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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十年华衣-第20部分

小说: 十年华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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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中的“男人”梳着带着乌云双挽百花冠,插了不下六串珠钗,一张脸惨白惨白,而腮上的胭脂红得好象火烧云,嘴唇红的好象刚刚吐过血,一双长短不一的春蚕眉。衣服倒是挺好看的衣服,还是上等的丝绸和手工刺绣,只是为什么要给我挂上三串不同颜色和质地的项链,双手各套着一只半斤重的雕花金手镯,虽然我是对黄金的成色很满意了,不过未免也太重了吧。
“好了,将军。”一个男子站了起来,向朱厌行礼。
朱厌抓着我的胳膊,仔细端详了我半天,简直是越看越满意,一面说:“雍和,你说我把她带给阿蒙看,他还会不会说我是世界上长得最男男腔的女人了。”
雍和嘴唇蠕动了几下,终于放弃了劝说,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表情。
朱厌不以为然道:“好了,好了,最多我答应你百花会完后我就马上返回军营乖乖做我的将军。你知道平常我想见阿蒙一面有多难,他又一向不怎么搭理我的。”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朱厌转头问。
她终于想起来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就在我们就要顺利离开军营的时候,我们倒霉的遇到已经快三个月没有回过营的朱厌。此刻正是西辽的一年一次百花会,同大楚的踏青节差不多,是一年中青年男女有机会见的最好机会。前日,她在百花会上被自己的心上人嘲笑是世界上最男男腔的女人,又是伤心又是愤怒,一怒之下回影,却意外在门口看见我。竟然说发现我很有男人味,于是二话不说就给我一匹马,让我跟来宴都。现在找了他在宴都庄子里的男仆来给我打扮,过会要带我去参加百花会。
我心里嘀咕,难道是我前世的女儿心态还没有退尽,无意中显露出一些过于“男人”的动作。不过,嘀咕归嘀咕,我还是暗自庆幸,自己比萧雪衣更有“男人味”,若是朱厌当时看中的是雪衣,只怕性别暴露是小,我们做为大楚奸细的身份也会暴光。毕竟正常情况下,军队里怎么会有男人在,稍微查一下,我们就完了。
想来现在,她们两人已经带着孟极安全回到大楚军营了。有了孟极,弓蓝想找出最后的处方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了。至于给孟极吃的,只要弓蓝稍微问一下,就知道,她吃下的是那天我给她看过老鼠屎,反正这事也是孟极弄出来的,即便染上瘟疫,她也算是自作自受。有我的改良药方在,她至少能够撑到弓蓝找到最后的处方,而且为了保命,说不定比我们还要更积极的寻找呢。
“回将军,我叫小七。”我乖乖回答。
“小七啊,好名字,以后就叫你七公子吧。”朱厌笑道,“来说一声‘将军,妾身有礼了!’听听。”
我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我是不介意在这个世界里来一次真人版的反串了,只是,顶这么一张妖怪脸说这句话,就算看的人不觉得难受,我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啊。
朱厌将我的沉默不语当成了无声的抗议,愠色道;“小七,难道本将让你扮男人就这么委屈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只是强忍的,不能笑出来。
朱厌见我还是不说话,顿时变了脸色,雍和忙道:“将军,这孩子还小,大约是被将军吓道了,慢慢来。”
朱厌哼了一声。
雍和看向我的神色,满是同情:无论多懦弱的女人,被人当成男人,心理都不好受吧。
“小七,照将军说的做吧,你只当是在反串唱戏的,对了,唱戏你会吧。”雍和温和的说,一双清澈犹如新茶的沏出的水,望向我的眼神让我心中一颤。这种眼神好熟悉,似乎以前在哪见过。
我站起来,微微屈膝,低头道:“将军,妾身有礼了!”
朱厌表情从惊讶到欣喜:“好极了,就这样,表情再娇羞一点,来笑一个!”
我咧开嘴笑了,脸上的白粉簌簌往下掉。


请假条

明天晚上的火车,白天也要整理东西,估计是不会有时间写了。后天下火车,如果精神还好,或者还可以写一点,不保证多更,但至少有一章。
如果能买到第二天的火车票,大后天晚上就会上火车回来。白天有没有更新,也难说。大大后天到家的,如果精神好的话,也会来写一点。
鉴于未来至少连续三天,不能好好更新,今天就很努力的写,竟然写出来六章,眼睛都痛死了,算是提前给亲们发安慰奖,所以不要怪偶哦。
偶在年后已经辞了工作,准备找新工作,中间这么闲才能每天写这么多,每天都是写了小修一下就发了,没有存粮,大家不要指望咯。
一方面很想快点找到新工作,不在家里吃自己;但想到上班后,估计也没有机会写这么多了,又不想这么快找到工作,真是很矛盾。
所以,喜欢偶文的朋友和偶一起珍惜这段难得的逍遥时光吧。我毕业后,还从来没有连续二十多天每天睡到12点呢。

