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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路过蜻蜓-第25部分

小说: 路过蜻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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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泪滴落在自己的手背上,他伸出手去,覆盖在我的手背上。这一次,我没有缩回手去。 
“出走的那个凌晨月黑风高,未见追兵,这世界多奇怪。有人为追求女人付出代价。 有人为逃避女人而付出代价,我常常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爱。我沉迷文字,他们斥我没出息, 我想理个小平头,他们迫我学刘德华,我想飞,飞得高而远,他们又说我会摔毁了容,但是, 我一定要离开,和他们在相反的方向上。只要能成为我自己,什么都可以……” 
秋天渐渐就要过去了。   
路过蜻蜓25(5)   
Sam曾经说过要安排一下,让我等,却就此杳无音信。除了报纸上偶尔读到他最近出席了什么活动,说了什么话。但这些,统统都和我没有关系。 
方冰曾经不断地提醒我说梦可以醒了。这么多年来,这个梦已经过于耀眼,让我已经看不见这个世界上还有别的优秀男人存在。也幸好,梦醒了,但是它留下了痕迹,那就是我日间隆起的肚子。 
相比许多依然在苦苦仰望他的Fans,我已经得到太多,也看见太多,代价总是必须的,可是我必须知足。一如她说的:“蜻蜓,你不可以永远去爱一张虚幻的海报,永远陷入一首流行歌曲里无法自拔。” 
她现实起来的时候也会说:“按照我的经验,这个男人,大抵就这样算了。如果说你们以后还会再见的话,多半是为了孩子的赡养费一起站在法庭上。但即使如此,他也不会真人露相。他的律师他的助手他的经纪人,会是你见得最多的人。如果你愿意就这样结束了,带着孩子,重新寻找另一种生活,所有的过去当然不用去抹杀,毕竟也是美丽的,但放在心底就足够了。也许,这段梦,还可以惟美地华丽下去……” 
她说得对。 
这些年来身在娱乐圈里,人已经很容易变得清醒,但是身在爱情里,人也很容易变得迷糊。但无论哪一种,都足以让人成长。 
这个夜里我没有回家,我带他去了Sam的那间小屋。那里“废弃”了一段时间。在那张同样的床上,我任由他解开我衣衫上的最后一颗纽扣。 
他年轻的身躯,耀眼而出的是方刚的气魄,我诧异于他身上那与Sam完全不同的光彩。很温柔,很真挚,但又迫切而惶恐。在他身下,我变成一个纯粹弱小的女子。因为是那样地深爱,他施尽浑身解数,在保护胎儿安全的同时,令我一样愉悦,让一朵又一朵的花,在我的身体里,烂漫开来。 
他呻吟着,陶醉着,轻轻用舌头触着纠缠着我的耳朵,呼吸的气息弄得我痒痒的。 
“我爱你,嫁给我吧。”他说。 
“嗯……”我呢喃着,沉沉睡去。 
梦里我十月怀胎,生下一个男孩,他瞬间就会走路,叫妈妈。他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牵着Steven,我还不能够确定自己是不是爱他,可是我们彼此对望,内心十分温馨塌实。 
孩子越长越大,小的时候眉眼酷似Sam,但是转眼,他越来越像Steven。我惶恐,好似失去什么。可是孩子对我说:“我永远记得,我的爸爸是谁。”他小小的手伸出去,墙上他从未谋面的亲身父亲。桀骜的,英俊的,深情的。 
我一身冷汗,立刻醒来,孩子还在肚子里,身边的人是Steven,他的睡相幼稚如孩童,一只手握着我的,沉沉睡着。他睡得很投入,好像多年以来的奔走与渴求,都在这一次统统归于宁静。 
我小心抽出自己的手,穿上衣衫,下楼去买吃的。 
我甚至没有刷牙洗脸。我想就是一会的事情。 
Steven还睡着,浅浅的笑容挂在他的嘴角。 
我拿着手机和钱包钥匙就出去了。在附近的面包房和小吃店,我买了一些面包,还有热的生煎馒头。当时我想,也许将来的日子,我就是这样每日每日地,给丈夫孩子带各种食物。而有一天,我或许也会爱上他吧,尽管我永远无法像他爱我那样去爱他。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却看见一辆黑色的宝马正好驶过来。 
我想退让,车却停了下来。我看见阿翔和老刘一起从车里走出来。 
“朱小姐,你还真的在这里,正好不用上去找你了。现在请你和我们走。”阿翔彬彬有礼地说。 
“现在?马上?”一袋面包从臂间滑落到地上。 
“是的,时间不够了,到了那里,什么都给你准备好了。”老刘说。 
我下意识后退几步:“我们要去哪里?Sam怎么了?” 
