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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紫禁清萍-第19部分

小说: 紫禁清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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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室里重要的日子之一,对外表现了皇室的风光,对内则表示了皇家的尊荣。这天从早上开始,我就被那些繁文缛节弄得头晕眼花的,一下子拜这个,一下子拜那个,一下子又让别人拜的,点头微笑都不知道做了多少遍了,好不容易在桂嬷嬷的指示下,终于把所有的礼节都弄好了。
可是到了后来,弄得我脖子都梗了,脸上的笑容也僵硬了,腰酸背疼地侧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原本想伏卧在床上的,但由于顶着个小肚子,这阵子我都是侧躺着睡的,弄得我睡也不是睡得很好。
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人在帮我捏着肩膀,手势还挺不错的,我以为是潭月那丫头,不禁用调戏的语气说:“小月儿侍侯人的功夫是越来越好了,以后谁要是娶了你回家,那就是他修来的福气咯!”
说着,还轻薄地摸了一下她的手,她的手顿了一顿,随之又轻柔地按摩了起来,而我却觉得纳闷极了,潭月的手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粗糙的,我平时也没有让她做什么粗活啊!越想越不对劲。
索性转过身来看个究竟,却看到了十四紧张的脸庞,着急地道:“别转得那么快,小心伤着身子。”我真的想就这样晕了过去,刚才以为他是潭月,就对他又是调戏,又是轻薄的,我真的是没脸见人了。
他见我尴尬的样子,也没有提刚才发生的事情,转移了话题,“该准备进宫了,你要是很累的话,就不要去了,我陪你。”我心想,这家宴是多么的重要,能不去吗?况且这可是阿哥们在康熙面前表现的大好机会。
于是我无所谓地说:“不用了,你先出去,叫人进来给我换衣服就好了。”他听了,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按照我的要求出去了,待我换好了衣服,看着镜中的自己,很满意地对着自己笑了笑,点了点头。
在清代,结了婚的贵族妇女是不用束腰带的,而且这些旗服也不怎么修身,所以也看不出我的肚子大到哪里去,呵呵,我还是一个看上去身材苗条的女人,做女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样貌和身材有自信。
等我再一次出现在十四面前的时候,他明显地走了一会儿神,让我不由地看了看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接着瞪了他一眼,肯定是这男人的眼睛有问题了,算了,不跟弱视的人计较。
随着马车车轮的运转,马车就向着皇宫的方向驶去,以前总觉得这条路走得很漫长,可今天这条路却变短了很多,不一会儿,宫门就在眼前了,想着等会儿可能见到的人,就不觉地紧张了起来。
当十四和我出现在乾清宫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到我们的身上来,这可是我第一次以十四嫡福晋的身份出现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所有的感觉都仿佛离我而去,只有他握着我的手提醒着我,我确实在这个世界上。
向康熙行过礼后,又来了几个小阿哥,家宴就正式开始了,康熙、太后和老一辈的亲王们一桌,后宫妃嫔们、阿哥们、公主们和各家的福晋们各一桌,以康熙那一桌为中心,形成了众星捧月的位置。
席间,福晋们这一桌的话题都围绕着我这个新鲜出炉的福晋,而我只是脸带笑容地应和着,反正拳头不打笑人脸嘛!和我坐得最近的就是十三的侧福晋瓜尔佳氏·婉言了,由于我们都是宫女出身,所以和她也挺聊得开的。
席后,我试图寻找着那个人的身影,忽然,我和他的目光不期而遇,夜空中就开始绽放了绚烂的烟火,十四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我的身旁,握住了我的手,我心想,以后陪我看烟花的人,可能没有了,康熙四十四年,就在我的叹息中来临了。

上元

正月,《古文渊鉴》成,颁赐廷臣,及于学宫。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在这一年的开头,就下了好几场的大雪,但也不至于大得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人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好兆头,高歌颂德的人有了,这大清朝的生活也越来越安定了。在这正月里,最热闹的日子就是年十五的上元节了,前几年在皇宫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节日可过,宫里只是把一些的地方都挂上了灯笼,意思一下就算了,一点也没有过节日的气氛。现在既然离开了皇宫,当然要真正的过一下古代的上元节啦!本来我是想和潭月偷偷地溜出府去玩的,没想到却在十四的紧迫盯人的战略下泡汤了,他说要出去过节的话,也要有他陪着。
