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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偷-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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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那是游泳池吗?那是生产队的养鸭池。”我大声在厨房说。说完就清醒了,后悔地看着周围一张张压住笑意的脸,有点慌乱。
47
施刚免费代理的那个案子开庭了。他站在三号庭门口,耳朵里塞着耳机。我把他的耳机拽下来,塞到自己耳朵里听。崔健的《花房姑娘》,“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因为有话要对你讲,我不敢抬头看着你,哦,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觉得不错,就伸手把他的MP3机拽下来,说,“给我听吧。”
他在法庭上辩护的时候,我就坐在办公室里听这首歌,一遍遍地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睡着的时候,我梦见一个男人。他的面孔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有些黑,挺高,眼神聪明,谈吐也还不错。他对我说,“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我很想问他老路是什么,老地方是哪里,可是,我醒了。
就在清醒的这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了。我的确见过他。
有一天清晨,他站在马路对面,有个高挑的女孩子走过来,亲昵地拉他的领子,然后,他们一起走了。还有,漂亮女生抢厕所时,那个被她从厕所里赶出来的男人,不停地叨叨“对不起”的男人。就是他,这个梦中的男人。
我站起来,到卫生间拎了一壶水。夏天已经到了,我的吊兰绿得发亮。阳光暴烈地照着,吊兰得保持湿润。
48
出席庭审。
又是离婚案。结婚两年,分居半年。女方在银行工作,男方在区政府当公务员。这个男人穿着蓝西裤,蓝衬衫,打领带,看上去很腐败。恶心的是,他竟然一到法院,就站在法庭门口开始发烟,声称他在区政府没什么权力,但免费在区里的各大电影院看电影的权力还是有的,叫大家想看电影时给他打电话。
简直是一场闹剧。女主人公几乎是跟我们一起进来的,她进来时,男人正拿出一叠免费电影票在法庭门口散发,她挑了挑眉毛,沉默地注视着她的丈夫演出这场闹剧。
我们坐下来,清理了一下现场,叫无关人员退庭,也花了不少时间,因为电影票还没有发完,各路人马都舍不得免费的电影票。
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分房产一半,可以以现金形式结款。女方表示同意。那么到底是多少钱呢?这套房子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但男方要买商品房,要求至少有十五万现金才可以。女方不同意,说顶多付给他八万。男方火了,说你的钱难道不是我的钱吗?本来这八万也应该是我的。
他的话音刚落,我的笔失手掉在了地上,脑子嗡的一下,睡意往上跳了跳,清醒了一半。
反正也闹不清楚怎么回事,两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同意当庭支付十万元现金,当庭离婚。女方坐在法庭上就开始打电话,要她妈妈立刻提十万现金出来。二十分钟后,女方妈妈火急火燎地冲进了门,把十万元的现金扔在了桌子上。
终于他妈的结束了。幸亏这女人爽快,否则,我就已经睡着了。我看看记录,发现有许多字都像花,花瓣延伸到了远处,花形模糊不清,像过季了,要败落了。
我的眼睛也花了。
49
施刚的案子拖得比较久,我都已经坐在休息室休息了十分钟,他才出来。他一出来,就跟上了一帮记者。一部分免费的,有他找来的,有我找来的,还有花了两百元请来的。这钱施刚自己出。他也得了出名而且慈善的好处,我看花个一千块钱也不为过分。
我远远地看着我的男朋友,他站在一帮拿着采访机和小本本的记者面前说话,表情有些疲惫,不是很亢奋。大概是因为拖得久了,纠缠不清消耗光了他的激情。这时候的他,内心怕是早想把老太太甩出几千米外,再也不想看到了。换了谁也受不了总是有人在自己面前哭,在自己面前吵,核心是跟自己无关的钱。烦了也情有可原。可怜的是,他还得装善良,装耐心,装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感,痛斥不良现象,口口声声谈义务和责任。其实,我猜想,现在他最想吼出来的,肯定是,“爱谁谁吧!关我屁事。”
总算是有些成功的。他替老人争取到了每月二百五十元的生活费。每个儿女承担五十元,除了小女儿,她负责赡养老人。哪怕这种判决可能全然无效,他也不能尽更大力了。等到记者散尽,他的面容顿时憔悴了许多,像在一秒钟内年华老去,脸上登时盖了一层厚厚的尘霜。
吃饭时,他一直闷不吭声,我说话也听不清,好像刚刚被超分贝的音箱震出耳鸣了。吃完后,他突然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我还很小。”
我唔了一声,两眼花掉了。我又想睡觉了。我奋力睁大眼睛看着他,想听他的倾诉,可是意识却脱离了我的控制,一点点飘了出去。
“我想不出来,还有人不要妈妈。我更想不出来,妈妈怎么哭得那么绝望,而且,烦人。”他最后的话好像是这个。
我说,“我小时候觉得,妈妈要是死了,我就睡觉。”我打了个哈欠,扔下他一个人沮丧,游魂般走到了会议室,睡了一小时。
50
那个该死的小偷,竟然又站在了法院门口,装得像个公安似的,四处张望。我犹豫了一秒钟,趁着没有车,过街朝他走过去。他一直在看着我,也没有试图躲开。
“你还我的钱。”我往他面前一站,毫不犹豫地说。我怕一犹豫,我就说不出口了。
他张大嘴巴,但没发出声音来。
看见他的虚弱,我松了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靠在树上,叹了口气,“做小偷都这么没有职业精神,你说你还能干什么?”