已经来不及等到回答,他们将我塞进了车里。 
车渐渐远去,我回头看着那栋熟悉的建筑物渐渐落入尾尘,欲要叫停车留下,心里却又想到原来Sam仍然没有将我丢弃,终于没有叫出口,徒留下对前路未知的忐忑和无奈。 
不知道Steven从美梦里醒来,看见昨夜还说着愿意嫁给他的女人,天亮后突然不见了,会怎么办?   
路过蜻蜓26(1)   
26.我也知道,我眼里光芒万丈的钻石,其实是她手心里扎肉的玻璃。 
当天晚上我就到了香港,被临时安置在一家宾馆里。我的手机被临时保管,他们说是处于安全考虑。 
这一切都在Sam的秘密安排下。 
抵达香港的第2天晚上,Sam就按响了我房间的门铃。 
进屋后他并没有马上关门,而是用手示意我出去张望一下。我知道他要防范什么人。一如他一早就告诉过我:如果他只是一介默默无闻的平凡男子,也许可以陪我玩一切游戏,私奔也好,赴汤蹈火也好,甚至饿饭流浪都不过小case而已。但是他不行,他是生活在大众视野中的明星,所有浪漫情节只能生存于镜头中。凡人换新爱叫做追求真爱,明星则涉及道德伦理问题,严重的会遭受舆论拷问。因为他必须成为大众的榜样。而我只能以某种形式活在他的世界里。 
他在沙发上坐下,两肘支在膝盖上,看着我,语重心长:“我要对你负责。” 
他的表情很平静,丝毫看不见曾经的柔情眷眷。 
“什么意思?” 
“明天我会带你去见莎伦。” 
“见她?你是想?”我站起来。 
“坐下。”他摆手,“你不要误会,她对我一直都是有恩的。没有她,不会有我的今天。希望你能够理解。” 
他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对我说话的,也许有类似的语句,但绝对不会用这样的口气。 
“这个我知道,连歌迷会都知道。”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蜻蜓,还记得你曾经问过我一句话?” 
“什么话?” 
“你说,如果我不是天皇巨星,可否只与你一人白头偕老?” 
“是的,我渴望我们可以一起去东京看日出,去米兰喝咖啡,去开普敦看风暴……但现在我知道,这是奢侈的梦想。你选择莎伦,才符合这个社会的主流,你必须时刻要关注歌迷的目光,他们不希望你喜新厌旧。” 
他听完我说的话,眼睛里略略恢复些神采。但他又不确定地说:“你真的是这样想吗?” 
我苦笑一下:“这不是你或者我怎么想的问题,而是你周围的人怎么想的问题。这样的道理我都明白,你会不明白吗?” 
已经听说某正闪光的女星为某品牌代言,获得7位数的酬金,合同之外,还有不知道口头还是书面约定,总之规定,在代言期间,她不能嫁人。为了钱,她忍了。 
连半红不红的姜育恒都只能秘密结婚,全因为那“孤独歌王”的帽子。为什么如今的观众歌迷,就容不得偶像结婚或者为爱出轨? 
结婚应该是俗人的义务,言情小说及电影里,未婚男女比较多,专心致志只谈感情,从来不知道厨房的油烟很难洗,厕所的下水道会堵,以及被子睡久了老不晒就会发霉这回事;我们喜欢的人,容不得他们身上,有潮湿被窝和洗锅水的气味。容不得他们,会做出各种类似陈世美的行径,他们是我们的道德典范,理想主义,是从影视里延续到生活里的某种梦想。 
而现实中这愿望显然无法实现,怎么办?只好寄希望于偶像。看,那边有个人,英俊,洒脱,内心孤独,至今未婚,多年恋人,只得一个,他会对她专情,将来必定对我也是。至少,他还没结婚,我们还有希望…… 
连鲁迅也说过,杀死阮玲玉的真正凶手,从来就不是张达民或者唐季珊,而是一群Fans伙同媒体。 
所以,Sam处处隐瞒他同莎伦一早就结婚的事实;所以,他处处回避与我的点点滴滴。 
我突然开始痛恨起我的同好,甚至汗颜于自己当年的疯狂。 
可是我怎么可以苛求那一群热血青年,理解我如今的心情?他们都是Sam真正的衣食父母。有时他需要他们,比需要我更甚。 
他注意到我的失措表情,慌乱神情,便揽过我的肩,用安慰的语气说:“我会安排好一切的。”然后,走。 
他没有留下过夜。他清楚地知道,什么场合该做什么。 
连一记吻都没有。夜很凉。 
有的时候我忍不住怀疑,在上海西区公寓里的他,和在香港酒店里的他,是否同一人? 
