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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王子的情歌-第2部分

小说: 王子的情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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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她们还补充了一点:“小保,你长得那么秀气,搞不好SEX的初体验会是跟成熟稳重的叔叔呢!”

    这真是令人泄气的一句话,我一点也不想让我的第三只眼有那一天来临。

    算了,女人嘛,看在她们送我阿曼尼的份上不跟她们计较。

    “嗯……”我左顾右盼地,欣赏着我的那一件阿曼尼。

    我看了一下两边,确定这一间男厕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清了清喉咙:“魔镜啊魔镜,请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最适合阿曼尼的美男子是谁?”

    说完,我马上跳到另一边,装着一种几近谄媚的怪声音:“当然是您啦,殷以诺王子,这世界上只有您这样的美男子才配得上阿曼尼!”

    “卟——”

    我吓了一跳,厕所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的声音。

    “是谁?”我大吼着,我可以感觉得到我的脸和耳朵逐渐升高的温度,足以卖起炭烤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笑你的。”

    从窗边的那一棵充满绿意的芭蕉后面,晃出了那一个声音的主人。

    我看着那个人,是一个长像十分平凡的高大男子,削得干净俐落的短发,跟他瘦长的脸十分地搭配;一身深蓝色的服装有种沉静的感觉;唇边的笑意让人家忍不住想要亲近。让我除了不好意思之外,还有着一种陷入窘境的感觉;我该怎么反应呢?是该生气?还是装做一切事情都没有发生?

    “……刚刚我在窗边透透气,没想到会有人进来。”他缓缓地解释着,声音十分地平稳着,他的大手指了一下我的黄衬衫,“那件阿曼尼跟你很配,真的。”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但就在我这样想的当下,一种像流鼻涕的感觉从我的鼻腔涌了上来。

    “啊——”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的鼻血夹着我和那个男人的惊呼声以重力加速度的力量,快速地滴在索多玛的洁白地板上。

    “啊!啊!我的阿曼尼!”我慌张地将我身上的生日礼物脱掉,这可是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贝的东西呢,怎么可以让它第一天就见红呢?

    “喂,应该是要先处理你的鼻血吧?”那个男人从胸前的口袋掏出了一条折得四四方方的干净手帕,抹去我脸上的血迹。

    “啊,不用——”我连忙推辞着,我们萍水相逢、互不相识,可是他却要帮我,这说实在的,不符合我的个性。

    “不要说不。”那男人不管我的拒绝,径自将那条手帕浸湿了之后,放在我鼻孔里。

    “这样会比较快止血。”他的大手仍覆在我的脸上,话语虽然温和,却有着一种不允许反抗的意味;一种近乎于强迫的温柔,就这样从我的鼻腔深深地进入了我的心里。

    “我很抱歉刚刚笑你。”

    我望着比我高大许多的陌生男子,他的眼中映了我的脸,还有他覆盖在我脸上的大手;我们就这样保持着站立的姿势,而我,赤裸着上半身,手里握着我二十岁的宝贝。

    “你看起来好小……”他又笑了,但是那种笑容却不会让我讨厌。“我刚才还以为是一个女生跑到男厕来了呢。”

    “我不小了。”我嘟嚷着,虽然鼻子被他这样覆盖着很丑,但我还是要跟他澄清事实。“我今天刚满二十岁!”

    他那双纫长的眸子突然地睁大,但随即又变为温润的眼神:“二十岁啊,真好……我已经离那个年龄有一段时间了呢!”

    “你几岁了?”

    “二十九了,”他露出一个让我安心的笑容,放开他的手,“鼻血止了。”

    说也奇怪,当他离开我的脸的时候,我居然有着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要不要跟我来?”他将他的手帕放在洗手台冲洗着。那花啦花啦的水声划破了刚刚的奇妙感觉。

    “去哪?”我居然也这样地回问他。

    “想知道就跟我来。”

    他伸出了手,那双覆在我鼻上为我温柔地止血的手。

    像是睡美人触碰纺锤一样,我——

    我搭上了他的手。

    接近世纪末的四月夜晚,我就这样跟戴仲骏碰上了。

    那是毫无预警地,在我的心都还来不及迎接这样的变化的时候,他闯了进来,并不是横冲直撞地,胡乱地将我的心搅乱一通;而是、而是……

    一种这世上少有的强制性的温柔闯关。

    我的人生,若非遇上了仲骏,或许今天我又是另外一个殷以诺的人生。然而我这样一个孤寂的灵魂,遇上了仲骏,他如同滑润增味的油一样的,一滴一滴地渗入了我原本干涸而乏味的人生。时到今日,依然是我心中最温柔的一阵风。

    “我叫戴仲骏,你呢?”

