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另一面-第5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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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叫她不要再管这件事。”我说。
“她哪能不管呢?”他着急地说:“我们都知道你是要送死……哎呀,我已经什么都没了,你妈妈如果被你气得真的不管了,那你可就真的惨了。”
我忍不住发笑:“爸爸。”
他也一愣,没吭声了。
从分裂开始,我就再也没有称呼他“爸爸”。
“苏先生说他不会要我的命。”我说:“我也不可能坐牢,最多就是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他说:“你不会以为那里面是真的只给你治病吧?你又不是小音音,怎么这么傻呢?”
我说:“很抱歉,我把你的钱都败光了。”
“那些无所谓,”他说:“重要的是你别乱来。”
“我不乱来。”我说:“我只是想做我这些年一直都想做的事。”
知道星星有抑郁症的那天,我捏着那单子发抖。
虽然心里不怎么疼她,但终究还是我的亲生女儿。
正因为非常了解这病,我就非常清楚,如果星星想自杀,那一定是真的,我一定无法阻止。
就如此刻,不想周旋下去的我,也是因为早就觉得活着没意思了。
人格慢慢地在融合,我反而越来越不快乐。
大概是因为,感情不止能令人感到幸福,也能够令人感到绝望。我知道,许多事,在我尚未完全清醒时,就已经无法再回头。
我当然没能说服老头儿,他依然去找我妈妈了。我妈妈也不听我的,继续去找苏先生,但铩羽而归。
一直到开庭,我才见到灵灵,她脸色很苍白,人也瘦了很多,起初她并不看我,后来不得不看时,目光里充满了仇恨。
我装成白痴,好顺理成章地被投入精神病院。
我虽然有着很好的体魄,自认也有很强悍的意志力,能够对抗自然界中的风风雨雨,但对于精神病院的药,我束手无策。
我本以为我进去后不久就会被人暗杀,没想到却在里面活了那么久,久到我总是觉得很无聊,毕竟我这辈子从来都没这么闲过。
有时想想念念和茵茵,有时想想灵灵,有时再回忆回忆自己狼狈的前半生。
在我行动之前,我有联络苏先生,告诉他我的计划。他一定很满意,因为他说:“你可以提要求,希望我怎么处理?”
“让他死吧。”我说。
他没答应,只说:“我让珊珊去见你。”
珊珊这个人我早有资料,她是个很喜欢在背地里搞小动作的人,而且比较阴损。
在决定当着灵灵的面表演欺负孩子的前几天,珊珊联络我,称事情已经完全搞定了。
我见到蒲蓝时,他在医院,浑身上下都被包着,但从形状依然能够看出他的情况。
我感到有点恶心,问:“怎么没杀了他?”
“我有让他选,他说他不想死。”她朝病床的方向叫了一声:“蒲先生,我说得对么?”
病床上的那个东西眯缝着一只残存的眼睛,望着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问珊珊:“我能单独跟他聊聊么?”
“我劝你最好别杀了他,”她说:“毕竟你为了这件事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杀了他未免太便宜他。”
我觉得这幅恶心样子不像是苏先生的品味,八成是珊珊自己的喜好。
珊珊出去了,我站到床边,问:“照片在哪儿?”
“我只照了一张,”他老实巴交地答:“但也删掉了。”
我问:“我能相信你么?”
他轻轻地哼了一声,干裂的嘴唇动了动,问:“你看我这样子……还有什么说谎的必要?”
我问:“真的不用我杀了你么?”
