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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碎-第18部分

小说: 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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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是一种很纯洁的事情,因为你可以把好的不好的,所有的你认为是好的,虚拟成你的思维。
于是在我眼里,因了那碗让人口水直流的糊辣汤,便也美化了那中年妇女,尽管她白色的卫生帽比我灰色的书包还有重点色,也不看她指甲里那黑黑的污垢,甚至她会在给你盛汤的时候抓一下头。
云姨是坚决不给我吃的,而我偏又是馋了的,于是经常会有游击战开始。
时至今日,我仍是恋着的,那一碗热的糊辣汤。
黄昏,在世纪金花广场散步,看到一些年纪很小的孩子,使劲地拉住过往的一些男女,说一些恭维的话,然后销售手里的花,很多时候我常常在想,那到底是月季还是玫瑰。
听一个孩子说过,他没钱到花店去买花,可是又想要钱,于是就在深夜的时候偷公园里或者路边上的月季,第二天拿来高价去卖。
曾笑问他,一朵那样的花便卖高价,别人会买吗?
10岁左右的孩子,语出惊人,我的花是代表爱情了,当然贵了。
的确,所代表的意义不同,便也是贵贱的之分了。
而往往那些女子,便也被这些虚荣所收买,我亦是如此,岂不知,我盼望一束玫瑰到何种疯狂。
有风袭来,些许的冷,站起身,欲走。
旁边有卖花孩子的话让我惊叹,叔叔,买朵花给阿姨吧,看阿姨多漂亮啊。
回头看时,一男子怀中明显一般的女孩,但因了此话,脸上泛起羞涩的红晕,反而美了。女孩期待地看着男子,似乎有意向要花。
卖花男孩很有眼色,更是会说话,叔叔,叔叔,买朵吧,刚好给阿姨求婚呢。
女孩羞得低下头,男子也笑了,小鬼,好吧,多钱。
给叔叔便宜点,三朵是我爱你,叔叔给一百块吧。
我吃惊,狮子大开口,彩灯浑浊的光照在男子的脸上,我看到他有些迟疑的吃惊,犹豫了片刻,他笑着问,怎么这么贵啊,便宜点。
女孩似乎不太满意男子的表现,女子从来如此,我也不例外,倘若一朵花便能将爱情凝聚,那么爱情又似乎过于廉价。
一百块便能买来我爱你这么沉重的承诺,情何以堪,而三朵也许只是野地的花,便叫价一百,物质与精神的等值便是如此,心痛,心疼。
卖花男孩听到男子如此的话语,面露不屑,难道爱情也要打折吗?
一时间,当事者,旁观者无不木然。
爱情要打折吗?能打折吗?买花人,卖花人皆已离开,惟我木然,空白一片的大脑四处飘荡。
杜拉斯说,人在生活中对某些东西爱过一次,是否必须永远爱这些东西?我不能解释这种思维,就像那几百片的安定片滑进我喉咙时,我无法解释那种卡在其间,上下不能的郁闷,惟一可以解释的是,我对安爱过一次,然后永远都在爱着。
我在曾经濒临死亡的时候,看到安,他是那么焦急,然后我听到玻璃的碎响。褪掉衣服,听到欲望在血管里咆哮,身体里已经有灼热的因子在剧烈的燃烧,很坦白,也很脆弱,骨子里的寂寞和心底的烙刻始终无法正比。
女人,便是如此,我从不例外。
“如果你只喜欢同一个男人做爱,你就是不喜欢做爱。”杜拉斯的话总是影响着我,影响着如我样的女子,只是肤浅,不曾深入了解。
经过着,路过着,身边的男子熟悉而陌生的,天亮说分手,天亮还是朋友,种种如一的演绎着。一个男人在三步靠近我之后,看到我理所当然地在手腕上划下三刀,他冷笑又鄙视地看着我,你在证明什么?