第 56 章

宴都的百花会名副其实,满街都是各色花卉。
大街上几乎所有的男子,手中都拿了几枝鲜花。而拿的多的男子脸上明显别其他人更容光焕发些。
我坐上马车上大约是看懂了,这个季节里,女人是可以自由送花给男人的,而手上鲜花多的男子则可以证明自己比其他的男子更美丽、更有吸引力。
朱厌看着窗外的男子,不屑道;“庸脂俗粉,也配拿花,那些女人都瞎了眼睛吗?”
雍和笑道;“天下男子哪里能人人都有计蒙公子那样的容貌。不过是情人眼中出美人罢了。何况若是只有美貌之人能得花,百花会也就没有这么热闹了。”
车行了约了越半个小时,在一家行馆前停了下来。
朱厌跳了下去,我掀开帘子也要跳下去,却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是雍和,她笑道:“穿着裙子很不习惯吧。”
我心中感激,即使是前世,我也没有穿这么长而且累赘的裙子的经验。很想向她笑笑表示感谢,脸上的僵硬感提醒我现在的相貌是怎么样一个恐怖,估计笑起来比不笑还要吓人,只点头道:“谢谢雍副官。”
跟在朱厌后面走了进去。这处行馆显然精心布置过的,各色鲜艳的花卉怒放,有的还做成了造型。走廊迂回,朱漆柱子,彩画栏杆,迎着翠绿的柳树,乌色飞檐上挂着红色的灯笼,三色横幡,随风舞动,十分美丽。
很快就在一处阁楼停了下来,领路的小厮道:“朱将军,计蒙公子就在这里。”
我望着这说是亭子却又似阁楼的屋子,精致的雕花红木为墙,大幅的白色半透明丝绸做风帘,透风又隐蔽,望上去,如同云雾在亭台里荡开,人感觉仿佛站在云端仙阁,建造者确实是别具匠心。
雍和掀开帘子,朱厌拉着我进去了,兴冲冲的向屋中间主位上之人道:“阿蒙,我带一个人来给你看。”
我略打量一下,屋子很大,放了大约十多个案几,有二三坐在一起的,也有一个人独占的,有男有女,都是一脸趣味的看着朱厌,接着一脸错愕的看着我的脸。
本来还有些喧闹的屋子一下子静了下来,然后主位上首先的传来笑声。
我这才转眼向笑声来处看去,顿时也呆住了。
脑子里头一个想法,这绝对不是人,绝对不是。
两弯似颦非颦笼烟眉,一双似笑非笑含情目,唇如朱砂,不点而赤,肤凝羊脂,气吐兰芳,指若葱削,顾盼生姿。若单只是长相,我或许还不会有什么感觉,只是他懒洋洋的坐在那里,自在舒适好象周围的人都不存在,偏偏又叫周围的人不能忽视他的存在。一身不知道几百层还是几千层颜色的百花争春衫,若是穿在别人身只会觉得眼花缭乱,只见颜色不见人,却被他生生压下了光芒,成了他的衬托。墨染的长发一点没有束起来,随意的披散在身上,只在鬓边插了一朵极红极艳的蔷薇花,回眸一望,就看呆了一屋人。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里见过打扮的最花哨最娇媚的男子,却偏偏生不出别扭和反感,只觉得满鼻的芳极香极,满眼的艳极妖极,催人欲醉不愿醒。
雍和见我在发呆,忙拉我一下。
我连忙上前,屈膝行礼:“妾身小七见过蒙公子。”
计蒙盯着我满头乱甩的珠翠和时不时向下掉粉的一张脸,薄唇轻启:“阿厌,这就是你要我看的人?”