要是有他在,肯定会玩得不够尽兴,但我也不想放弃这么个大好的机会,出去疯一回,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让他陪行了,反正只要能够出去外面玩一玩,我就不怕没有机会甩掉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了。
在我引颈期盼之下,终于等到了上元的那天晚上,我换上了民间的服饰,只带上了潭月一个丫头,就出门了,打算在十四还没来之前就先溜出去,不料,他却早已经等在了大门口,守株待兔了。
我那个郁闷啊!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的了?等我空欢喜一场,为了不影响接下来的心情,我首先走在了前面,把他当成空气就好了,他随后也跟了上来,走在了我的旁边,后面就跟着管家敬恩和潭月。
农历正月十五日,是我国汉族的传统节日元宵节。正月为元月,古人称夜为〃宵〃,而十五日又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所以称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按中国民间的传统,在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节日夜晚,天上明月高悬,地上彩灯万盏,人们观灯、猜灯谜、吃元宵合家团聚、其乐融融。
看着街上热闹的景象,心情也不禁被感染了,在现代日益发展的社会下,已经很少可以看到人们聚集在大街上看花灯的情景了,现代人大多数都喜欢留在家里团圆,左邻右里的人情就冷漠了。
哪像现在看到的,不认识的人也可以在大街上一起观灯、猜灯谜,让我想起了一句话,人间还是有情的,想着想着,不禁就想起了我在现代的父母,为不能和他们一起过节而难过。
这时,看到了路边的小食店卖的元宵,不由地就想尝一尝,不知道有没有我妈做得那么好吃?一下子心情又好了起来,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向老板要了一碗汤丸,十四立刻就凑了过来。
在我耳边轻声地道:“外面的东西不干净,我们回府再吃,好吗?”才不要呢,回去再吃就没有气氛了,我不赞同地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就是要在这里吃,你要回去就先回去吧!”
他拿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也在我的旁边坐了下来,我顺便又向老板要了一碗,等两碗热腾腾的元宵端了上来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要吃,差点被烫到了舌头,他见我这样,就把我的那碗抢了过去。
吹凉了以后,才放回到我的面前,我愣了一下子的时间,没想到他还挺细心的嘛!啊!我在想什么,他这不是细心,而是在献殷勤,只不过是想讨好我罢了,恩,一定是这样的。
等我回过神来之后,就吃起了那碗汤丸,恩,虽然没有我妈做得那么好吃,但还算可以的啦!他见我吃得这么津津有味,也开始吃了起来,看着他那仿佛壮士断腕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只不过是吃东西,有那么痛苦吗?
当我们吃完的时候,却听到了潭月低喊了一声,“四爷……”
我立刻僵在了原地,不敢抬头看那个人,十四首先站了起来向他作揖,而我却是由潭月扶起来的,因为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人也变得心虚了起来,仿佛要有人支持才能站起来。
站稳后,才看到他原来也带了几个人出来,其中一个就是半年前康熙赐给他的钮祜禄·杜姮,他还挺有兴致的嘛!携美同行,原来是这样子,人家早就有了新欢了,我竟然还在自寻烦恼。
这真的是太可笑了,但我的心情却跌到了谷底,于是微微地给他行了一礼,轻声说:“给四哥请安,爷吉祥。”特定加重了“四哥”两个字的声音,却换来了他淡淡的一句话,“弟妹不用多礼。”
这句话让我听在耳朵里是多么的刺耳,我不想再留在这里跟他耗下去了,轻轻地扯了扯十四的衣袖,低声地说:“我累了,想回府去。”他立刻就听明白了,向四阿哥告别后,我转身就走在了前面。
现在仿佛看什么都没有兴趣了,原本想好好地过一个上元节,没想到却这样子弄糟了,街上的人看起来也仿佛没有了笑脸,每个人都死气沉沉的,心情不好,看什么都像苦瓜脸似的。
走着走着,就觉得越走越累,怎么走了这么久还没有到府了呢?我纳闷极了,连这条路也欺负我,抬头往身旁一看,十四呢?怎么不见了人影?还有潭月和敬恩,他们都到哪里去了?
