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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随心索欲的情人-第10部分

小说: 随心索欲的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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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清洁剂推销员的工作是老公不同意的,因为要交360元钱,以他专业的眼光看骗子公司,我那些钱肯定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可是我喜欢这份工作的自由,我像一只放飞的风筝,虽然线的另一端总有一个人牵绊着,不过好在告别了早九晚五人间地狱一般的台湾公司。

    2000年11月9日,我和乐乐,吴冰相约在一家火锅楼,提前一天为我庆祝生日,那里满眼都是红色的。和同学约定的时间,我通常非常准时,因为我们有不成文的规定,谁迟到谁买单。不过这次无论我是否迟到,大出血的人一定是我。

    我们三个早早地等在火锅楼,惟独风还没有来,也许等待能使时间无限延长,我站在两楼的窗台前,遥望他到来的方向。等了一刻钟左右,我便下楼,在火锅店的门口当起了“迎宾小姐”,看客人陆续的进入,可是我在等的人还没有到来的迹象。

    我使劲的打他的手机,打N次,直到我听到我打他手机的效果在我耳边响起,我才收起刚刚一脸的期待和焦急。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我们等了你很久,我饿死了!”终于等到他的出现,他脸上一大摊黑色的煤炭,我轻轻地一边帮他擦一边问他:“你怎么成了煤炭工人了?脸上还卡油了不少煤!”

    “我确实是煤炭公司的!你不会是刚知道吧?”他不以为然,给自己脸上“抹黑”还大腰大摆,神气活现的出现在公众场合的人不多啊!

    “你不是助理工程师吗?难道还需要往自己脸上抹黑啊?”我觉得很奇怪,他在一家煤炭染料厂上班,难道还是个劳力者?

    “我只是个打工的,而且刚刚进这家公司,什么事情我都要做的!你为什么不在里面等我?”他轻飘飘的回答,可是我却有些许心寒,我喜欢的男人,让别人呼来唤去的,我还没有怎么对他指手画脚呢!

    “我想第一个看见你,所以我在门口等你!”我低着头,因为我说实话而有些不好意思。

    “他们在等我们,我们先进去吧!”我拉着他的手,就像初涉爱河的情侣一样,亲密的走在台阶上,而我的两个同学在座位上给我们行注目礼。

    “这是吴冰,这个是乐乐!”我向风介绍我的两个大学同学,然后各就各位坐好,我和风正好是面对面的坐着。

    “这是我的同事,不过现在他在一家染料公司做工程师,钱风!”我没有向他们介绍我和风的关系,我已婚的消息他们俩刚开学就知道的,从我们走近他们时的亲热程度来看,傻子都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是跑大卖场的销售员,以后多关照!”吴冰简单的自我介绍着。他是一个类似于刚刚出壳的蚕宝宝的模样,黑黑瘦瘦,斯斯文文,和我的风比起来他就是发育不良产生的后遗症。据说是他发育时,爷爷不给他吃大排骨造成的。

    “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文员,要结婚买房子可以找我!”乐乐说道。她在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房地产代理公司做了两年的文员,工作内容无非上午接接电话,看看报纸,喝喝茶,下午就聊聊天,吹吹牛,化化妆,等等下班时间,通常一天的利用律能有10%就算对得起他们老板了。

    “钱风,你的工作好吗?”吴冰和风开始搭讪起来,吴冰的香烟像变戏法一样,总觉得他的烟从来没有抽完的时刻,没等风接到他递上的红双喜,他就“咔”的一声给他点火。

    “还可以,新的工作环境,又要重新开始了!不过公司是国营单位,比较稳定!”两个小男人开始吞云吐雾起来,配合火锅里面乐乐和吴冰早就点好了的锅底沸腾时的蒸汽,勾勒出一副炊烟袅袅的景象。

    “兄弟,你现在干什么工作啊?”吴冰一边把好吃的都丢进锅子,一边问我,听到他叫我兄弟,风先是一愣,后来才如梦初醒。

    “我又把老板炒了!不过现在的老板我也想炒!”每次遇到吴冰他总是会问别人工作如何,而问我是换了什么工作,似乎在他的印象中,我对老板的换手率和权利转让都比较快似的。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稳定,或者说稳定是暂时的,只有肯付出,也有能力,那才能赢得稳定的发展。而刚刚从一家接近监狱一样来管理的公司里跳出来,离开了原有稳定的牢狱生活,要接受社会上比监狱更黑暗的欺骗和圈套,那也是很大的挑战啊。

