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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悠闲在清朝-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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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她的侄女王熙凤的心思都回到邢夫人这个正经婆婆那儿去了。

    再说,贾赦有什么本事,整日里花天酒地,比自家老爷远远不如,凭什么只因为他年长几岁,自己费尽心血的这偌大一个荣国府,就得是他的?

    王夫人的心绪一阵波动,没错,宝玉要上进,等到宝玉娶了安平郡主,肯定也能得上爵位,还得只比贾赦高,不能低了,到时候,自己的宝玉一生无忧,自己也跟着享福沾光。

    看看九公主的驸马爷,本来还不只是个御史家的公子,现在却成了万岁爷跟前一等一的红人,不就是因为做了皇家的女婿,这安平郡主得宠的程度,虽然不敢说一定能和九公主相比,可至少也比那些不得宠的公主强……

    王夫人脑子里浮现出宝玉加官进爵的场面,浮现出元春生下小皇子的场面,又浮现出自己被封了大大诰命,就连老太太也满脸堆笑地奉承着她的样子,心一狠,咬牙道:“老爷,是我糊涂了,以后,宝玉读书的事儿,就由老爷做主吧。”

    贾政仔仔细细地打量了王夫人两眼,见她果然是下了决心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满意一笑道:“这才对,以后,可不能再惯着那小子。”

    说完,贾政就穿上衣裳,心满意足地出门,头也不回地向赵姨娘的房里去了。

    王夫人手里的帕子一揪,啐了一口:“又去找那个狐媚子。”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贾宝玉从此被拘在屋里读书,身边的丫头们也撤掉了大半,贴身的大丫头只剩下袭人和紫鹃,其他粗使的嬷嬷丫头,颜色好的一概不用,至于伴读,贾政专门选来性子木讷严谨的家生子,个个习武,身量高大,孔武有力,就是贾宝玉想胡闹,有他们看着,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来。

    三春几个,还有史湘云和薛宝钗,凡是与他关系近的女孩子,也都被贾政派人叮嘱过,谁也不许去打扰宝玉读书。

    整整一年下来,虽然贾宝玉依旧不耐烦读那些经史子集,甚至更加的厌恶,可他闹也闹过,争也争过,偏偏一向宠爱他的老祖宗身子骨不甚舒爽,又得了贾妃元春的信,决心好生督促宝玉,而王夫人也妥协了,这二位长辈不管,贾宝玉更是不敢到自己父亲面前胡闹,过了些日子,挨了好几回打,到是安生下来,至少,不敢再明着反抗。

    秋试时,不知是他本身开窍,还是被压迫得好歹读进些书去,居然还真的中了举人,只是想再进一步,却是没有如愿。

    本来,贾宝玉虽然没有中进士,可是举人也算是不错,好歹有了功名,凭着他的身份,到也有不少好人家的女儿来说亲,只可惜,王夫人一心攀高枝,眼睛只盯着尚未出嫁的安平郡主看,全不把别人放在眼中,似乎她的宝玉已经成了郡马爷。

    结果,贾家想的虽好,万事哪能都如她的意,安平郡主的婚事终于定了下来,不过,定的人当然不是贾宝玉,而是当年的探花郎林染。

    这林染据说是林如海的堂弟林宇当年收养的义子,只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曾有一僧人言道,他许得带发修行,直到十八岁才能出门见生人,否则便养不活,林宇相信了,所以,林染这些年一直在江苏白云寺修行,十八岁才下山。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林染乃是浮空城上的六级学徒,与何红私底下相交已经好几年了,这一回是听说皇家要为何红选婿,这才匆匆忙忙伪造了身份,紧赶着从实验室出来,参加科举,生怕自己相中的媳妇就这么没了。

    林染这个人性子憨直,也是平民出身,魔法天赋并不算最好,但比别人有毅力,也有耐性,其他人一天做三四个时辰的冥想,他能做七八个时辰,在实验室做那些枯燥且乏味的实验,也不会不耐烦,所以这些年修习魔法的进度到还不错,何红平日里也经常和学生们打交道,见了几面,到是相当中意也他的性情,至少,嫁给这样的人能放心,他没有花花肠子,也知道疼女人。

    不过,林染这个探花郎当的可着实不容易,这家伙脑子笨,根本读不进书去,哪怕你让他大量服用记忆药水,强行记住书本里的知识,可他连生搬硬套都不会。

    要是换了往常,这么个笨人,何清还不一定乐意把妹妹嫁给他呢,可现在不一样,何清一门心思防着妹子嫁在靖朝,也就看这小子分外顺眼了,不但亲自找了佟辉,连同浮空城好几位学识好的,压着他补习了数月,后来看实在不行,没办法,只能想法子作弊,都不顾面子,求到芷云头上来了。

    芷云觉得有趣儿,便真插了一手,送了林染一套高科技与魔法相结合的微型针孔摄像头与耳机,联合欧阳,找了一帮在翰林院学习了多年的翰林学士出马,帮着林染作答。

    等到林染高中探花,那位皇帝陛下也不觉摇头,冲着何清和佟辉两个感叹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朕的探花郎看着不像个聪明人,憨厚老实,可这学识的确不错,纵然没有状元有灵性,可学问真不比在做了几十年翰林的臣子们差了,难得,有这么大本事,还谦虚谨慎得很,一点儿不浮夸,好啊,得此臣子,朕的福气”