“七千八百块。”他说,“给我一天时间,好吗?”
“好啊。”我伸手把他的手机从他手里抢过来,拨通我的号码,看见显示后按掉,“记住,还有我的戒指,我的手链,我的照片。还有什么没?”
我又困了。我觉得我坚持不下去了,我只想回休息室的沙发上,陷在里面舒服地睡觉。
“TOP发廊的贵宾卡,一家叫Paradise服装店的贵宾卡。”他想了想,说。
“发廊的贵宾卡还给我就行了,我的头发要染了。”我忍着不断要冲出口的困意,说,“我先回去睡觉了。明天我给你电话,你小心点,别想换号码。”
51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打电话叫小偷把钱送到半岛咖啡去。当时,我已经坐在A11号座位上了,还挺洋洋自得地想,唉,要,要,A11,这回可算是能要回来了吧。
我穿着制服。我当然知道,穿着制服出现在这种场合,显得怪模怪样,不过,故意炫耀力量时,服装是种蛮好的道具。
小偷远远地穿过走道走过来,穿着一件丝麻衬衣,显然经年没烫,从衣橱底下抽出来直接套在身上,失魂落魄,裤子也是皱巴巴的,往我面前一坐,和我笔挺的制服一比较,简直像个瘪三。
我们的角色只有在这一会儿,才显得那么登对。一个司法人员和一个小偷,坐在一起,就应该是这样子。我幸灾乐祸地想,你他妈的也有这一天。
“一看你这德性,我就知道,不用怀疑,毫无疑问,你就是个瘪三。”我用烟头指着他的脸,说,“把钱还给我。”
他老实地把装钱的信封推给我。我毫不客气地拎起来,看着他数,还对着日光照照,看看是不是假钞,然后把钞票收进包里,把戒指和手链都戴上,又开始翻照片,“妈的,照片是数不清楚了。你有没有留下几张?”
“没有。我发誓,没有。”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这么不给面子。都没留下几张手淫时用?”我脱口而出。看来是把他吓了一跳,我也后悔不迭,恨不能给自己两耳光。
他略一迟疑,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没有,脑子里有你就可以了。”
“真是个瘪三,毫无疑问。”我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又瞪了他一眼,“今天你买单。这点能做到吧?”我喝完最后一口橙汁,丝毫也不留恋地说,“再见。”
“既然是我买单,你何妨不再坐会儿呢?”他微笑着说。
“不客气了。满心都想着我呆一会儿,你抽空上厕所溜掉吧。哼,瞅你那小样儿,就知道你干不出什么好事儿来。”我转身就跑,连拜拜也没说。
他竟然乖乖把钱给我送过来了。出了门,我掩着胸口跳上出租车就往施刚家里跑。天!幸亏他不是个暴徒。他怎么这么乖就给我把钱送回来呢?还忍受我这样的冷嘲热讽。他乖巧得都让我怀疑,他根本不是小偷,是我在抢劫。坐在车上时,我心虚地想,越想越觉得可疑。这家伙,看上去又帅气,至少比施刚帅气多了,有这种风度,怎么会是小偷?
