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太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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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他的课业中,他必须被灌输一些天然的革命道理,也必须以学生的身份参与到其中的斗争里来,虽然看上去很可笑,但革命的事情就是这样,他无法避免。
第二章
罗杰报名上学的时候,学校已经开学了。
不知道是妈妈弄错了开学的时间,还是被其他事情耽误了,总之他那天早上背着书包到学校报名的时候,大操场上已经是课间操的时间了。
妈妈拿着一张入学证明,拽着罗杰到操场上找到他的班主任付兰老师,对老师说:“这是我的孩子罗杰,分到你的班上,因为工作忙,家里一摊子事耽误了报名的时间,现在才来。”
付兰老师收起入学证明,对罗杰说:“站到队伍后面去,一会跟班长上我办公室领课本。”
付兰老师的口音太重,罗杰听不清楚,好像是要他站到后面去,并用手指了一下位置。
妈妈走了,留下罗杰在操场上。他望着妈妈的背影觉得像是远离了什么似的。从此罗杰告别了自由自在的幼年时代,他心里有一些不安。
罗杰站在班级队伍的后面,他看到的都是像他一般大的孩子的背影,男生与女生分别两列排着队,队伍的最前头有一个女孩面对着他们,捧着一个红塑料皮的书领读,她的声音清脆而响亮。罗杰想那可能就是他们的班长吧。
班长读到:“……他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念!”
其他人齐声朗诵:“他不远万里来到中国。”
罗杰小声跟着念。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只是惊诧那女孩和他一般大,竟能认那么多的字,还能领大家读书,俨然一小老师模样。
课间操结束后,那个领读的女孩到付兰老师跟前说了一些话,付老师向她指了指罗杰,嘴里叽哩咕噜说了些什么,那女孩就向罗杰走来。
女孩走到罗杰面前,罗杰顿时感到一种局促,一个女孩子将要对他讲话,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经历。
罗杰小时候基本上就是由他的哑巴哥哥带着,从来没有和女孩子在一起玩耍过,他的周围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小伙伴,他的父亲的事使他觉得他就是大人说的“黑五类”的子女,他没有过多地注意他周围的孩子们是怎么长大的,所以,他看到学校操场上那么多的同学,觉得他们像是忽然从地下冒出来似的。
罗杰后来知道,他们这个年级的同龄人是创纪录的多,整个小学部的其他年级最多有四、五个班,而他们这一年级却有十个班之多,每个班也严重超编,达到五十多名学生。
这是由于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六三年是中国人口出生的一个高峰,也是创纪录的高峰,人们越穷越生孩子,仿佛是亘古不变的规律。关于这个现象,马寅初曾有过理论上的研究,可惜的是他和他的理论一起被批倒批臭了,他的理论并没有给当时的中国带来好的作用。这是马寅初的悲剧更是中国的悲剧,也可以说是世界的悲剧。不过也多亏打倒了马寅初,才使得象罗杰这样的人来到这世界上走一回。
女孩只对罗杰说了一句:“跟我走吧,去领课本。”
罗杰跟在女孩的后面,穿过操场。
学校对罗杰来讲是一个新的环境,他从此认识了许多同学,他在他们同学中间,感到一下子快乐了许多。罗杰并不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孩子,也不是一个太活泼的孩子,有许多事他都能记在心里,虽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是他总是能想一些他也许并不应该去想的事。那个时代对小学生来讲,留下深刻印象并不是时代的光荣。他生活着的小城总算不那么太乱,在无序的政治斗争中还能保持一些秩序。大自然的法则在政治斗争的旋涡中顽强地保留着原始的生态,使罗杰并没有受到更深的伤害。
