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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风雷震九洲-第103部分

小说: 风雷震九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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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慕华莫名其妙,愕然问道:“可是我还未曾明白呢,为甚么不可以去?”

叶冲霄道:“因为她的父亲是伊宁总兵!”跟着那酋长加以补充说明一时慕华这才完全明白。

原来伊宁是南疆的一个大城,伊宁总兵就是南疆清军的最高指挥,这总兵姓耿,有一个女儿小名凤姑,精于骑射,常常一个人在草原驰骋、打猎,哈萨克族人都知道耿总兵有这样一个有本领的女儿的。她是总兵的女儿,当然用不着她去打仗。只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哈萨克人倒是没有“直接”的仇恨,不过她既然是敌人统领的女儿,这约会当然也是不宜赴约的了。

父亲的话,叶慕华不敢不依,但在他心里却还不是怎样服贴的。“父亲是父亲,女儿是女儿。即使她真的是总兵之女,也还不能就此断定她是坏人。”他想。哈萨克的酋长和他爹爹恐防这个约会是计,是要将他骗入城中诱捕。叶慕华却不相信一个天真未凿的小姑娘,会可能如此工于心计。因此尽管他没有赴约,但对于这个约会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心中却还是保有一份好感。

这一幕往事在他心中翻过,接着又是一幕往事出现在他的眼前。

也是一个金风送爽的秋日,也是骑着骏马奔驰。但已不是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了,而是在黄沙漫天的陕甘道上。时间也已是三年之后了。

三年之后,陕甘道上,他第二次碰见了这小姑娘,不,隔别了三年,这“小姑娘”已长成为一个刚健婀娜的少女了。想起这幕往事,叶慕华不禁叹了口气:“想不到她当真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蛇蝎美人。”

叶慕华的父母是在第二年便离开他而出海去的,这一次他是单人独骑,带着他父母给江每天的一封书信,准备到中原探亲的,他的母亲希望他获得江海天的照料,但他的父亲却不欲他急急认亲。不过,既然他们的儿子迟早都是要去拜见江海天。所以叶冲霄也不反对他的妻子用他的名义写这封信。

叶慕华这时正是一个二十刚刚出头的少年,有着一股少年人的志气。他不想因人成事,给人家说他是仗着有“江大侠”这个靠山。所以他也愿意听从父亲的吩咐,不急于到东平认亲。这两年来,他已独自在塞外参加了好几次抗清的活动。这次则是希望到中原结识更多的抗清豪杰,投身于更大的抗清斗争。他是打算在做出了一些成绩之后,再去见他姑丈,让他的姑父为他骄傲,为他惊奇。

这一日他正在陕甘道上纵马疾驰,意气风发。忽地有一骑快马后面追来,比他的那匹坐骑更快,两匹马擦鞍而过,骑在马背上的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不由得都是“啊呀”一声叫了出来,不约而同的也都勒住了马缰。

那少女娇声笑道:“还认得三年前在草原上射鹰的姑娘吗?”这刹那间,叶慕华不知说些甚么话好,只是点了点头。

那少女道:“我以为你早已忘了,那天晚上,你为甚么失约。”

叶慕华不习惯说慌,又不便直言,期期艾艾的好半晌说不出话。那少女道:“好,我也不必问你什么缘故了。我只想问你,你还愿不愿意与我交个朋友?”

叶慕华想不到她单刀直入的一见面便提这个问题,一时间心乱如麻,只好答道:“这个、这个,你叫我怎么说好?我对你的事情知道得太少,比如说连你的姓名、你的来历我都还未知道呢。咱们不过是一面之交,总得相熟了才能成为朋友呀。”

那少女道:“我知道你有许多事情想要问我,我也有许多事情想要问你。不过,现在不是谈话的时候,在这路上也不是谈话的处所。你走这条路,明日中午时分,将要经过麦积石山下,是吗?”叶慕华道:“不错。怎么样?”

那少女道:“你从山下经过,别跑得太快,留意一些,你会发现山上有座破庙。明日中午,你到那座庙里见我。咱们可以好好谈谈。我不勉强你,你愿意来就来。你愿意来吗?”

