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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从酋长到球长-第65部分

小说: 从酋长到球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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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堂内却已经有了孩子的声音。十四个部族稍微大一些的孩子都聚在这里,透过茅草编织的门窗,可以听到他们参差不齐的跟着念一二三四的声音。

    榆钱儿和同族的弟弟妹妹们担当起了孩子的老师,每天要教的东西不多,只要让这些孩子每天能数几个数就行。

    等到麦黄之后,他们需要去田地学会收割;等到天气不冷的时候,他们需要去学捏陶;甚至他们还需要学习怎么管理奴隶,怎么让奴隶既不反抗又多干活。

    而这些,都不是榆钱儿这些孩子能教的。

    她在教了几天后就有些不耐烦,这些天陈健也没有和她们一起玩耍,而是和几个人在村落外找了一块角鹿大小的石英石,在附近搭建了一个小炉子。

    木炭连同五件松带回的铁器也送到了那里,每天都能听到石锤敲击那些铁的声音,叮叮当当。

    离近了还能听到呼哧呼哧的声音,也不知道是风箱还是拉风箱的人在喘。

    铁还是那些铁,只是经过将近二十天的捶打,形状变了。

    陈健分不清此这些是生铁还是熟铁亦或是钢,也没想过这几件铁器能够锋锐无双,只是希望这些铁器能够伴随自己的部族和文明成长,无数人共同构建出一段后世可以伴酒拍案的传说。

    有故事就足够了,又何必锋利呢?

    雪后的某一天,族人们聚集在学堂附近,地面的雪早已经清扫干净。

    从昨天开始,村外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就停止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些人打造出了五柄兵器,想知道都是什么。

    女人们围坐在火堆旁,几个人一组,边聊天边缠绕着麻线;男人们用陶梭子修补着渔网,抬起头看看最前面的陈健,想知道他到底打出了什么。

    陈健拿出了第一柄铁器,颜色有些发乌,只比手掌稍微长一些,十分纤细。

    上面没有花纹,倒像是女人头上的木质发簪。

    “这柄剑,名叫钗簪,送给我的姐妹们。”

    “这是钗簪,可以缀上翠石,会很还看,你们的情郎会喜欢。但它也能刺破敌人的喉咙”

    “如果有一天,我们男人都死了,不再能保护你们。我希望姐妹们可以从梳起的发髻中抽出钗簪。用钗簪刺入那些屠戮了你们兄弟情郎的敌人的喉咙。”

    女人们楞了一下,不自然地摸了摸自己的发髻,看了看坐在一旁的兄弟,这才放心。

    陈健又拿出了第二柄铁器。

    也只有手掌大小,很是小巧,看上去像是一片柳叶,很薄也很锋利,砂石打磨过的地方,闪烁着耀人的寒光。

    “这柄剑,叫画眉。送给我的兄弟们。”

    “我希望姐妹们永远用不到钗簪,因为我们会保护她们。”

    “我希望每一次战争,你们都能活着回来。搂着那些和你们睡过的女人,坐在村落的城墙上,看看夕阳落日,或是唱起歌谣。女人或许会枕在你的腿上晒太阳,或许会让你用剑帮她修修眉毛,或是梳理他们参差不齐的头发。”

    “我希望我的兄弟们,能够抚摸着女人的发簪,告诉她们那只是发簪,永远不会沾上血,因为男人还在。”

    第三柄剑,稍微长一些,但只有一面有刃,三指多宽,有刃的一面被磨的锋利,斜斜地插在一块木头上。

    “这一支,叫鱼肠。”

    “不是剑,是刀。可以切肉、切鱼片、切果子,但同样可以杀人。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吃上切得很薄的鱼生,能够吃得上薄如蝉翼的肉片。我希望将来每个人手里都有这么一柄,那证明我们每天都可以吃肉吃鱼,吃橡子是用不到它的。”

    “假如有一天我们沦为了奴隶,那些人可能会收缴我们的武器,甚至连切肉的刀也不能有。”

    “我希望那一天,后人们能够将这柄剑藏进鱼腹,躲过他们的眼睛。等待着他们睡着的时候,抽出鱼肠,刺入敌人的心脏。”

    他放下了鱼肠,拿出了第四支兵器。

    第四支,并不是剑,甚至连刀都不是,而是一柄月牙一般的铁片,后面缀着一尺多长的木柄,族人们认了出来,这和石镰有些像。

    “这一支,叫稷镰。”

