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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阳光大秦-第10部分

小说: 阳光大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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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敌把拳头捏的‘咔吧咔吧’响,已经用热烈暧~昧的目光看了白栋数次。这种目光白栋很熟悉,草儿每次想要自己带她上山抓小兔子就会这样看自己。

    “看我也没用,战场太危险了,不适合我的。君上说了,你要负责我的安全,现在就护送我回营吧。中军大营应该是安全的吧?不对不对,还是去后军的好,距离战场越远就越是安全,君上说了,我只要不离开大营,住在哪里都可以,你应该不会反对?”

    “懦夫!”李敌大为失望,眼中尽是鄙夷之色。

    “相信我,其实懦夫会活得更久,跟着我你也许能活到一百岁?”

    白栋嘿嘿一笑,孙膑这会儿还没成名吧,你哪里学来的激将法?不过这招儿对哥们儿没用,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娘亲和草儿还等着哥回去呢,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她们还能活麽?你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杀人狂境界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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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章 【明星】() 
这场战斗很像夏天的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白栋起初还担心会吵得睡不着,不想吃过晚饭、撒了泡尿喊杀声就停止了。秦魏双方目前都没有决战的心思,当发现无法阻止秦军会师时,公叔疱就聪明的缩了回去,据他得到的消息,栎阳已经没粮了,只要继续僵持下去,首先崩溃的必然是秦军。

    整个秦军大营都安静下来,只有白栋帐中的灯光还在闪亮。不是他不想睡觉,公子少官来了,这夯货两只眼睛红得像是兔子,拉着他的手不肯放,说是要连夜结拜,不答应他就不走。

    白栋看得出来,公子少官是个很没有存在感的人。身为一名二货,固然有着卖萌的先天属性,却没人会真拿他当回事儿。而且鲁莽任性,上了战场就知道往前冲,这次车英接到的任务是与两万嬴虔军胜利会师,自然不愿带上他这颗定时炸弹了,结果这货就成了秦国战史上第一个不知军情的前军副将。

    谁说粗胚就一定没心没肺?在公子少官看来,除了二哥,自公父往下,秦国君臣都是拿他当个玩笑看的,无论他多么的努力,总是无法得到认同。他不服,他要学习,他要让所有人正视自己,可惜没人肯教,就连一向待人敦厚秦国长史公孙贾都给了他八个字的评语‘烂漫天性,任骄任躁’。

    他的脑袋是不怎麽灵光,可毕竟是秦国公子,也能勉强识文断字,难道还不明白这是说他永远长不大,放任自流就好了?公孙贾就不是个好人!

    是白栋让他看到了希望,对他这种吃货来说,能做出‘咪咪’那种好东西的人,一定是最了不起的,没看到公父都忙着询问白家哥哥的师父是谁麽?人家就是不说,连公父都无之奈何。

    永远缺根筋的公子少官像是看到了人生希望,与车英大吵后就直接跑到白栋这里,傻人也不是没有聪明的时候,他知道认下这个‘哥哥’有多么重要。李敌在冷眼旁观,却没有阻止,君上虽然疼爱这个小儿子,却毕竟是庶出,再说就算是嫡子,与一名士子结交也不算低了身份。

    不等白栋表态,这货就直接割破了手腕,然后拿起一把青铜匕,横眉竖眼地望着白栋。白栋无奈,只好接过他的匕首,自己也把手腕割破了,伤口跟伤口碰在一起,彼此鲜血交融,从此就是兄弟了,可以让我睡个好觉了吧?

    叫了声哥哥,公子少官一本正经地行了个礼,慢慢退出军帐,白栋倒头便睡,不一会儿便鼾声如雷。

    早晨在一片喧哗声中醒来,白栋好奇地走出军帐,都说秦军精锐、纪律井然,怎么会这样嘈杂,像是到了菜市场?这样的军队可以对抗魏武卒,收回河西麽?