叶慕华看着她一脸诚恳的神情,似乎她正是满怀心事,想要找一个朋友为她解决疑难的神气,叶慕华不知不觉的就点了点头。

那少女眉心的结打开,格格笑道:“记着,这次你可别失约了啊!明天再见,我现在可要赶路了。”她的坐骑比叶慕华的快得多,越过了前头,转限间就消失了背影。

叶慕华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独自闯荡江湖,思想和阅历都已经成熟了许多,这少女先后,他不禁在心里自己问自己道:“我这次答应赴她的约会,是对呢?还是不对?”他反复的想了又想,觉得这少女虽然来历不明,自己还是不妨赴约。

“她是不是朝廷总兵的女儿?这并不是最关紧要的事。重要的是:她和她的父亲是否走的同一样路?我所认识的抗清义土之中,不是也有一些人是出身官家的子弟么?她看来性情直爽,倘若她和她的父亲是两条路上的人,我为甚么不可以和她做个朋友?我的武功比她高,也不怕她的暗算。即使有甚意外,冒一次险也算不了甚么。总得查清楚她的来历。”他想。

叶慕华就是一半由于好奇,一半由于这个少女有一股吸引他的力量,于是便决心前去赴约了。

结果是出了意外,而且这“意外”是超乎他的估计的。暗算他的人并不是这个少女,这个少女根本就下见踪影。在麦积石山上等他的人是十三名大内高手,他还未曾踏入那座破庙,就遭遇了敌人的围攻了!

一场激战的结果,他把十三名大内高手,全都杀得或死或伤、但是他自己也受了重伤。他和受伤的敌人都倒在山坡上,有一个还可以勉强挣扎的敌人爬过来要杀他。眼春就要同归于尽之时,又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其时叶慕华已是遍体鳞伤,丝毫也不能动弹,眼看就要给敌人扼杀。却不料忽然来了一个少年,将那几个受了伤但还活着的敌人全都杀死。

叶慕华因为自己伤得太重,自思必死无疑,但得免死在敌人手里,死也死得瞑目,所以他对这个来救他的少年还是感激万分的。

这个少年就是后来冒充了他的身份的叶凌风,也是当时陕甘总督的儿子,原名是叶廷宗。可是当时叶慕华却一点也不知道他的来历,叶廷宗自称是抗清义士。而且他在杀了敌人之后,又很热心的要为叶慕华治伤,叶慕华怎能不相信他的说话。

就这样叶慕华将“身后事”交付与他,那封给江海天的书信也请他带去,铸成了一个难以挽回的大错。

叶慕华气力不支,交代“后事”之后,就晕过去了。叶廷宗以为他已死掉,既然得到了那封书信,生怕鹰爪再来,于是勿勿便走,也顾不得叶慕华埋葬了。也幸而他没有埋葬叶慕华,叶慕午后来得以巧遇华山医隐华天风,将他救活。

叶慕华想起这件在事,心中好生惭愧,“早知如此,我当时还是死在敌人手里,更好一些。”

叶慕华的回忆又回到了那少女身上,“要不是她骗我上麦积石山上,我就不会遭遇敌人的围攻,也就下会发生叶廷宗这桩事情了,追源祸始,第一个害我的人还是这个少女。”

“但这个女子是不是当真存心骗我的呢?”今日日间的一幕又重现他的脑海了。

今日日间,他与这个女子第三次相逢。叶慕华还未曾质问她。她已是先自怒气冲冲的率众来围攻叶慕华了。

叶慕华心里有太多的疑团,尽管他可以料想得到这少女不一定会告诉他,他还是禁不住要问:“你不是要和我做朋友吗?

那次你骗我上麦积石山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不知道那日所发生的事情?”

那少女根本就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厉声斥责:“我与你有不共戴天之仇,如今还有甚么朋友好做?”

这少女的说话和态度,倒是令得叶慕华猜疑不定。那次麦积石山的事件过后,他已经调查清楚,所杀的都是大内卫士,其中并无原任伊宁总兵的耿某人。其时那个耿总兵也不在伊宁,他已经奉令调职,正在和家眷进京。普通所说的“不共戴天之仇”多数是指杀父杀母之仇,但他可没有杀掉这个耿总兵呀。

正是:

骏马西风思往日,几番离合几番仇愁。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正文 第四十三回:罗网空张飞彩凤 青衫欲湿觅伊人

叶慕华觉得奇怪,禁不住就问:“你的爹爹究竟是不是伊宁总兵?”此言一出,那女子越发大怒,骂道:“岂有此理,难道我还能有第二个爹爹?”那四条大汉也帮腔骂道:“你害死了我们的大人,还敢提他的名字?”那女子的双刀加上了她手下的四根狼牙棒,把叶慕华围在当中,越攻越紧,叶慕华忙于招架,哪里还有工夫查根究底。不久,宇文雄来到,助他把这帮人赶跑,叶慕华就更没有机会问了。

此际,叶慕华在帐中细想日间之事,越想疑团越多,第一个不可解之处是那女子所说的“不共戴天之忧”,究竟是何所指?