拿起电话我要联系Steven,无论如何,我要告诉他发生了什么。我不可以让他一个人在慌乱与猜度中伤心难过。 
可是对方告诉我这个电话没有开通国际长途。服务台的小姐很客气地告诉我,可以立即帮我开通,电话费打在房价里一起结。我想了想,终于放弃。 
失眠到午夜,我才能浅浅睡去。上午8点多就被门铃震醒。披上睡袍去开门,以为是来问是否要清洁的女工,却看见莎伦端庄秀丽地站在那里。 
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面对面。娱乐八卦上的“大婆VS二奶”。 
“你好,进来坐吧。不好意思,我还没来得及洗漱。”我把门开大,然后慌忙跑进屋里先开窗通风。 
她不紧不慢地走进来,找了个单人沙发坐下。35岁多的女人,鼻子上架着一副金色珐琅眼镜。身上是日本风格的套装,没有牌子,一看就是在巴黎皇后区的专门店定做的。她的手里提着LV的最新限量款皮包,十分高贵矜持。 
“朱小姐,你身体不方便,不用招待我。”莎伦很客气。 
我笑一笑,请她容我去更衣洗漱先。她同意了。   
路过蜻蜓26(2)   
刷牙的时候,心里有些别扭,想,我做这些是我私人的事情,为什么要她同意?难道就因为她是Sam得罪不起的明媒正娶吗?这样忿忿地想着,不觉攥紧了牙刷,用力,一阵刺痛,拔出牙刷看,上面有一小块牙龈血…… 
眼泪就这样不自觉地下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我,变得越来越容易哭泣。 
我坐下来的时候,她盯着我身上明黄色的毛衣看了很久。 
“你很漂亮,朱小姐。难怪Sam那样钟情你。”她微笑着说。眼睛里充满善意。 
“请叫我蜻蜓。”我也笑。如果她是厉害的精明女人,下面开始的对话也许对我来说,会处境不妙。但她恰恰是温和的,似乎十分低调。几乎让我愿意相信媒体上所宣称的她是——“只要一有镜头在面前出现,她便自觉退出Sam身边”的女人。如果Sam是歌坛上的所谓“天皇”,那么她才是真正的“天后。” 
现在我们挨得那么近,而我曾经就是记者。 
“朱小姐,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好吗?”她说,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放在大腿上的手。 
我点点头。 
“你身上的这个孩子,真的是Sam的吗?”她这样问,让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我想起老套电影里的老套情节,男人的结发妻带着巨额现金或者空白支票前来,准备以最傲慢的姿态让小狐狸精狼狈滚蛋。 
“为什么要这么问?” 
“呵呵,千万不要误会,你知道坊间已经有传闻。而且,大家都知道,你一直都是别人的女友。” 
今天这样的局面,让我可笑地想起某部八卦清宫剧里,正宫皇后居高临下,对着一个小妃子的架势。 
“没关系,我能理解。我知道我说什么,别人都不会相信。我现在只说一句,那个男人,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而已。我想Sam不会不知道。”我笑。 
“我相信你。”她微笑地点点头,姿态更加优雅。面对这样的回答,我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 
“蜻蜓,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她说,眼神明亮,但让人看不到内心。我的心再度咯噔一下。是意外。我几乎要怀疑,她是想跟我谈笔生意。或者说,早已经失意于Sam的她,除了恩情,再得不到他的爱情,但她还必须是他糟糠的妻。我也知道,我眼里光芒万丈的钻石,其实是她手心里扎肉的玻璃。 
许多年后我或许会明白,但一切且留待许多年后吧。 
中午她在浅水湾请我吃的饭,虽然谈的过程中,多少有些隔膜,甚至轻微的尴尬。她始终满脸笑容,完全想明白了的样子。 
这不是一场交易。她传递给我的信息是,Sam完全是因为钟情,才决定让她来接受我的存在,而作为家中独子的他,不可以没有后代。莎伦跟随他多年,从他尚默默无闻的年代至今,她已经做到妻子的本分,遗憾的是,早年要为他的事业着想,不敢有孩子,如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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