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粉红四年 >

第28部分

粉红四年-第28部分

小说: 粉红四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д怄ず孟蠖宰约旱娜菝不共皇亲愎蛔孕拧T谀抢镞筮笤指霾煌!�

  男人通常都会比较反感太聒噪的女人,这道理你苏萧不明白,可我明白郑瞬言也明白,所以你长得漂亮也白搭。

  很显然,苏萧大约在我们学校也没有见过这么帅的男孩子,春心有点动了,即使不是春心动了至少也是想和他认识。人,其实都是视觉动物。管他男人还是女人。

  二天后,出现了这样一幕,

  “郑瞬言在不在啊……”郑瞬言的男朋友打来电话,苏萧接的。

  二十分钟后苏萧仍然没有挂掉电话。

  我频频侧目,苏萧又回到了大一时的那些深夜,声音嗲得出奇。女人最好不要当着另一个女人的面对男人发嗲。尽管每个女人都会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撒娇。但是每个人女人都看不顺眼别的女人在自己面前跟男人发嗲。

  “没有嘛,人家哪里有你说的那么漂亮嘛!……?

  “1399XXXXXXX,好我记下来了,以后有事情联系啊。那拜拜咯?”

  郑瞬言男朋友找郑瞬言的这个电话却和苏萧聊了半个小时。

  这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她或许没有存心想针对谁的男朋友,可是她天生就喜欢和不同的男人周旋,天生就喜欢和不同的男人保持暧昧的关系,天生就盼望着这世间所有的男人都能够跟她有一腿。我跟苏萧同一个屋子睡了四年,太了解她这个特性了。她不坏,但是她真的是骨子里就很风骚,恨不得跟每个男人都有点什么才能够显示她的魅力。

  想当年,凡是有男生追求我,苏萧一定要想方设法跟人家认识,仿佛比我还混得熟。这也就算了,反正我不喜欢那些男人,可是她好像对我男朋友也很有兴趣样的,每次我男朋友找我,她都不忘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好象我不在旁边一样。

  回想起这些,我对苏萧深刻地反感起来。挖墙角的女人是可怕的,挖到了自己身边人头上了,这样的女人是可耻的,不灭她,我们以后都不要轻易把男朋友带出来了。何况,还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

  郑瞬言回来后,我告诉她,你男朋友给你打电话了。

  哦,说什么了吗?

  不知道。苏萧接的。

  郑瞬言说了声,哦。

  我犹豫了一下,很想说,苏萧和他嗲了半个多小时。忍住了,没说。这挑拨离间的味道也太重了。

  郑瞬言说,他在哪里打的电话,我刚到他们楼下去过的。

  我马上说,应该是在寝室,因为他没有用手机打。

  哦,你看了来电显示,知道不是手机打的,是吧?郑瞬言继续漫不经心地问到。

  不是的呀,是苏萧接的电话,我想应该是在寝室打的呀,要是在外面用手机打的话,苏萧看来电显示就行了,也不会问他的手机号码啊。我也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出我的推论。

  郑瞬言低声说了句,又发骚了。真恶心。

  我笑了下,说,她自己犯了那么多事还这样,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郑瞬言经过苏萧的座位时,狠狠地踢了一下苏萧的凳子。

  郑瞬言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激烈。我心底暗喜。瞬言不会善罢甘休。我准确地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但我还是安慰她,说,瞬言,也别生气了,你又不是不了解她,我们都是从一个寝室搬过来的。自己小心点就行了。

  郑瞬言闷闷的说了声,嗯。

  第二天,郑瞬言就对我说,我男朋友不会理她了。

 
  你有本事。我由衷地赞叹瞬言。

  虽然我知道郑瞬言一定会防微杜渐,不会善罢甘休,但是她行动这么迅速果断,下手这么狠,我很好奇她是怎么处理的,我也好好学习下。

  她笑笑说,其实那些事情我不想说出去。但是她总不能够威胁到我的利益吧?你也知道她长得那么漂亮。我不过是跟我男朋友说她以前给人家做过二奶,还怀过孕。

  怀孕?你怎么知道!我非常诧异,我一直以为那件事情只有我知道,怎么郑瞬言也知道呢?

  郑瞬言听到我这么惊讶地说这句话,也极其惊讶,睁大了眼睛望着我,问到,她真的怀孕过啊!我是自己编的,用来骗我男朋友的!