    “你怎么又换工作了?不过那家没有底薪的公司做也没有什么意思!”吴冰摇着杯子里半杯啤酒,看着我,他倒是一脸无奈,似乎流离失所的人是他。

    “与其被残酷的剥削,不如去找有自由的工作,天天关在公司,不像是人过的生活。”我回答道。对我来说,人之所以和动物有区别,那就是动物除了吃饱、繁衍等简单的需要就能满足,而我则需要超物质东西,比如理想,比如知识,所以动物是生存,而我要的是生活。我就是要一份得到和付出都能按正比列函数递增的待遇。

    我们四个人聊了很多,很明显他们是一对,而我和风是一双……。
第十三章 缘非天定份在人为
    我们四个有说有笑,虽然没有顺利的把餐桌上的美食像清空回收站一样,全面清理干净,但是我们一副副酒足饭饱中场休息的模样。我平时号称是大腹能容天下之美食,但是现在这个容积率已经达到了最高值。

    吾日三省吾身:饭否?饱否?撑否?对于美食既来之则食之,对于减肥是嗤之以鼻,完美和健康不是折磨自己就能造就的。我增加我胃的容量,同时我也增加运动量,结实和阳光就是青春的体现。

    不过我对面的乐乐瘦得跟电线一样,而我的声音和她是一对,我的嗓音粗得和电线杆一样。她的心又和他的体型一样细,我的心和声音一样粗,所以和她在一起叫粗中有细。

    我们吃得无心恋战了,轮换着把勺子往锅里捣,可是勺子像横渡海峡一样,只是匆匆开过,把底下的火锅锅底翻过来,却什么也不捞起来。可能我也是无聊透顶,我也把我的勺子放在锅里,一圈一圈的航行。

    “啊呀!疼死我了!我的皮那么厚也变成烤羊肉了!”我马上把手收回来,在锅里航行风险太大了,我的手指不小心被锅的边缘烫得冒泡了。TMD,我的狼爪受伤了,我还要用来侵略帅哥哥的呀。

    “你没事吧?快用手捏住耳朵!”他一把把我的手抓了过去,然后看着新鲜出“炉”的泡泡贴在我自己的耳垂上。

    真疼啊!我还自信我皮的厚度是万里长城的长度,我的废话恰似一江洪水向东流,我的反应速度那是光速,难得心不在焉的一边惦记下一步泡帅哥的行动计划,一边假装在锅子里面寻寻觅觅,然后莫名其妙的受了老天的处罚。

    好在受一点小伤,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把爪子交给他处理。看着他心疼的样子,又是把我的爪子放在嘴里消毒,又是嘘寒问暖的紧张样,我就不怎么疼了,反而觉得心里甜甜的。

    风大概觉得口水有消毒作用吧,也有可能小时候奶瓶没有喝够,其实他嘴巴里的温度要比室外温度高多了,烫伤的手指不适合在太热的地方呆着的,不过我假装我没有常识好了!

    他含着我的小手指,舌尖轻轻的舔,把重点放在我的伤处,那软软的,似乎带着电的舌头,轻触那微小的泡泡,有点痛痛的,却妙不可言,喜欢他给我的痛,喜欢他大面积扫荡,喜欢他紧张而认真的模样。

    旁边那一对儿已经把眼神转移到安全地带,不好意思看我们。乐乐却是低着头,而手里的勺子还是往锅子里来回航行,我的教训她一点都不吸取。结果就是:受伤的总是女人。她一声尖叫,和我相同的效果,我们两个人都是小手指烫伤,而吴冰的反应就没有风那么体贴了。

    乐乐学着我的样子把受伤的地方贴着耳垂,稍微降温之后,用湿巾敷上,等她自己觉得手指用湿巾擦干净后,也尝试着用口水消毒。5秒钟之后,她就忍无可忍的把手指从嘴巴里放出来,口腔的温度本来就不低,她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享受,而她在承受。

    “你们怎么受伤也要一起受啊?好点了吗?”吴冰急切的问着,动作上就是朝她的方向挨近了半米而已。

    “还好!”乐乐勉强说着,还把湿巾包着手指,这下不敢玩火锅了。

    “你的生日,我买了一样礼物给你,不过现在你一定要喝下去的!”风拿出可乐瓶模样的礼物,我根本没怎么看清楚。

    “今天在这里喝可乐是畅饮的,况且我喝得水位有些高了,肚子里面也叮叮咚咚的奏起了交响乐,实在喝不下了!”我看见可乐就觉得肚子里面已经水漫金山了,再要我喝我的大腹也“无地自容”啊!