“过来。”他说。
我靠过去,他的声音也低了下来:“如无意外,应该还在你的邮箱里。”
我以为他说得是裸照,但待我从精神病院出来,且想起这件事,去查邮箱时,才发现那里面是一小段有关珊珊做这件事的证据。
我用这东西要挟了珊珊几次,先让她成功和我合伙撵走灵灵。再把这东西寄给苏先生,并且告知他病情,也就把珊珊打入了地狱。
我一直觉得蒲蓝把那东西给我的目的就在于此。我也是后来才明白,灵灵是不会允许我在里面被暗杀的。
只是当我想把这个消息告诉蒲蓝时,他已经服毒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是囝囝出生的第三天。我和灵灵一起吃饭,我负责抱着囝囝,此时他正醒着,眼珠是漆黑的,出着黄疸,胎脂还没有洗掉,丑得不得了。
灵灵这次怀孕胖了不少,现在依然看上去像个孕妇,此时她体内的激素正剧烈地变化着,因此她现在的情绪很不好。
虽然她表示她还是爱我,但她很凶也是真的。我不敢说话,小心翼翼地搂着孩子,看着她的脸色,毫无尊严。
电视开着,原本是一档音乐节目,却不知何时已经更迭成了新闻:警察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经鉴定是中毒,而尸体本身是一个严重残疾的人,推测的死亡时间距离灵灵上次见他很近。
我们听到这条新闻,不约而同地一起看向屏幕,那正好是蒲蓝的女表子母亲,她一身华丽,在镜头前搔首弄姿。
这条新闻结束后,我们两个看向彼此,许久,她开了口:“他死了。”
“嗯。”
她微微地笑了起来,说:“等囝囝一百天之后,就去复婚怎么样?”
我想我知道她的意思,如果没有蒲蓝,我们最终不会走到那一步。
现在他死了。
这仿佛是一个仪式,昭示着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但愿这次,这个不再残缺的我,可以好好地爱她。
(本番外完)
【梦里花落知多少】1()
整座城市最高的地方,应该就是那座钟塔,钟塔至的历史已经非常悠久,建时是为了守城,如今已经变成了景点。它是回字形结构,楼梯逼仄狭窄,有的地方需要弯腰才能走过,里面有个非常小的房间,曾供守卫钟塔的人休息,最上层只有“回”字的两个口之间的狭窄间隙可以使用,外侧的口上是窗子,里侧则是墙壁,其中一侧墙壁上,悬挂着时钟,还一侧则悬挂着耶稣的苦相。
繁星之所以对它的构造如此了如指掌,是因为她年幼时曾顽皮爬上去过一次,为此还遭到了爷爷狠狠地一顿训斥,那时那的窗户没有玻璃,也没有铁丝网,它是空荡的,只要一闪就会坠下去。从这里看外面,视野更是好,可以把几乎整座城市都被尽收眼底。那年同此刻一样,是个严冬,因此北风呼啸着,凛冽得有如一把又一把地刀片,吹得人脸都要痛掉一层皮。而钟塔之下,附近的小房子都被积雪覆盖,偶有房子亮着光,温馨得如同火柴照耀下的幻觉。
只要一有机会,繁星就会来这里。
有一次,她正想上去,刚刚投了币想要开门,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响,她转头时,看到地上躺着个人,那是个男人,虽然已经摔得有些扁了,但仍旧能看得出,他长得挺不错。
他闭着眼睛,样子挺安详,头朝外,看着不像是被人推下去。
附近有路人尖叫着报了警,警察不仅来了,还把繁星带去了警察局,那时她还未成年,警察觉得她受到了惊吓,不仅来安慰她,还请了心理专家来为她干预。
后来她当然平安回了家,在新闻上看到了后续。那个男人是自杀的,他被抑郁症困扰多年。后来钟塔关停了一阵子,做了修缮,在那个男人跳下来的最高层上增加了铁丝网。
这让繁星觉得没意思,便很少再来了。
这几天钟塔又关了,原因是有人拆坏了铁丝网,又从上面跳了下来。
好巧不巧,那人又掉到了繁星的脚边。
在钟塔的不远处有一家味道非常正宗的冰激凌店,繁星常常去吃。她喜欢吃巧克力味的,因为总有人说巧克力可以使人快乐。
其实这是错的,当不快乐已经成为一种病时,什么都无法带来快乐。
繁星又被警察带去了警察局,做笔录的警察年纪约莫三十多,看样子已经经验丰富,0眼神有如利刃一般锋利。
做着做着,警察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十年前,你是不是也曾目睹过一场自杀?”