在与同学的穿戴和饮食的对比方面,罗杰看到了人的生活水平的不一样,他清楚地感到他家里生活条件的低劣和无奈。
就说他们的班长吧,罗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知道班长的名字。那个女孩穿着干净的衣服,他记着那女孩的上衣是绛红色的底子,上面印满了乳黄色的小碎点,远远看上去就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罗杰始终也没有看清那衣服上面的小碎点印的是什么图案,在他的印象里就始终没有凑近仔细看过那件衣服的图案。但那件衣服却给罗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几十年以后,每当罗杰想起学校的往事,想到他的班长,最先想起的一定是那件绛红色的花衣裳,其次才是很漂亮而文静的脸。
关于这件衣裳,罗杰觉得非常神奇。在他的印象里,他甚至不知道她还曾穿过什么别的颜色的衣服,他觉得她就一直穿着那件绛红色的花衣服,那衣裳仿佛随着她的长高而增长,从一年级一直穿到小学毕业,再穿到中学毕业。不对,上初二以后好像那件衣服就没有再穿过,她换了别的款式和颜色,但罗杰没有任何印象。那件衣服后来有些褪色,在两个袖子的肘部用别的花布打上了补丁,在左前襟上也好像打过一个小方补丁。那衣裳穿在她的身上,也曾显得短小过,可一换季节她再穿的时候,又是那么得体而大方,并十分好看。
认识一个人从记住一件衣服开始,这是一种感怀的思念,正如怀念往事,总要寄托于过去曾经的物件,而并非人的抽象的事迹和文字记录。穿越时空,那件美丽的花衣裳的确是罗杰永恒的记忆,比一首唐诗抑或一件刻骨铭心的往事更觉亲切而自然。但这是什么道理,罗杰一直不明白,那件衣服绝对没有什么神奇的灵气,它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棉布纺织物,只不过是曾经被那个女孩当做裹体御寒的衣服而穿过,却让罗杰记忆深刻。
比起那件花衣裳,罗杰觉得他身上的这件毛蓝色衣服逊色得太多,而且总感觉脏兮兮的。罗杰认为这是生活水平的反映。就像城里人与乡下人对比一样,不管农村的人穿怎样干净得体的衣服,与城里人一对比,立马能觉出城乡生活水平的天壤之别。总也弄不明白的是,农村的乡下人不可能总穿刚从土地上劳动归来粘满泥土的衣服,可为什么总是那样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罗杰认为那一定是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异深沉地积淀于文化之中,反映出人们对这个世界的感觉上的错误思维与判断。这仿佛很难用歧视不歧视的观念来判定与界分,也没有根深蒂固的优越与不优越的世俗目光。他罗杰只是一个贫苦的城里孩子,他不会也不可能对落后与贫穷产生固有的思维定势,只是原始而自然的审美趋向与生俱来,尚能判断一些简单而明了的美丽与低俗罢了。
罗杰这个时候也没有多么高深的思想水平,他只是觉得周围的同学在生活水平上总高于他一些,包括吃的馒头比他的白,穿的衣裳比他的新,背的书包的样式比他的好。他的书包是他二哥罗青给他的,据他回忆,这个书包他的大姐罗兰也用过,比较小,适合小学生用。
现在知道了,他的班长叫茹婷,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作为那个女孩的符号是十分得体的。茹婷能认很多字,可以读大段的毛主席著作,比如《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她都能大段大段地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有时候甚至是背诵,这让罗杰很惊羡,罗杰心底下也曾暗自下过决心,他也要象茹婷那样认很多很多的字,象茹婷那样读大段大段的文章,不过罗杰不喜欢背诵,也不喜欢朗诵,他在课堂上被老师叫起来读课文的时候,总是特别紧张。其实他在学会了很多字以后,尽管课文里的字他都认识,而且课文是带注音的,他也读不好,他总有一种怯懦的感觉,过分紧张。罗杰特别佩服茹婷,她总是很清脆而动听地读出课文。在罗杰听来,茹婷的声音要比付兰老师的口音清脆而好听得多。
罗杰所在的班级是十班,他从半年级开始就在十班,一直到初中毕业。十班里还有许多同学,罗杰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认识了他们。