困惑。不过,我的钱既然拿回来了,看在他长得不错的份儿上,就不打算继续追究下去了。
52
施刚正在厨房里做饭,一条毛色灰暗的京巴狗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抬着眼睛看着他,见我进门来,又看着我。我这人吧,不太吸引男人,但吸引小动物的魅力还是有的。在街上碰见流浪猫,脏兮兮的小猫都会喵喵叫着跟我走一段。
这只狗也是。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兽性,立刻爬起来,摇晃着蹭我的鞋子。我伸手去摸它,它立刻趴了下来,一动不动了。它趴下来,背上的毛就自然地垂向两边,脑袋掩没在耳朵和脑袋的长毛里,像一张平坦的地毯。
它的名字就这么有了,就叫地毯。我弯下腰摸地毯的脑袋,它抬起头来望着我,眼睛鼓鼓的,整个眼眶里都是黑色的瞳仁。我的手沿着它的眼睛摸过去,翻开眼皮,露出大块的眼白,有点可怕。
没一会儿,地毯就跟我混熟了,我坐到沙发上,它也跟着跳到沙发上,躺在我身边,咬我的袖子。“我新买的衣服,要一千多呢!”我暴叫了一声,希望施刚赶紧递上一千块钱给我,结果他装作没听到,继续在厨房里忙。
妈妈的。戒指丢了,得靠我找回来,他也不知道帮我买一只。买件衣服,不知道出来赞美,更别提付钱了。要男人有什么用?我心不在焉地摸着小狗想。小狗用牙咬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手指地舔,就像篦子梳理过头发一样,细致而温存。
小狗张着嘴,仔细地咬我的手指,它的上颚是黑色的,一块方正的黑色,两边是粉红嫩白的肉,看上去像施刚被烟熏黑的獠牙,两边黑洞洞,边上一片粉红的生命色。
“地毯,吻我的手,刷过牙没有?”我盯着它的眼睛,问它。它天真地望着我,没理会我的调戏,翻了个身,把肚子暴露在我面前。
这个姿态,真有安全感。
53
施刚的三姐陪姐夫来出差,就住在施刚家里,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饭。第二天下午,施刚打电话告诉我,他姐夫帮着找了一套房子,不是房产公司卖的,是房产开发公司付不出钱来,抵押给建筑工队的房子,每平方米便宜五百块钱,就在翠香苑里,是一套一百四十平方米的跃层,四室两厅两卫,套型也不错。
“一百四?四室两厅两卫?要那么多房间干什么?”我立刻晕了菜,想到施刚这一家子,四个姐姐加姐夫加外甥、外甥女,还有老爸爸,一起挤到屋里来的情形。真要有这么多人,我应该把厨房砸掉才对,天天叫施刚掏钱上饭店。
“我姐觉得不错啊,将来他们有人来,也有地方住,平时我们一人一间工作间,也好啊。要不,你去看看?房型很不错的,进门两个厅都在前面,不是分两块,不浪费过道的面积。”
“好吧。既然喜欢,你们就定吧。”我绝望地说,“我先不去了,总会有看到的那一天。”
挂了电话,我下定决心,这套房子全算他的,我一分钱也不出。
就算是将来离婚,也归他,和这些和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们。这些人才真正是他的,和他的过去有关,和他的未来有关,当然,也和他的现在有关。
而我,则是横生在他的现在,和过去无关,很可能,也和未来无关。我有什么资格让他为了我,放弃他们的意愿呢?
我的第一场人生喜剧开始了。在结婚前,我默默算计着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一个漂亮的理性飞跃。
54
星期六,我带着地毯去爬山。地毯有三天没下楼了,看见外面的世界就特别兴奋,上蹿下跳,恨不得扑到所有人身上去吼叫一通。好几次我几乎都是把它勒回来的,否则它会把所有的人都舔一遍。
从山上下来,已经是六点半了,我爸妈估计已经吃完饭了,我决定自己到饭店去吃一顿,然后去TOP把头发再染一遍。我头发是染成微红的,染了有半年多,光彩已经消失了不少,阳光下也有点晦暗了。
因为地毯不能上公车,六点多钟交通高峰期,也打不到车,我就牵着地毯一直沿着马路走。没走多久,看见牛牛那个哥们儿站在路边。
自从牛牛死后,我们在公安局分手后,我还没有见过他。他一个人站在马路边,靠在树上抽烟,好像是在等人。我不想和他打招呼,想绕过他身边。可是地毯往前一直蹿,还汪汪乱叫,被他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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