    “是收割稷麦的镰刀,我们的手可以紧握剑矛,也可以握住镰刀的木柄。”

    “剑矛,保护我们的稷麦,不被野兽吃掉,不被敌人掠走。”

    “稷镰,保护我们的稷麦,不被大雨淋湿,不被寒风吹散。”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后辈能够遍布任何可以种植麦豆的地方,挥舞着稷镰,赶在天降大雨之前,将麦豆收回仓库。”

    “我希望每一个种植麦豆的人,都梳着和我们一样的发髻,说着和我们相同的话语,挥舞着同样形状的稷镰。”

    陈健顿了顿,从皮鞘中抽出了最后一柄剑,这是用那柄歪刀锻打的,两指宽,两尺长。

    整支剑都是黑色的,甚至连锋刃都没有,剑柄没有缀上鹿角猪牙和翠石,只有一个简单的木柄。

    “这柄剑,叫无锋。”

    “这是将来部族的每一任军事首领的佩剑,只要我们的血脉在这个世界流传一天,这柄剑就属于那个带领我们打败敌人的首领。”

    “正如你们看到的,这柄剑没有锋刃,似乎杀不了人。但你们每个人,每一个可以拿起斧矛的人,都是这柄剑的锋刃。”

    “我希望,当这柄剑举起的时候,哪怕前面是如山高的猛虎,如河长的毒蛇,你们也会冲上去,化为这剑的锋刃,将他们斩为两段。”

    “离开了你们,这柄剑什么都不是。因为没有了你们,这柄剑就没有了锋刃。但有了你们,这柄剑的锋刃可以有十步,有百步,甚至几千步。”

    “我希望每一任军事首领都能记住,他的同族兄弟,才是这柄剑的锋刃。”

    “现在这柄剑除了我们没人知道,但陨星部族就在太阳升起的方向、那个剥头皮的部族就在雪更深的方向。这两个部族,将是这柄剑要饮的第一滴血。因为他们可能会剥我们的头皮,可能会逼着我们上贡给他们食物,我们不会给,所以一定会打。”

    “我希望有一天,这柄剑有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个看到这柄剑举起的敌人,都会仓皇地扔下武器逃走,因为他们知道这柄剑的锋刃会斩断一切,甚至这柄剑还在皮鞘当中。”

    他看着所有的族人,大声问道:“为了女人的钗簪永不见血、为了男人的画眉能搏来嗔笑、为了鱼肠永不藏在鱼腹当中、为了稷镰挥舞在所有可以种植麦豆的地方,你们愿意做这无锋的锋刃吗?”

    高举起黝黑而无锋的剑,遥指向冬日的太阳,男人们齐声呼喊,仿佛凝出了无坚不摧的锋刃,即便这阴寒的冷风也要劈开。

    他们眼前是五柄还没有故事的兵刃,但他们相信,总有一天,这会成为五柄有故事的兵刃,流传后世,一如祖先的传说。

第三十七章 雪天() 
五件兵刃没有全被被送入祭堂,而是交给了老祖母,由她保管。

    需要祭祀的时候会拿出来,但平时鱼肠剑却成为了族中的第一柄菜刀,陈健也实现了他的承诺,族人们吃上了薄如蝉翼的鱼片,不再是石刀割出的肉块。

    画眉用来刮胡子,或是将乱糟糟的头发割的整齐。女人们学会了修眉,也学会了用麻线系成活结来绞脸上的汗毛。

    剩余的三柄暂时放在祭堂当中,暂时用不到。

    下雪了,很多事做不了。

    草河虽然没有封冻,却有了一些冰凌,没法行船。

    铜矿山太远,靠这点牲畜根本运不回多少,只能靠水运。冬天桦树皮是很难扒下来的,也没办法准备足够的船只。

    东边的陨星部族暂时威胁不大,冬天打仗并不适合,受伤后容易失温死亡,打仗并不明智,除非不打就要饿死。

    部族里也有很多事要处理,女人们怀孕了,需要有人照顾。

    母羊和角鹿也怀孕了,因为喂养和食物丰富的原因,这些动物的发情期也提前了一些,可能会在冬天还没过去之前就产崽。这必须有人盯着,刚出生的小羊浑身都是羊水,提前出生可能在母羊舔干羊水之前就冻死。