我安静,应该是冷静,任血流下。
我只是一具没有声息,没有性别的躯体。灯下,我的身体发着光,闪闪如鳞片,鱼样。或许我可能会是一尾鱼,只如在湛蓝的最深底处噙一瓣瑰丽的珊瑚,流一滴分辨不出的泪水,说一句,我在你心里,你看不到我的悲哀。
白色床单上大片干涸的血迹,触目惊心。记忆瞬间涌入脑海。
从安的葬礼回来,我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是的,绝望。类似于丧失所有意念的绝望,甚至于停止呼吸。
或者说,我已经忘记了呼吸的感觉。生命的气息正在逐渐离我远去。
我拿起了那把刀,我一直喜欢用它切水果,喜欢看它锋利尖锐地切割满多汁的果肉。
我的手臂同样鲜活,充满丰富的血液。我看到青紫色的筋在肌肤下爆裂开来,几乎要冲破单薄的皮肉。我把刀锋对准自己青紫爆裂的筋脉,狠狠地割下去。血液喷涌而出,那个瞬间我眼前闪过许多人的影像。即将陷入昏迷的时刻,我对安说,亲爱的,我很快会和你在一起。疼痛在瞬间侵袭了我。那真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痛楚,我很想在一秒钟之内见到安,但是没有,大量血液顺着伤口流出体外,我的手腕细若孤单地暴露在微凉的空气里。
一边变态地感受着痛的快感,一边拨通幽宁的电话,听得出她那边很嘈杂,她的声音有些尖利,我还来不及开口,她就急急地说了一句,湛蓝,明天我给你打过去,有事。
思维还静止在拨电话那一刻,时间已经旋转到话筒里传来的嘟嘟的声音,隔壁传来动感的音乐,想必是刚搬来的学生又在搞什么聚会,年轻,就是好。突然觉得自己好苍老,看见过隔壁的那个女孩子,很时尚的那种,有点像芭比娃娃,让我想起自己16岁的时候,不过我更多的是一种沉沦,而她们的另类则是用张扬来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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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 
 
作者:夏果果
 湛蓝十年
 
从冰箱里找到果汁,大口地灌进嘴里。
手腕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伤疤狰狞丑陋,我决定不去看它。不喜欢的东西我一直忽略存在。这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生活态度。也许,可以称之为逃避。
在超市给自己买了一套干净的衣裤,鞋子刷得很干净。白色的T恤,牛仔裤,旧的帆布鞋,头发尽数地散落下来,在后背蔓延。如同水藻,妖娆美丽。我决定离开这里。离开曾经住着所有人,如今剩下我自己的城市。我看起来孤独而狼狈。
我没有带走任何一样东西,我两手空空。坐上南下的火车。
二十三个小时以后,我到达深圳。印象中繁华颓靡的城市。没有和幽宁联系,联系到一个很久以前认识的鼓手,借了他的屋子。
他叫安顿,同样寂寞的人,他在等待着一个曾经追逐过他的女子,他说,因为曾经的无知,失去了她。
他的鼓很有激情,我每次都在听到的时候想要呐喊,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后来到了深圳,便无音讯,他在等。
世界上真的有买后悔药的吗?也许会有,只不过要用一辈子去做药引子。
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从我面前掠过,他们全部面无表情,直视前方。住在这里的人,永远只有那么一个方向,前方……代表财富,名望,地位的方向。他们冷漠而脆弱,他们在这城市的缝隙中爬行。他们同我一样,内心空洞,一无所有。原来所有的城市都一样。繁华,破败,形形色色的人。并未有神圣与平庸,城市都是一样的,住着人,富有和贫穷。
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我又开始写字。把我看到的,听到的,触摸到的,感觉到的,梦到的,想到的,全部写在电脑上。
那些曾经在我生命中喧闹经过的人,成为我小说中的角色,我述说着,我爱他们。我爱所有的人,因为他们都已不在。我无比深爱过去的时光。
是谁说,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
我终于肯承认这是至理名言。
那些从我生活中彻底地消失的人,陡然成为我的最爱。我甚至措手不及。
偶尔会上街,那是迫不得已。因为需要食物和水维持生命。
从超市购回大量食品,塞满整个冰箱。然后写字,没有黑夜与白昼之分。什么都没有,我在电脑前如同爬虫一样不停地敲打。
幽宁知道我来了深圳,却没有和她联系,像一颗即将爆炸的地雷站在我面前,从电话到出现,她甚至没有用到半个小时。
湛蓝,莫非你还在怨恨我。两个人的距离有多远,我一边任由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出这么一行字,一边似是而非地回答她。
很久了吧,幽宁,你还有和别人联系吗?
湛蓝,你到底要怎么样才和我在一起。幽宁穿得很怪异,红色的露肩背心,一条乳白色的纱从脖间淡淡绕过,却又是一条苍翠色的高靴子,黑色紧身小短裤。慢慢地将手放在她的脸上,很烫,她很激动。
你知道爱是什么吗?
不,你不知道。因为你没有爱过。
那么我呢?我知道爱是什么吗? 
