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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部分

满唐春 作者:炮兵(起点2014-7-29vip完结)-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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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一路上也遇到不少困难,还有四个战士一不留神,连人带马摔到山谷,可谓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候君集令人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当着全军的面起誓,追他们为烈士,善待他们的家人,不过尸首现在是不找的了,记录他们的位置,日后再派人来寻骸骨好了。

  终于,第二天傍晚,也就是出发后的第五天傍晚,终于悄悄地摸到吐蕃边境的一个重镇:玛沁。

  玛沁,吐蕃的边陲小镇,位于积石山中,土地贫瘠、交通不利,经济落后,人口仅仅一万出头,设一千户所,据情报显示,这里驻守的吐蕃士兵近千,以统兵数量分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为上千户所,五百人以上为中千户所,三百人以上为下千户所,这里镇守边陲的一道防线,所以在兵员的配置上很用心。

  刘远在一隐蔽的山沟里,和程怀亮还有先锋营的人汇合了。

  翻过一座小山,那就是吐蕃的边陲重镇玛沁,而千户所,设立在哪里,而玛沁千户所,也是镇蕃军的第一攻击目标。

  “程兄”

  “程兄”

  “刘兄,长孙兄”

  三人相互打完招呼,还像兄弟一样相互碰了一下拳头。

  刘远看到程怀亮的明光铠上有血迹,吃惊地说:“程兄,怎么有血迹的,你没事吧?”

  程怀亮心里一乐,心想你终于发现了,这是故意没有拭去的,为的就是这一刻,心里虽乐,不过程怀亮还是“毫不在乎”地说:“没什么,就是端了一个哨所,抓了二个舌头,一时不小心,弄脏爷的铠甲了,晦气。”

  “不晦,不晦,这是荣誉和战功的见证,这叫什么,用敌人的鲜血谱写荣誉之花,程兄,快说说,你是怎么杀敌的?”长孙冲第一次上战场,那种战前的窒息感和兴奋感,让他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现在听闻程怀亮己经杀敌立功了,他不仅不害怕,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道。

  “嘿,也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暗哨,幸亏有刘兄做的千里目,无意中发现的,藏得挺隐蔽的,就建在在雪里,只留几个了望口,我带人摸了过去,冲进去时,里面只有一火人,吃酒醉得不轻,有三个吃得浅一点的,摸起家伙想反抗,都让我劈了,剩下的七个,我的护卫宰了四个,那火长还有二个手下就抓了做舌头。”有长孙冲这样的人附和,程怀亮都想亲他二口了。

  花花轿子人人抬,刘远也笑着祝贺他道:“程兄立了一功,祝贺一下。”

  程怀亮摇摇头说:“也就一个小功,和刘兄的大功相比差多了。”

  “你们两个都立功了,就我一无所获,真是急死我了。”长孙冲一脸郁闷,自己不仅寸功未立,差还点病倒离队,拖累镇蕃军的前进。看到刘远立了一大功,程怀亮立了一小功,眼睛都经了,恨不得马上冲上战场上杀敌。

  “不给,机会有的是。”刘远连忙安慰道。

  “就是,蕃人据说有三百万,到时就怕杀到你手软呢。”程怀亮也劝说道。

  三人正在寒暄。突然候君集的传令兵把三人带到他他临时指挥所,这个所谓的临时指挥所,其实也就是一个山洞,里面点着几支蜡烛,洞口还用布帘遮住光线,总的来说。比在外面露天当中的士兵好多了。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士兵们不大声说话,不点火不生烟,马的四蹄都包上厚布,一来防滑,二来消音,马的嘴巴也套上了络头。以防它嘶叫,人马都在风雪中等待着命令,饿了,就吃一把冷如冰的炒面,渴了,就地抓好起一把雪塞进嘴里,用嘴温度把雪融化成水,没人有怨言。也没人叫苦叫累,刘远就是看到也暗生敬佩。

  “参见将军”进到时指挥后,三人一起向候君集行军礼。

  候君集摆摆手说:“行了,战时一切从简,都起来坐下。”

  有亲兵送来坐垫,刘远一行三人跪坐了起来。

  “程将军,你把掌握的情况说一遍。也让刘校尉、长孙将军也帮忙参详一下,俗话说,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我们好好参详一下,怎么把入吐蕃第一仗,打得好,打得漂亮。”候君集淡淡地说。

  “是,将军”程怀亮一下子站起来,行了一个军礼,然后开始讲解起来:“玛沁,吐蕃东南部一个边陲小镇,从那三个得知,有三千多户,人口一万左右,设有千户所,千户所有兵员一千人,但是他们的赞普,也就是松赞干布兵犯淞州,抽走一半兵力,实有士兵五百人。”

  程怀亮补充道:“据招供,玛沁的仓库里约有粮唐一千石,牲畜一万多头,粮食就在千户所的后面,牲畜则是分布在玛沁的各位地方面,这不算什么特别,唯一特别的就是,这里的千户长。”

  刘远好奇地说:“千户长特别?很厉害吗?”