    原来是在早饭,看时间居然是要日食三餐,这是极其罕见的,而且今天的早饭场景非常壮观。

    秦军以万人成军,河西大营有十万,加上昨天会师的两万赢虔大军,就是十二万人,其实是分为十二军。所谓后军,其实就是统管后勤补给、粮草供应、安置伤兵的所在,这里的士兵多半都是老弱病残,而且各有职司,负责工程修道的、养马的、医护救治的、做饭的,都聚集在这里。

    白栋扎营的位置就靠近一帮伙头军,秦军以万人为军,埋锅造饭时却是以五百人为单位,由三到五名伙头军负责,一般是午饭和晚饭才造热饭,早晨多半是干饼就水,而且还都是凉水。这个时代喝生水太正常了,烧热了水再喝属于少数贵族的不良习惯。

    平常伙头军造热饭也就是煮些稀粥、贴几张面饼什么的,今天却是场面空前,空地上一字排开十几个两尺高的釜,大部分是陶釜,其间夹杂着几个青铜的,釜口上扣着白栋发明的蒸笼,热气腾腾、面香四溢,敢情是在蒸馒头。

    像这样的场景不止一处,整个秦军大营都冒着热气,雾气氤氲的,倒是起到了一定的隐蔽作用。釜不够,就凑合着配合鼎来用。

    战国时的鼎分几种,放在洛邑的那几尊简直就是周天子的命,被天下诸侯紧紧盯着,谁敢动一下就会被全天下追杀;公侯用来祭祀的规格稍低,也不能拿来煮东西;跟吃有关系的那种最常见,有专门烹煮食物用的,关键时刻还能煮活人,也有用来盛放菜肴的,跟后世的菜盘子没多大分别。军中木匠很有想象力,临时制作了很多方形蒸笼,效果也是不错,用来摆放馒头比圆形蒸笼还要整齐。

    “君上特别下令,从今天起,每日三餐都是热食,兵士不分阶层,一率食用‘咪咪’。。。。。。”李敌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白栋身后,这家伙目光有些热烈,似乎是嗅到了什么气味。

    “你兴奋什么?每天吃热食,这是要养护士卒体力,准备打大仗了是吧?可惜没你的份儿。君上说了,你要负责保护我的安全,我是绝不肯上战场的,所以你也不能去。如果有不满,找君上去说,别瞪着我。”

    果然是一个懦夫,除了会个壮面,还有什么好的,君上却要拿他当宝?李敌愤愤地望着白栋,知识分子最讨厌,这家伙怕死不说,要求还特别多,昨天晚上非要自己弄些热水来,说是要洗脸洗脚?哪里这麽多的毛病,男儿大丈夫,说睡就睡,身边又没个女人,还怕脚臭不成?喝水也要喝热的,都是春天了,喝几口冷水难道会死人?

    馒头出锅了,有白白的麦面馒头,软软的一按一个坑,还有金黄色的栗面窝头。这是白栋专门传授的手艺,栗面较硬,弄成窝头蒸更节省火力,伙头军们很快就青出于蓝,那窝头捏得比白栋还漂亮,还起了个名字叫‘小咪咪’。太没有创造性了,这时代的人不缺少学习能力,缺乏的就是想象力,这与华夏民族的性格有关,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却少了天马行空般的奇思妙想。

    秦军们喜笑颜开,排着队上来领‘咪咪’,弄几个堆在大老碗里,再去盛一份面水,找个犄角旮旯一蹲,美美地享受着发面食品,就是吃相差了点,尝惯了死面饼的钢铁肠胃突然接触这种软绵绵的食物,真是受宠若惊,两三口就是一个,比着谁的速度更快。白栋看得连连皱眉,怪不得古时军队中经常出现大量的非战斗减员,这样胡吃海塞,肠胃不出毛病才是怪事了,这样看来发面技术的出现不仅可以节省粮食,还有医疗作用。

    白栋走到哪里,都有端着大老碗、吃着热馒头的秦军跳起来恭恭敬敬叫一声‘白先生’。这些战场上杀人斩首面不改色的凶胚在他面前居然有些忸怩,有个靠他靠得近了些,立即引起一片哄笑,很有些后世粉丝追星的味道。

    在白栋眼中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发面技术’足以深刻影响这个长期笼罩在粮食危机中的国家;赢连已经下了命令,壮面神技是秦国最大的秘密,秦人有敢泄露于外国者,灭九族!他这个发明者就像后世的那些顶尖科学家一样,属于国之利器,自然就成了这些大老粗崇拜的对象。

    “白。。。。。。白先生。。。。。。可以请您点一曲麽?”

    怯怯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居然是个女的,点小曲儿?声音可真好听啊。。。。。。可在这秦军大营之中,怎么会有女子出现?别说是在战国时期,历朝历代的军规都不许女子出入大营吧?

