心了吧?”吴以彬叫了起来。

“规矩由我来定,你只能照做。”领头的哈米人蔑视的看来,巨大的战斧轻轻一磕,吴以彬竟然无法抵御,真元气罩立刻破碎,而且被震退三步。

顶级金仙境的修士,无论多么强大,也不可能击败大罗修士。唯一的可能,就是领头的哈米人隐藏了自己的实力。

来的路上,吴以彬介绍过,哈米人有一部秘法,可以压制自己的功力,隐藏修为。如果把这部功法练到炉火纯青,即便是大罗修士,也可能被误认为凡人。

这位哈米人的首领,随手一动,便把吴以彬击退。他的境界起码是五等大罗,或许会更高。

吴以彬显得万分惊讶,失声疑问道:“你是谁?”

“元刚!”领头的哈米人得意洋洋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哈米族族长之下,诸位头领之中,第一大头领!”吴以彬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早在七年前便曾听说,元刚成功飞越,晋升为四等大罗。

“糟糕!”萨木铁自然也听说过元刚的名字,急忙向唐善传音,“唐少爷,此人是四等大罗,十个五等大罗也不是他的对手。我们只能同他谈判,无论如何也不能同他们发生冲突。”

“我来说一句。”唐善站了出来,“四百二十颗千年妖丹,我们给了。”

“给了?”元刚的眼睛瞪得溜圆,他刚刚不过是狮子大开口,随便一说罢了。阿西人同哈米人的交情还算不赖,总要给萨木铁一点面子,吴以彬也会讨价还价。最终能够谈到一百颗,他也就满意了。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唐善继续说道:“四百二十颗妖丹,我答应给你,一定会给。但你先得把萨巴人的猎手放了。”

“没有这样的事。”元刚大手一抹,严声拒绝,“你拿妖丹,我放猎手,当面两清。”

“现在没有。”

“那你就去凑。”

“你不放猎手,我到那里去凑?”

“你是说……”元刚有些糊涂,“我放出猎手,你带着他们去狩猎,凑足了妖丹交给我?”

“正是。”

“放屁!”元刚顿时动怒,“你当我是三岁的孩子,我把人放了,你们就会逃掉,哪里还会回来送妖丹?”说着,战斧一挥,当头劈下。但他只是恫吓,并不是真的出手,“呼”的一声,战斧携带着强大的威能,停在了唐善的额头前。

唐善动也没动,脸色丝毫不变,像是早就算定元刚不会伤害他。

元刚反倒有些紧张,因为他看到,天狼嘎然幻出魅影,随时准备对他发动攻击。

别说是一只初级大罗的妖宠,即便是十只,他也不放在眼里。可问题是,这只大罗妖宠的背后,一定有庞大的势力支撑。

元刚虽然强横野蛮,但却不是白痴,如果得罪了延侯、甘坤那样强大的势力,哈米人一定会惨遭灭族。

更何况,即便是延侯、甘坤,也不会如此奢侈,饲养一只大罗妖宠与自己为伴。

“给我十天,”唐善不动声色地说:“十天之后,我把妖丹奉上。”

“你不是萨巴人,这是我们哈米人跟萨巴人之间的事。”元刚把战斧收了起来,同时转移利害关系,免得得罪了哪家大势力,到时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吴以彬没了主意,可怜兮兮的看向唐善。

“这样好不好?”唐善重新提议,“我来做吴大叔的担保人,还是我刚刚说的,你先放人。十天之后,我给你送来四百二十颗妖丹。”

“空口无凭,”元刚的口气明显缓和了下来,“这位少爷如何称呼,拿什么为这些萨巴人作保?”

“我姓唐……”唐善思量起来,只凭他一句话就想让元刚放人,的确有些说不通。

“姓唐?”元刚再又变得傲慢起来,“据我所知,延城并没有姓唐的豪门世家。唐少爷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唐善随口应了一声,从布袋里取出一只金蛋,“出门有些急,也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样的金蛋倒是有一些。但只是家里人的小玩意,不值什么钱。我可以留一些给你,权当是做为担保。”

火龟的龟蛋,足足三千六百颗,全在唐善的布袋里。只是价值几何,他心里完全没有底,生怕拿出来丢人现眼。

黄金,遍地都是,无论你想用来建造房屋,还是建造城池。

金蛋,毕竟是火龟产下的,火龟属于灵兽,总该比黄金值些钱。

唐善心怀忐忑,捏着金蛋递给元刚,感觉就像是拿着一颗粪蛋,在问人家价值几何。

元刚的表情变得僵硬,目光呆愣,继而露出惊恐之色,颤声问道:“这是……您家的东西?小玩意?您还有很多?”

唐善这下有低了,看起来金蛋价值不菲,立刻挺起了胸膛,“我可以先给你留下四百二十枚,等到我们猎取了足够的妖丹,再把这些金蛋换回来。”

“不用,不用……”元刚的手,巨大的战斧,都在颤抖,转头嘀咕了几句。

身边的哈米人应了一声,急速跑开,很快便带着冬生等人返回。

“人在这儿,请少爷领回去。”元刚心惊胆战地盯着唐善手里的金蛋,“是我错了,四百二十颗妖丹我也不要了,还请少爷不要见怪。”

吴以彬把冬生等人接了下去,偷偷看向唐善手里的金蛋,可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唐善一笑,收回金蛋,对元刚说道:“说出去的话,我不会反悔。十天以后,还在这里,妖丹如数奉上。”

四百二十颗妖丹,极具诱惑力。可以看得出,元刚想要拒绝,但又舍不得。他已经掉头,可却没有离开。

“还有一件事,”唐善赶出几步,凑在他的耳边,悄声说道:“我可以多给你七十颗妖丹,凑足五百。但我想学你们哈米人隐藏修为的秘法,不知道成不成?”