    “那我不给你了,是你自己不要的,先给你这个吧?”风神秘兮兮的给了我一个信封,把可乐瓶迅速的收走了。

    “我现在可以看看吗?”我迫不及待的想打开,看看他的礼物是什么样的。

    “你带回家看吧,除非你用嘴巴就能读三寸盘!”

    “我看看卡片吧?不看的话我心理痒痒!”

    卡片不知道他去哪里买到那么夸张的类型,一个小男孩把一筒纸巾拉出来很长一段纸,准备递给另一个正在马桶上“办公自动化”的男孩子,一副本来很恶心的场景,却在贺卡上显得很生动。

    卡的里面写着:特别的祝福给特别的你。下面没有署名,他的笔迹和他的模样一样的俊秀,收到这样的礼物,我就欢天喜地的冲其他两个恋爱处于现在进行时的同学傻笑。

    至于那张三寸盘,我只有拿回家细细端详了。乐乐和吴冰看不懂我为什么那么疯狂,看到卡片时的样子和吴冰送我润唇膏的模样完全不一样。吴冰送我礼物时我惊讶一个大男人,送另一个“大男人”唇膏,真是天大的笑话。

    “对了,你和吴冰怎么认识的?”风很不解,这样女性化的礼物是我的哥们送的,当然要了解一下我和他的来龙去脉了。

    “他是猪脑子!见了我三次还把我当色狼瞪着我!”吴冰突然冒出来这样的话,一鸣惊人,连周边的几桌都回过头试图阅览猪的德行。

    “哈哈,这个男人坐着的时候我能认出来,站起来我就不认识他了!”

    “我和钱风比,我就是矮一点,瘦一点嘛!”吴冰很不服气的回答,因为我一直用这句话变相的说他发育不良。

    “其实我们在00年4月就认识了,我那时看他是班级里脸长的最帅的,所以我一直问他借政治课的资料。”我那时是进去偷听的,华师大我已经考了两次了,第一次我是423。5分,录取分数460分,第二次没有去上学,自己在家复习,当时455分录取,我是450分,最后一次,我告戒自己,再上不了华师大,我就不上学了。最后一次我的分数:486分,我们整个商务信息班,我属于中上游的。

    最后一次成人高考前,我是风雨无阻的去学校偷听,虽然我第一年上去成人高复班,可是两年多来,连课程和上课教室包括老师都没有改变。我是通过原来在台湾人公司里卖命的时候,一个同事也正好在读高复班,她给了我消息,但是没有给我上课的具体时间和班级。

    为了探听正确的消息,我来到学校里,那最熟悉的文史大楼询问老师,我说:“老师,我原来是晚上一三五来上课的,但是公司连续晚上加班,很快就要高考了,我能不能周六补上我缺的课程啊?”我无中生有的表演最终获得了成功,很快我就得到老师正确的消息。

    以后临近高考的两个月,我正大光明的偷听老师上课,而且比任何一个同学都要认真。因为对我来说,我只给自己最后一次圆大学梦的机会。而吴冰在坐着的时候确实是全班最帅的男生,站起来就很难说了,170CM的个头,再俊秀身高也是无法弥补的缺陷。

    “你不知道,这个黄鱼脑子只有问我借政治资料时认识我,说来我们很巧,在高考时我坐在她后面第二排的位置,考好一门课,我问他考得怎么样,她竟然环顾四周然后爆出来一句——你认识我吗?气死我了!”吴冰和他们两个讲诉我们的相遇过程。

    “哈哈,更巧的是我们考的又是同一个专业,他就坐在我同一排上,我们各自坐在边缘,中间只离了两个位置。”

    “我们上了好几堂课,她还是认不出我,晚上我们坐同一辆车,我站在他旁边,想和她说话,可是她却用眼睛瞪我,一副怀疑我是色狼的表情。”吴冰插嘴道,其实我一直认不出他,那是因为在上高复班时,他坐着的样子已经深入我的心了。他发型一变,再活生生的站在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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