我也不知道。虽然,我爱过。
爱一直在我的生命中蔓延,剧烈,绝望,疼痛。
我许是注定经受折磨的女子,我遇上这许多的人,爱,被爱。我浓烈丰满地活过。我喧闹放肆地活过。
然而到了最后,终究是一场独角戏。
你像个饥渴的孩子,不同的是你需要的只是说话,讲述了十年,别人都说你是个疯子,是个婊子。你无所谓,因为你亲眼目睹了身边人一个一个地离开,或许说是你臆想着。
没有谁和谁是心有灵犀,除非那个人非疯即傻。
我站在城市上空呼喊的名字,很久以后,我仍然叫着这个名字。我说,安,吃午饭了。然后安一直没有回答我。我看到高处的建筑物,那上面笼罩大片灰色云朵。我对自己说,你跑不掉了,这是你的命。
我们从出生就有一场注定的命运。爱谁,恨谁,离开谁,得到谁。于是我终于可以安然承受自身的孤独。我走到这里,陌生的生活,一个人。
城市的寂凉和繁华如出一辙。我并未看出深圳与西安的不同。那个目光平静,笑容隐忍的女子始终是我。素面朝天,面目干净。黑色衣裤,长靴。暧昧诱惑的颜色。
我描述自己的生活。在小说里,大朵玫瑰图案的睡衣。随手扎起的头发。窗子和阳台的门一直开着。烟雾出现,消散。屋子里始终只有我一人。趴伏在电脑前写字。
忽然感觉自己语言贫瘠,无话可说。开始胡乱敲打键盘。屏幕上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字符。不曾想过自己会如此撕裂或是隐忍地活。生命中太多无可预测。却是不可违抗的必然。我想我已然遇到那个人,并且爱过。已经足够,只是不知道,以后这漫长岁月,苍凉,孤独。一个人,如何走下去。
感觉自己逐渐苍老,逐渐失去欲望。双人床上放着一个人的被子。没有任何玩偶装饰,我不再是孩子。偶尔,只是偶尔,睡在宽大的床铺会感觉冰冷。再盖一层毛毯。亦然。
忽然地哭泣,我想我太过孤独。从小到大,我都是害怕孤独的孩子,却始终孤独。我爱过的人以各种方式疏离我,爱我的男子,即使日夜陪伴,亦是无法缓和内心孤独。透进骨髓,令人窒息,总有幸福明媚的女子,甘心守候在风华男子背后。做微小谨慎女人,操心琐事。
我却不同,我体内流有骄傲血液。宁愿在瑟瑟寒风中自己拥抱自己,不会允许身边站着一个不爱的男人。或是女人,譬如丁南。她是我惟一没有失去的朋友,许是相交甚短的缘故。是在陌生的街头邂逅的,还是在酒吧里买醉认识的,具体都已忘记,其中间杂暧昧。却无延伸下去的欲望。
有些人,我们是注定遇到,注定擦肩而过,我喜欢这种感觉。浮华城市中与自己身边女子纠缠出些许暧昧,然后彼此背离,再无交集,并不可惜。离开可以深切怀念,相守却不做不到,在一起的两个人终究难逃世俗纷扰。
丁南曾问我,爱他什么?简单的问句,再无下文。
我决定坦言相告。于是正色,爱他就是全部的爱,一刻也不想分开。
她忽然地大笑起来,声嘶力竭。我任她发泄。良久,她说,要是我早些遇到你,便不会失去他。不,我说。你终究还是失去。我看着她。若是不失去他,你便不会遇到我。你遇我早些,便是失去的早些。
丁南怔然。片刻不曾言语。既而苦笑,湛蓝,你实在是聪慧女子。只可惜,太过孤冷性子。学会接受身边的人,对你有好处。
我看着丁南微笑。这是发自真心。我知道,自己已经把她当做知己。只是,往往在真相来临的时刻,分别也随之而来。
丁南跟着一个男人出国。头发苍白的男人,姓钟。有终于或者终点的谐音,他的年龄可以做丁南的爷爷。我看着丁南的眼睛。她掩饰地对我笑,湛蓝,从此以后我衣食无忧,再不必为我操心,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开心。
我还是笑。
我一直希望你开心。丁南一时动情,抱住我肩膀,眼泪颗颗滚烫,渗进我肌肤,是灼烧的痛。
保重。
丁南亲密挽住那老人手臂,随进站人流消失。我知道,这是我与丁南最后一次相见。飞机呼啸着从头顶上掠过。
丁南于我,我于丁南。不过是路上相遇的陌生人。见着的时候都是孤独,于是打了招呼。本想一起取暖。却逃不过这命运,于是分别。时间比什么都无情。转眼间,丁南已是成熟富贵的女人。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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