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樱桃小夜曲 >

第3部分

樱桃小夜曲-第3部分

小说: 樱桃小夜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位小姐是老板的女朋友?”
    “不是,他们只是住在一起而已。”辣妹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讲的话有多霹雳,很快的在单子上勾选完毕,复诵无误后,露出外场人员特有的甜美声音,“稍后替您送过来。”
    不知道为什么,当辣妹说出白毛衣跟老板住在一起之后,方浩军的感觉居然有些介意。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看起来很像酒吧老板的人从背后拍了白毛衣,她回过头,半嗔半怒的打了他一下,两人旋即嘻嘻哈哈起来,看得出来感情很好,所以笑起来的样子非常自然。
    其实不关他的事情,但就是又那么一点,嗯……怪。
    ☆☆☆
    听完乔雅捷似是而非的理论,小米原本就很疑惑的脸显得更为复杂,“你可不可以用比较简单的方法说?”
    “就是说,我是右脑比左脑发达。”
    小米咦的一声,没说话,但脸上表情摆明着问号更多。
    “说白话就是,我的感性多于理性。”乔雅捷将喝完的空杯往前一推,“我在大学时代就吃过这种苦头了,考试前跟男朋友吵架的话,我一定考不好,分手的那个学期,还差点被二一呢。”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吧。”
    “是埃”面对小米的疑问,她很干脆的承认了,“所以当你问我怎么不赶快找个男朋友的时候,我才会回说哪那么简单,恋爱的时候,有三分之一的的间在吵架与冷战,另外的三分之一会怀疑自己在干么,至于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在海边追逐雨中散步的浪漫时光。”
    “我谈恋爱就很少跟女朋友吵架。”
    “那不一定啊,我看江日升就一天到晚跟女朋友吵,吵到我跟凯圣都快要跪地求饶了,那又怎么说?”
    爱情哪,根本就是运气问题。
    以前不是有人说,好男人与好女人不见得能谈一场好恋爱,坏男人与坏女人也不见得就无法成就好感情。
    所以,感情世界没有绝对。
    像高中那次恋爱,阳光学长配她这个凡事不拘小节的学妹,怎么看都应该是模范情侣,但谁知道在一起后大小吵不断,后来还变成学弟妹眼中有名的反面教材,怎么想都没道理。
    难道说,想陪着一个人真的很困难吗?
    想恋爱,又怕恋爱。
    想谈感情,又怕放太多感情。
    也许,盲婚制度说不定还是有点好处的,反正定都定了,无法反悔之下,双方也只有努力的份,不像现在,一言不和就宣告分手。
    也许,就是因为分手太容易了,所以大家才不用心经营感情。
    想来想去,说不定暗恋是最适合她的,既可以有恋爱的感觉,又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当然,因为不是两情相悦,所以绝对不会发生吵架冷战等影响心情的事情……对,她怎么会现在才想到,找个人来暗恋就好了嘛,不会有痛苦,又能有依恋的心情,而她这个越来越不浪漫的漫画家,不就是需要依恋的心情吗’!
    “喏,给你。”
    好大的乳酸蛋糕!
    乔雅捷一扫颓废,大眼睛闪闪发亮,“你怎么会有?”她记得,日升酒吧的甜品目录根本没有这一项。
    “老板替女朋友做的,她一定吃不了这么多,切三分之一给你。”
    “小米,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说我是好人不如说我是帅哥。”
    “你真是个帅哥。”敷衍的丢出这一句,乔雅捷拿起叉子,切破琥珀色的表面,挖起一小口放入嘴巴,“嗯,好好吃喔。”
    所以,即使江日升与女友三天两头吵,她却没有搬家的打算,因为如果有一个中西莱乃至于甜品都难不倒他的室友,没有人会想搬的。
    第二口,此糕只应天上有。
    第三口,人间哪得几回食。
    这已经不是一个酒吧老板的手艺了,而是可以参加电视冠军蛋糕师傅赛的境界,而且,冠军绝对手到擒来。
    吃蛋糕吃得正高兴,今晚的第二记爆栗再度袭上她的后脑勺,“喂,你真的是来我这边白吃白喝的啊?”