    再加上麦田雪融后的管理、烧炭准备炼铜等等这些,都需要时间和人手。

    部族暂时养不起完全脱产的士兵,一切都要考虑到现实情况,而现实往往是无奈的,甚至连打仗都不是想打就打的。

    当然,下了雪,也有很多事可以做。

    雪后的几天,陈健带着族人砍了一次树,做成了一些单人的雪爬犁,套在了角鹿身上。

    他要趁着大雪去北边看看,无论北边那个部族点出了轮子科技,还是仍旧骑马,这样的天气都不适合行动。而部族的雪爬犁和角鹿却是这种天气最好的运输工具。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他要确定北边那个部族的实力,是原始游牧聚落?还是已经形成了小的行邦?是黄种人?还是其余种族的?距离自己的部族到底有多远?是追逐水草偶尔到了这里?还是已经在这里定居了?

    选出了四个部族中最好的射手,陈健没有携带无锋,只携带了弓箭和石斧。他要亲自带人去看看那个部落。

    自己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很多情况,而让别人去看可能会遗漏一些重点,部族的斥候还不合格,也需要用这次行动,教会他们怎么用自己的眼睛。

    选出的三十个人准备好了最够的木炭和食物,披着兽皮,没有竖起旗帜。

    木炭生火不会产生浓烟,可以防止被敌人发现,这一点尤为重要。浓烟在十几里外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雪后留下的脚印是最好的线索,即便那个割头皮的部族学会了埋伏,这样的雪天总会留下蛛丝马迹,不然漫无目的地寻找,结果肯定是一无所获。

    几天后,这三十多人终于到了上一次发现头皮的部族山洞附近,这里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有几只野兽占据了原本连靠近都不敢靠近的洞穴。

    赶走了那些野兽,顾不得腥臭,在里面点燃了木炭,烧烤食物。

    “再往前随时可能遇到那个部族,咱们一切都得小心。”

    “可是咱们的爬犁会留下痕迹。”狼皮搓了搓手,站在洞口看着外面雪地上的长长痕迹,摇了摇头。

    “这就得看你们的了。哥,你带几个人跟我来。”

    陈健出了洞穴,来到之前发现马蹄印的地方,这是一片草甸子,不远处就是浓密的森林。

    那些人骑马而来,肯定不会在丛林中走,这个时代的蛮荒丛林到处是倒地的粗大树木,不会完全腐烂,会形成一个个一人多高的土包,骑马很难穿行,只能沿着草甸河谷前进。

    “你们几个人,爬到树上,沿着树枝朝前走,贴着草甸的边缘。”

    这些松林很茂密,树枝之间挨的很近,族人灵巧的身体完全可以在上面行走,地面上留不下脚印。

    “带八个人吧,两个人一队。朝前走半天,就留下一个人回来报信。我们会在后面跟上,一旦发现了脚印、大片的蹄子印,就尽快回来。”

    在树枝上每天走得距离不远,但每隔一段就下来走完全可以隐藏痕迹。

    前世北方的胡匪,也常用这种办法,最擅长爬树的人一天可以走近几十里,完全隐藏匪窝的痕迹。

    没有脚印,五六十里的距离就足以让那个部族找不到任何的踪迹,甚至他们会以为神兵天降。

    狼皮听懂了,先爬到一棵松树的枝丫上,完全原始的森林枝丫间的距离很近。为了保险,还携带了一些麻绳,真要是出现了间断,也可以荡过去。

    八个最擅长爬树的人携带着食物,背着木炭,悄无声息地沿着树梢离开了。

    四天后,陈健带着剩余的人朝前走了将近一百二十里地。

    留下了几个人在这里看着角鹿,自己带着其余的人也爬到了树上。

    因为狼皮带来了一个消息,在前面发现了烟。

    两天后,二十几个人从树上艰难地走到了狼皮发现烟的地方。

    站在一棵极为高大的松树上,眺望着远处,那里有一条河,河两岸是一片没有树的雪地,应该是一片草原,或者是一片不适合树木生长的湿地。

    只能看到飘起了烟,却看不清那里的人,因为太远了。

    “上树,往太阳升起的方向兜圈子,从那边过去。”

    带着人又从树上绕了半天,在一条河边下来,故意留下了脚印,似乎这些脚印从河里忽然冒出来的。

    今天是族历的十五,正是没有月亮的时候,夜里看着远处闪烁的火光,看起来人数不少。

    二十多个人仍旧是分出几个人走在前面,一点点地在雪地中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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