“对。”她早已认出了对方,微笑着说:“那时就是您为我做的笔录。”
警察立刻就笑了起来:“想不到你已经长得这么大了。”
“您也已经很熟练了。”她记得,十年前,这位警察叔叔还很年轻,讯问她时有些紧张,对她的态度呵护又认真。那时他还不知道坐在他面前的小女孩就是国际刑警手里的重点通缉犯之一繁音,的大女儿。他的同事,一位经验比较丰富,也比较搞得清状况的警察过来询问了繁星一些较为“过火”的问题,他还跟对方起了争执。
警察笑了,没有再继续说这个话题。
繁星还以为他也会问一些“过火”的问题,但他什么都没有问。
繁星很快便离开了警察局。虽然今天是自己出来,不过既然被请进了警局,也必然惊动了家里,刚刚律师已经到了,如今车子也已经在外面等。
虽然看不到车里,但只要看到车牌号,她就已经放慢了脚步。
身后忽然传来脚步声,繁星转过身。
还是警察,他穿着西裤和衬衫,打着领带,高大的身材很是帅气。
他笑着说:“抱歉,打扰了。”
繁星心里疑惑,但她笑着问:“警官,您还有什么事找我吗?”
“我已经结束了工作,”他笑着说:“所以想以私人名义对你提出邀请,问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喝一杯咖啡?”
繁星扭头看了看那辆车,今天要陪他去看婚房,那房子已经建好一年有余,是一栋看着漂亮,实则让人透不过气来的别墅。他是个沉闷的人,从来都阴测测的,整天只会算计,虽然他喜欢在床上尝试各种新鲜的动作,但这也不能改变他的无趣。
繁星跟警察一起去喝了咖啡,吃了蛋糕和冰激凌,并且相谈甚欢。一直到傍晚,警察才提出送她回家,繁星摆手说不用,指着那辆一直等在咖啡厅外的车说:“我的司机就在那里。”
繁星上了车,车里的男人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语气依然维持了他那一贯虚假的客气:“请开车吧。”
繁星说:“我累了,今天想回家了。”
他柔声说:“婚房早就已经装好了,但你一直没空去看,我不知道到时你是否满意。婚礼已经临近,如果想改变装修,时间已经很紧俏了。”
她说:“我没什么意见。”
他默了默,问:那件案子有什么疑点吗?”
“没有。”
“那么那位警察先生找你谈什么?”
“谈他在警察学校时的趣事,以及他家的两条哈士奇、一只英国短毛猫和一窝仓鼠。“
他没有说话,但他搁在腿上的手背紧绷着,繁星知道他是在强压怒火,这令她有了一种报复的快感。也正是这种快感支撑着她,让她能够坚持抗拒着死神的诱惑。
车最终还是开到了所谓的婚房之中,那里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墙壁上的每一幅画,窗边的每一盆植物都像是要进行重要祭祀似的,经过了某种富含心机的设计而呈现在它最应该在的位置。
繁星对这一切都没什么意见,参观结束后,说:“很漂亮。”
面前这男人的眼睛一亮,问:“你喜欢?”
“不是很喜欢。”她说:“不过看得出,是你的品味,而且你把他做到了极致。”
他并没有恼,而是问:“你有哪里不满意吗?”
“没有。”
“但是你不喜欢。”他说:“只要你提,我就为你改成你喜欢的样子,全部推倒重建也可以。”
“不用,”她说:“林准易,你喜欢就够了。”
林准易,你喜欢就够了。
不记得具体是从何时开始,她就总是对他说这句话。他知道她算是破罐子破摔了,用这种态度来进行反抗。
不过,这也是实情。他们之间,从来都是他喜欢就够了,因为她从来都不喜欢。
繁星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见林准易时的情景,因为那时她刚出生不久。
繁星在爷爷的身边长大,这里的佣人虽然也有孩子,但自从有一个孩子打了她以后,爷爷就命令将那些孩子与繁星隔离开,必须有等级之分。
而爷爷又认为幼儿园不利于安全,不准她去,所以,她一个朋友也没有。后来阿昌伯伯可怜她,时常让自己的太太带着儿子来拜访,所以,从繁星有记忆起,林准易就是她唯一的朋友。
不过,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