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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12部分

小说: 张爱玲文集第5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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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
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
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
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十分不安,怕人家嫌
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
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
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
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
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
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
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
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薯。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
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
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
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
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立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
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
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
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
。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七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
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
(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
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
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
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
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
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
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
,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
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
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罢?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
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
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
是用一种罗曼谛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个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
,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
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
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
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
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
。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雇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
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
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
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
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
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罢?然而最
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
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
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
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
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
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
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
迟慢,正他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
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身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统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
,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
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
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地做了
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
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
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
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
“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宋惠莲穿着大红袄,借了
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
,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
,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地
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
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鉴赏
: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
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
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
的梅花,铁画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
,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
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 Gogh画图,
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
油画变了浮雕。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
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
,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
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
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
。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
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
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太
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
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
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因为这
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
怅惘。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
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地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
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
个最安份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
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
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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