    “你女朋友一个人吃不完这么多的啦。”
    江日升坐上高脚椅,原本不是太高兴的表情在看到她脸颊上的蛋糕屑之后露出些许笑意,“我知道我的东西好吃,不过,你的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乔雅捷怔了怔,过一会才意识过来,连忙伸手往脸上摸去,果然,在左边脸上摸到一小块的蛋糕。
    “你不要笑喔,这可是好吃的证明呢。”
    “我做事情从来不需要别人证明。”
    “那——”她笑咪咪的,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瞥到刚从入口处进来的女子,脖子一缩,将蛋糕往另外一边移了些,身子也转向另外一边,“喂,你女朋友来了。”
    ☆☆☆
    那个穿着白毛衣的短发女生,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对方浩军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笑起来有点男孩子气,但却不会让人感觉粗鲁,反而有种潇洒。
    眉宇之间有点顽皮的昧道。
    她跟那个应该是老板的人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说说笑笑,他皱着眉毛的脸看起来不是很高兴,但她很显然的不太放在心上,对她来说,调酒以及蛋糕似乎比同居人重要多了。
    同居人……
    方法军突然想起那个辣妹服务生说的话,“她不是我们老板的女朋友,他们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然后,另外一位穿着黑色长靴的女子进来了,三言两语,一下就跟老板吵了起来。
    白毛衣女生不是害怕,也不是高兴,反而像……看到土狼的幼狐。
    原本笑意盎然的脸此时有种讨饶的感觉,不只她,连带酒保以及刚才替他们服务的辣妹都是同一号表情,而其他几个外场人员甚至采取绕远路的方式递单子,有志一同的避开了爆炸点。
    白毛衣与黑长靴……
    “浩军,你今喝怎么了,心不在焉的耶。”陈倩倩一脸奇怪,“不舒服吗?可是刚刚离开吃尾牙饭店的时候都还好好的埃”方浩军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自己好像个女人给吸引了,尤其是他一向很鄙视一见钟情这种事情。
    于是,他说了一个很普通的理由,“喝多了吧。”
    “刚才尾牙的时候?”
    他扯开一记笑容,意思很明显。
    虽然他是BS高级专员兼招牌彩妆师,但工作可不是化化妆、拍拍照片跟广告就好,他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也还有研究项目,而且与其他自居于艺术家的美妆工作者来说,他并不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麻烦。
    好像,很多人把孤僻与有个性画上等号。
    但其实个性并不是自己塑造的,而是在生活的细节上给人的印象使然,只是很多人不了解这点,一个劲的以不太自然的方式塑造个性。
    方浩军自己是满喜欢认识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种宴请各级主管以及相关厂商的场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说喝了很多也可以。
    陈倩倩亲眼所见,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点回去休息?”
    方浩军拉回神思,“也好。”
    吴欣宜连忙起身,“我来开车好了。”
    “你开我的车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计程车。”
    于是两人步出了酒吧。
    吴欣宜开车很稳,深夜的马路上,车身平稳的前进中。忽然,下起了一阵雨。
    方浩军开了一点车窗,让一月的冷风吹进,些微的雨丝打在脸上有种清凉感觉,醒醒脑,也醒醒精神。
    虽然他现在仍清楚记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颦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觉起来,一定什么都不记得。
    因为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绝对没有。
    第三章
    方浩军是因为刺眼的光线醒过来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帘没拉,午后的冬日太阳就这样大刺刺的穿过落地玻璃窗,然后照在他的脸上。
    他一向浅眠,光线刺到眼皮,一下就醒过来。
    有点神经质——吴欣宜是这样说的。
    他不否认,浅眠的确算是神经质的一种,而他身上,怕也只有这点符合一般人对于艺术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过后,他开车直驱西门町。
    “拍摄街头女性”这种事情虽然可以交由一般职员去做,不过,因为这是第一线的接触,抓住客层是美妆事业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习惯自己动手。
    自己挑选,自己拍摄,从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学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声音很大,脚步轻快,方浩军就站在捷运出口,拿着数位相机对着路过的少女以及年轻女子按下快门。
    唔,这个眼影画得不错,这个,哇,唇膏颜色太深,再来这个感觉还不坏,满清新的,这个……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军将目光从数位相机的镜头移往捷运出口的楼梯,短发,大眼睛,走起路来有点闲散,脸上有种睡不饱的慵懒感觉。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点像大学社团的衣服,牛仔裤,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只颇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楼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几秒过后,两人视线再度对上,像昨晚一模一样。
    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他,毕竟他们的“曾经见过”也只有短短几秒,但是,方浩军还是不由自主对她点了一下头。
    她扬起眉,颇有意外,“你记得我?”语气很怀疑。
    方浩军一笑,“你昨天穿着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还以为你昨天喝醉了。”
    还以为?