  郑瞬言再次睁大了眼睛看着我,盼望能够从我眼里获得一点点信息。

  我转过头去没看她。我忽然觉得很失望。瞬言也会这样。造谣?中伤?诋毁?她是我在这个学校唯一欣赏的女孩子,怎么会这样?我耳边有风萧瑟的呼啸而过,把思路一遍一遍输理。

  我看了她一眼,说,不是啊,我的意思是说她要是怀孕你怎么知道的。不是说我知道她怀孕过。

  哦,郑瞬言不再问什么。

  两个人都在沉默。我答应过苏萧,我不会把她怀孕的事情说给任何人听,虽然我不喜欢她,她招惹我的时候我甚至想告诉全天下人,这个女人不自重,怀过孕。我恨不得跑到学校的广播台去大喊,苏萧做人家二奶,怀孕流产,臭破鞋。只是想想而已。

  我们都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女子。

  郑瞬言就这样轻易地扳倒了苏萧。不是瞬言残忍,而是爱情自私。不是瞬言造谣,而是,苏萧做人太失败。她作为一个美女,是个太失败的美女。

62。亲密接触

  我在刚进大学时曾对大学里爱情发表过看法,在大学里两人正式恋爱后,不出两个月肯定会接吻。不可能像在高中时那样,大家都知道谁在和谁好,而他们俩可能连手都没有牵过,牵个手,女孩子还会在日记中记载下来。

  唉,当年到底是刚进大学,见识浅陋,虽有觉悟,还是有偏差。现在才明白,在大学里要是两个人正式谈恋爱(所谓正式,就是一方对另一方说你做我的男朋友女朋友吧,另一方  
说好)后,一个月还没有就接吻,那肯定是有问题,肯定是有一方在答应时非常勉强,并没有真正看上另一方。

  至于两个月就那个那个的,没有统计过,应该占一定的比例。

  什么爱情不爱情的,不都是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于旺盛。

  郑瞬言和他也不例外。认识第三周,就挽着他在篮球场食堂出入了。

  瞬言开始步苏萧同学的后尘,每晚11:30公寓关门,她每晚11:29进公寓楼,11:30准时在熄灯的那一刻进来。我看倚天屠龙记,里面有光明左使,光明右使,联想到美女苏萧恋爱时,也是一进门,寝室就准时一片黑,因此封她们为黑暗前使,黑暗后使。得到陈水的强烈响应。

  进了门,摸黑洗脸洗脚什么的,盆子流水稀里哗啦。这不算什么,有时候兴奋了还唱点小调。更兴奋的时候就是站在我的凳子上,掀起我的帐子,把头探进来,小声的对我说他们今天的进展,比如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回来之后兴奋不已,站在我的床边上说,细细稀碎碎的说。

  想起他们第一次拥抱,觉得很有意思。那天晚上她回来后兴奋不已,说先是怎么前奏的,怎么怎么在一起说话,然后怎么怎么靠近了,然后怎么怎么他拉着她的手,然后怎么怎么把手移到她的腰间,开始她怎么怎么僵硬,后来又怎么怎么柔软了就倒在他怀里。叙述之详细,声情之并茂,让我都忍不住回想起我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拥抱时的战栗的甜蜜。

  爱情在开始的时刻总是甜蜜而新鲜的。开始总是分分种都妙不可言,每一步都充满了新鲜,彼此都以为爱情的脸永远不会变,直到有一天激情怠尽,我们空守着,凝望着,相对无言。

  她叙述完后,意犹未尽,把我从床上拖起来,要和我模拟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真是晕啊,我看她如此兴奋,春心大发的样子,不忍扫兴,就站在地上。她有1米70,和我比了比,觉得高度不合适,又去把苏萧的高跟鞋拖出来,把脚支在里面,这样我们两站在一起就有了她和那男的站在一起的感觉。我们噼里啪啦的把陈水和苏萧都惊动了,苏萧直在那里惊叫,你小心啊别我的鞋子穿坏了啊!