    “我叫殷以诺。”

    两点的爱河夜景,有些令人觉得恐怖。迎面吹来的风带着爱河特有的一股骚味,吸入我刚止血的鼻头里,让我很不舒服,连忙揉着鼻子。

    “啊,别去揉啦。”他握住了我的手,阻止我动作。

    刚刚,发生了一件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

    我居然抛下了家琪MOMO,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冲出了索多玛的魔窟。

    “恭喜你生日快乐。”

    他笑着对我说,那一抹笑容让他那张平凡的脸看起来有一种迷人的危险。

    “……开着宾士来爱河看夜景?”我笑了,重新回到我身上的阿曼尼服贴地和我的肌肤相亲。“真是够奇怪的二十岁生日。”

    “你是白羊座?”他问。

    “对,你呢?”

    “我是狮子座。”他握着驾驶盘的样子十分地认真,“听说白羊座的人都像小朋友,现在看到你,还真是名不虚传。”

    “那真是抱歉喔。”我有点不高兴地看着他,“我也不想跟一个狮子座的欧吉桑有这样奇怪的关连。”

    “……因为你那时候的表情好像很不想待在那个地方。”

    我听到坐在驾驶座的仲骏这样说,突然一愣。

    看着我不语,原本看着前方的他,转过头来看我。“难道我说错了吗?”

    “……不……”我有些尴尬,这男人居然可以这样子地看穿我的心思。

    “然后,我就想着。”仲骏望着我,慢条斯礼地说:“今天我会遇见你,是因为神要我来拯救你。”

    我瞪大了眼睛,这个大我九岁的男人,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毫不脸红地讲这种话?

    “所以,”他的唇微微地上扬着,“我是来救你的。”

    一个男人对女孩子讲这种话,那个女的一定会很开心。

    那,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男孩讲这种话呢?

    ……我想,我一定是哪里不正常了。

    ……因为我居然会觉得很高兴。

    毕竟,这种肉麻兮兮的话,对于我这样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孩而言,就像是沙漠中的甘泉吧!

    泪,突然地落下来。

    不明了自己的行为,然而却因为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而落泪。只是因为帮我止住了鼻血,只是因为他感觉到我不想待在索多玛。然而这就让我心安,这是MOMO和家琪没办法办到的事。

    “啊……”仲骏发出了有些困扰的声音,“以诺,你习惯流鼻血充流眼泪吗?这样……要把你丢在爱河喂鱼喽!”

    “哈!”我破涕为笑,“不要!我才不要生日变忌日!”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号,我和陌生男子狂奔在爱河夜色中,直到黑夜被白天强制驱逐出境。

    ……我就是这样渡过我的二十岁生日。

    然而,直到今日,那夜的样子仍在我的心上,不曾褪去的回忆。

    就好像……就好像是经典名片一样,一直在我的心上放映着。

    “殷——以——诺——!”

    “啊……”被这样可怕的叫声唤着我的真名,的确让我头皮发麻;因为家琪和MOMO两个人把我团团围住,怒瞪着我。

    “你昨天去哪儿?”MOMO单刀直入地问着我。“你知不知道,我们为了帮你过二十岁的生日,花了多大的心思啊!”

    “不是……不是只有阿曼尼和去索多玛吗?”我问。

    “你是个猪头。”家琪顺势掐住我的脖子,“我们还在索多玛帮你叫了一个姐姐,让你‘登大人’!谁知你这个猪头,居然去了厕所以后给我们放鸽子?”

    “好嘛好嘛,对不起嘛——放手啊!”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家琪这个蛮力女的手给扳开。“因为我流鼻血了啊,血流不止……”

    看着她们两个人突然傻了眼,我只好将事情全盘托出。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两个女人,在我的面前完全没有那种淑女的形象,笑得比疯子还要可怕。

    “小保——小保!你真的是太欲求不满了吧?”MOMO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那个叔叔长得如何?很帅吗?”