    这么说,她也记得他,这倒是个好现象。
    方浩军的心情不自觉的好了起来,但很快的,他又发现自己居然为了这一点小事高兴有点不太寻常。
    他对她好像真的有点……特别?
    这应该算是特别吗?
    他还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件事情,但,若说人与人之间有所谓的缘分存在,他倒是不会反驳。
    “你背着这么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买东西。”她的小脸一沉,“昨天出门前忘了关窗子,雨水打进来,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为了买那些东西,我才不要这么一大早起来,眼睛根本睁不开。”
    她说话的方式以及表情都让方浩军觉得好笑,“现在是下午两点。”
    “对于一个总是睡到下午四点的人来说,一点起床的确是一大早没错埃”看得出来,她很努力为自己的生活型态作解释,“在我的观点里,早晚应该是依照个人的生理时钟来分辨,而不是靠中原标准时间。”
    如果是平常,有人这样对他说,他一定会觉得对方是无可救药的懒散,但是这些话出自她的口中,他只觉得有趣。
    他想,大部分是因为她身上本来就有种悠闲的感觉。
    “你在这里干么?”她眼神移到他手中的数位相机,脸上出现了一丝怪异,“你该不会只拍女生吧?”
    她的表情好像在指责他是个色狼似的。
    “我是,但跟你想的不一样。”
    她眼神半眯,“你只拍穿着短裙的长腿跟胸部对不对?”
    天大的误会,他看起来像这么变态的人吗?对他投怀送抱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他犯得着在西门町拍女生的胸部?
    方浩军剑眉一扬,正想开口的时候,她却突然笑出来。
    “我开玩笑的啦。”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恶作剧,“我知道你在做什么。”
    “你知道?”
    “嗯,贝蒂,就是昨天帮你点酒的那个服务生跟我说你是彩妆师,在流行领域里工作的人到街上拍路人是很正常的,我只是有点,嗯,无聊而已。”她笑笑,双眼弯弯的看起来非常可爱,“因为平常接触的人不是很多,我有时候会讲些无聊的话,你不要介意喔。”
    两人站在捷运出口处一阵交谈,已经引了某些程度的注意。
    她不是名人,但他是。
    因为没想到会遇见她,方浩军只做了普通程度的掩饰,所谓普通程度就是——乍看之下不知道,但多看几眼就能辨出。
    不远处,已经有几个女孩子对他的方向投以热烈的眼光,一边看,一边低声讨论,彼此之间还有些小推挤,可以想像她们之间的对话一定是“你去”,“不,你去”,“哎呀,你去啦”。
    若是以前,他一定转头离开是非地,但是,他想跟她再多说一些话。
    至少,让他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介不介意我陪你去买东西?”这样说应该还好吧?!
    “我是不介意啦,可是我要先去吃早餐哎。”
    “我刚好肚子有点饿。”
    “可是,”她看着他,尾音拖长,表情有点怪,“我想吃的是阿宗面线,你知道阿宗面线吗?”
    ☆☆☆
    方浩军后来想想,这行为实在有点疯狂,他这个一向讲求形象平衡的人居然蹲在西门町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