  “千户长名为于勃论,听说武艺一般,不过身份在吐蕃极为尊贵,他的父亲禄东赞是赞普最相信之人,而他的哥哥论钦陵,力大无穷,骁勇善战,在吐蕃那是战神一样存在,吐蕃很多人都愿意听从他们的指示。”

  候君集笑着说:“总算只有一个像样的,要是没点重要人物,这头战就得失色了呢。”

  “将军,我们什么时候打?”程怀亮焦急地问道。

  “对啊,打吧,我们有五千虎狼之士,还怕他们不成?”长孙冲大声地说。

  五千对五百,来的五千人全是精锐之士,十比一,人多、武器精良,取得一场胜利,绝对没有半点值得怀疑之外。

  候君集没有说话,摇了摇头说:“五千对五百,取胜犹如囊中取物,没什么意外,我要你们出个主意,怎么攻击这五百士兵,让他们一个也跑不了,而我军的伤亡很低,最好是零伤亡,谁的方法好,谁就负责指挥这次的战斗。”

  虽说是五千对五百,但要做到零伤亡,那的确很难,听到候君集的要求,三人都陷入了沉思。

  “我们用五千人包围他们,动之以情,骁之以理,让他们投降,这样就能减少伤亡,不战而胜。”长孙冲首先发言道。

  “不行,先不说吐蕃士兵很难投降,他们以战死为荣,暴露了我们行迹,就没了奇兵的优势了。”候君集马上否决道。

  程怀亮想了一会,恶狠狠地说:“不如我们先解决所有的哨兵,然后往千户所投易燃之物,用火烧,然后派人守住门口,出来一个射死一个,逃出一双杀死一双,肯定能减少我军伤亡。”

  “还不错,不过稍有遗漏之处。”候君集马上指出道:“刚才你说了,粮食就在旁边,很容易连粮食都烧光,届时我们去哪里补充粮草?”

  候君集把这次战斗当成是练兵,有心培养在三人。

  刘远想了一会,眼睛转了几下,只是说了几句,候君集眼前一亮,高兴地说:“好!此战就交与刘校尉指挥。”

  313指挥若定

  用现代的话来说,吐蕃就是军事帝国,全民皆兵,呼之能来,来则能战。

  如没意外,每一个领主,就是当地的军队最高指官,根据实力和势力范围,分为百户、千户、万户不等,千户是由赞普指定,有特殊功劳的大臣可以受封为世袭千户长。

  玛沁千户所,是吐蕃境内六十一个千户所中的其中一个。

  于勃论拿着酒杯,醉焉焉地看着堂中跳着艳舞的美女,心里得意极了。

  这些女子,有大唐美女、有美艳的胡姬、有别具风情的羊同女子,都是从外族抢来的,如今这些都成为自己的玩物,供自己玩享、泄欲。

  美酒醇厚芳香、美女艳丽多姿、屋内温暧如春,手下对自己曲意奉承,美妙的乐声在耳边回绕,架在火上的的肥羊正散发着迷人的肉香,虽说现在下着小雪,外面是白茫茫的一边,和外面一比,这里就是传说中的天堂。

  “来来来,都满上,这是我大哥给我送来的大唐美酒,来,吃酒吃酒。”于勃论举起酒杯,高兴地说。

  “论钦陵真赞(吐蕃人强雄的男子称之为“赞”),真英雄也,此次兵发大唐,肯定能马到功成。”

  “就是,就是,到时多抢粮食和美女,那就太好了。”

  “于勃论大人一系真乃我吐蕃的中流砥柱”

  一众士兵争相向他们的千户大人献媚,除了他的确勇猛,他的家族是吐蕃的名门望族,很值得吐蕃人尊敬。

  美滋滋喝完杯中的大唐美酒,众人都忍不住舔一下嘴唇,这大唐美酒可比吐蕃自产的那个奶酒好吃多了,至少没有那股奶臊味,从喉咙直达胃部,入口柔和。后劲十足,果然是一等一的美酒。

  一个小队长的人好奇地说:“怪了,呼巴,今晚不是你去接替哈伦百户长放哨的吗?怎么你还在这里?”