    “……他只是一个怪叔叔而已。”我没好气地望着眼前的这两个阿花,“我就这样在爱河边时走时跑,到五点他就开车送我回家,就这样了。”

    “天啊,他没看你长得这么可爱,把你吃了?”家琪问。

    “你疯啦,”我敲着家琪的头,“我再怎么可爱也是一个男人,吃我干什么。”

    “那有什么关系!”这两个混蛋居然抱在一起说着:“反正世纪末嘛,男人跟男人——流行嘛!”

    我不想再理这两个笨蛋,转身便离开教室,往餐厅的方向走去。

    四月的风,嗅得了几丝夏天的狂傲,下午一点半的阳光开始在天空大展热力,而我,寻着绿叶浓荫躲避。

    我抬头看着长得茂盛的凤凰树,七月一到,我就要从这儿毕业了;并不是留恋这间学校,只是还未想到未来的路。

    他长得帅吗?

    突然地,MOMO刚刚的那一句话,在我的心中像电玩里的打地鼠一样的,无头无尾地冒出来。

    帅?一点都称不上吧?如果以现在的女孩子的眼光看,他不是属于那种很会夺取女孩子欢心的滑头男人;他却一定会是那种想要让人依靠的好丈夫,好爸爸。那张脸孔十分地有着亲和力,一种不容作反抗的亲切。似乎可以用……

    用一种如薄荷似地清爽来形容他。

    “用一杯薄荷奶茶,巧克力厚片。”我向柜台说着,进到餐厅里的冷气让我舒服许多。

    在这个广大的学生餐厅里,特意地设计一面全都是玻璃窗的墙,可以让在此休息聊天的人欣赏到窗外的景色——我们F艺术学院最引以为傲的壮大凤凰树群。不用担心会因为全部都是玻璃窗而遭到太阳的荼毒,因为有自然的屏障挡着,那种清凉的微风在树间穿梭着,最后沁凉我的心和身体。那是跟与死神竞赛的飙车所无法给我的一种安全感,舒坦着我一夜未眠的眼皮。

    巧克力厚片的香味引起了我的食欲——这时我才想到昨天到麦当劳吃饭以后,直到现在才又进食。幸亏五年级课少,在家补了三小时的眠,骑着我心爱的小绵羊,上了两堂课,不过——自然那些讲课都成为我的催眠曲。

    “以诺?”

    我张着一张沾满巧克力的嘴,回过头去看着那个唤着我名字的人。

    “任老师!”有些诧异,不过还是站了起来,看着那个笑盈盈地走过来的熟悉身影。好久不见,你还是老样子。”任老师从他的白衬衫里掏出了白净的手帕。“擦一擦吧,瞧你吃得舔尽。

    “不用了。”我用手抹了抹,将在手上的巧克力舔尽。

    “今天学校有课啊?”他笑容仍是如此亲切,金边眼镜下尽是对学生的关爱。

    “嗯,我吃完以后就要去练琴了。”

    “好好加油啊。我记得你好像是毕业生的毕业典礼音乐会的钢琴手嘛?”

    “是。”

    “啊,你弹得真的很好听呢;记得寻时候新生入学甄试的时候,你的琴艺让我们都吃了一惊。”任老师回忆着,“后来你们班一年级的导师的时候,你优秀的成绩也是让你成为学校名人的关键之一。”

    “老师,没那么夸张啦……”我摇着头,陪笑着,虽然肚子很饿,可是在任老师的面前物质生活却失色许多;因为他是我最喜欢的好老师。(功课少,脾气好,容易ALLPASS)

    “加油喔。”老师的眸子笑得眯成一直线,“演奏会上见。”送走了老师,我又松了一口气,坐在无人的学生餐厅吃我那贫乏的午餐。

    下午的餐厅看起来十分的安静;学生们这会儿要不是在上课,便是留在宿舍吹冷气或回家了,这对于我而言,是一个十分恬静的午后,我最喜欢这种感觉,填饱了肚子,再到琴房去练琴,我可以欣赏阳光,然而它不会荼毒到我。

    “……你看起来真像一个好学生。”

    我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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