  郑瞬言不理,把她的手放在我的腰上,我痒得不行了,她还一个劲把我往她怀里摁,那叫一个难受啊,陈水和苏萧爬在床上,看得笑得岔气了。

  她一边抱我,我一边说,姐姐饶了我吧,好吧,我知道你已经和她亲密接触了,你的身上已经有他用手盖的印章了,从此你就归他了啊!你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别搂我的腰了,我还穿着睡衣啊。

  郑瞬言终于放开了我,大家开始躺着床上讨论自己第一次和一个男生牵手拥抱的细节。我挺能感受郑瞬言的心情的。想当初我第一次和一个男生牵手,大冬天的,我的手心全的密密麻麻的汗,脸烧得厉害,心狂跳不已。到现在,唉,堕落了。再美好的感觉也是回忆起来才会芳醇。所有的美好,都是我们在一边经历,它们在一边消逝。

  苏萧说她第一次和男生牵手是高中时的篝火晚会,跳集体舞的时候。她对那男生一直很有好感,一堆人牵着手在那里转圈,终于转到他走到她面前来了。“我至今都记得他手心里冰凉而有点湿润的感觉,当时真的只能够用激动来形容啊!回去后都不想洗手了。”

  你是否还记得你第一次牵手的那个男孩子,你是否还记得你手心的颤栗和细密的汗珠?你年少时某年某月某日的日记上是否也曾写到过,X月X日,晴,晚上他第一次牵住我的手,当时我的手心里全是汗……

  我们的纯真的年代。每一个人都曾有过的纯真年代。

  我看着郑瞬言初恋的疯狂,老是忍不住想起自己那个时候,高中的那个男孩子。楼上楼下的两个班,他每天中午在楼梯的拐角处等我,只为了在我吃完午饭上来时和我说句话,或者塞给我一封信,或者只为了看我一眼。我记得他为我写的那本日记,记得他给我写的那么多的情书,那些花花绿绿的纸,那些密密麻麻的心思和字迹。我记得他为我折的心,用淡淡  
的彩色的纸折成的,每一个里面都写了句I LOVE YOU,满满的一大带子。

  很多。最后,曲终人散,我把一切焚之一具,冷冷的说,走吧,我永远不想再见你。我是个狠心的女孩子,不爱,下手斩断情思,丝毫不留情。

  我还想起我暗恋过四年的那个男孩子。从情窦初开的14岁起。暗恋是一种痛,隐忍不能说,所以今生我都不会再去暗恋谁,喜欢了就直接说,被拒绝了拉倒,我20岁了,我玩不起暗恋的游戏。

  我成熟得太早,我成长得太快,像是催熟的果子,纵然看上去鲜嫩诱人,然而吃起来还是有着陌生的青涩。就如我这些文字,一些青涩的世故,一些纯真的冷漠。太多美好的情感都已经过早地被我用完了。到现在,郑瞬言还能够尝到初恋的甜蜜羞涩和美好,而我已经在同居的房子里和男朋友商量在哪里买房子好。或许这是我的悲哀,我至少比她老了三岁。

  写到这里,我想起我所看到的众多回帖中最让我震惊的一个,是在POP。基本上是否定我的,但是当时我看了反省了很长时间,他的原话大约是,整篇文章读完以后,感觉是一种彻骨的寒和痛。楼主是写得现实而深刻,但是,10岁有10岁的天真,20岁有20岁的清纯,30岁有30岁的世故,40岁有40岁的圆滑。跨越自己的年龄段去领悟生活,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悲哀。这是在我心中最好的回帖之一,对于文章对于作者都谈了自己的看法,深刻而有自己的观点,批评中肯,让我很感动。如果有朋友还在帮我往POP转,可以帮我转达我的谢意。谢谢!!

  我就这样在郑瞬言的初恋里回忆和反省自己早期的情感。

63。爱我,拿什么承诺给我

  郑瞬言的恋爱可谓是一帆风顺,虽然我们曾探讨过她和她男朋友是不是相配。用四个字可以概括他们——女才男貌。

  在认识他以前郑瞬言是那种继续保持中学时代优良作风的女孩子,学习起来,一不怕苦,二不怕累,天天上自习,从来不逃课,年年拿奖学金。各种大小比赛获奖无数,绝对的好学生的那种。基本上大学里这样的学生比美女少见多了。而她的男朋友,基本上属于坏学生  
的那种。一个星期上不了几节课,天天沉溺与游戏和篮球以及追女孩子,年年都有一堆科目不及格,如果不是体育特招的缘故,按照学校校规,这么多门不及格早就该休学了。

  但是,他们相处得很好。再次证实了我关于爱情的理论。谈恋爱是需要互补的,性格的互补,容貌的互补,学识的互补,地域的互补,互补才能够说明,我们的结合才能够导致彼此的完美。

  然而,我并不看好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