第 57 章

朱厌竟然面色微赤,说不出话来。
“不过就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就真恼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掉了。”台上的男子不满的抱怨,“真是小气。”
朱厌赶紧解释:“我没有生气,只是,只是雍和说军营里有点事情,我才赶回去了。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我听到周围零碎的笑声,心中有些感叹,堂堂夜叉将军,勇猛之名传遍三国,在军营里中,是见而肃立,闻而噤声的人物。而在计蒙他身边一干人眼中,竟然只是一个可以恣意的戏耍玩弄,以娱众人的角色。朱厌为讨心上人的欢心,荒废了军务,又想方设法来证明自己在计蒙心目中的地位,即使说不上情意深厚,也是尽心尽意了,她或者幻想,其他人笑我,计蒙肯定不会这么想。但试想,若计蒙对她稍有用心,也不允许自己的朋友嘲笑于她。
我默然,斜眼看了一下雍和,她面沉如水的表情下是不是觉得难堪?
又望一眼朱厌,她知只情急于向计蒙解释,那里还记得其他。心中为她默默不值,顿时对台上之人的凉薄感到厌恶。
“如果不是生我的气,你找来一个丑八怪吓唬我做什么?”计蒙继续咄咄逼人。
朱厌头上都有汗冒出来了。
雍和上前一步道:“计蒙公子莫要怪罪,这人是将军特地找来为公子们献艺的伶人。若能博公子一笑,便是将军的荣幸。”
“献艺?”计蒙微微抬起下巴,玩着自己涂着鲜红豆蔻的指甲,“是真的吗,阿厌?”
朱厌此刻那里还有不应的。
“好吧,那就让他表演一下吧,我倒要瞧瞧他有什么本事叫本公子开心?”计蒙轻轻一笑,说不出的迷人,在我眼中却是说不出的刻薄。
雍和又道:“将军见到这伶人就马不停蹄的带来了,还请公子宽容些时间,让他稍做准备。”
“随你们的便,可别让我等太久。”
雍和一口应下,带我出来。朱厌则在里面坐了下来,眼睛都没有向这边看一下。
“对不起,小七。我都没有事先和你说一声,就自作主张。”雍和愧疚的说,“我实在是不想见到将军那样——”
“雍副官不用难过,我也是将军手下的兵,为他分忧也是应当。”我道,为朱厌有一样一名副官感到安慰。
“等下你上去,只随便唱一支歌便好。今天之事,将军应不会怪你,若有归罪,我一定帮你承担。唱歌你会不会?”雍和道。
我点点头:“雍副官不用担心,我小时候因身体不好,娘怕我难养活,也曾扮做男孩养过几年,歌也学过几支。只是,”我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装扮,“能不能找个地方让我整理一下,这也太——”
雍和自然明白我的意思,忙叫来行馆的管事给我找了一间屋子。
我借口舞蹈道具,让雍和帮我去找几米红色的绸缎。自己关上房门准备。
终于可以将好象面粉壳一样扣在我脸上的东西洗了下来。好在这里似乎男客不少,打扮梳妆的东西一样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雍和吩咐的,连衣服都有几套,我看了一会,选中一件白色长裙。
点了点橄榄油,将脸洗了三次,方显露出皮肤本来的颜色和光泽。我虽然不是什么装扮高手,可前世的女孩子,只要稍有讲究的,哪个没几招打扮自己的。
我对着镜子,浅施薄粉,将肤色亮度稍微提高,用油点了胭脂在唇上染了一层,看上去水润莹亮,将挂在一边的大毛笔用剪刀齐齐绞平,蘸了些须腮红刷上,接着绞了一只小毛笔描上淡色的眼影,让眼睛看上去更明亮灵动。
头发稍微麻烦一点,我不能从镜子看到自己后面,决定还是尽量挽个简单点的发髻:将大部分头发挽成一个发髻,侧垂一边,然后用簪子挑出几束编起起来,盘成小花,用单粒的珍珠簪固定,还有一部分头发自然从一侧垂下,我在这里插上一只三穗的珍珠钗。
其他首饰我一样未带,穿上雪白长裙,拣出一段两指宽华丽精致的大红色金线手绣丝带。在裸露的脖子上缠两圈,两端从锁骨,胸口,腰际垂顺到膝盖下方。
对着镜子找照了照,还算不错,只觉得好象少了什么。
突而灵光一现,提了一只小毛笔,沾了胭脂,在眉心花了一朵小巧的三瓣莲花。
对镜一笑,镜中“男子”,雪衣袭地,里层是亚光的轻柔丝绸打底,中间半透明薄纱轻笼,最外镂空结花如同波浪在袖子和裙上走动。光洁的脖子和稍嫌暴露的锁骨述说着无声的诱惑,却又被火焰一般的红色缠绕的丝带走留恋的视线。
小巧的下巴,仿佛纯白的大理石雕刻,一双眸子若笑非笑,微微颤动的睫毛下是一双流不尽春水,掩不尽星光的眸子,只是转动好象就可以把人的灵魂勾去,姣好的唇形好象被桃花染过一样纯净,轻含贝齿,藏不尽欲说还羞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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