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盐铁论 >

第18部分

盐铁论-第18部分

小说: 盐铁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况无知的百姓呢? 
     大夫说:虽有法律条文,但仍有人公然犯法,原因就是对罪犯处罚太轻 
了。 
     文学说:法律是根据人之常情制定的,而不是设下罪名去坑害人的。所 
以依照《春秋》的要求来审理案件,是根据人内心动机的好坏定罪。动机好 
的犯了法也可以免罪,动机坏的虽然没有犯法也要处以刑法。立法的本意是 
惩恶劝善,太严酷了反而起不到好的作用。 
     大夫没有回答。 
     御史说:韩非曾感慨有的国君不明了法制和权势,不能用法津治理他的 
臣民,做到富国强兵,克敌制胜,抵御外患,以为听从儒生那一套就可以了, 
其实是大错了。 
     文学说:法律只是工具,只有贤人才能很好地运用它。 

… 页面 93…

                               申韩第五十六 

     御史曰:待周公而为相,则世无列国。待孔子而后学,则世无儒,墨。 
夫衣小缺,憏裂可以补,而必待全匹而易之;政小缺,法令可以防,而必待 
雅、颂乃治之;是犹舍邻之医,而求俞跗而后治病,废污池之水,待江海而 
后救火也。迂而不径,阙而无务,是以政令不从而治烦乱。夫善为政者,弊 
则补之,决则塞之。故吴子以法治楚、魏,申、商以法强秦、韩也。 
     文学曰:有国者选众而任贤,学者博览而就善,何必是周公、孔子!故 
曰法之而已。今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流失而 
不可复,愚人纵火于沛泽,不能复振;蜂虿螫人,放死不能息其毒也。烦而 
止之,躁而静之,上下劳扰,而乱益滋。故圣人教化,上与日月俱照,下与 
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 
     御史曰:衣缺不补,则日以甚,防漏不塞,则日益滋。大河之始决于瓠 
子也,涓涓尔,及其卒,泛滥为中国害。灾梁、楚,破曹、卫,城郭坏沮, 
蓄积漂流,百姓木栖,千里无庐,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故先帝闵悼 
其灾,亲省河堤,举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百姓戴其功,咏其德, 
歌“宣房塞,万福来”焉,亦犹是也。如何勿小补哉? 
     文学曰:河决若瓮口而破千里,况礼决乎?其所害亦多矣!今断狱岁以 
万计,犯法兹多,其为灾岂特曹、卫哉!夫知塞宣房而福来,不知塞乱原而 
天下治也。周国用之,刑错不用,黎民若四时各终其序,而天下不孤。《颂》 
曰:“绥我眉寿,介以繁祉。”此天为福亦不小矣。诚信礼义如宣房,功业 
已立,垂拱无为,有司何补法令何塞也? 
     御史曰:犀铫利鉏,五谷之利而闲草之害也。明理正法,奸邪之所恶而 
良民之福也。故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是以圣人审于是非,察于治乱, 
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备,法 
者止奸之禁也。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 
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不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文学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医者, 
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也。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 
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今之所谓良吏者,文察 
则以祸其民,强力则以厉其下,不本法之所由生,而专己之残心,文诛假法, 
以陷不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 
若痈疽之相泞、色淫之相连,一节动而百枝摇。《诗》云:“舍彼有罪,既 
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痛伤无罪而累也。非患铫耨之不利,患其 
舍草而芸苗也。非患无准平,患其舍枉而绳直也。故亲近为过不必诛,是锄 
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是苗不养也。故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 

      【大意】 

     申,即申不害,战国时韩人。主刑名,与韩非并称申韩。 
     御史说:好的执政的人,一发现弊病就立即补救,一有漏洞就立即堵塞。 
申不害、商鞅使秦、韩强盛起来。 
     文学说:掌握政权的人要善于从很多人当中选用贤能的人。圣人的教化, 
如同日月照耀,怎么能说是小补呢? 

… 页面 94…

     御史说:漏洞不因为小就不管它,因为小漏洞会越来越大,怎么能不要 
小补呢? 
     文学说:如果信仰礼义,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现象,没有漏洞了,还去补 
什么呢? 
     御史说:严明公正的法律,是奸邪之徒所害怕的,但对人民却有好处。 
没有法律和权力,虽是贤人也不能把国家治理好文学说:好的官吏之所以可 
贵,在于把坏事消灭在没有发生之前,使人不去为非作歹,而不在于把犯人 
监禁起来,判刑或杀死。国家不怕没有法律,就怕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 