“那算什么秘法,哈米人都会,我现在就传给你。”元刚笑了起来,从怀里摸出一根黑色的石条,塞到唐善手里。再又提高声调,重申道:“这是我们哈米人和萨巴人之间的事,唐少爷只是从中调停。”

唐善运转真元,黑石立刻化成了粉末,一颗颗古怪的符文融入他的身躯。他看不懂符文上写的是什么,但却可以理会其中的含义。冥想之间,上级金仙境的修为,已然伪装成了中级金仙境。

“唐少爷好高的悟性!”元刚显得很是吃惊,偷偷传音,“外面的修士,都恨不能彰显自己的修为,那样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只有我们这些强盗,越是隐藏修为才会越安全。”

唐善知道,猎奇之心人皆有,这是在打探消息,倒也不想隐瞒,传音回复道:“有了你们哈米人的秘法,我就能够隐藏修为,可以偷偷靠近妖兽,不会吓跑它们,猎取妖丹也就容易得多了。”

“呃!”元刚应了一声,他不懂得狩猎,便也懒得多问,随即辞去。

眼见哈米人远去,吴以彬苦着脸说道:“十天之内,凑齐四百二十颗妖丹,恐怕很难!”

在此以前,萨巴人最好的狩猎队,一年的成绩是三百八十颗千年妖丹。

阿西人虽然勇猛,但狩猎的成绩也同阿西人相差无多。

现今,即便是两队联合狩猎,可只有短短十天时间,要想凑足四百二十颗妖丹,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更何况,萨木铁借给唐善二十二株萃济草,这些萃济草不属于萨木铁个人,而是阿西族的财产,还要尽快偿还。

如此算来,吴以彬欠下了四百二十颗妖丹,唐善欠下了二十二株萃济草。

联合狩猎,阿西人还要分去原本该属于他们的妖丹。

粗略统计一下,唐善要在最短的时间,猎取超过一千颗千年妖丹,才会化解这场欠债危机。

“我们可以先试试,如果凑不齐妖丹,我就去找关玄方,卖给他几颗金蛋。”唐善给吴以彬吃了一颗定心丸。

434:黑夜猎杀

黄昏,夕阳已经临近大漠的边际,最多再有半个时辰,就将西沉。

黑夜,不管在荒漠、草原、密林还是大海,都是猎手们的禁区。

猎食性的凶猛妖兽会纷纷钻出地穴,在黑夜里上演一场又一场弱肉强食地血腥杀戮。

吴以彬终于找到了一处相对安全的营地,让冬生“建造”出一座金殿,带领众人进入休息。

“我出去转转。”唐善留下一句话,带领天狼消失在殿外。

上级金仙,寒冰烈火枪的枪法,流星拳的拳法,都需要实战来检验,他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白鹿群,两头强壮的公鹿正在决斗。

说是白鹿,却是玄界的白鹿,体长过丈,重达数千斤。

除了巨大的鹿角以外,突起的獠牙,锋利的兽爪,都可以在一瞬间将顶级金仙境的高手置于死地。

它们的速度,一跃就是上千步,猛冲数十里,相对两三千步的距离,飞抵数十丈高的半空,轰然将巨大的鹿角撞击在一起。

巨大的威能,激荡着空气和金沙,在天空和沙地上炸起一圈气浪,霎时延伸百丈。而后才会逐渐消散。

只要不是大罗境的高手,一旦卷入两头决斗的公鹿之中,立刻就会被撞成肉泥。

唐善只是上级金仙境的修为,根本不敢过分靠近,哪怕是白鹿激起的威能,也足以将他震飞。

但他是猎手,不是另一头试图争夺鹿群领导权的公鹿,完全没有必要顶着鹿角去决斗。

吴以彬已经教过他猎捕白鹿的方法……

他像是一只秃鹰,御使着盾牌,从几十丈高的半空慢慢接近鹿群。

鹿群很机警,远距数里,便已经发觉了他。这个时候,哈米人的秘法便派上了用场。他现学现用,把自己的修为降低了一层。

中级金仙境的修士,根本不可能对白鹿造成伤害。

如果换成隐藏在远处的天狼,情况就会完全改变。鹿群一旦察觉到危险,马上就会逃跑。一去上万里,累也累死你。

眨眼间,唐善飞抵鹿群上空。

两头决斗的公鹿,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依旧在进行着头鹿之争。

唐善握紧了神枪,俯身鸟瞰,选定一头公鹿,随手弹出一丸真元。

噗!

就像是一粒石子,砸在了白鹿的背脊上。

狩猎要讲究方法,不能依靠蛮力,否则打铁的便都可以成为好猎手了。

就像哈米人,一样可以隐藏实力。但如果一斧子砍下去,必定将白鹿砸成肉泥,就连妖丹也会爆碎,除了可以用来包饺子,恐怕也就没有什么其它的价值了。

唐善的举动乃是引,让这头白鹿抬头来看,然后再把它激怒,令它上冲攻击。只要白鹿露出胸脯,便可以用神枪进行射杀。

果然,被“石子”击中的白鹿抬起头,挑着眼皮看来,像是在警告唐善,“不要惹我,否则让你好看。”

唐善当即挥出一拳,激出一团小碗大小的湛蓝色真元,嘭的砸中了白鹿的额头。

白鹿浑身一震,眼中已然冒出了怒火。立即弹射而起,化成一道白光,速度竟然超过了秋儿射出的金箭。

唐善急退,看似逃遁,其实却是在寻找白鹿的软肋。

眨眼间,白鹿已经在他先前定身的地方冲过,胸脯正好露了出来。

神枪出手,快似闪电,从白鹿的胸口与腹部相接的地方刺入,向下延伸一尺三寸,直取白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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