第二个不可解的是,那女子若然是当日串通那些鹰爪害他的人,见了他的面,多少也该有点惭愧的神情才是,但她却显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好像她反而是受害的人一样,难道她不知道当日之事?

不过有一点已经可以证实的是,那女子的确是伊宁总兵的女儿,小名“凤姑”的耿秀凤。而在耿秀凤的心中又确实是已把自己当作了仇人,虽然他未朋白其中的缘故。

还有一样是令叶幕华觉得奇怪的是耿秀凤的武功。第一次在草原上交手之时,他已经觉得她的鞭法其中有好些招数好像他“似曾相识”,但却又想不出是几时见过的哪一家的家数?今日她改用双刀,叶慕华则看出一点端倪来了,她的短刀是“断门刀法”,长刀则是从剑法上化出来的,用刀来使剑法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数,竟有三分似是从叶慕华所学的剑法中脱胎出来。叶慕华是家传的武功,他的父母并无弟子,也从来没有教过外人一招半式的。

叶慕华想起了这许多不可解之处,黯然地收起了金钗,心道:“如今既己知道了她是朝廷总兵之女,又已知道她和自己是两条路上的人了,还何必多费心去琢磨她的事情呢?如今最最紧要之事,还是保护宇文雄到得小金川,好助他除去那个假冒自己的叶凌风。”

宇文雄已经睡得很熟了,他的呼呼的鼾声和帐外面他的那匹坐骑吃草的沙沙声互相呼应。叶慕华想起一事,心道:“如今已是过了三更,天明就要赶路了,我得赶快去办妥这件事才行。”于是他悄悄地走出了帐篷。

第二日宇文雄一早醒来,发觉时慕华不在,心里好生纳罕:

“他说要陪我入川,却怎的独自走了?”宇文雄跨上坐骑,正要离开,忽听得健马嘶鸣,原来是叶慕华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跑回来了。

宇文雄(炫)恍(书)然(网)大悟,说道:“哦,原来你是去找坐骑来了。”

叶慕华笑道:“咱们要走远路,两人合乘一骑总是不便。但你的坐骑是匹骏马,所以我也必须找一匹骏马,能够配得上你的坐骑才行呀,否则岂不是要担误路程了?宇文兄,你瞧瞧我这匹坐骑怎么样?”

宇文雄啧啧称赏,说道:“你这匹枣红马当真是千中挑一的口外名驹,看来只怕比我这匹‘一丈青’还强得多。这种名驹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却不知你怎能够在仓卒之间便找得来?”

叶幕华笑道:“正如你的所说,这样的骏马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离这里东北五十里左右的一个地方,有个‘万家庄’,前日我打那儿经过,恰巧碰着那万庄主骑着这匹马回庄。后来我一打听,这个万庄主乃是一个欺压乡邻的土霸,当时我就动念要偷他这匹坐骑了。不过一时无暇去偷,才拖了两天,昨晚才去下手。



万家庄离北京不远,宇文雄是在北京长大的,曾听过这个万庄主的声名,吃了一惊,说道:“这万庄主不就是自称‘威镇河北’的万平野吗?听说他的武功还很有两下子呢,你半夜之间,来回百余里,还偷了他这匹心爱的坐骑,当真是神通广大,令人佩服!”

叶慕华笑道:“什么神通广大?我不过是碰上了好机会罢了。

他今天娶儿媳妇儿,贺客盈门,笙歌锣鼓,闹到半夜还未散。我偷人马栅。放一把火,就把这匹马牵出来了。你说的那个什么‘威镇河北’,究竟是否就是我碰上的那个庄主,我也不知道。不过,他后来追出来打了我三支飞镖,劲道倒是不小。倘若我和他单打独斗的话,输是不会输给他的,但只怕也要在百招之外才能赢他,可惜我当时没有工夫和他打,否则对付这样的土豪恶霸,让他受点惩罚也好。”

宇文雄笑道:“他失了心爱的名驹,也够他心疼的了。在这方圆一二百里之内,是他的势力范围,咱们虽不怕他,但也无谓与他纠缠,赶快走吧,免得给他们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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