… 页面 95…

                               周秦第五十七 

     御史曰:《春秋》罪人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 
故君不臣,士不友,于闾里无所容。故民耻犯之。今不轨之民,犯公法以相 
宠,举弃其亲,不能伏节死理,遁逃相连,自陷于罪。其被刑戮,不亦宜乎? 
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节动而知于心。故今自关内侯以下, 
比地于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司,父不教子,兄不正弟,舍是谁责乎? 
     文学曰: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刑 
罚中,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轻重各服其诛,刑必加 
而无赦,赦惟疑者。若此,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今杀人者生,剽攻窃 
盗者富。故良民内解怠,辍耕而陨心。古者,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 
身放殛而辱后世,故无贤不肖,莫不耻也。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其身,蒙 
戮辱而捐礼义,恒于苟生。何者?一日下蚕室,创未瘳,宿卫人主,出入宫 
殿,由得受奉禄,食大官享赐,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 
就刀锯而不见闵,况众庶乎?夫何耻之有!今废其德教,而责之以礼义,是 
虐民也。《春秋》曰:“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所失之大者也。” 
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什伍相连,若引根本之及华叶,伤小指 
之累四体也。如此,则以有罪诛及无罪,无罪者寡矣。臧文仲治鲁,胜其盗 
而自矜。子贡曰:“民将欺,而况盗乎!”故吏不以多断为良,毉不以多刺 
为工。子产刑二人,杀一人,道不拾遗,而民无诬心。故为民父母,以养疾 
子,长恩厚而已。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矣。父母之于 
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欲服罪尔。闻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 
坐也。闻兄弟缓追以免贼,未闻兄弟之相坐也。闻恶恶止其人,疾始而诛首 
恶,未闻什伍而相坐也。老子曰:“上无欲而民朴,上无事而民自富。”君 
君臣臣,父父子子。比地何伍,而执政何责也? 
     御史曰:“夫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垂峻崖之峭谷,下临不测之 
渊,虽有庆忌之捷,贲、育之勇,莫不震慑悼栗者,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山石 
也。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灼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伤 
也。彼以知为非,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故立法制辟,若临 
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 
严家无悍虏,笃责急也。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所以败子,则 
惑矣。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之法。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百官 
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诗》 
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哀今之人,胡为虺蜥!” 
方此之时,岂特冒火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慢,至于骨肉相残,上下 
相杀。非轻刑而罚不必,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故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 
民谋其主。晋厉以幽,二世见杀。恶在峻法之不犯,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 
知之,是以务和而不务威。故高皇帝约秦苛法,以慰怨毒之民,而长和睦之 
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是以恩施无穷,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 
楚之法为轻而累之,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大意】 

… 页面 96…

     周朝以礼治著,秦朝以法制显。 
     御史说:《春秋》上犯罪的人不写罪名,统称“盗”,是为了鄙视犯罪 
受刑的人。 
     文学说:古时候,规定周全的礼义,宣扬教化,礼义完备,教化严明, 
不服从的人再按其轻重不同程度,处以相应的刑罚。刑罚恰当,百姓就没有 
怨言。 
     御史说:人们已经知道做了坏事一定受到惩罚,而且要连累父兄,必然 
感到害怕而去学好。 
     文学说:商纣王设有炮烙的刑罚,难道就杜绝犯罪了吗?商朝不久就灭 
亡了,这都是法令太严不施仁德和恩惠的缘故。 

… 页面 97…

                               诏圣第五十八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殷誓,周盟,德信弥衰。无文、武之人,欲修 
其法,此殷、周之所失势,而见夺于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法弊而更制。 
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切之令,权也,非拨乱反正之常也。其 
后,法稍犯,不正于理。故奸萌而《甫刑》作,王道衰而《诗》刺彰,诸侯 
暴而 《春秋》讥。夫少目之网不可以得鱼,三章之法不可以为治。故令不得 
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画衣冠非阿,汤、武刻肌肤非故,时世不同,轻 
重之务异也。 
     文学曰:民之仰法,犹鱼之仰水。水清则静,浊则扰。扰则不安其居, 
静则乐其业。乐其业则富,富则仁生,赡则争止。是以成、康之世,赏无所 
施,法无所加。非可刑而不刑,民莫犯禁也;非可赏而不赏,民莫不仁也。 
若斯,则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御之御马也,行则顿之,止则击之。 
身创于箠,吻伤于衔,求其无失,何可得乎?乾谿之役土崩,梁氏内溃,严 
刑不能禁,峻法不能止。故罢马不畏鞭箠,罢民不畏刑法。虽曾而累之,其 
亡益乎! 
     御史曰:严墙三刃,楼季难之;山高于云,牧竖登之。故峻则楼季难三 
刃,陵夷则牧竖易山巅。夫铄金在炉,庄■不顾;钱刀在路,匹妇掇之。非 
匹妇贪而庄■廉也,轻重之制异,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仰而不可逾, 
可临而不可入。《诗》云:“不可暴虎,不敢冯河。”为其无益也。鲁好礼 
而有季、孟之难。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 
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 
     文学曰: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与其 
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也。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 
高墙狭基,不可立也,严刑峻法,不可久也。二世信赵高之计,渫笃责而任 
诛断,刑者半道,死者日积。杀民多者为患,厉民悉者为能。百姓不胜其求, 
黔首不胜其刑,海内同忧而俱不聊生。故过任之事,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 
君不得于臣。死不再生,穷鼠啮狸,匹夫奔万乘,舍人折弓,陈胜、吴广是 
也。当此之时,天下俱起,四面而攻秦,闻不一期而杜稷为墟,恶在其能长 
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 
     御史默然不对。 
     大夫曰:瞽师不知白黑而善闻言,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议。夫善言天者 
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令何为施?法何为加?汤、武全肌肤而殷、周治, 
秦国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春秋》 
原罪,《甫刑》制狱。今愿闻治乱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文学曰:春夏生长,圣人象而为令。秋冬杀藏,圣人则而为法。故令者 
教也,所以导民人;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强暴也。二者治乱之具,存亡之效 
也,在上所任。汤、武经礼、义,明好恶,以道其民,刑罪未有所加,而民 
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上无德教,下无法则,任刑必诛,劓鼻盈蔂,断 
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终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 
之律异,所以反古而悖民心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