  呼巴得意地说:“战马我都准备好了,就是没看到他回来找我交班,那家伙,不是玩女人就是喝酒。估计十有仈九又是在哨所喝得醉焉焉的了,这样不错,替我守哨。”

  一个有点年长的百户有点担心地说:“老是喝醉怎么行,那哨所是很重要的,是我们的眼睛和鼻子,能看到来敌、嗅到敌人的气味。要是没人放哨,就怕”

  “怕什么?怕吐谷浑、怕大唐的士兵摸上来?”那百户哈哈大笑地说:“我玛沁那是天佑之地,有神灵庇佑,外族来到这里都要受到诅咒,战斗力尽失,我们就像宰羊一样把他们宰了,正好赚些军功换酒喝。”

  “正是。唐军要是能出现在这里,好比玛噶公主会与我约会一般,这可能吗?哈哈”

  “哈哈”

  大堂内一众将士闻言都放声大笑,对他们说来,吐蕃境内出现大唐的军队,就像吐番高原上最美丽的公主,他们伟大的赞普松赞干布的妹妹赞蒙赛玛噶公主垂青自己一般,那是遥不可及的事。赞蒙赛玛噶美丽、高贵、性情奔放,号称吐蕃之花,那是所有吐蕃勇士心中的女神。

  “好了,好了,喝酒。”

  于勃论眼里也出现一丝狂热,他对那朵长在高原上的“吐蕃之花”爱慕己久,不过他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那哈论敢如此大胆,与自己的包庇分不开的,谁叫他是自己的表弟呢,他举起酒杯道:“为了赞普伟大的事业。干了。”

  “干!”千户长有令,谁敢不从,大堂里的众人再次举起酒怀,高高兴兴地放怀畅饮。

  “好,哈哈”

  千户所热闹非凡,在玛沁城外,刘远趴在一块岩石后面偷偷地往前望,前面,就是镇蕃军攻击的第一个目标,玛沁镇,这是很落后的一个边陲小镇,被大雪笼罩着,所谓的城墙,其实只有二米多高,看起来也不坚固,和大唐那些动辄几丈高的城墙简直就是没法比,不过这也是游牧民族的特点,擅长野战,不擅攻坚,对他们来说,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守着大门的那两个吐蕃士兵用羊皮把全身都裹得紧紧的,把长矛倚在墙上,把手放进袖里,把身子躲在角落里躲着寒冷的北风,刘远一早就摸清了他们的规律,那一队负责巡逻的吐蕃士兵,大约二刻钟巡逻一次。

  时间足够!

  等巡逻队刚刚走过,刘远手一挥,荒狼还长孙冲身边一叫叫“猴叔”的护卫马上轻声地摸了过去,只见他们两个用白布包头,身上披着一件白色披风,全身都是白,走在雪地里,不是认真看的话,还真不容易发现。

  两个吐蕃士兵还在打着盹,对他们来说,在这里守门,不过应付一下而己,是一份苦差,这天冷地冻,谁会吃饱闲着没事干跑来这里,就算有什么人要来,前面还有哈论百户长在前面看着呢,怕什么?

  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到,只见荒狼还有猴叔,两人都是趴在地下,两只有力的手臂用力拖着身体快而无声地靠近,要不是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很快,两人己悄无声息地靠近,二百五十岁、二百步、一百步等两人悄悄靠近到大约八十步左右,荒狼后胡禄中抽出两支利箭,咬在口中,然后解下他那支犀角装饰的长弓,看了一下那两人的位置,同时支箭一左一右放了上去,瞄准了,把弓拉得弯弯的,突然一松手,“嗖嗖”的两声,利箭破空而去。

  精壮的那个吐蕃士兵突然感到胸口一痛,睁大会眼睛一看,心中一凉:一支长箭插在自己的心脏位置,那血从皮甲中涌出来,不好,敌袭,张张嘴想提示里面的兄弟,没想到什么也说不出来,用力扭头看看和自己一起守门的那位兄弟,胸口同样插着一支利箭,眼睛瞪得老大会,嘴角有鲜血流出,一早就挂了,接着自己眼前一黑,无力栽倒在地,抽搐几下,一命归西。

  一箭双雕,正中要害,这荒狼,射术果然极为了得。

  “好”刘远轻喝了一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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