    这一番话,听得何清满头冷汗,心虚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妹婿给调教出来,至少不能太差劲儿,要不然,将来露馅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佟辉见何清有此雄心壮志,耸耸肩,只给了一句:“我看,还是使点儿手段把他远远调出京城,把老在万岁爷面前晃荡更好些,假的就是假的,你便是逼他,他也变不成真的探花郎。”

    假的也就假的吧,反正皇上日理万机,肯定没多少闲工夫去考察一个小小的林染,等他娶了何红,大不了想办法找一个闲职,少在皇上面前露面就是。

    安平郡主花落别家,贾家从上到下,从主子到奴才,一下子全蔫了,王夫人更是心焦不已,贾政虽然也有些失望,可到底知道这事儿本就强求不得,也没有多放在心上,只是更加尽心尽力地想给贾宝玉说一门好亲。

    偏偏荣国府的门禁实在算不上森严,当初贾宝玉想要攀高枝的事儿,早就从各个丫鬟仆妇的嘴里传得满城皆知,现在念头落空,那些本就看不惯贾家张扬的人家,哪能不落井下石,没几天,就说什么的都有了,还有不少人说贾宝玉行为不谨,不但喜欢拈花惹草,还嗜好男风,所以皇家才看不中他。

    这么一来,还有哪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嫁给他,王夫人也好,贾政也罢,只要一与别人说起宝玉的婚事,人家不是找借口岔开话题,就是说自家女儿还小,不急着议亲,几次三番下来,王夫人彻底成了官太太们笔直唯恐不及的人物,要不是顾忌宫里有贾妃在,说不定她连一张请帖都接不到了。

    渐渐地王夫人也发觉不对劲儿,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从来认为她的宝玉是天下最好的男儿,配仙女也是没问题的,别人又不会真在她眼前嚼舌根,想了许久,愣是想不通到底因为什么……

    贾政为人清高,很少有哪些官员和他特别交好的,最多也就有几个点头之交,这流言已经沸沸扬扬,尽人皆知的时候,他才得了消息,这一下,把贾政气得脸色通红,差点昏厥过去,回了家,二话不说就冲着贾宝玉一通暴打,结果,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又是一阵大闹。

    等把事情说清楚,贾母和王夫人都气急攻心,瘫倒在床,一时起不了身了,没办法,王夫人只能不甘不愿地把本来已经被她冷落的王熙凤找来,让她再次接手荣国府这个烂摊子。

    只不过,现在的王熙凤,可不是那个只会看自己姑姑眼色的,她早就因为管家的事儿,和王夫人离了心,她再次掌家,对王夫人可没有什么好处。

    芷云和黛玉她们也听到了消息,黛玉心善,到为自家的表哥忧心不已,她心里明白,贾宝玉确实有那么点儿贪花好色的性子,不过,对女孩儿是真的好,并非虚情假意,为人也单纯,只是单纯的喜欢女孩子,实在没有外人传的那般龌龊心思,可她一个出嫁的姑娘,现在也只求荣国府的事儿别牵连到自己,可真不好为贾宝玉说话。

    芷云就只是喜欢看热闹了,恨不得找专人守在荣国府门前,给她来个现场直播。要不是她正在旅行中,觉得欣赏美景比看荣国府的笑话更重要些,这种事情,芷云没准儿还真能做得出来。

    热热闹闹的两年过去了。

    雍正三年、雍正四年,这两年,欧阳压迫着十三几个兄弟,一起治水患、建水利、营田、练兵建新军、开始海外贸易,忙忙活活了两年,总算是鼓捣清楚,还建起一个专门为自己服务的由各种谋士汇集成的参谋班子,各种不算太重要事务放开手,也再没有大碍了。

    弘昊对政事上也有了很大的长进,处理起各种公务来,说不上面面俱到,毫无瑕疵,到也得心应手,一切都顺利发展。

    闲下来,欧阳便开始想念老婆,于是,只说自己魔法大有进展,很快就能彻底掌控时空门,想和芷云商量,什么时候开始她们的跨时空旅行,寥寥几句话,就把媳妇骗回了家,谁让芷云目前游兴正浓?

    所以说,旅行这种事情,它也是会上瘾的。

    当然了,时空门暂时还不能灵活使用,欧阳笑眯眯看着一脸恼意的媳妇,道:“娘子,最近*光明媚,天气正好,明**可愿随为夫出宫一行?”

    “这四九城早就看得不愿意再看,哪里比得上深渊大泽的风景?”

    芷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话虽如此,到也没有拒绝自家相公的约会请求,两个人好长日子没有好好亲近,虽然已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可是,偶尔有点儿小浪漫,日子才好过,感情才不会变淡。

    这个晚上,夫妻俩同床共枕,好生耳鬓厮磨了一番,好几年没有亲近过了,两个人都有些动情。**过后,沐浴,全身上下涂抹了精油,芷云慵懒地伸了伸腰,窝在欧阳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去,欧阳搂着妻子,却是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搭档

    “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上流连。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子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中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子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子,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中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子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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