罗杰那一年上学,好像是教育体制刚刚改革,在他入学进十班的时候,按理应该算是一年级,但比他们早入学一个学期的学生才上一年级,所以罗杰他们只能算半年级。他们的班级在当时叫预备级,学生们自己称为半年级,半年以后他们才叫一年级十班。
十班里的同学是快乐的,他们学习生字,学习课文,知道当年延安有一个烧炭的八路军战士叫张思德,因为烧炭的窑洞塌了被砸死,毛主席说他的死比泰山还重。还有一个外国老头叫诺尔曼…白求恩,是个大夫,从外国来到延安给八路军治病,后来在一个手术中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被感染得了病也死了,毛主席说他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一个人。罗杰不明白白求恩前面的诺尔曼是啥意思,他只知道外国人的名字和中国人有区别,字数也不一定是两个字或三个字,有的外国人的名字很长,象罗马尼亚主席齐奥塞斯库,还有西哈努克。但白求恩前面还有个名字,一个人有两个名字,罗杰觉得有点怪。课文里还有一个老头为了到山外去,想要把他们家门口的太行、王屋两座山挖平,被毛主席说成是愚公。罗杰觉得那老汉是有点傻,想到山外头去,通常的作法是挖出一条山路就可以了,何必去移山。不过毛主席说了,那老汉的精神感动了玉皇大帝,他派人将王屋、太行两座山背走了。课文里的故事确实很有意思,有许多事罗杰一知半解,但他觉得学起来趣味多多,比过去野玩要好的多。
可是一节课的时间太长,中间的时间又太短。所以罗杰有时候在课堂上不能静不心来好好听讲,他被老师点名批评过几次。罗杰认为他一直在听着、学着,他在底下的小动作并不妨碍他的耳朵和眼睛接受信息。
大约一个月以后,罗杰就成了十班里课堂纪律比较差的一个学生,但他的考试成绩没说的,一直到三年级从来都是双百。当他考不到双百的时候,他们班上包括茹婷也考不到双百了。对此,罗杰心里从来没有为他的学习成绩忧虑过。
十班还有一个女生,与茹婷长得很像,园园的苹果脸总是笑着。她叫刘艳菊,她比茹婷多长两个酒窝。刘艳菊的发辫比较长,两个发辫拖在身后与腰齐。一般的女生发辫通常搭在肩上,不太长,有时一前一后,没有什么特色,而刘艳菊的发辫给罗杰的印象就比较特别,罗杰想,要是刘艳菊把她的两个辫子编成一个,差不多和李铁梅的辫子有一拼。
罗杰在班上没有怎么和女生交往,那些学习和品行好的女生一开始也不怎么搭理罗杰,但罗杰总是对那些表现好的女生产生一种好的感觉,他比较钦佩茹婷她们的文静的性格,他觉得生如茹婷那样的女孩多好,文静、秀气,从不调皮,学习也好,很惹老师喜欢。
生命中曾出现如刘艳菊和茹婷这样的女孩做他的同学,罗杰在很多年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
罗兰从建设兵团出差来到宝鸡,顺便回家呆了一天,罗杰感到很亲切,他跟着姐姐跑前跑后。罗兰给他买了一些新文具,使罗杰很高兴。第二天上学的时个,罗杰特意找了个机会在刘艳菊面前炫耀。
罗杰拿出罗兰给他买的新中华铅笔,对刘艳菊说:“这是我大姐给我买的,中华铅笔,新的。”
刘艳菊对那支中华铅笔看了一眼,说:“挺贵的吧?”
罗杰:“一毛钱一支,顶五支普通铅笔呢。”
刘艳菊:“那你得节约着用,小心别丢了。”
旁边茹婷看见了那支铅笔,对罗杰说:“原来我姐也给我买过一支中华铅笔,我用了半年多还留着,可好用了,写出来的字特漂亮。”
罗杰:“我写的字不怎么好,老师总批评我,这下应该能进步了。”
刘艳菊:“希望如此,其实你写字慢一点,也会写好的。”
罗杰心里十分高兴,他听到了女生对他的鼓励,他感到很幸福。
终于有一天,罗杰上课的时候望着中华铅笔上的华表走了神而发呆,让付老师发现了,老师没收了他的铅笔,并狠狠地在他的脑门上敲了一个本儿。
所谓的本儿,就是用手指的第二个关节骨尖敲击人的脑门,通常是用食指或中指,敲在头上十分痛的。罗杰倒没有觉得脑门有多痛,他在付老师从他手中拿走那支铅笔的时候心里一颤,他心想:“完了,完了,这回彻底完了。”
放学以后,罗杰十分沮丧地往家走,他在街上又看见了田丰。
田丰破口大骂,语音很不连贯,除了脏话,罗杰没有听明白一句成文的话。
罗杰心想,碰见这疯子真是倒霉。
课堂上茹婷和刘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