    白栋心中大奇。

    。。。

第十七章 【苦酒的生意】() 
等秦军将士领完了馒头粥水,才有一群人慢慢靠过来。他们显然不是秦军,后军大营中虽然多数是老弱,而且多是自带兵器盔甲的屯兵,却各有归属,哪怕是在吃早饭,也是以五人为伍、两伍为一什,十什为一乘,看着杂乱无章,其实井井有条。

    这些人却是乱糟糟的一团,穿的都是破烂布衣,有的腰上栓着把断成半截的青铜剑,有的干脆就是没杆儿的锄头,他们不是直接领取早饭,而是用钱币购买,白栋看了下,两个馒头就要一个秦国圆钱,这可不算便宜了。

    听了旁边士兵的解释才恍然大悟,这些原来就是战国时期极有特色的随军商人。这时代天下多战,为了鼓励士兵奋勇杀敌,各国都规定士兵缴获的战利品可以自留三成到五成,可军备库是没义务帮忙存放这些战利品的,于是随军商人就应运而生,他们自带武器装备,负有帮助军队作战杀敌的义务,却不被军队承认,无论吃住,都要向军队缴纳一定的金钱。

    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后世,历史上有的大军商甚至可以直接与国家做生意,消化国家无法消化的大量战利品,又或者向需要的国家提供大量军械;只是到了卫鞅入秦后,这些随军商人才统统转化成为‘官商’,从士兵手中购买大量缴获,然后转卖别国,赚取大量金钱以资国库。

    眼前这些都是些小商人,他们面黄肌瘦、衣着破烂,与秦军交易的时候都要低声下气。一名老军得意地告诉白栋,这些人多数都是连土地也没有的贱民,耕种完了主家的土地,拿上从嘴里省出的一点本钱,跑到军营里搏命,如果运气好可以不死,能够购买几件像样的武器回去卖给游侠儿或者是专做军备生意的大商人,这一年就可以不用挨饿了。

    刚才说话的女子就在商人队伍中,如果不是她的声音足够女性化,白栋甚至无法发现这是一个年轻女人。她的麻衣很单薄,草鞋都破了,露出两根茁壮的大脚趾,头发像个男人一样挽起来,脸上隐隐还有几道伤痕,腰间居然还插着一根木棍,还没有手腕粗呢,能不能成功打死一只狗都很难说。

    打量了这个女子几眼,白栋发现如果她换上一身华丽的服装、把脸洗干净、再化个烟熏妆,完全就是后世t台上的模特了。她的身材很高,足有一米七左右,比这个时代的很多男人都高,好在西秦多壮士,站在秦人中还不算鹤立鸡群。

    “你叫住我,要我点曲儿?”

    白栋很好奇,这个时代不是只有雅音麽?礼乐都是孔老夫子最尊崇的,怎么会如此任人亵渎,这女子是真个另类还是吃了豹子胆?

    “苦酒确是个苦孩子,早早没了娘,父亲跟着咱们行商,她就靠唱曲儿赚取几个小钱,这是将主允许的。先生别看她认不得几个字,却会唱《诗经》,关关雎鸠什么的,好听着呢。。。。。。”女子原来叫苦酒,果然是个没姓也没氏的苦人贱民,不过人缘似乎很好,几名老军都帮着她说话。在他们想来,白栋这个士子肯定是不差钱的,能帮苦酒拉到一位大豪客也算是做了善事。

    苦酒怯怯地望着白栋,眼泪在眼眶儿里转来转去,她是靠唱曲赚几个老军的带血钱没错,却从不会开口兜售自己,都是老军们看她父女可怜,主动给她生意做。可这些穷哈哈能有多少钱,她现在需要一笔大钱,能让父亲安安稳稳渡过后半生才好,于是衣着光鲜的白栋就成了她的目标,脸面都顾不得了。

    白栋那套破衣服让赢连都看不下去,特意为他换了一身丝质深衣,加上士子的名头,站在这些军汉中真如玉树临风一般,确实像个款爷。

    “姑娘还会唱《诗经》?不知听一首要多少钱?”

    从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中看的出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子,姑娘脸都红成了刚出锅的螃蟹,两条还算笔直的长腿也在微微哆嗦,不是以唱曲儿为生的麽?紧张什么,倒像个刚下海不久的雏儿一样。

    “一。。。。。。一金!”

    嘴唇都快被自己咬破了,苦酒才大着胆子开了口,然后就迅速低下头,看都不敢再看一眼白栋,好像犯了多大的错。

    “一金?苦酒,白先生是看你可怜,你怎么倒坑上先生了!平日里你唱个曲儿也就是两文钱,兄弟们知道你是好孩子,手上有了几个闲钱,就没有不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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