我心急地一边走着,一边寻找,可却怎么也看不到他们的踪影,最后,我无奈的接受了可恶的现实,那就是我走丢了,而且还迷路了,自从嫁给了十四,每次出门都是坐马车,或者是有人陪着,根本就不用我认路。
可现在我却连怎么走回去也不知道了,原来我只要离开了别人,也只不过是一个无处可去的可怜人而已,心里感觉到非常的失落,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被人撞到了也没说什么。
手不自觉地落在了微隆的肚子上,不禁欣慰的一笑,幸好还有这个孩子陪着我,不然,我就真的只剩下自己孤单的一个人了,走着走着,忽然看到了一处熟悉的场景,是刚才吃元宵的小食店。
吸引住我眼球的还有坐在灯光微弱的角落里的那抹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影,我不由地走了过去,他的桌子上放着一碗吃了一半的汤丸,当他站起来看着我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竟然还在这里。
我有点愤怒,又有点哽咽地说:“我迷路了,你又不来找我。”而他却有点玩世不恭地道:“如果我去找你,找不到那怎么办呢?所以我就在这里等你了。”还没等到他说完,我就已经扑到了他的怀里了。
把眼泪和鼻涕都抹在了他的前襟上,这是他该受的惩罚,谁叫他又让我茫然若失了一个晚上,净说些混帐话来让我生气,等我装饰完了他的衣服后,才觉得心里舒服了很多,不禁又笑了起来。
“笑什么?”他在我耳边轻声地问道,我抬起头来,看着他深邃的眼神,他的眼中现在只有我,不由地看呆了,等我回过神来后,才轻声的对他说:“我想起了一首词。”不禁低吟了起来,“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刚才看到他的情景,不正是这首诗所描写的吗?有些人想找他的时候找不到,不找他的时候,原来他就你的身后等着你了。
后来,我和四阿哥又在街上逛了一圈,心情又好了起来,看什么都顺眼多了,我还让他猜灯谜,给我赢来了一个可爱的兔子灯呢,不惜被他取笑为小孩子气,什么嘛!在现代,哪有这么做工精细的兔子灯,而且还是手工的呢。
当然,我也没有忘记问他,为什么带个女人出来逛街?而且还是那个钮祜禄氏,而他却道:“出门的时候,随便一点就点中她了,而且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女孩,对她没兴趣,反而是对你……”
他特意把后面的话说得很小声,害我听不清楚,我要他再说多一次,他就在我的耳边轻声地说了四个字,“不敢恭维。”我刚开始的时候愣了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等我明白了过来以后,就气得我磨牙。
而那始作俑者却在我的身边偷笑,还说了一句,“反应还真慢。”这真的是气炸我了,竟然敢戏弄我,我不报仇就不姓完颜,追着他跑了一小段路,连他的衣角也没有碰到一下,跑得累了,我就放弃了。
反正女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一天你会栽在我的手里的,要是没有那一天,不姓完颜就不姓完颜,因为我本来就不姓完颜,总之我是没有什么损失的啦!也只不过是为了不能报仇而气结。
我慢慢地走向他,他就在原地等着我,等我们再一次走在一起的时候,他轻轻地牵起了我的手,带领着我穿梭于热闹的人群之中,让我不禁想起了两年前南巡时,他也是这样牵着我的手,游走在人群中间。
马路即使再宽再远,只要你牵着我的手,我就觉得很安全,余光忽然看到他微微掀动嘴角,不由地问:“有什么好笑的?”而他却目视前方地道:“刚才你在吃醋。”语气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的。
我差点拐了一下脚,幸好他牵着我的手,我才不至于跌倒,心里却懊恼极了,又被他捉住了一个痛脚,没好气地说:“你才吃醋呢。”然后就不再和他说话,只是静静的和他漫步在大街上。
夜越来越深,他终于停下了脚步,我抬头向周围看了看,原来已经走到十四府前的拐角处了,远远的就看到了敬恩在门前走来走去,大概是派人去找我了,等有消息就立刻进门去通知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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